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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考试条件

发布时间:2020-12-19 05:50:39

① 城市规划师报考条件

根据《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级别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则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相近专业
大专(82年底前毕业)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
本科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硕士学位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博士学位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② 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的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考试: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即本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免试:
(一)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1999年4月7日),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3、1982年及以前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二)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三)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③ 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需要什么条件,注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④ 注册城市规划师怎么考

考试科目设置

共设4个科目:《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考试为滚动考试,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职业资格合格证书。

成绩管理

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合格标准

2012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发证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建设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申请注册条件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恪守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道德;

(二)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注册城市规划师岗位上工作。再次注册者,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有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的证明。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4)城乡规划考试条件扩展阅读:

初始注册登记

1、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由国家注册机构统一制定的“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申请表”;

(2)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3)工作证或聘用合同;

2、申请初始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人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报所在地的省级注册机构;

(3)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报国家注册机构;

(4)国家注册机构对省级注册机构报送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后返回省级注册机构1份存档。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核准注册登记,颁发《登记证》或《注册证》。对不予注册登记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续期注册登记

1、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由国家注册机构统一制定的注册城市规划师续期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在注册登记期内接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城市规划继续教育证明;

(3)工作证或聘用合同;

2、申请续期注册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续期注册登记申请并填写续期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续期注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所属省级注册机构;

(3)省级注册机构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续期注册登记条件人员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报国家注册机构审核,核发新的《登记证》或《注册证》。

(4)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将续期注册申请表返回省级注册机构1份存档。

续期注册登记的有效期限为三年,自准予续期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变更注册登记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注册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填写由国家注册机构统一制定的注册城市规划师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调出单位同意并在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报送所在地的省级注册机构;

(3)调出单位的省级注册机构在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交还申请人;

(4)申请人向调入单位提交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

(5)调入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报送所在地的省级注册机构;

(6)调入单位的省级注册机构在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报送国家注册机构核准,并换发《登记证》或《注册证》。

(7)国家注册机构将加盖公章后的变更注册申请表返回省级注册机构1份存档。

2、本地区变更注册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填写注册城市规划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均表示同意,并在变更注册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报送所在地的省级注册机构;

(3)省级注册机构在变更注册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报送国家注册机构核准,并换发《登记证》或《注册证》。

注册有效期

注册城市规划师每次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应当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撤销注册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脱离注册城市规划师岗位连续2年以上。

(四)因在城市规划工作中的失误造成损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⑤ 什么是城市规划师它与注册城市规划师有什么不同求两者的区别,包括考试内容、对考生要求、报考年限等

对于注册规划师的考试资格问题,你可以上网查找,很容易找到的。对于第二个内问题,在目容前,业内只是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人员称为城市规划师,对于不同工作年限的人员有职称考核,但并无特殊的称谓。而注册城市规划师则是通过国家统一的注册规划师资格考试的,取得相关资质证书的规划师。希望你能明白。

⑥ 想考今年的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条件不符合怎么办

可以找机构代理报名的,一般的都能报上

⑦ 城市规划类的中级职称考试,麻烦详细介绍~~

相关事项

资格制度

1999年4月7日,人事部、建设部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国家开始实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明确了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等政策规定。

2000年2月23日人事部、建设部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0〕20号),确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从2000年开始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10月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和《城市规划实务》;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

2001年5月24日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对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管理机构

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负责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7月份。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考条件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符合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科目及时间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0月份,分四个半天进行

(7)城乡规划考试条件扩展阅读

证书管理

初始注册:

1、通过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核认定和特许,并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在一个注册期内(3年内),均可由个人提出申请初始注册登记。

2、已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因离职、出境等原因超过3年以上者,须在接受最近一个注册登记期内的继续教育后,由个人提出申请办理初始注册登记。

延续注册:

3、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注册登记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仍继续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可申请办理续期注册或登记。

4、已经注册登记的人员,因故延时续期注册登记(含因故被撤销注册登记的人员),须在接受最近一个注册登记期内的继续教育后,可申请办理续期注册登记。

变更注册:

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或登记的有效期内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5、注册登记有效期内离、退休且所在单位不再返聘,而应聘于其他单位的;

6、所在单位发生重大变化的(撤销、合并、转制等);

7、工作调动的(含异地调动、辞职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注册城市规划师

⑧ 想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但条件不够怎么办

是哪个条件不符合呢?如果学历不够,建议先考学历。

⑨ 工程管理是否属于城市规划相近专业,我想报考注册城市规划师,请说点靠谱的,别粘贴考试报名条件。

工程管理复属于城市规划相近专制业。

工程管理专业是新兴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交叉复合性学科。该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信息工程、土木工程等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工程管理系下设工程管理专业,授予管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未来能够在国内外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领域从事项目决策、项目投资与融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经营管理。


(9)城乡规划考试条件扩展阅读:

1、注册城市规划师的考试科目设置:

共设4个科目:《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考试为滚动考试,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职业资格合格证书。

2、注册城市规划师的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注册城市规划师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工程管理专业

⑩ 城乡规划局科员从县级进入市级可以参加什么考试

城乡规划师备考攻略
方法/步骤
在报考前,要先核实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城乡规划师考试有一定的报名条件,如果不符合是不能报考的。
城乡规划师备考攻略
报名及考试时间。
如果具备报考资格,那接下来就要确认报名及考试时间肆型了。
城乡规划师的报名时间一般在8月,考试时间通常在10月,2019年最新的考试时间还没确定,根据2018年的考试时间,初步估计考试时间为2019年10月19-20日。
城乡规划师备考攻略
报名流程。
明确了考试时间,也需要知道怎样报名。城乡规划师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缴费,需要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需要注意的是,在报名前需要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在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工具软件处理后新生成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城乡规划师备考攻略
挑选教材。
城规考试的辅导书有不同出版社的,基本内容都是差不多的,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一套。
城乡规划师备考攻略
合理运用网络资源。
网上有很多城规学习的免费资源,现在社交网络也很发达,有很多职业考试类qq群或者微信群,网上搜索就能找到,里面也有共享的学习资源。当然,如果经济条件允许,能报班学习肯定是最好的。
城乡规划师备考攻略
选择一款能刷题的手机题库软件。
大家都是上班党,能拿来学习的时间非常有限,正因如此,就更要把生活中的碎片时间都利用起来。手机app刚好能满足这一点。我个人使用过的软件是城乡规划师准题库,使用下来感觉还裂枣猜不错,里面有很多免费试题,章节题,模拟题还有历年真题都有,像每日一练,就是每天会有十道题,不要小瞧这十道题,积累起来也是很可观的。另外它也有一些很人性化的功能,比如自动收录错题、学员笔记、视频解析等等,对自学的朋友们来讲非常友好。
城乡规岩昌划师备考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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