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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城乡医保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18 22:42:54

1.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会影响在外地居住的北京人吗

据报道,12月13日,复《北京市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正式发布,打通城乡地域壁垒,破除城乡身份差异,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后,不会对于长期在外地居住的本市城乡居民带来影响。

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基金共济能力不断增强,抗风险能力显著提高,基金运行更加安全,对于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将形成重要的促进和支撑。

2.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以异地报销吗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不可以异地报销的。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1)统一医保目录。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各省(区、市)要按照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管理和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规定,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适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则,

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进行调整,有增有减、有控有扩,做到种类基本齐全、结构总体合理。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动态调整。

(2)统一定点管理。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的定点管理政策。原则上由统筹地区管理机构负责定点机构的准入、退出和监管,

省级管理机构负责制订定点机构的准入原则和管理办法,并重点加强对统筹区域外的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监督。

(3)统一基金管理。

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结合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应支付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合理控制基金当年结余率和累计结余率。建立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

强化基金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坚持基金收支运行情况信息公开和参保人员就医结算信息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因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不可以异地报销的。

(2)异地城乡医保工作制度扩展阅读: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作用: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通过社会保障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适当缩小各阶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避免贫富悬殊,使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能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经济发展的调节器: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调节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社会总需求的自动调节作用。在经济萧条时期,一方面由于失业增加、收入减少,用于社会保障的货币积累相应减少;另一方面,因失业或收入减少而需要社会救济的人数增加,社会用于失业救济和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社会保障支出也相应增加。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具有促进发展的功能:社会保障制度在产生初期或许主要体现出稳定和与调节功能,但发展到已经明显的具备了促进发展的功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3. 可以异地交医保吗

医保是可以进行异地投保的。

由于现在城市化的不断建设和人口流动性的加大,医保回已经增加了答异地投保的服务。如果在异地参加工作,外地户口需要与当地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保。除此以外,属于个体工商户的情况可办理参保手续。

(3)异地城乡医保工作制度扩展阅读:

医保为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并与北京等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转入落实阶段。

4.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异地住院怎么报销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的3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中,参保人所花费的医药费用必须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参保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医保卡、出院证明、医药费发票及医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参保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可以不予报销。

在异地报销时,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应有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准备报销的一些证明材料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

(4)异地城乡医保工作制度扩展阅读

报销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3]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5.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关于异地就医有什么规定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关于异地就医有什么规定,具体得去医保局问问

6. 关于异地就医的医保问题

没办法·全国都这样办理只能说你不懂医保的规矩·一般不许可异地医保报销·许可异地必须你医保当地批准开转诊(一般是当地医院明确说看不了才会转诊)这是制度很难改变。
拿北京说·现在北京人自己看病住院都困难·号挂不上床位没有。每年超过5千万人次外地人来京看病(这还是99%都不能报销)如可以随意异地报销来京看病人数每年外地患者过亿··必须有效控制··否则多数人都没号都住不进去医院。
这要考虑医保地的利益也要考虑异地城市本地居民的利益···现在是双方都不答应随意异地报销,你就算做通你医保地思想工作了··你要去的异地百姓还不乐意强烈反对呢。这叫外地人抢占本地资源。别说你医保·异地高考各省市都自己提出限制要求不是你外地人随意都可异地上学考试的。
所以你目前只有2个选择:1.本地治疗··可去其他本地大医院看看··多去几家找家合适的(我查了你长沙有18家三甲公立医院··这多医院难道全不行吗?不是你写的医保定点医院的你去单位人事部换你想去的医院就可以了,)
2.去异地全自费看病·
3.辞职去广州工作·在广州找上社保的单位(定点医院写这家要去的医院)等医保能使用了再治疗(当然这比较麻烦也耗费时间)
至于你说的医保是在你医保地定点医院看病报销的··因为你交的钱是给当地医保部门不是给外省·外省也不能用。

7.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异地可以报销吗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异地可以报销,但是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在参保地按时参保并在待遇享受期内;二、在参保地领取社会保障卡并激活;三、在参保地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7)异地城乡医保工作制度扩展阅读:

异地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

1、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

3、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

4、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

5、省外报销的比例最低,一般起付线2000左右,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45%,花的少的话,很难报销几个钱的,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

8.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规定

1.肯定是属于的,但是你要有医院的急诊病历来证明

2.现在的问题是,要去参保地医保申请版一个退休人员异权地安置手续,然后可以在居住地选择1到2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付,然后再回参保地医保申请报销,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药物是不能单独报销的,必须符合住院或者大病门诊的范围才能得到报销,自己去买药,肯定是没的报的

3.详细的,建议你拿着这次的就医所有的单据回参保地医保咨询,如何办理

9. 异地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怎么办理程序

转移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医疗保险。

2、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

转移材料:

1、转出材料:

a、身份证。

b、社保卡

2、转入材料:

a、身份证。

b、异地参保凭证。

c、《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6、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9)异地城乡医保工作制度扩展阅读: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七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第八条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样式见附件)。

并保留其参保(合)信息,以备核查。新就业地要做好流入人员的参保(合)信息核查以及登记等工作。

第九条参保(合)凭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卫生部统一设计,由各地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统一印制。

参保(合)凭证信息原则上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之间传递,因特殊原因无法传递的,由参保(合)人员自行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社会(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指定窗口或专人,办理流动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登记和关系接续等业务。

要逐步将身份证号码作为各类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唯一识别码。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及时记录更新流动人员参保(合)缴费的信息,保证参保(合)记录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十一条社会(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管理服务工作,简化手续,规范流程,共享数据,方便参保(合)人员接续基本医疗保障关系和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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