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稳定方面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党政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政法委、信访局、公安局等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政治定力,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把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生动实践,靠前指挥、躬身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传导压力、形成合力,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立足当前抓好应急值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巩固完善会商机制,坚持“日报告”制度,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管控工作,狠抓源头治理,强化督促检查,多措并举做好当前信访维稳工作。要着眼长远加大信访维稳长效机制建设力度,下大气力健全完善信访维稳组织领导、“事要解决”以及社会矛盾积案化解“百日攻坚”行动推动调度、属地和部门联动配合等系列工作机制,确保信访维稳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强化担当推动“事要解决”,深入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建立调处化解台账,找准工作着力点,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促进信访维稳与办好民生实事、创新社会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推动问题解决。要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注重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同时,要坚守法律底线,对非法闹访,煽动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等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着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做出应有贡献。
㈡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信访工作
信访与维稳工作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信访工作做好了,无疑为维稳工作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反之,信访工作做不好,维稳工作也就失去了保障 、加大了难度。做好当下信访维稳工作,我以为要把握“三个原则”、突出“四个重点”。
所要把握的三个原则是:一要有民生情怀。信访问题既源于个别访员不讲理的情况,也有部分出于政府部门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信访工作就是民生工作。要仔细研读每一封信,认真接待每一位群众,对待信访问题要区别对待,群众上访、越级集访才会减少,群体性事件才能得到控减,维稳才会有一个好的基础。
二要有政策准绳。解决信访问题,决不允许乱开口子,决不允许花钱买平安,坚决纠正所谓的“人
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的错误做法。一些地方出现老上访户就是被个别执政者乱开口子、花钱买平安的言行,干扰了思维、混淆了视听。行,必须解决;不行,绝不妥协,领导干部对此态度一定要鲜明。
三要有法治思维。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依法办事,涉法涉诉问题必须按法律解决,遇到上访人行为违法的时候要果断出手,执法从严、违法必究。
工作中还需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底数要清。本地本部门究竟有多少突出的矛盾,主要负责人心中要有数;哪些是个性矛盾,哪些是群体性的矛盾,心中要有数。做到底数清不难,
㈢ 浅谈如何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作为一名信访接待人员,千万要端正自己的姿态,以服务者的身份对待来着。不能以一种官老爷的身份和群众对话,这样很容易激化矛盾,甚至产生新的问题。
把握接访中的细节动作
如对方怒气冲冲的前来投诉的情况,你需要的不是和他对着干,而是应该第一时间招呼对方就坐,然后给对方泡上一杯热茶,你的热情会化解对方的怒气,从而促进下一步的交流。如果对方继续肆意发挥,你可以不吭声让对方继续说完,或者告诉对方“需要解决问题,光靠发脾气是解决不了的,耐心的说出您的诉求,我们一起想办法”,相信再坚强的心也会被你瞬间融化的。
做好来访记录
认真倾听对方反映的诉求,做好来访人信息,联系方式,住址,投诉的事件,被投诉人信息等等关键信息的记录工作,越详细越好,以便向领导报告,并提出自己的参考意见。
耐心听取对方诉求并适当的答复
所谓适当的答复,是指无需请示上级自己能当场解释的范畴,而不是随口给对方承诺或答复,尤其是自己拿不定的,千万不能盲目表态,以免造成对方的误解。
第一时间转办
大多数的信访投诉办理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在你接待转办的过程中能节省一点时间,负责办理的工作人员就会有更多的处理时间,所以第一时间交办既是替办案人员争取时间,也能让对方看到你对他诉求的重视程度。
注意言辞礼貌
部分投诉者可能因为投诉的事件,对接待者恶语相向,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能和对方互怼,对方越是恶意,你越是要注意善意,说不准对方在打电话前已经按好了录音键,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能因为一时冲动,反而让对方抓住把柄。
严格按照信访投诉流程办理案件
熟读信访接待办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流程办理,该汇报的第一时间汇报,该转办的经领导批准后第一时间转办,该回访的第一时间与投诉人沟通。
㈣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会议记录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切实解决好我市建设系统责任范围内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的原则,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3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推进体制和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治理突出问题
(一)治理城乡规划中的违规行为
1、治理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的行为。对市区规划区内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期间办理规划许可的所有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重点对其中涉及提高容积率的项目进行清理。
2、治理违规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行为,对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城市水源和河湖水系用地、绿化用地、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用地、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住宅用地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逐一清理检查。
牵头负责人:夏安辉 副局长
牵头单位:规划科
协办单位:法规办、局办证大厅、房管科、建设监察队
(二)治理建筑市场秩序
1、检查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无图审施工、无证施工、先施工后办证等现象。
2、检查中标的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
3、检查建设项目合同备案等情况和各方主体是否严格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
4、检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承诺相符,人员配置是否满足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变更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应手续,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5、检查项目承包商有无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和擅自变更工程量、违章施工、故意拖延竣工结算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
6、检查建筑节能评估审查情况,看是否规范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度。
牵头负责人:刘燕 党委委员
牵头单位:建管科
协办单位:局办证大厅、建设监察队、造价站、质安站、招标办
(三)治理建设质量差、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1、对施工现场有关责任主体的资质等级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核查,检查有无超资质、超范围承揽和转让、挂靠、出借资质的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人员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对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检查项目现场监理机构是否健全,监理人员专业、数量是否符合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
3、督促监理机构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制定监理方案,对监理方案进行审查;督促监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旁站监理,规范记录监理日志,检查现场监理资料是否规范,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
4、检查现场监理机构是否对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有无监理机构和施工企业联合造假的行为。
5、派专人对项目报建程序、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严格审查报验和竣工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6、检查项目各方主体是否履行质量安全生产责任。
7、检查检测机构出据虚假报告等行为。
牵头负责人:吴世开 副局长
牵头单位:质安站
协办单位:建管科、城建科、造价站、招标站、建设监察队
(四)治理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1、排查拆迁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拆迁行为,拆迁行政管理是否违规,是否存在政府机构充当拆迁人情况。
2、排查拆迁遗留问题。是否存在房屋拆迁烂尾楼项目导致补偿安置不到位问题。
3、化解信访积案。上级有关要求是否落实,信访积案是否得到有效化解。
4、加强拆迁监管,妥善处理拆迁纠纷,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牵头负责人:肖健 市重点办主任
牵头单位:拆迁办
协办单位:法规办、建管科、房管科
(五)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治理违规招投标行为
1、治理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
2、检查招标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资格,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3、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4、监督招投标活动各方主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现场行政监督。
牵头负责人:周东波 副局长
牵头单位:招标站
协办单位:局纪委、建管科
(六)治理工程建设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不诚信的问题
1、治理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行为。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否贯彻落实;项目主管部门是否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是否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现场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
2、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建设系统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逐步形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共建共享。
3、健全市场准入和清退机制。
4、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行为。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形成统一的企业和个人诚信、信用系统。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
5、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牵头负责人:谭信龙 党委委员
牵头单位:建管科
协办单位:造价站、建设监察队、招标办、质安站。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09年7月—10月中旬)
1、成立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市规划和建设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向尊权同志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委。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人员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明确一名联络员。
2、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
(二)排查问题阶段(2009年11月初—2010年2月中旬)
1、开展自查。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重点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和整改建议。有关情况于2010年2月28日前书面报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选择有代表性的重点项目、重点环节进行跟踪督查。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抽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0年3月初—2010年10月中旬)
1、及时纠正问题。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2、落实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完善工程项目监管台帐,健全各部门有效联运、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违法行为。
3、完善法规制度。全面清理我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的制度、办法,分类作出处理,对不适应的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予以废止的建议,不够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四、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分工。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治理合力。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局目标办负责落实,对搞形式、走过场、打折扣,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
(二)各单位要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管理制度、预防办法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制度规定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各单位要形成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的总结报告,于2010年年底报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㈤ 建设局和住建局区别
一样。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5)建设局领域信访工作扩展阅读:
历史沿革
1979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1982年5月4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 ”、“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8年5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建设部”;并把国家计委主管的基本建设方面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标准定额工作及其机构划归“建设部”。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
㈥ 如何提高信访工作的执行力
如何提升信访工作执行力?如何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值得我们认真思考。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提高信访工作执行力的方法,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如何提高信访工作执行力
一、提升信访工作执行力,必须提高对信访形势的把握能力。
一是认识到位
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来访事当家事,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反映的诉求。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多换位思考,摒弃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形成定力。
二是领导到位
要增强主要领导的信访责任意识,其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负责分管领域的信访工作。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信访问题,对信访突出问题要随时掌握情况,迅速研究落实解决方案。层层抓落实,处处无遗漏。
三是落实到位
把上级要求、法规政策精神和上访人诉求及时传达到基层,把压力传导到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及时沟通联系信访人,固定其诉求,共同谋求解决信访问题措施。
二、提升信访工作执行力,必须提高对信访问题的处理能力。
一是讲究接访方法。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与深入联系点、扶贫帮困、下基层调研等有机结合。多用“暖语”,慎用“冷语”,禁用“伤人语”。面对上访群众的指责甚至骂声,要宽容忍耐,不斤斤计较,更不计较个人得失。
与群众交谈要营造轻松和谐氛围,感染信访群众的情绪。二是讲究调处方法。建立健全联动化解信访问题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援助、村民委员会调解多种途径解决信访人的利益诉求。三是讲究综合施策方法。
按照“有理的解决到位、无理的解释到位、困难的帮扶到位、非法上访的依法处理”原则,甄别信访人诉求,具体问题科学综合分析,形成个案处理原则,严防决策失误,贻误时机。对诉求无理、以访牟利和行为偏激的上访户,一定要坚持依法处理,不能采用息事宁人的处理办法,杜绝后续不必要麻烦,确保信访的健康发展。
三、提升信访工作执行力,必须提高信访工作运行的管控能力。
一是完善部门工作责任制
健全以各级党政领导责任制为主体的纵到底、横到边的矛盾化解机制,保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到实处。
二是完善联合督查督办机制
健全党委督查部门牵头、信访和有关部门参与的信访督查模式,提高信访督查权威和实效。
三是健全完善考核追责机制
落实党委政府的信访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和肇访部门的直接责任。把信访工作绩效作为干部考察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引发信访问题的,或因推诿扯皮、工作失职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倒查追责。
㈦ 如何做好新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
一、信访维稳问题产生的主要因素
1、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信访问题的出现,多数是在特定时期累积的历史遗留问题。这些信访问题时间跨度大,个性特征强,历史成因复杂,且基本没有政策支持,没有可以参考的案例和工作指引,是造成信访问题甚至集体访、缠访闹访、重复访的重要原因之一。
2、工作责任意识欠缺。建筑企业的用工量大,工人流动性强,且建筑产业工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对事理理解不够明白。另一方面,少数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对员工或建筑工人提出的问题政策宣传解释太少,或应该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员工感觉自己的切身利益没有受得应有的保持,以致引发信访问题甚至集体上访事件。
二、强化责任,构建问题解决机制
1、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这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的根本保证。企业要始终把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创建企业内、外部稳定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高度重视员工群众的来信来访。
特别是要落实以党委书记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维稳领导责任制。要明确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所承担的责任,严格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度和追责制度,建立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使更多的信访问题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2、强化企业责任。企业要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如果企业存在“等、靠”思想和“不敢办、不会办”的行为,信访问题的矛盾就可能被推到本单位之外,推给了上级机关。
为此,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从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入手,在明确企业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的基础上,要求企业做到三同步,即信访稳定工作必须与安全生产、与企业改革发展同步进行。
建筑企业可能通过建立“企业—项目管理单位—工程项目部—班组”多级联动的信访组织网络体系,设立信访联系人接待制度,从做好信访初访开始,各类信访问题能够及早得到妥善和有效解决,切实解决矛盾和纠纷,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大局。
三、源头防范,超前开展化解工作
对一些员工虽然未反映,但可能随着形势的变化引发矛盾甚至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问题,企业应坚持做到未雨绸缪,心中有数,立足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方面,企业要增强民主意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要见微知著,强化矛盾排查机制,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做到排查、防范、梳理、分析、调处、化解、稳控相结合,做到超前介入、超前稳控和超前化解。
四、多措并举,及时妥善解决问题
解决问题,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筑企业,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笔者认为,要从如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是要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企业和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对职工群众的信访初访,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分析,取得第一手资料,对矛盾的实质及时做出全面客观的判断。
二是要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要坚持首问负责制,实施接访单位全程负责,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三是要讲究工作方法。企业要加大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加强宣扬,正面引导。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既要文明热情、耐心细致地宣传政策法规,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又要坚持原则、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引发新的矛盾。
五、教育规范,积极推动依法信访
一要加强对信访员工的教育引导。企业信访工作人员要通过开展《信访条例》宣传和法制教育,引导员工群众正确看待企业改制过程中利益格局的调整,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要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那些不依法信访、无理取闹的上访人,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进行批评教育,积极推动依法信访秩序。
六、动之以情,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热情”,就是要对来信、来访的群众满腔热情。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做到热情,首先要有感情。只有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感情,爱得深、理解得深,才能有热情。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不仅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过程,更是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密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过程。
职工上访,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做好,员工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另一方面也表明了职工对我们还充分信任,希望并依靠我们给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我们只要坚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为职工群众着想,真正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把他们的呼声当作自己的责任,把他们的合理愿望和诉求当作自己努力的目标,从思想上、行动上落实,千方百计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赢得广大职工群众对我们企业的支持和信任。
从笔者多年从事建筑企业信访维稳工作的经验来看,对待上访人员必须有浓厚的感情,要坚持做到“三心”。
首先要有耐心。要相信绝大多数职工群众,无论职工群众一时的情绪多么激动,言语多么尖锐,我们都要以平和的心态,做好耐心的安抚劝导工作,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其次要有恒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只要有道理、符合政策,无论有多大的阻力、多大的困难,我们也要想方设法为其解决,要让职工群众看到信访人员为解决问题而付出的努力。
第三要有真心。要站在群众的角度,充分考虑他们的难处,在具体生活、生产上给予一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总而言之,要坚持带着感情做好工作,真正做到把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的过程,变成疏导安抚职工情绪的过程,变成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
(7)建设局领域信访工作扩展阅读
基层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是企业开展信访工作的骨干力量,他们对企业、对项目的基本情况相对比较了解,在化解矛盾纠纷,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方面有比较明显的优势。
因此,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和信访维稳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主动承担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切实关心职工群众尤其是困难家庭、困难职工的工作、生活,准确把握队伍思想脉搏,及时跟进做好思想工作,力争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新时期新的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既肩负着维护企业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使命,又担负着宣传国家政策、教育引导职工群众的政治责任。
要做好建筑企业的信访维稳工作,必须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清醒头脑,紧跟发展形势和时代要求,学习掌握好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职工群众思想情况,掌握动态信息,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环境,保持企业稳健持续实现新的发展。
参考资料:中国期刊网-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几点思考
㈧ 如何做好职能部门之间的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是信访工作的基本职责,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性措施。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必须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工作水平,不断开创新的局面。具体实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搭建群众工作“平台”。
推动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政策的制定、完善和实施;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民情渠道不畅、问题层层下转、矛盾逐级上交的问题,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与积累。
二、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
要进一步拓展信访工作领域,既抓案件受理,也抓问题处理,更抓源头治理,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积极化解不安定因素。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措施,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教育引导、民主协商、提供服务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从信访部门孤军奋战向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的转变。
三、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做好信访维稳的基础。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的要求,通过矛盾纠纷,掌握本辖区的信访突出问题,工作上的轻重缓急就会一目了然。完善信访信息预警预报机制,深化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预警性、内部性、深层次情报信息,随时掌握信访的信息动态。四、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各项责任制,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因官僚主义、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引发信访问题,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要加强源头预防,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下访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要牢固树立“事要解决”的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坚持领导包案制,落实好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好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要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落实好双向责任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维护信访秩序,有效规范信访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让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有渠道表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健全完善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各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联系会议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在信访工作中的职责,加大协调力度,健全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要强化督查督办,落实好责任,确保信访问题及时得到妥善解决;要把发展和信访维稳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为群众办更多的实事,保民生促和谐,以发展保稳定,以稳定促发展。要把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与加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把加快发展和维护稳定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和先进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