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黑药社发[200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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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哪里买得到
去当地
社会医疗保险
局就可以直接购买到所需药品目录
15元左右一本
③ 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明细
新版目录共收录药品2709个,与2017年版相比,调入药品218个,调出药品154个,净增64个。70个新药通过谈判准入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价格平均下降了60.7%。
很多涉及癌症,罕见病,慢性病的新药好药纳入目录内,价格创新低。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参保人使用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都可以按照当地医保政策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
(3)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谈判药品在协议期内按照乙类药品有关规定支付,执行的是2017版湖北省药品目录,除常规目录之外还包括2017年纳入的40种特殊药品和2018年纳入的17种抗癌药。
为了保证患者尽快用上降价药品,于12月31日前将在现行医保药品目录基础上,将201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全部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执行。
参保人员住院或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使用特殊药品和抗癌药时,按照国家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先按省级规定比例(10-30%)自付后,再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我市乙类药品的支付管理规定执行。乙类药品个人先支付10%,余额再按普通门诊,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和住院的规定比例报销。
④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药品目录一样吗
不一样。
农合可报销的药品在总的药品数量方面,相对要比医保的少很多。毕竟农合每年只是交几十块钱,和医保每年交的钱是没法比的。但具体到某一种药品上,有可能农合给报销,而医保却不给报。
⑤ 最新农村医保药品目录
农村医保能够报销甲乙类药品。
基本医疗保险国家药品目录将药品分为三类:
第一类甲类,可以全部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
第二类乙类,用此类药需个人先按一定的比例承担部分费用后,剩余部分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
第三类丙类,这部分的药是不报销的,全部由个人承担。
“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的,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较低的药品;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使用“甲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略高;“乙类药品”由国家制定,各省、市、区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但不能超过国家制定“乙类药品”,总数的15%与医保无关的费用即所谓的丙类费用全部由现金支付。
医疗保险目录对于销售的意义,是通过医院促销模式下来进行行销。很多患者就医是有医疗保险的,但不在医疗保险目录上的品种不在报销范围内,需要自费解决。所以没有进医疗保险目录的品种在医院的销售会受到量的限制,而在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自然可以突破患者的心理瓶颈了。而且很多医院也是公费医院,对进药有相关规定。是否为保险目录就是很重要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⑥ 黑龙江省医保报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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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1、新农合用药目录和基药、医保目录一样,有国家级的也有地方自行增补的(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药品总数的15%,该目录一般每五年调整一次。)
2、新农合和基药、医保目录不一致(有重叠药品)
3、医保有2017年版的,新农合和基药未公示,目前国家任是2012年版的,地方上的要去当地卫委网上查才知道。
4、国家卫计委、和各省卫计委官方网站
5、进入目录的药品以大病统筹为主,不分医院级别。
⑦ 医保药品目录
绝大多数列入医保目录的药品,不论是住院还是门诊都能报销,但也有部分药品在使用上有限制。
国家颁布医保目录时在备注栏注明“限定支付范围”。
1.“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个人账户支付的药品。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药不受此限定。
2.“备注”一栏标为“限工伤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3.“备注”一栏标为“限生育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4.“备注”一栏标注“限***和工伤保险”的,是指符合***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受此限制。
5.“备注”一栏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是指参保人员出现适应症限定范围情况并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以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使用该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支付。该限定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临床医师应依据病情需要,按照药品法定说明书用药。
6.“备注”一栏标注为“限二线用药”的药品,支付时应有使用《药品目录》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
⑧ 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哪里有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⑨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是什么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是根据国家规定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包括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给予支付。
1.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进行管理。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应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的药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2)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药品。
2.以下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保用药范围:(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3.《药品目录》分“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统筹地区可适当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
4. 《药品目录》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目录》也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