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临沂市兰山区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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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城市规划图---打造鲁南苏北中心城市《申精》
作者:听的见的梦2009-5-21 23:15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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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设一个“开放、富裕、文明、美丽”的大临沂、新临沂,临沂请来了以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吴良镛教授为代表的一批城市规划顶级专家,结合临沂的自然、历史、地理、资源特点和发展前景,将临沂规划和定位为“鲁东南地区中心城市,全国性商贸物流中心之一,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滨水特色的宜居城市”,将市政服务中心区、商贸区、历史文化区、商住区、经济开发区分隔搭配得井井有条,而且在整个规划中,特别注重公共设施和绿地的规划。
高水平的规划展向世人展现了沂蒙老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城市新形象,迎来了大批前来参观考察的省内外各类代表团、海内外客商及游客。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城市规划展已接待各类团体3500余个,参观展览的人数达20万人次。同时,规划展也成为外地游客游览临沂的重要景点之一。
围绕科学规划,临沂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加强文明、富裕、开放、平安、生态、活力临沂建设。积极推进临沂由农业大市向工业强市、传统商贸大市向现代物流强市、内向型经济大市向外向型经济强市、生态资源大市向生态园林城市、人口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05年,生产总值达到1211.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9.1亿元。目前,临沂作为鲁南苏北中心城市的凝聚力、辐射力、带动力和发展活力大大提升,革命老区焕发出无穷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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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我的图片全
作者:yuanpu2222009-5-21 23:2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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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临沂市规划展览馆的介绍
临沂市规划展览馆于2009年11月16日正式开馆,免费向社会开放。 随着临沂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版快速发展,市民对“权大临沂、新临沂”的认同感、自豪感越来越强烈,有一个让广大市民了解城乡规划、参与城乡规划的平台显得越来越重要。为方便市民参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北城新区建设一座永久性的、集规划展示、科普教育、文化宣传于一体的新的规划展览馆,全方位向广大市民展示未来“大临沂,新临沂”的美好蓝图。该馆集中反映了我市城乡规划建设取得的成就,将充分发挥规划展览馆的宣传、引导、激励作用,让广大市民更加方便、直接地参与规划、了解规划、遵守规划、支持规划,增强全市人民把临沂建设成为区域性特大中心城市的决心和信心。
③ 临沂市财政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应急管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会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科(挂市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牌子):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制定财政票据管理规章制度。
(三)法规科:组织草拟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
(四)税政科:提出实施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市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市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建议;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承办省厅交办的有关关税事项。
(五)预算科: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市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六)国库科(集中支付中心合署):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兑付有关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境)外机构人员生活待遇标准;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八)教科文科: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
(九)经济建设科:承担工业、交通、资源、环保、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
(十)农业科: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十一)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汇总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二)企业科:承担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中小企业、节能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建议草案,负责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拟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十三)金融与国际合作科(挂市世界银行贷款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金融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担保业相关政策、制度;承担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研究分析涉外财经问题,负责我市与国(境)外财经交往与合作事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承担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和项目管理有关工作。
(十四)会计科: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工作;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五)行政事业资产科(挂市清产核资办公室牌子):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
(十六)监督检查办公室: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及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拟订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拟订年度市级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审核,采购方式审批;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聘用专家管理、投诉处理、市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与业务指导等工作。
(十八)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九)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拟订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局属有关事业单位
(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研究拟定全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监督、稽查、奖惩等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彩票公益金、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对各县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汇总编制市级非税收入(计划)预算以及调整、超短收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市级非税收入预算、土地收支预算的编制及执行。负责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国有资本收益等非税收入项目的直接征收。负责全市财政票据的保管、发放、核销、检查以及票据年检等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非税收入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及非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受理涉及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信访、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反非税收入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负责罚没收入及执法单位暂扣款、没收物资监督管理,参与没收物资的拍卖及处理;负责罚(没)款许可证年检。负责土地储备运营财务管理,审核认定和拨付土地收储成本;负责收储土地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残值收入管理。其他非税收入管理事项。
(二)基层财政管理处: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研究拟定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负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拟定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督导落实;对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察等。
(三)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基建投资评审业务委托工作,统一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经费,指导投资评审有关业务工作; 负责市级部门预算中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评审,为预算编制和资金拨付提供技术支持; 参与编制并负责执行市级城市建设、维护资金计划(预算),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 承担市级部门预算安排的事业发展支出项目的评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市直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负责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包括依法审核各项原始凭证及支出标准、及时准确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办理各项缴拨款及各项资金收付、往来等结算;按有关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做好财务分析考核工作,及时为单位和有关部门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资料;对单位的会计信息资料和会计档案进行整理、归档、保管,并负责保密;负责对会计集中核算机构人员和各单位专职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五)集中支付中心(与国库科合署):根据确定的年度部门预算、用款计划和支付通知,对市级预算单位的工资、经费、项目等财政性支出进行集中支付。
(六)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负责财政性住房资金以及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等单位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七)财政信息中心:制定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局域网和全市财政系统广域网;承担财政业务应用计算机系统软件开发和数据处理;承担信息资源开发、数据库建设和信息服务;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等项工作。
(八)机关服务中心: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办机关授权管理的有关工作等。
④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组织实施内部管理制度;承办文秘、档案、保密、督办、环境信息及会议组织安排;负责信访登记督办工作;负责车辆管理、接待、保卫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跨市地环境污染纠纷情况通报、联络等工作;承办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和国际环境奖推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拟定机构设置方案,核定人员编制,办理局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备案手续;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的调入、调出、辞职、辞退,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和军转干部安置,办理到龄人员的退休审批手续;负责组织局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等工作;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岗位职责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建立干部培训档案;组织开展全市环保系统内的表彰奖励工作;承办县级环境保护部门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负责局计划生育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规划与财务科 拟订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负责全市排污费的核算管理;管理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和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参与编制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局机关、分局、监测站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协调全市环保系统排污收费的财务检查、审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污染控制科 研究制定全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污染防治计划;编制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污染控制工作;负责辖区内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组织实施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源限期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污染集中控制,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设备;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配合市创模办参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负责限制类进口废物初审、煤炭经营资格环保审查、环境保护综合利用证明、环境保护达标排放证明、危险废物经营、转移许可;组织推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配合市经济综合部门推行清洁生产;负责环保目标责任制的分解、检查、验收评比工作;参与编制环保治理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并会同规划财务科做好环保补助项目的审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管理科 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与技术引进;组织环境保护科技产业协会和技术示范工程;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行业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政策、法规和规章;承担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全市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国际与交流;组织环境保护利用外资项目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法制宣传科 拟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工作;承担全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和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调查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市环保依法行政业务指导,组织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拟订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负责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自然生态保护科 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自然生态保护政策、规章、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市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提出建设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审批建议,承办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审核、申报工作; 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态农业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有机食品发展工作,监督、指导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全市生态市建设,负责组织生态县区创建工作指导全市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小城镇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中有关生态内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签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山东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下设综合科和水环境协调管理科)负责沂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综合组织和协调;承担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沂沭河流域环境保护条例》,制定流域污染治理规划;确定河流控制断面和总量控制指标;提请省政府下达流域内企业限期治理计划;组织协调跨区域流域边界污染纠纷;办理与跨区域流域环境纠纷有关的建议、提案、议案。
综合科 监督《沂沭河流域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实施;制定流域污染治理规划,确定河流控制断面和总量控制指标;提请省政府下达流域内企业限期治理名单计划;综合协调业务联系工作及流域管理处的后勤服务工作。
水环境协调管理科 负责和协调流域河流断面的污染管理、流域总量控制和水环境容量负荷分配;参与协调废水污染源治理计划和新建项目管理;处理协调跨区域、流域污染纠纷;承办人大、政协流域水环境方面的建议、议案和提案。
环境监察支队 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据市环保局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和县区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负责排污费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负责排污申报统计和环境监察报告工作;负责自然生态保护、农业生态和建设项目的环境监察,参与处理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负责12369环保举报热线、行风热线、人民来信来访等环保案件的查处;承担主管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环境监测站 负责本辖区内的环境监测工作,下达各项环境监测任务;制定环境监测工作及监测站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⑤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领导分工
李作良同志:主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全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城镇化工作。
分管委人事科、综合财务科。
朱士泉同志:协助李作良同志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作。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维稳、信访、群众工作;负责效能督查、信息、网络、宣传、文秘、保密、档案、行政后勤、接待服务等工作;负责建设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教育、爱国卫生、红十字会、扶贫助残等工作;负责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计划生育工作。
分管委机关党委、监察室、办公室、老干科。
负责参与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的监察、信访、社会稳定、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安全、扫黄打非、国有资产管理、卫生、计划生育、教育、民政、社会保障、国防、拥军、民族宗教、语言文字、体育、档案、史志、住房公积金、统战等领导小组的工作;负责委内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
闵锐、刘兴旺同志: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建筑市场和建筑工地管理工作;负责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科技教育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工作;负责建筑工业产品备案工作;负责建筑业外出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工作。
分管委科技教育科、市场管理科、建筑业行业发展科、装饰装修科、市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市建筑工业产品归口管理办公室、市外出施工管理办公室。
负责所分管行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和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参与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的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建筑工地垃圾扬尘噪声痞霸治理、科技、社会信用体系、综合治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等领导小组的工作;负责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
薛 铸同志:负责基本建设工作;负责驻市政府政务大厅窗口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造价和标准定额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发布地方工程标准定额和材料价格工作;负责建筑业劳保费用管理工作。
分管基本建设科、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市建筑业劳保费用管理办公室。
负责所分管行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和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参与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的商贸城提升改造、拆迁改造、林业、园林、环卫、旅游、风景名胜区、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国土、矿产资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协调等领导小组的工作。
张永飚同志:负责全市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全市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进度计划;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协调配合管理机制;负责城市节水工作。
分管委公用事业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市公用事业管理处、临沂管道燃气输配有限公司、临沂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市城市节水办公室。
负责所分管行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和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参与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物价、水源地保护、水利、环保、渔业、沂沭河管理、水文、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等领导小组的工作;负责封停自备井工作;负责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陈云祥同志:协助李作良同志负责城镇化工作。
负责城镇化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建设行业计划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污水治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雕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系统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及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委市政科(城市防汛办)、规划统计科(外事外经科)、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政管理处、市城市道路维护管理处、市城市排水维护管理处、市城市路灯维护管理处、临沂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临沂动植物园管理处、临沂人民公园(人民广场)管理处。
负责所分管行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和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参与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的“两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投融资、电动汽车、无障碍建设、人口普查、公路综合整治、生态环境监测、对台、外事、侨务、统计、商务、交通、公路、铁路、民营经济、招商引资、电业、通讯、传输、气象等领导小组的工作;负责和谐城乡建设行动考核管理工作。
张济民同志: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和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抗震设防工作;负责注册师管理工作;负责新型墙材应用、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改革工作。
分管勘察设计科、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负责所分管行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和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参与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的城市规划、市场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测绘与地理信息、人民防空、抗震减灾、节能、再生资源等领导小组的工作。
孙富会同志:协助薛铸同志负责驻市政府政务大厅窗口工作。
负责组织拟定全市建设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法制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管理、清理工作;负责全市工程交易、有形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和委驻市政府政务大厅窗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负责所分管行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和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参与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的涑河开发项目、沂河平安广场项目、春运、全民普法、法制、司法等领导小组的工作。
刘国栋同志:协助朱士泉同志负责维稳、信访、群众工作;协助朱士泉同志负责关心下一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教育、爱国卫生、红十字会、扶贫助残等工作。
负责工青妇群团工作。
负责参与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的工会、共青团、妇联、少工委、关工委、希望工程、扶贫助残等领导小组的工作。
王京民、吴继富同志:负责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村镇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12个市级优先发展重点镇的协调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农村生态房研发建设工作;负责主干道沿线和沂沭河沿岸村庄建设工作;负责生态村镇建设工作。
分管委村镇建设科、综治办、农房办。
负责所分管行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和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参与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社区、农业、农村、粮食、畜牧、供销、金融等领导小组的工作。
马继明同志:协助闵锐同志负责建设科技教育工作。
刘德成同志:协助陈云祥同志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傅怀义同志:协助朱士泉同志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赵经建同志:协助刘国栋同志负责委工会工作。
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1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文书档案、保密、保卫、督查、宣传、信息、信访、接待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及重要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站的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挂离退休干部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和局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制收支预算计划工作;负责各项建设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概预算和决算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审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挂外事外经科牌子)
组织拟定全市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行政法制和应诉复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建设系统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及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承办建设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和出国人员培训的具体工作;承办有关涉外事宜。
(五)勘察设计科
负责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指导勘察设计行业标准规范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民用建筑结合修建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六)基本建设科
组织实施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参与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和企业资质管理;指导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协调解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受理工程质量问题投诉;组织或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劳保费用统筹管理工作。
(七)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临沂市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参与编制全市城乡发展战略和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和拟定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有关规定;发布年度城市化进程的公告;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参与全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
(八)城市公用事业科
负责拟定全市公用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区供水、燃气、热力等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用事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燃气安全和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公用事业的改革工作。
(九)市政科(挂城市防汛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定全市市政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和城市照明等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全市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城市照明等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确定的建设项目;负责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并监督管理;负责市区市政设施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市政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市政事业的改革工作。
(十)环境卫生与园林科
负责拟定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园林和市城市规划区绿化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市城市规划区绿化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城市园林、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区城市园林绿化与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名胜风景区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园林和市城市规划区绿化等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市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城市雕塑建设、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处置和城市车辆清洗网点管理等工作;负责环卫园林行业的改革工作。
(十一)村镇建设科
研究拟定全市乡镇、集镇、村庄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村镇规划(除名胜风景区、县城驻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村镇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的审查、申报工作;指导全市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组织实施全市村镇建设的试点工作。
(十二)城市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全市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的指导、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综合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和指导各县拆迁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拟定全市房地产业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市(除市城市规划区)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申报、审批工作。
(十三)计划统计科
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市区中长期建设计划、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拟定市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以及初步设计工作;负责编报市区年度城市建设投资和维护资金的计划;负责全市建设事业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研究工作。
(十四)科技教育科
负责全市建设系统科技教育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建筑材料、建筑工业产品的备案工作;负责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和建筑职工技能鉴定工作。
(十五)安康居住工程科(挂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定全市安康居住工程、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规范性文件和相应的配套办法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安康居住工程、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公积金、租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的审核、审批;负责市直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危旧房改建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公有住房评估交易管理;指导各县公房售后上市交易和物业管理试点工作;负责房改政策宣传、教育、咨询工作;负责房改制度的统计调度工作;参与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编报全市安康居住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审核、申报全市经济适用房项目;指导全市安康居住工程建设的实施和管理。
(十六)市场管理科
负责制定全市建设市场的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整顿规范建设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建设市场的各类违法行为。
(十七)建筑业行业发展科
负责拟定全市建筑业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和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全市建筑安装施工、建筑制品、预制构件等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的改革工作。
(十八)装饰装修科
负责拟定全市装饰装修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装饰装修材料产品的生产布局和管理;监督装饰装修行业标准与规范的执行与实施。
三、人员编制
机关行政编制39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4名,工勤人员编制5名;事业编制38名(执行行政机关制度规定)。可配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26名。
纪检、监察和机关党务工作者的职级和职数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事业机构
(一)将临沂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临沂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合并组建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规格为副县级,经费形式自理,人员编制102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由市建设局提出意见,报市编委办公室另行核定。
(二)临沂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经费形式由经费自理改为财政拨款,其隶属关系、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不变。
(三)临沂市建设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机构规格、人员编制、经费形式等不变。
(四)其他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要求,进行分类、改制、撤消、归并、重组等调整。市建设局应根据所属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尽快提报具体方案并确定改制基准日,经批准后施行。
⑦ 跪求临沂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在网上给你查了下 只有《临沂市城市规划管理相关控制标准》
由山东专省临沂市政府颁布实施属,为规划设计、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和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控制标准》适用于总面积为1962.9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用地性质、建筑容量、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高度、建筑绿地、管线工程、城市停车场地、人防工程等。《控制标准》突出了建筑退让标准,对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河道蓝线、铁路线,后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的距离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了停车泊位标准,根据全市实际情况,对居住区、商业区和交通站场等提出了明确的停车配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