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老一小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一、一老一小医疗保险报销
社保卡没发下来期间,在医院看病的费用先自己垫付,等社保卡发下来,再拿着医院收据和社保卡去社保所手工报销。领到社保卡之后,每次去医院门诊或住院都拿社保卡在医院实时结算医药费,不用去社保所报销
在社保所参保的宝宝,均用银行扣款方式交纳医疗保险费。每年9、10月份的21日左右划款;为确保宝宝们每年能及时续保,一定要在每年10月或11月初,查一下银行是否扣款成功了,如果保费没有划走,请及时到社保所查找原因,最迟要在11月20日之前解决交费问题。
二、报销标准
城镇老年人大病医保报销起付标准为1300元,也就是说医疗费超过这一金额的,按60%的比例报销,其余40%自己负担;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5万元,在同一个医保年度内,第一期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开始往后住院的起付标准都是650元
(1)城乡居民医保是一老一小吗扩展阅读:
一老一小医疗保险报销规定
一、北京的城镇老年人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大病医保待遇不变,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二、16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应在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可选择异地2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儿童专科医院,和1家北京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大病医保待遇不变,医疗费也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三、老人和学生儿童在外埠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符合北京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社保所报销
『贰』 学平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一老一小、新农合,这几种保险有什么区别
1、被保人群不同
学平险,被保对象是学生。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是针对户口是城镇的居民所投保的社会保险。
一老一小,是针对城镇户口的学龄前儿童与家里的老人一同上的社会保险。
新农合,是针对户口是农民户口的群众所提供的社会保险。
2、保障内容不同
学平险保障内容有:意外医疗费用报销,意外伤害保障,意外伤残保障和意外人身保障。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内容有:有住院医疗,意外,人身和养老方面的保障,与新农合相对应。
一老一小:包含住院医疗,意外和人身保障。
新农合包含住院医疗,意外,人身和养老方面的保障。
3、报销比例不同
学平险:
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分别为:人身意外死、残10000元,因意外导致的伤害医疗费3000元,因疾病住院,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扣除10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百分之六十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保金20000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6万元。基金支付比例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5%、60%、50%。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后,可分别提高到80%、65%、55%。
一老一小:
(1)城镇老年人大病医保报销起付标准为1300元,也就是说医疗费超过这一金额的,按60%的比例报销,其余40%自己负担;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5万元。而在同一个医保年度内,第一期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开始往后住院的起付标准都是650元。
(2)学生及婴幼儿大病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当医疗费用超过该金额的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其余30%自己负担;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7万元。
新农合:
(1)门诊补偿: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城乡居民医保是一老一小吗扩展阅读:
购买保险的注意事项
1、优先为家庭支柱购置保险
投保应该以家庭支柱为先,这样万一经济主力出现意外,也有足够的经济保障,不至于让家庭瞬间崩塌。
2、为孩子投保,不要先考虑教育险
有研究表明意外伤害是造成我国14岁以下孩子死亡的最大凶手,而高昂的重疾治疗费用则是多数家庭都难以承担的,所以为孩子投保,最好分清主次。
3、买保险,合适更重要
买保险能给未来增添保障,但不意味着所有保险都是合适的,大家在购置保险时应针对自身家庭情况进行挑选。如果你更看重给家庭成员提供风险保障,那消费型保险可能要比分红型保险更为适合。
4、部分家庭买保险时,可利用“双十定律”
“双十定律”:指投保时选择的保险额度不要超过家庭收入的10倍,以及家庭总保费支出占家庭年收入的10%左右为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学平险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农合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分别提高至320元、90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新农合报销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一老一小”医疗保险
『叁』 社会医疗“一老一小”是什么保险一小:就单是医保吗保到18岁。医疗费能报百分之多少
参保人范围
根据规定,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均可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同时,将低保、特困、退养人员等纳入保障范围,并免交其保费。
可参保的学生儿童包括: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学校(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类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在册学生;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少年儿童、托幼机构的儿童
和出生28天后的婴幼儿。
3个参保细节
参加“一老一小”医保,需要注意以下4个问题。
保险年度
老年人以每年1月1日~12月31日为大病 医疗保险年度,学生儿童以每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今年是实行“一老一小”医保的第一年,规定学生儿童从今年9月1日起、老年人从今年10月1日起就可开始享受大病医保待遇。
时间、方式
根据参保学生儿童、老年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参保的时间、方式也有不同。
老年人看年龄 一般情况下,老年人参保应在每年9月1日~11月30日,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次年参保缴费手续。而对于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老年人,可在达到参保年龄之日起90日内办理当年的医保,并从参保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直至当年的12月31日。
儿童看在校否 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可在每年7月1日~9月30日持本人户口簿,在学校和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应于每年6月1日~8月31日由其家长持其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对于符合参保条件的婴幼儿,出生28天后且取得北京市非农业户籍的,即可在90日内办理参保。
除于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老年人、婴幼儿外,其他参保人员超过办理参保缴费期限的,不能办理次年或当年(学年)的参保缴费手续。
赔付比例
在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内,老年人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60%的比例获得赔付。
与老年人的赔付标准不同,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学生儿童第一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650元。起付线上部分,赔付比例为70%。
所有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均以90天为1个结算期。住院在90天内的,按实际天数结算;超过90天的,每90天为一个结算期,结算后视为第二次住院。
4项优势商保难比
虽然市场上已有不少商业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型、补贴型)、重大疾病保险,能部分覆盖这些被原有社保排除在外的“一老一小”,但比较后会发现,“一老一小”医保的优势仍很明显。
低保费高保额
“一老一小”医保规定,学生和婴幼儿每年缴纳50元/人(另由财政补助50元),每年累计报销最高可达17万元;老年人每年缴纳300元/人(另由财政补助1100元),每年累计最高可报销7万元,费率低于商业保险的费用。
不嫌参保者
商业医疗保险对投保人的年龄、最高保障期限都有严格规定,一般投保年龄最高为59周岁,续保年龄最高到69周岁。
“一老一小”医保对于老年人没有最高参保年龄限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后均可参保。
可报特殊病门诊费
目前,商业医疗保险大都只保医保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少数产品可报销门诊医疗费,但保费较高。
“一老一小”医保可报销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老年人特殊病种为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学生儿童特殊病种在此基础上还包括血友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另外,学生儿童的报销范围也较职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大。
患病者可参保
商保对于投保人的健康状况要求非常严格。老年人、患病者(包括有家族病史、既往病史者)投保时,保险公司往往会要求投保人加费,或者规定除外责任,甚至会拒保。
“一老一小”医保则对参保人的身体状况没有要求,不会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身体状况或进行体检。即便参保人参保前已住院或者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也可参保,只是要求将参保前的医疗费用结清,参保后的医疗费用就可由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肆』 北京城镇居民一老一小社保缴费什么时间扣款
1、采取银行代扣缴费方式的:
应在2018年9月20日前或2018年10月20日前以及11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
市社保中心统一生成当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月报,并委托个人选择的银行进行扣款。
2、采取网上自助缴费方式的:
每月5日至20日之间,参保人员可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平台”,使用在社保经办机构预留的手机号码注册并进行自助缴费。
个人免缴费资格验审:凡符合个人免缴费条件且继续参保的各类人员,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除外。
由民政、残疾人联合会、计生委、老干部局、农委等各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将免缴人员名单按照流程提供给各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不再需要提交相关证件办理免缴资格验审手续。
(4)城乡居民医保是一老一小吗扩展阅读:
一老一小参保材料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既“一老、一小、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连续参保两年可报销门诊费用,新出生婴幼儿90天内参保视为连续缴费。
二、辖区居民应在参保期内及时向参保时提供的存折内存入相应金额的保险费用:一老:180元/年;一小:180元/年;无业居民:300元/年。
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期,享受待遇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8年度是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第一年,集中参保期暂时调整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底。
网上自助缴费:每月24日18:00点,全市统一生成当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月报,并委托个人选择的银行账号或合作银行支持扣款银行卡及存折进行扣款。
『伍』 北京城镇居民一老一小医保每年什么时间交费交费金额是多少
缴纳时间为9月1日至月30日;缴纳金额为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
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应于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自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本单位在册学生和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儿童应于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
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按学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
(5)城乡居民医保是一老一小吗扩展阅读:
北京一老一小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学生儿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计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结算年度内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享受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2、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劳动保障局发布。
3、本市发展改革、财政、卫生、民政、教育、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确保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
『陆』 社会医疗“一老一小”是什么保险
是北京市新启动的医疗保险体系。
即城镇无保障老人和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婴幼儿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涉及人群分别为25万人和200万人左右。
这项医疗保险的原则为“保大病”,主要解决城镇老年人、学生及婴幼儿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此外,肾透析、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及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也被纳入报销范围。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到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按学年)100元,个人或家庭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超出650元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可按70%的比例报销,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报销17万元;
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1400元,城镇老年人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 元。超出1300元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可按60%的比例报销,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报销7万元。目前已得大病的老人和孩子,符合条件仍可参保。
该政策规定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按照“就近就医”原则,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近选择3所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另外,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和16家A类医院直接就医。
参保范围
学生儿童的参保范围:凡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
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和其他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都可以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扩大至北京生源外地上学的全日制大学生、全日制研究生。
(6)城乡居民医保是一老一小吗扩展阅读
材料种类
老人材料
要求: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属于本社区管理范围内,从来没有参加过医疗保险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老人。
参保时需提供的材料有:
1.居民户口簿原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的复印件2份。
2.先到北京 银行、北京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任选其一,开户办理一个存折,每年存入足额360元现金。
3.两张1寸免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18位身份证号码)。
4.填写《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2份。
5.《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申请表2份。
6.凡符合免缴大病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如低保人员、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等人员)。
儿童材料
要求: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属于本社区管理范围内的16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含出生28天后的婴儿)
需要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的复印件各2份
2.理论上,先到北京银行、北京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任选其一,开户办理一个存折,每年存入足额160元现金。但在实际操作中,所在社区会指定邮政储蓄银行作为唯一选项,且预存至少1000元人民币。
3.填写《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2份。
4.两张1寸免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18位身份证号码),3岁以下除外。
5.凡符合免缴大病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还应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如低保人员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一老一小”医疗保险
『柒』 《北京工作居住证》子女如何办“一老一小”医疗保险
可以办理。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参保缴费当年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
托幼机构儿童和散居婴幼儿(以下简称“学生儿童”)包括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可参与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一老一小保险)。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银行开户
先到北京银行、北京邮政储蓄银行或交通银行,为孩子开户办理一张银行卡,存入1000元现金。并填写《代扣代缴申请表》,以后每年需缴纳的保险费会自动从银行卡扣取,每年费用为100元。
1、银行卡可以用监护人开户,也可以用宝宝自己的名字开户。用宝宝的带着户口本,如果户口本上不能体现母(父)子(女)关系,要记得带出生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
2、有的社保所用银行存折也可以,但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办银行卡。
3、孩子名字稍微生僻一点的,银行经常划账不成功。银行卡最好多存几百进去,保证每年够扣缴的,尤其每年10月、11月及时打印一下对账单,看扣费成功了没有,如果余额不足没有扣缴成功,一定要在11月底之前及时到社保所办理交费,以免产生断缴。
二、准备所需资料
去社保所办理前,提取准备以下资料
1、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复印件2份,孩子户口页复印件3份;
2、北京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变更的,续签的页都要复印;
3、宝宝白底一寸照片2张;
4、步骤一种办理的银行卡原件;
5、出生证及复印件2份。(ps:有的社保所不需要,以防万一还是带上)
多数社保所有以上资料即可,但也有可能会出现不一样的情况,所以,建议查询你要去的社保所电话,提前咨询下。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的,分为新生儿与非新生儿两种情况。
新生儿:自孩子出生90日内,办理的是出生当月至当年年底的保险。
续费或未在90日内参保的新生儿:集中参保期是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办理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参保缴费手续。
办理地点:婴幼儿(幼儿园之前的,包括学前班)在街道社保所办理;在幼、在学的在所在幼儿园和学校集中办理。
三、社保所办理与取证
去街道社保所办理的,到时候填张表,工作人员录入后给打印后的表签字就等着拿卡。办理完成后,1个月可以领临时卡,3个月以后可以领正式的卡(带芯片社保卡)。社保所会给您留下的联系电话发送短信通知,不必着急,坐等即可。
提醒:
1、报销要等正式卡发下来才能办,如果宝宝在出生后有住院的话就赶紧办一小保险,超过90天就没法报销了,门诊要超过650元才给报销,每年最多报销2000元;住院650元起报,70%报销,每年最多报销17万元。所以,在单位给宝宝补充商业保险也是有必要的。
2、另外选择就诊医院,跟大人一样,像协和、儿童医院、儿研所啥的都是不用选就可以享受医保的,那就选择离家近的,记得要把娃住院的医院选上,如果要更改也是每年9月份去更改的。
(7)城乡居民医保是一老一小吗扩展阅读:
“一老”办理所需材料
参保时需提供的材料有:
1.居民户口簿原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的复印件2份。
2.先到北京银行、北京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任选其一,开户办理一个存折,每年存入足额360元现金。
3.两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18位身份证号码)。
4.填写《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2份。
5.《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申请表2份。
6.凡符合免缴大病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如低保人员、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等人员)。
“一小”办理所需材料
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的复印件各2份
2.先到北京银行、北京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任选其一,开户办理一个存折,每年存入足额160元现金。
3.填写《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2份。
4.办理一老一小三岁以下儿童也需要提供2张1一寸白底彩照。
5.凡符合免缴大病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如低保人员等)。
参保人员既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参保,也可以在居住地社保所参保。由于在居住地办理与在户籍地办理所需材料相同,不需要提供居住证明,因此市民可以在全市任何一家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如何缴费
北京市“一老一小”医保制度实施以来,覆盖人群约180万,全市无保障老人和儿童参保工作进展顺利。“一老一小”实现了医疗的广覆盖。以下是该保险的缴费方式。
城镇老年人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从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参保年龄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北京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及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办理《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存折》或《太平洋卡》(借记卡)申领手续,然后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手续。
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或其亲属填写的《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费申请表》中的信息录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办理银行卡(折)确有困难的参保人员,可以现金形式缴费。
『捌』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 与 新农保 是一个 类型吗
一老一小大病保险是北京开展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和现在全国其他地方的城镇回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该基本一答样的,现在国家的医疗保险三网覆盖,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政策上覆盖我国所有居民,3者针对不同,职工医疗保险针对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针对没有参加职工险的城镇居民包括在校学生,新农合主要针对农村居民,所以说一老一小大病保险和新农合都是医疗保险,但覆盖范围不同。你说的新农保如果是新农合就是前面所说的3险之一,不过农保一般是指农村养老保险,它是一种针对农村居民开展的养老保险,和一老一少大病保险就更不是一个概念了。
『玖』 一老一小医保卡的报销上限是多少
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5万元。根据“一老一小”大病医保制度划定的城镇老年人参保范围是回:凡具有北京市非答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年满60周岁的居民;其中,女性年满50周岁的居民,也可参保。
学生儿童参保范围是:凡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北京市各类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等都可参保。
北京的城镇老年人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大病医保待遇不变,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16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应在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可选择异地2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儿童专科医院,和1家北京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大病医保待遇不变,医疗费也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拾』 2019年办一老一小医保证的规定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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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老一小保险”——4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有关问题关于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门诊
特殊疾病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劳社医发〔2007〕127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7〕11号)和《关于实施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京劳社医发〔2007〕95号)的要求,现就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门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和门诊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政策报销。
二、门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执行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规定。
三、门诊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医疗费用报销范围,限定为因病情需要进行检查、治疗及使用相关药品的费用。其中:西药的报销范围见附件,中药限中药饮片,其它是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补充报销范围的费用。
四、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得将与治疗门诊特殊疾病无关的医疗费用按门诊特殊疾病进行结算。凡违反上述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五、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疾病的申报审批及指定医疗机构的认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规定。
六、本通知自2007年9月1日起实施。
附件1:门诊治疗血友病西药报销范围
附件2: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西药报销范围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日关于“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7实施细则的文件关于“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细则的文件
关于实施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
【文号】京劳社医发[2007]95号
【颁布单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7-06-12
【生效日期】2007-09-01
【法律层级】规范性文件
第一条
为保证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7]11号),参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人员范围包括: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就读的在册学生;
(二)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参保缴费当年8月31日前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托幼机构儿童和散居婴幼儿(不含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
以上人员统称“参保人员”。
第三条
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参保人员,于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持本人的户口簿,在学校和托幼机构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于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由其家长持参保人员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
第四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二)项规定的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免缴个人应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除持本人户口簿外,还应当分别提交下列相关证件:
(一)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二)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
第五条
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第六条
参保人员可以现金或银行代扣形式缴纳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选择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参保人员超过办理参保缴费期限的,不再办理当学年的参保缴费手续。
第七条
参保人员已缴纳次学年医疗保险费,在当学年9月1日前死亡的,由其家长持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到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退费手续。
第八条
参保人员发生以下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一)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以下简称“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
(三)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四)急诊抢救留观死亡的,其死亡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第九条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一)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住院除外;
(二)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三)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四)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五)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
第十条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650元。
第十一条
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个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分担。其中: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7万元。
第十二条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以90天为一个结算期。不超过90天的按实际住院天数结算;超过90天的,按每90天为一个结算期结算,结算后视为第二次住院。
第十三条
参保人员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按每个医疗保险年度为一个结算期。当年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的,自审批之日至本医疗保险年度截止日为一个结算期。
第十四条参保人员患精神病需要长期住院治疗的,自因精神病住院之日至本医疗保险年度截止日为一个结算期。
第十五条
连续缴纳次学年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跨医疗保险年度住院的,本次结算期内的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年度分别计算。8月31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当学年支付的医疗费累加计算;9月1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与次学年支付的医疗费累加计算。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按当学年和次学年分别计算。
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一个起付标准,次学年再次住院或进入下一个结算期的,按第一次住院支付起付标准。
第十六条
未连续缴纳次学年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当学年8月31日前的医疗费用,不再支付次学年9月1日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除在本人选择的3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专科、中医医院直接就医外,还可直接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的A类医院就医。
参保人员需要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可于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可于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患病时须持本人《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对参保人员所持的就医手册进行查验。
第十九条
参保人员因患急症不能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在就近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第二十条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市内转院治疗的,需由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意见,经医疗保险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办理转院手续。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与转院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计算。
第二十一条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或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就医时由个人先交付预交金,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结算时,按规定应由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第二十二条
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留观并收住入院治疗及急诊抢救留观死亡的,住院或死亡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或家长现金垫付,结算时持相关证明及医疗费用单据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第二十三条
参保人员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应持诊断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在确定的本人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由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第二十四条
参保人员患门诊特殊病种需连续治疗的,可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到学校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第二十五条
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前已住院或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应将参保前的医疗费用结清,参保后的医疗费用由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第二十六条
参保人员在外埠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第二十七条
16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可选择居住地2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儿童专科医院和本市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待遇按照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规定执行。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第二十八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享受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学生儿童,在享受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后,符合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向民政部门继续申请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第二十九条
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证件:
(一)原北京知青子女,提交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二)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交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三)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提交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介绍信和进站函;
(四)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在京就读批准书;
(五)本市引进人才子女、留学回国人员子女,提交父母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六)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提交父(母)的北京市户口簿及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学生与父(母)关系证明。
第三十条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不建个人帐户、不计个人缴费年限。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未予明确事项,参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