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厦门建设局建筑处地址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主办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
电话:2201615
2201622
② 建筑工程类入厦备案试验员岗位要什么证应该是多个证可用于这个岗位
根据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厦建建〔2007〕109 号) (以下 简称《通知》,制定本实施细则。 ) 一、非本市注册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统称备案申请人)在厦备案范围: (一) 资质等级为一级或特级或不分等级或本专业最高等级的主项或增项资 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二)?目前已备案的二级企业,在企业备案有效期届满后,增项资质不再 予以延续,其主项资质可以继续申请延续; (三)?目前已备案的特级及一级企业,其资质证书中的二级和三级增项资 质在企业备案有效期届满后不再予以延续; 二、备案申请人在办理备案申请时应按《通知》第三条要求提交资料,并提 交设立分公司的工商及税务登记资料。 三、 《通知》要求备案申请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系指: (一)有独立的、固定的、企业自购或租赁的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住宅)及 能满足正常办公需要的办公设备,鼓励入驻建筑企业相对集中的产业园区。 (二) 总承包企业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 200 平方米, 专业承包企业办公场所 面积不小于 150 平方米; (三)实际办公地址、备案的地址和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一致; (四)?目前已备案的企业,按以下方式过渡:2013 年 1 月 1 日之前,总承 包企业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 180 平方米或专业承包企业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 120 平方米的,办公场所仍可继续使用。 四、 《通知》第三条第(六)~(八)项对于配备人员的具体要求为: (一) 企业在厦分公司配备的能满足分公司及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的分公司管 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 (包括质量、 安全、 经营、 财务、 综合等管理部门的负责人) , ? 注: “目前已备案”指本实施细则发布前已通过我局备案。 -1- 其中主要人员(分公司经理、驻厦技术负责人、驻厦安全负责人等)在总公司 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 2 年; (二) 分公司经理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该职称为社会化评审的工程系 列专业技术职务)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已注册; (三) 驻厦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该职称为社会化评审的工 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已注册; (四)企业驻厦安全负责人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五、 对在厦备案的非本市注册建筑业企业分公司管理人员和在建工程项目施 工管理人员实行人员到位核查制度。 (一)核查方式:在我局指定地点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考勤; (二)核查要求:人员每月核查 2 次,每 2 次到位核查的时间间隔少于 7 天者按到位 1 次计算;在核查中:1、企业备案有效期内分公司管理人员共计 3 个人员各 3 次未到位的,即视为该企业不符合人员备案要求,予以撤销备案;2、 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连续两月到位率低于 70%的,予以撤销备案;月到位 率低于 70%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P4) ;月到位率低于 80%且高于等于 70%的, 记入不良行为记录(P5) ; (三) 核查地点: 厦门市七星西路 166 号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大楼一 楼大厅; (四)人员到位核查根据企业的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 六、 对备案申请人实行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制度。 对在厦分公司的办公场所 进行核查后,将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现场签署《建筑业企业承诺书》 。 七、对已通过备案的企业实行年度延续备案制度,即资质备案的有效期为 1 年,资质备案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资质备案有效期的,需于有效期届满 前申请办理资质延续备案手续,企业按要求重新报送所有相关资料。企业资质 备案有效期届满时,其最近的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 A 级及 A 级以上的,资质备 案有效期可自动延续 1 年,不需要提交延续备案申请及相关资料;企业相关信 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变更。 -2- 八、备案申请人申请备案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首次申请备案或延续备案 1、备案申请人登录市建设与管理局网站(http://www.xmjs.gov.cn) “厦门 市建筑市场建筑业企业管理系统企业端” ,填报企业及备案人员的相关资料,将 网上填报的《在厦建筑业企业备案资料》用 A4 纸打印,连同备案相关证明,按 《备案资料目录》 (详见附件)顺序装订成册。 2、备案申请人向市建设与管理局提交《在厦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资料》 。已 备案的企业在申请延续备案时须重新提交所有相关资料。 3、市建设与管理局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备案资料对备案申请人在 厦管理机构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管理人员、执业人员等进行现场核查。 4、市建设与管理局约谈备案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现场签署《建 筑业企业承诺书》 。 5、 对备案资料齐全且各项条件均符合要求的, 市建设与管理局在决定受理 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不包含现场核查时间)予以备案,并发放《在厦建筑业 企业资质备案证明》 。 (二)信息变更 1、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 提出变更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 2、企业申请新增人员、或者新增人员岗位、或者变更职称、岗位等信息的, 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九、首次申请备案的备案申请人应于每年 3 月、6 月、9 月、12 月的工作日 申请办理;申请延续备案的备案申请人应于每年 2 月、5 月、8 月、11 月的工作 日申请办理。已备案的企业申请新增人员、或者新增人员岗位、或者变更职称、 岗位等信息的,应于每年的 1 月、4 月、7 月、10 月的第二周及第三周的工作日 申请办理(具体时间每年 12 月份公布) 。 十、非本市注册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备案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十一、本实施细则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3- 附件: 在厦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资料 备案单位名称: 申请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4-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制 备案资料目录 企业承诺书 一、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 企业基本情况表 三、 在厦分公司基本情况表 四、 在厦分公司管理人员一览表 五、 在厦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一览表 六、 在厦分公司组织机构资料 七、 管理制度 八、 备案相关证明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 在厦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 在厦分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 分公司经理任命文件复印件; 8. 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处于被停业、 (停 停标 接业务)状态证明原件; 9. 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处于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证明原件; 10. 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资质备案前一年内无发 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禁止行为的证明原件; 11. 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资质备案前一年内未发 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证明原件 (首次申请入厦备案的企 业提供) ; 12. 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资质备案前一年内分别 发生过几起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及一般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证 -5- 明原件(申请延续备案的企业提供) ; 13. 在厦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办公场所所在楼层的 平面图复印件; 14. 拟在厦备案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执业资格证书、注 册证书、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学历证明复印件; 15.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 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16. 驻厦分公司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 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机管员在厦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复 印件; 17. 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承接工程的备案人员无在 建工程项目证明原件; 18. 企业与本市注册的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协议或 意向书的复印件(使用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提供) ; 19. 拟在厦从事施工的合同制工人的名单、身份证、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技能培训证(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少于 100 人,专业承包企业不少于 30 人) 的复印件(自带劳务作业工人队伍的提供) ; 20. 上一年度企业在厦承接的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仅 需提供 1 个项目)或在建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相关部门出具的该工 程为在建工程的证明原件(仅需提供 1 个项目) (申请延续备案的企业 提供) 。 备案须知: 1、备案资料应按目录内容和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交一份,提交复印件的应加 盖企业公章,备案时需要核对原件,其中人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在收件时核 查,另行组织集中核查。 2、管理制度:包括在厦分公司各部门管理制度、总公司及在厦分公司对施 工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控制管理制度。 3、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住宅;办公场所是企业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是租赁 的,提供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明。 -6- 办公场所所在楼层的平面图可使用产权证的复印件,平面图上要标明办公场所 的位置及范围。 4、人员的社保证明包括银行电子缴税证明(复印件) 。企业提交社保证明时 须一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5、分公司主要人员(分公司经理、驻厦技术负责人、驻厦安全负责人)须 提供其与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总公司为其缴交的自提交申请当月的前 24 个 月的社保证明和银行电子缴税证明复印件。 6、备案资料目录中未特别注明的,首次备案及延续备案的企业均要提供。 已备案的企业在申请延续备案时须重新提交所有相关资料。 7、 《企业承诺书》第二条第七点“企业申请延续备案之前 1 年未在厦门市行 政区域内承接工程且无在建工程的”的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1)关于之前 1 年:例如:某企业于 2010 年 11 月申请延续备案, “之前 1 年”是指自 2009 年 1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0 月 31 日期间的 1 个年度; (2)关于 已承接工程:是指已发放中标通知书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 项目)或已发放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未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项目) ; 未单独招标或未单独办理施工许可的专业分包项目不认定为已承接工程; (3) 关于在建工程:是指已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项目是否为 在建工程须经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确认。 -7- 一、企业承诺书 本人 系 (身份证号码: ), (企业全称)法定代表人,现就本企业向厦门 市建设与管理局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愿取消在厦备案,且在 3 年内不再 次申请资质备案: 1、备案申请资料中有伪造证件、文书、公章、业绩和其他虚假资料的; 2、因拖欠工人工资而引发群体上访事件、冲击政府机关、堵塞交通,未能 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按时报送建筑业统计报表,或报送报表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情节严 重的; 4、 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差) , 情节严重的; 5、在招投标中存在虚假、恶意投诉行为的; 6、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 7、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恶劣的; 8、 首次申请在厦备案之前一年, 发生 1 起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申请延续备案之前一年,发生 1 起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 2 起一般质 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9、有其它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 二、本企业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愿取消在厦备案,且在 1 年内不再 次申请资质备案: 1、企业在厦分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相应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的; -8- 2、企业在厦分公司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贯彻落实情况差的; 3、人员到位核查不合格的; 4、办公场所现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 5、法定代表人无故不参加约谈的; 6、在备案有效期内,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的; 7、企业申请延续备案之前 1 年未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且无在建工 程的; 企 业: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公章) (签名) 月 日 -9-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证号码) 系 , 司驻厦门分公司经理 (姓名) (姓名) (身份 (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授权我公 (身份证号 码)代表我公司全权负责我公司在厦执业工作并签署相关合法文件。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授权有效期内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授权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授权有效期内本授 权书一直有效。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 (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合法文件) 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授权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 10 - 三、企 业 基 本 情 况 表 (从“备案系统”打印) - 11 - 四、在厦分公司基本情况表 (从“备案系统”打印) 12 五、在厦分公司管理人员一览表 (从“备案系统”打印) - 13 - 六、在厦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一览表 (从“备案系统”打印) - 14 - 七、在厦分公司组织机构资料 - 15 - 八、管理制度 - 16 - 九、备案相关证明资料 - 1
③ 厦门市建设局李副局长有几个
厦门市建设局领导
林德志
林树枝
蔡顺华
魏晓荣
许勇铁
陈锦良
詹艳清
叶文语
④ 厦门市政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厦门市政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5月05日,主要经营范围为1、房地产开发与版经营权及管理等。
法定代表人:庄艺玲
成立时间:2008-05-05
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5020010001058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23楼2306-2307室
⑤ 昨天路过厦门市政府,看到很多人举着牌子,还好像有很多警察在抓人,有谁知道是出什么事么
手机泉网 厦门新闻
2014-10-20 11:12:30 泉州新闻网
泉州新闻网10月20日讯 泉网日前报道厦 门岛外保障房暴涨6成,网友质疑成“暴涨房” 。据称受影响经济适用房申请者有800多户、 保障房申请者4000多户,涨价后的保障房均 价8500元/平方米,甚至超过北京保障房的售 价,每个家庭要为此多掏10万~30万元。市 民质疑有关方面与开发商串通涨价,是为了 逼刚需购房者为高价商品房买单。今日,一 些市民上街拉横幅讨说法,与警方发生肢体 冲突,据现场网友称,有6名群众被警方带走 。
现场视频
厦门保障房4个月价涨六成 官方称人工 、建材等成本上涨
曾作为国内样本的厦门保障性住房体系 近一两年来,面临着房源不足和分配难题。 今年2月12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办宣布暂停受 理相关申请,尽管暂停的官方公布原因是相 关系统升级,但数据却显示,建设进度明显 跟不上需求。
10月17日,在暂停申请之前的第七批保 障性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轮侯者,终于等 到了正式选房通知。然而,让这些轮侯者难 以接受的是,仅仅是比上一批分配晚了几个 月就需要每平米多支付2000~3000元。
根据厦门建设局10月17日公布的正式文 件显示,9月9日由厦门市政府批复的5个(第 七批)保障性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项目销售 价格相比之前批次的房源价格有明显提升。
厦门第六批保障性商品房在2014年5月 推出,房源都在岛外,均价维持了5200元/平 方米,较一年半前未提价。而第七批房源中 ,厦门岛外保障性商品房售价为7500元/平方 米~8000元/平方米,其中洋唐小区的售价最 高,达到8500元/平方米。如果按照8500元/平方米的价格来比较,仅仅4个月的时间,保 障性商品房的涨幅超过了60%。一下子增加 了约十几万的
“根据相关规定,保障性商品房
⑥ 请问:厦门市建设工程项目中,项目经理变更应提供哪些资料知情者请提供信息,谢谢!!!
需报材料:
一、变更名称登记所需材料
1.董事会决议(签字并盖公司章)
2.变更登记申请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变更住所登记所需材料
1.董事会决议(签字并盖公司章)
2.变更登记申请书
3.房产证明(房证)
4.租赁协议
5.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经营范围登记所需材料
1.董事会决议(签字并盖公司章)
2.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应全部到位)
3.市、区对外经贸委的批复及批准证书
4.有关特业管理部门的批复
5.变更登记申请书
6.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变更注册资本登记所需材料
1.董事会决议(签字并盖公司章)
2.原审批部门的批复及批准证书
3.变更登记申请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减少注册资本:除提供上述材料1.2.3.4外,还应提供90日前在省级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纸原件和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海关补税证明。
五、变更人员所需材料
1.委托书(委派方股东签字)
2.董事会决议(签字并盖公司章)
3.法定代表登记表(委派方股东签字)
4.变更登记申请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
变更正、副经理需材料
详细的文件请看附件..
⑦ 有谁知道厦门市现任房管局局长叫什么是哪里人呢
林长树
林长树,男,汉族,1950年10月出生于蓬莱镇联中村墩顶。大学专科学历,历任厦门警备区守备第五十二团团长,厦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厅级)兼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厦门市规划局、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局长(副厅级)。 他于1958年8月至1964年7月就读于蓬莱乡案山小学;1964年8月至1967年就读于进来中学;1967年至1969年1月由于“文化大革命”辍学在家;1969年1月应征参军入伍;1969年1月至1980年7月在江西省独立师第一团,厦门守备区第十二团任战士、班长、排长、作训股参谋、股长等职。1980年8月选送南京高级陆军学校军事指挥系学习二年;1982年7月学校毕业后任厦门警备守备第十二团参谋长;1984年底任厦门警备区守备第五十二团团长。1988年8月转业地方工作,任厦门市煤气公司筹建处副主任;1991年5月任厦门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1996年5月任厦门市市政管理局党委书记兼副局长;1996年11月任厦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2001年10月先后任厦门市规划局、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局长兼党委书记。 1988年转业地方后,他主要从事厦门市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领导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工作,为厦门市获得以上荣誉,建立良好的城市管理机制,有效治理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加强国土资源与房地产管理工作实施中作出重大贡献。
⑧ 厦门市建设局局长是谁
林德志,原来是市政府副秘书长,曾到四川地震灾区任援建厦门的总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