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包头市“5421”发展定位指的是什么
围绕产业发展建设“五个基地”;围绕增强城市功能和辐射能力建设“四个中心”;围绕生态和稳定建设“两个屏障”;围绕提升开放水平建设“一个支点”。
⑵ 加强包头市经济适用房建设
经济适用住房作为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头市今年将建设180万平方米的面积,以解决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这对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市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平抑当地房价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6年,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住房委员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联合给包头市下达了18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后,包头市房产局积极、迅速地开展了项目储备与项目复核工作。在考察每个项目可行性的基础上,包头市发改委、房产局、国土资源局联合推出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共有26个项目,其中包括石拐区沉陷区搬迁改造20万平方米、昆区78.82万平方米,青山区27.388万平方米、东河区11.85万平方米、九原区21.942万平方米、稀土高新区管委会20万平方米。目前,石拐区采煤沉陷治理工程、九原区西滩中奶厂住宅小区、青山区拆迁改造村民安置住宅小区等8个项目正在办理前期相关手续;东河区北梁地区内环线住宅小区、二电厂呼德木林大街7号街坊住宅楼等6个项目正在进行拆迁;“明日星城”二期、九原区黄金小区住宅楼、民主路4号街坊住宅楼等12个项目正在紧张施工。 为了进一步推动包头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稳定健康发展,市房产局着手进行了相关制度建设和管理模式的创新性探索。 首先,提请出台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活房地产市场打造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通知》文件,以政府的名义对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整个住宅建设从政策上给予肯定。 其二,建立了住宅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房产局牵头、市发改委、国土、规划、财政等单位参加,各部门配合,共同对住宅建设特别是包头市经济适用房建设进行强化管理。 其三,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政策法规。建设部等四部委颁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后,包头市认真研究,贯彻四部委管理办法,就包头市的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原则和优惠政策、建设标准、供应对象、销售价格、上市交易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先后发布了《包头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中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包头市经济适用住房招投标管理办法》、《包头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其四,规范运作机制,实行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市场化运作。新建经济适用房在原则上实行土地供应计划面向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统一立项、统一运作管理。在销售价格上实行政府指导价。在供应对象上,实行申请准入制度,对符合购房条件的居民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其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质量。在建设包头市经济适用房的过程中,包头市房产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从而达到经济、社会、环境相统一。建设中提升内在质量,积极推广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注意环保节能和质量安全。在质量监督方面,尽可能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开发商和施工企业,使房屋质量达到较好水平。
⑶ 内蒙古包头市建设路上有个马踏飞燕的雕像在什么地方
日前,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标志“马踏飞燕”雕塑景观矗立于建设路,成为
包头市又一标志性景观。
目前,整个雕塑工程已经完工,基础部分采用白色基石搭建,四周安置汉白玉扶手,基座采用暗红色大理石,奔马面朝南方。“马踏飞燕”景观雕塑总高23米,为紫铜雕塑,雕塑主体由长城烽火台、地球浮雕和“马踏飞燕”三部分构成。雕塑基座上书“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几个醒目大字。其中,“马踏飞燕”标识的奔马表面采用古铜效果处理,球体表面采用氧化酸洗及部分钛金处理。
包头
市旅游资源丰富、文化积淀浓厚,目前已拥有北方兵器城、希拉穆仁草原、石门风景区、五当召等旅游景点。2000年我市已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⑷ 关于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文件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市政公用
设施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切实做到配套费应收尽收,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提升城市发展综合承载能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整顿规范全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收费标准和加强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发〔1999〕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配套费征收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征收配套费,配套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二、从2013年起,除内政发〔1999〕12号文件中明确的配套费减收或免收项目,以及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减收或免收项目外,一律不予减收或免收配套费。同时,市政府不再受理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关于申请减收或免收项目配套费的请示。凡配套费未足额征收或应收未收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市审计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配套费征收、管理、使用的监督与检查,以确保配套费的足额征收和专款专用。
⑸ 包头市鑫晟达投资有限公司昆区城乡建设分公司怎么样
简介:包头市鑫晟达投资有限公司昆区城乡建设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09月07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许可版经营项目:无等权。
法定代表人:秦觅春
成立时间:2011-09-07
工商注册号:15020300005686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2110)
公司地址:昆区鞍山道8号城建局办公楼1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