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异地急诊医保能报销吗
一、参保人若在医保定点机构发生的急诊费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后,纳入普通门诊统筹结算,给予报销。但参保人在非医保定点机构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统筹金不予支付。
二、参保人急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留观转住院留观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和门诊规定病种参保人急诊治疗已核定病种疾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是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三、参保职工的医药费报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
2、本市二甲以上医院批准件(转诊转院单);
3、由就诊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
4、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报销人员有效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辽宁医保报销比例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 用;
3、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 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 休97%。
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 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4、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 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5、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 结算。
(1)异地急诊城乡医保可以报销吗扩展阅读:
异地医保就医,是指参与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异地医保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异地医保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近年来广东、山西、湖北、辽宁等多省已经实现异地医保就医结算。
“异地医保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B. 异地急诊住院报销都需要什么材料
异地急诊报销所需材料:
(1)急诊住院医疗费用了票,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医院盖章)。
(2)归档病历封面,出院记录,住院病史,医嘱单(长期、临时),手术记录(未做手术的不需要)等医疗文书的复印件,并盖医院公章。
(3)外出原因,发病经过的情况说明(病人或家属书写),居住地社区盖章、IC卡复印件。
(4)外出目的地证明材料:如外出务工的,由所在务工单位提供证明;外出探亲的,被探对方所在居委会提供证明;外出旅游或办事的,提供到达目的地相关证明。
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第一步,拿一个小城镇的医保来说,如果要去异地就医,先要到县级及以上的医院,一般镇上都会有县级的医院,让医生开一个转诊证明。
第二步,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医院的社保窗口一般会设在收费口那,拿着转诊证明去窗口,那边的工作人员就会受理了。
第三步,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
第四步,完成上面的三步,就可以去大城市的医院住院治疗。治疗完毕后带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口本等到你上级的社保局去报销就可以了。
异地就医如何结算
一是就医地结算模式:开发参保地结算模块,采用就医地的《诊疗项目》、《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按参保地医保待遇标准,系统自动审核、结算,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即时结算。
二是参保地结算模式:也是我省平台操作的主要模式:就医信息回传,由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和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采用结算结果与参保人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必备材料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
2.本次所住院的住院病案首页。
3.长期医嘱复印件。
4.临时医嘱复印件。
5.住院费用清单。
6.本次住院的住院费用票据。
7.所住院医务科出具的医院级别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
8.单位出具职工异地就医的情况说明。
9.职工所在单位经办人填写《西安市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报销资料汇总表》。
C. 挂急诊的时候把新农合填成异地医保还能报销吗
一、新农合异地就医报销流程:1、患者本人/家属带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内)、两张一寸容彩色照片、 新农合医疗证到参合地经办机构转诊备案手续,也可以致电办理;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只能找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3、患者住院接受治疗;4、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参合地经办机构报销。二、异地新农合报销所需材料1、患者的《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全省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外地务工或外地居住的不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需提供务工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级以上部门证明);3、诊断证明;4、出院证;5、住回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6、住院收费发票(如提供地方税务监制的民营医疗单位发票,须提供其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其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文件,是复印件要加盖出台文件单位的公章);7、加盖公章的住院病答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
D. 医保急诊能报销吗
医保可以报来销急诊,不住院也源可以报销,只要有符合规定的医药费单。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E. 异地医保卡在急诊的费用和住院的费用都报销吗
1、前提条件: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2、在职职工支付比专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属93%、一级医院88%、二级医院86%、三级医院84%,
3、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6.5%、一级医院94%、二级医院93%、三级医院92%,
4、其余费用由个人负担。
现阶段医疗保险卡消磁、丢失后,按规定将直接更换社会保障卡,具体流程:
(一)若换卡前后为同一银行,本人凭有效证件到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凭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受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时间为45个工作日。领到社会保障卡并注资后,原医疗保险卡内金额自动转到社保卡,无需办理清户。
(二)若换卡前后非同一银行,领取社保卡的流程也是一样。但原医疗保险卡内的金额不会自动转到社保卡,需要凭有效证件到所参保区的社保分中心,开具《职工医疗保险卡清户通知单》。凭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原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医疗保险卡的清户。
F. 异地急诊住院医保如何报销
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那么异地急诊就医住院,医保如何报销?如何办理?需哪些手续?
下面我们来具体说一下。
G.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异地住院怎么报销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的3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中,参保人所花费的医药费用必须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参保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医保卡、出院证明、医药费发票及医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参保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可以不予报销。
在异地报销时,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应有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准备报销的一些证明材料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
(7)异地急诊城乡医保可以报销吗扩展阅读:
报销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3]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