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注册考核程序
(一)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工程设计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推荐,其中铁道部、水利部所属的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分别向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推荐,军队系统勘察设计单位向总后基建营房部推荐。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对本地区、本部门设计单位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并经本地区、本部门人事(职改)行政部门、总政干部部复审后提出推荐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初审。
(三)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负责初审通过人员的测试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地区初审通过人员的具体测试工作,并将测试成绩报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
(四)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将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汇总后上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根据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进行终审,报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后,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公布通过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名单。

❷ 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建设部是一个部门吗
可以说是!
建设部算是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前身。
后来国家出台住房保障政策,进而把职能划归建设部,就演变为后来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现在大家便于习惯,有时候还是叫建设部。
不过应该叫住建部才对。
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为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经研究并报经住房城乡建设部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以下简称《旧版岗位证书》)更名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以下简称《新版岗位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旧版岗位证书》更名的依据。
(一)我国自1994年开始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原建设部未成立专门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002年,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原建设部和劳动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设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人教〔2002〕73号),对《旧版岗位证书》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过渡期间该证书继续有效。
(二)2004年,为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期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关于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核发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实行自律管理的要求”,原建设部下发了《关于改变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核发管理方式的通知》(建人教〔2004〕104号),决定将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工作由建设部移交中国建设劳动学会并负责证书的监制和管理,建设部负责监督、检查与指导。
(三)根据部市场监管司和人事司2015年6月,对各省市职业技能人员颁发与相关证书情况汇总显示,截止目前,全国已有近20个省市选用了该证书。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1500多万技能人员通过考评持有该证书。多年来,这些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在抓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沉淀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从全行业的角度看,由于对这项工作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标准、大纲、试题、工作流程等缺乏统一的规范与管理,不仅难以形成相关数据完整,而且也造成相关资源不能共享,不利于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和从业人员切身利益的保障。
鉴于上述情况,同时考虑到《旧版岗位证书》的名称和内容已不适应当前行政许可和人社部关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和要求,将《旧版岗位证书》更名为《新版岗位证书》,并对证书有关内容和样式进行适当调整,以满足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晋升和持证上岗的要求势在必行。
二、新、旧版岗位证书的衔接
(一)《旧版岗位证书》更名为《新版岗位证书》后,考虑到目前全国实际证书量和持证人员流动性强以及转岗晋级等行业特点,已颁发的《旧版岗位证书》继续有效,待持证者晋级或转岗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与考评,合格后颁发《新版岗位证书》,《旧版岗位证书》同时作废。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新、旧版岗位证书。对于中国建设劳动学会或经部业务主管部门允许印制的、尚未使用完的《旧版岗位证书》延期使用到2015年12月31日止。
三、《新版岗位证书》的监制和管理
《新版岗位证书》的监制和管理,按照学会印发的《关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管理的办法》执行。
❹ 四川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关于取消16个执业资格的通知
川建办发〔2015〕485 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取消相关职业资格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厅属建设社团: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切实规范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决定取消四川省建造员等16项职业资格(见附件),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停止开展与这16 项职业资格相关的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不得以这些职业资格的名义开展培训活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开展与这些职业资格有关的活动。
二、四川省建造员等16 项职业资格取消后,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厅属建设社团要认真做好后续工作。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各地、各单位不得自行设置职业资格,确有必要设置的,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管理。
四、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单位和行业协会的监督,督促本地区相关单位停止开展与上述16项职业资格相关的活动。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的相关职业资格目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 年6 月30 日
13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能力证书
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员执业证书
1 四川省建造员执业证书
2 四川省建设企事业单位(租赁管理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 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专职试验员培训合格证
4 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主任资格培训合格证
5 四川省房屋安全鉴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6 四川省白蚁防治管理员岗位培训合格证
7 四川省城建档案人员岗位合格证书
8 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从业人员合格证书
9 司钻员、描述员(工程勘察类劳务人员)培训合格证
10 四川省液化石油气销售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11 四川省燃气行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12 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职业资格证书和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执业证
15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6 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
❺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有哪些下属协会
监理和检测、施工企业都有的
❻ 建设部执业证书查询网
建造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网页链接
造价师:中国建设工版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权。网页链接
监理师: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网页链接
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页链接
❼ 谁能告诉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咨询电话及邮箱··
1、你是要那个地区的电话?
2、可以网络出当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方网站里面都会有练习方式。
3、比如: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❽ 一级建造师可以注册在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么
那是不可能的,只能在施工单位注册,市级叫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者住建委,住建部是国家部委
❾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与建设部有什么区别
两者是同一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❿ 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八大员是全国通用的吗报名考试在各市就可以吗
不一定,需要看资格证是哪个部门下发的。如果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那么证件就是全国通用的。如果是盖的省内的政府部门的章,则只能在省内有效,全国不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