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规范全市城乡建设管理程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行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或参与组织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建材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全市城市化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化进程中城镇发展工作。参与审议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参与县级市总体规划、村镇总体规划的审核。参与全市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城镇发展指标体系。
(三)承担全市建筑市场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招标投标、质量监督、标准定额、造价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装饰装修行业的综合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工作。
(四)承担全市城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组织拟定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建设计划的编制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照明、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市政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资质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五)承担全市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责任。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风景园林绿化行业的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城市树木移伐和占用绿地的审批。
(六)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协助做好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
(七)组织编制全市城市综合开发发展计划、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城镇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参与全市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参与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八)承担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的责任。指导全市建筑业的改革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监督管理本系统驻外省、市办事机构及施工单位。负责外国、港澳台地区建筑企业在我市承包工程的资质管理和核准登记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方面合作。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责任。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组织编制全市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参与地震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参与较大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承担推进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设事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建设系统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一)指导全市建设系统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系列职称和各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设档案工作。推进城乡建设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哪位朋友有关于:南通新城区(开发区)和大学城规划与建设的资料啊,论文也要啊
战略抉择
南通新城区位于主城区、狼山风景区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之间,其核心区域北起虹桥路、南川河,西至城山河,南到啬园路,东止裤子港,面积16.9平方公里。
启动新城区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基于南通现实与未来定位的战略抉择。
100多年前,张謇在经营南通城时,形成了“一城三镇”的城市布局。后人评价,这一布局堪与英国近代城市规划先驱霍华德提出的“田园城市”相媲美。
但通城难掩空间狭小之痛。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为老城区中心地带的“六桥以内”那不到1平方公里的土地不堪重负,甚至直接制约了经济发展和城市形象的提升。
跳出老城区,打造新城区,拉出新框架,成为新世纪南通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一步。
“新城区”概念最早见诸1996年由江苏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4年后的2000年,顺应广大群众的呼声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经集体决策后,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全面启动新区建设。
“启动新城区建设,至少有五个方面的意义。”市建设局局长陈本高认为,一是进一步拉开城市框架,拓展发展新空间;二是提升城市形象;三是形成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四是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服务业;五是促进开发区和老城区的融合,增强老城区对开发区的辐射能力,“真正使南通成为一座滨江之城”。
副市长朱晋更进一步指出,作为未来沿江现代化城市核心和江海联动、接轨上海的枢纽节点,新城区开发带来的作用将越来越突出。
南通城区扩容之举,也符合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06年6月来通视察时,省委书记李源潮就希望南通抓住机遇,迅速扩大城区,加快城市化进程。
2003年8月,南通大学新校区开工;2004年3月,体育会展中心开工;2005年2月,中央商务区整体出让……新城区建设如火如荼之际,市委市政府又及时加码,加快推进新区建设。2006年1月11日,市委书记罗一民在新区建设推进会上明确提出:“加快新区建设,既是全市城市化大推进的形势需要,更是南通跨越发展、全面腾飞的现实需要。”建设过程中,市长丁大卫亲率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多次强调新区建设刻不容缓,全市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快推进。
其时,南通新区建设正处在加快推进的紧要关头:省十六运主场馆——完全由民资投入、经营、管理的国内第一个拥有大型开闭顶的体育会展中心正进入冲刺阶段。南通人决心以欣欣向荣、日新月异的新城区,向全省人民展示持续跨越、全面腾飞的发展势态,并以此带动周边城市组团在更广大的区域内崛起,把市区建成兼具滨江与山水园林城市特色和丰厚文化底蕴的现代化大都市。
另一个重要背景是,在谋划“十一五”发展蓝图时,南通提出通过“十一五”的努力,成为上海为龙头、宁波和南通为两翼的长三角沿海发展新格局和沪苏通金三角的重要一极。在这个战略谋划中,新城区建设至为关键——通过引入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先发展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都市型工业,新区必将带动南通在全省乃至长三角城市群中的地位提升。
新城区开发,由此被称为“全面提升南通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巨大引擎”。
创新举措
尽早绘就壮美的新区画卷,这是全体南通人民的共同愿望。
但新区是一个典型的城市公共产品,究竟应该怎样建?在国内外大多城市选择政府投入为主模式的时候,敢于创新的南通人,则把改革的触角向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用事业领域延伸,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实现了公用事业投资主体由单一到多元、资金渠道由封闭到开放的转变,实现了建设项目资金投入的多元化。
新区启动,政府责无旁贷地承担了基础设施建设的大会战。地面上,世纪大道、啬园路、园林路、崇川路,一条条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在一片希望的田野上拉开了新区的骨架;地面下,水、电、气、通信管网伴随着路网的挺进悄无声息地东移南扩,构成了新区的地下血脉。
新城区建设之所以规划后数年未启动,行政中心未能入驻、基础设施不配套是原因之一。而青岛、苏州等兄弟城市建设新区的先例也证明,行政中心的先行迁入,对集聚新区人气、推动新区建设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正因为此,我市将行政中心建设作为新区建设“开篇之作”。广大机关工作人员也克服困难,在交通不便的情况下,从城市发展的大局出发,率先到离家较远的新区工作,对加速新城区建设升温发挥了风向标和指路牌的作用。
“正是看到了政府建设新区的坚定决心,我们才选择了新区中央商务区和南通体育会展中心这个智慧型的项目。”中南控股的掌门人陈锦石告诉记者。为了加快推进新城区商贸与公用事业的同步开发建设,南通将中央商务区与南通体育会展中心进行“捆绑”推向市场。拥有雄厚资金、技术和人才实力的中南集团,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在以19亿元购得中央商务区地块的同时,承担了本应由政府投入的南通体育会展中心11个亿的建设费用。如今,被誉为“南鸟巢”和“天眼”的南通体育会展中心已经成为用民营资本打造的社会公益项目“样板”,成为南通建筑铁军在新世纪新南通树起的新地标。
新区的功能逐步完善。伴随着1.5万名学生的进驻,教育之乡的大学梦终于在新世纪变为现实。现代化的民营医院瑞慈医院选择了新区,烟草局、人行南通中心支行、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通海事局、凤凰莱茵苑、天都花苑、新城小区、五山公寓等项目也纷纷在新区落户。最新的消息是,集便民服务与行政审批于一体的市民服务中心项目也将于今年在新区启动。
对南通新区建设中成功实现城市公共产品投入多元化的创新举措,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肯定。省委书记李源潮批示要求总结推广南通经验,强调城市公共产品投入要进一步社会化,进一步利用市场机制。省长梁保华来通视察时,更是充分肯定了南通探索出的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建设、营运社会公益事业的新型运作机制。他说,这种政府引导、民企运作的新模式在全国也是不多见的,值得肯定和推广。
据新华报业网报道 江苏省教育厅和南通市政府共建南通大学城协议签字仪式2002年10月4日在南通大饭店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江苏省教育厅厅长王斌泰和南通市市长罗一民分别代表共建双方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南通大学城选址在建设中的南通新城区,位于市政府行政办公中心东南侧,规划用地面积2000亩,其中教学用地1600亩。按照学校功能需要建设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科技开发及生活后勤、公共设施等各项基础项目。根据协议,双方将以建立南通大学为目标,采用“边建设,边申报,以建设促申报”的办法,双方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加速推进南通大学城和南通大学的建设,确保年内动工兴建大学城并申报组建南通大学,力争在2004年6月之前获国家批准正式组建南通大学,并于2005年8月基本完成大学城的建设。据介绍,南通大学城及南通大学的建成将对进一步推动南通地方经济的发展,实现南通在苏中率先快速崛起的目标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为祝贺省市共建南通大学城,教育部副部长王湛特地从北京赶来参加了共建协议签字仪式。
3.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乡建设局(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局)设16个内设机构: (宣传教育处与其合署)
负责全系统党建、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的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职工技术考核定级、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考试,指导执业资格注册;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会团体有关事项的管理;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人民武装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保卫、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统战工作和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涉外工程安保办公室)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招投标、质量监督、造价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重点项目的建设;参与建设工程较大以上质量事故的处理;参与全市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参与审查新建和扩建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的选址定点;参与建设项目的扩初设计审查;指导全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优质工程的评定和推荐申报工作;贯彻执行涉外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市涉外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涉外建设安保设施的有关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风景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参与编制城市园林绿化维护(含大中修)年度资金计划;监督管理园林绿化的养护工作;负责树木移伐、占用绿地的审批;参与新改扩建绿化工程项目的备案、验收和移交;指导全市古树名木、生物多样性和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内风景园林绿化资产的经营管理。
(十一)村镇建设处
拟订全市村镇建设发展专业规划,指导村镇建设工作;参与全市村镇规划的论证、审查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市场管理和村镇综合开发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与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村镇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推广村镇住宅通用设计图纸;指导全市重点中心镇建设。
(十二)城市综合开发处
编制全市综合开发发展计划、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市区城市综合开发工作;承办房地产综合开发的前期协调工作,指导市区房地产综合开发的配套设施建设;参与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监测;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参与拟订全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参与全市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指导全市城镇住宅建设的实施;承担住宅产业的示范工程、性能认定和部品认定(证)等技术指导及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参与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扩初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十三)建筑行业管理处
负责全市建筑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筑业的改革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全市建筑企业调整结构,开拓市场,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和对外交流;监督管理本系统驻外省、市办事机构及施工单位;负责全市建筑业优质工程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工作;承担建筑行业统计工作。
(十四)建筑节能与建材处
负责编制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规划;指导建筑节能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行业发展;收集发布建筑节能信息。
(十五)抗震办公室
参与组织编制全市抗震防灾规划和拟定实施办法;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含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审查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的抗震加固、抗震鉴定和使用管理;组织震后建设工程的应急评估;参与拟订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参与组织抗震宣传;组织建设系统抗震人才培训和抗震科学研究。
(十六)安全监管处
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与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监督、考核,指导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检查工作;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处理较大等级以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全市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的汇总工作,负责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申报的初审工作;指导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人民武装组织。
4.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7个内设机构: 负责政务协调、行政事务和外事接待工作;承担新闻宣传、重要文件起草、公文处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应急管理、信访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归口管理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卫和行政财务工作;负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承担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系统党建、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管干部的考察、考核,承办干部的任免聘用事项;负责办理局系统人事调配、机构编制的有关事项,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组织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的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职工技术考核定级、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考试,指导执业资格注册;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人民武装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保卫工作;负责系统内统战工作和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负责人:黄建明 负责国家和省、市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城乡建设事业重大政策调研和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负责起草、上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负责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承办局以外部门转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草案的修改工作;承办行政处罚的审核工作;指导建制镇城建监察工作;负责城区以外的建设领域的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全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及组织听证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负责人:魏新 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调研工作,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房改方案,组织、指导房改方案实施;负责对公有住房出售、已购公房管理和维护、房改房上市交易、职工购房补贴等房改事项进行审批核准;负责住房发展基金的管理;组织拟订编制全区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危旧房改造工作目标;负责全区享受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补贴、区政府直接投资的公用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事项保障对象的资格准入核准、公示、销售方案的认定等组织工作;指导政府组织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收购、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牵头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统计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动,对政策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住房保障、房改政策的行为。
负责人:张汉新 拟订全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房产交易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和业务指导;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督查处;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组织拟订物业管理政策措施和行业标准;按规定监管物业管理企业;配合查处物业管理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对全区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备案;建立健全物业企业信用档案;负责全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负责人:吴永华 (安全生产科)
制定全区城市建设的行政管理措施;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审查、评估;参与编制城市建设发展计划;负责城市市政工程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施工、验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市政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的执行;负责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市政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参与城市建设综合整治工作。
组织编制城市公用事业建设各项专业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调整年度城市市政设施维护、大中修计划;制定公用事业管理和规范服务的行政措施,并负责检查督促;负责公用事业行业管理、资质管理和对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占用、施工和地下管网及排水许可的审批;负责树木移伐、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市供水、燃气和照明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施工和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城市供水、燃气和照明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承担全区供水、燃气、公共游乐场所、市政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检查工作;推荐上报南通市、省、国家优质(样板)工程和文明标化工地;参与协调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
负责人:陆明 拟定全区村镇建设发展专业规划,指导村镇建设工作;参与全区村镇规划的论证、审查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市场管理和村镇综合开发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与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程;指导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编制和推广村镇住宅通用设计图纸;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负责人:卜红兵 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监理、检测、质量监督和工程造价工作;参与全区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参与审查新建和扩建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的选址定点;组织建设项目技术论证及扩初设计审查;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单位的资质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监督管理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全区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的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在工程建设、建设市场等方面的工作。根据业主申请,负责对涉及改变房屋结构的行为进行施工许可。
负责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申报工作。负责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收集和发布有关建材价格信息。
组织修编全区抗震防灾规划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村镇建设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审查;组织全区建设工程和抗震加固、房屋改造工程的抗震鉴定;组织抗震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重大工程抗震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震后建设工程的应急评估;参与拟订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组织开展抗震宣传,普及抗震防灾知识,参与抗震系统人才培训和抗震科学研究。
负责人:李新锋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5. 江苏南通城乡建设投诉号码
0513-59000300
6.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是事业单位吗,进去待遇怎么杨,发展前景怎么杨
城市建设集团是企业单位,本市的修路架桥、路政建设、轨道交通、绿化造园、景区建设等,都涉及,正式入职后待遇还算不错的。
发展前景主要靠自己的努力和机遇,南通市城建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市城建局局长、江苏省城建厅长、国务院城建部长,都有可能。未入职就问发展前景,其实是个屁话,首先你有这个能力没有?
7.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分工
钱国宾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吴建林同志主管建筑工程管理工作。
陆建兵同志主管房屋动迁管理工作。
宋国彬同志分管市政工程建设、路灯管理、燃气管理、物业管理、创建迎查、安全生产及相关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联系城市建设科。
丁舜锋同志主管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分管建设科技、工程技术、村镇建设、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联系村镇建设科。
黄索宇同志分管建筑市场、建设工程、建筑节能、抗震、施工图审查、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监督、供水管理及局属自来水公司、益民水处理公司、诚源建设投资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益众燃气公司。联系工程建设管理科。
李晓东同志分管房地产业、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房屋产权交易、评估、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联系房地产业科。
王群芳同志分管住房制度改革、廉租房、公租房建设、管理租赁、维护等工作。联系住房保障科。
金佩银同志分管纪检、监察、监督、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建设监察、建设法制、综合治理及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等工作。联系政策法规科、纪检监察室。
吴永华同志协助房地产管理处改制、工会工作。
杨旭东同志协助建设监察工作。
樊祥冲同志协助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徐新明同志协助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工作。
曹英勇、徐耀斌、陈志明、陈菊芳、张帼英、李明等同志帮办企业。
8.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与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区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参与南通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审查评估;参与区总体规划、村镇总体规划的审核;参与全区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制定。参与全区城市化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化进程中城镇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城镇发展指标体系。
(三)承担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适合通州实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拆迁单位、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和市场准入管理;负责全区房屋产权产籍、房产交易、房产评估、房屋租赁、房产测绘、房屋安全鉴定、房产抵押登记、房产中介机构等房政管理;负责全区房屋拆迁管理、国家直管公房管理和防治白蚁灾害工作。
(五)负责全区建设计划的编制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工程建设项目扩初设计的审核;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的审查;负责全区建设工程项目文明施工、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审批;负责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和检测工作;负责建设阶段的施工和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全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制度的实施;负责外地建筑企业在我区承包工程的准入备案和登记工作。
(七)负责全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监管;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照明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与区城市管理局共同牵头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的审批和管理。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八)负责全区风景园林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园林绿化行业的管理;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养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监管;与区城市管理局共同牵头负责绿地占用的审批和管理;负责省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园林城市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九)负责全区村镇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村镇综合开发;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新型小城镇和村庄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城镇化发展。
(十)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全区公共建筑、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城市建设附属设施、人防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一)制定全区住房与建设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二)负责全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指导建制镇的建设档案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设行业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区城建监察工作,指导建设行业的普法教育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建设系列工程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负责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及工人技术等级管理。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