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们交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样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社保不一样。
1、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2、社保: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1)城乡居民基金运行情况报告扩展阅读:
主要特点
一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二是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三是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新老更替,实现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社会稳定;能够激励年轻人奋进,提升工资标准,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从侧面上促进经济发展。
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经济、文明发展,需要我们予以足够的重视。由于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很广,被保险人享受待遇的时间较长,费用收支规模庞大,因此,必须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在全社会统一立法、统一规则、统一管理和统一组织实施。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性能提高吗
养老保险查询:
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容办理大厅查询;
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个人帐户对帐单:每年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对帐单发到每一个参保人员手中,通过个人账户对账单查看缴费和帐户记录情况。
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怎么在网上办理
办理流程
1、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其他养老保险、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除外);
2、2009年8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且没有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
申报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如是重度残疾人员还需提供一、二级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是独生子女家庭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资格确认表
办理时间
1、 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2、 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1-20日到申报地社保所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初审;
4、 乡镇社保所对养老待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社保局居民养老科,居民养老科1-24日进行资格复审;
5、 县社保局按月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4. 如何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农保基金”)的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农保基金管理,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实施条例》、《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指导意见》(京政办发〔2005〕62号)和《关于实施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指导意见的具体办法》(京劳社农发〔2006〕75号)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市辖区内负责管理农保基金的财政部门和负责农保基金收缴、支付工作的劳动保障部门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进行农保基金财务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以个人账户为主,建立待遇调整机制,采取积累式的养老保险制度。本办法所称农保基金是指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利息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参加保险人员年老后的基本生活。 第四条 农保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规定筹集和使用农保基金;建立分会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农保基金安全。 第五条 农保基金纳入区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 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5. 社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述职怎么写
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工作措施(范文) 自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由区人劳社保局接管以来,区人劳社保局高度重视,全力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达68000人,完成市定目标}方案范文.库.整.理^任务7万人的97%。2009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征缴工作,力争超额完成目标}方案范文.库.整.理^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成立新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系会议制度,与各镇街道(管委会)签订年度目标}方案范文.库.整.理^责任书,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政府目标}方案范文.库.整.理^考核体系,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宣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引导城镇居民增强参保意识,提高广大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积极性。一是专门成立了宣传动员小组,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深入各镇、街道,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学校、社区居民家中逐门逐户进行宣传。二是充分利用新华公众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发布相关信息;在临街、广场等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广泛宣传参保目的意义、筹资政策、保障水平及待遇支付等相关内容。三是联合教育部门作出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各中小学学生参保登记工作,实现]方案-范文'库.整理.全区中小学生全员参保。 (三)网络覆盖,强化服务 2009年,我们将尽快实现]方案-范文'库.整理.医保经办机构与社区平台、医疗机构以及缴费网点的全面联网,同时在社区建立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方案-范文'库.整理.参保人员医疗信息共享,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居民登记参保、信息变更、政策咨询、就医管理一条龙、一站式服务。一是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以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建立社区医保服务网络平台。把宣传医保规定、提供政策咨询、汇集医保信息、经办医保业务、监控费用支出等延伸到社区平台;二是完善信息化办公手段,提高业务数据电算化管理水平,推进基金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三是利用金融系统的网络资源,开展社会化服务,方便居民缴费。四是加强经办机构和社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建立经办机构与社区服务机构职责明确、相互衔接的服务体系,强调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参保居民提供方便、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规范管理,严密监督 去年以来,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严格执行《平顶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等社保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将医保基金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实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切实做到了应收尽收、管理规范。今年,我们将充分借鉴其他社保基金监管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基金管理,确保运行安全。一是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等制度,促进基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合理确定基金的支付范围和比例,加强医疗费用支出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三是建立基金风险防范和预警分析机制,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四是加强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对基金的财政监督、审计监督,有效控制基金管理风险;五是建立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建立健全医保基金责任追究制度。财政、劳动、审计、监察四家部门定期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2009年,我们切实担负起本部门的职责,并积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方1案8范.文库4欢 迎您采,集与协调,齐心协力做好此项工作。一是与财政部门配合方1案8范.文库4欢 迎您采,集,将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列入预算,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二是与卫生部门配合方1案8范.文库4欢 迎您采,集,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三是与民政部门配合方1案8范.文库4欢 迎您采,集,将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这“四类人员”纳入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困难居民范围,努力实现]方案-范文'库.整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供你参考,你结合工作亲身简历写出来更真实。
6. 西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这个单位怎么样,知道的请进。关于工作待遇和工作情况的。
工作稳定待遇高
7. 城乡居民最高档缴费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是什么意思
指国家为保障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待遇,以杭州市为例。
《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内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容
第六十一条医疗费的结算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应当由住院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二)应当由住院统筹基金支付的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本办法规定实时结算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三)应当由公务员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7)城乡居民基金运行情况报告扩展阅读:
《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法条:
第四十一条参保人员经医保经办机构批准转市外(限上海、北京两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先由个人自理总医疗费的10%。
再按本办法有关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规定办理。常驻外地工作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和异地安置(含在异地连续居住满1年)的退休人员。
第四十二条 经医保经办机构核准登记后,可在经常居住地附近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中一家为门诊医疗机构。临时外出的参保人员患临时性疾病时,可选择当地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8. 山东省聊城市医保办
聊人社发[2011]1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开发区管委政工部,市直各有关部门、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印发〈2011年山东省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鲁社保发[2011]1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聊政办发[2011]4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方便患者就医,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现对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等作如下调整:
一、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根据聊城市2010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进行调整,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成年居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8万元,未成年居民为12万元。
二、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
调整后,参保职工住院期间发生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各定点医院结算时支付比例如下:
城镇职工统筹基金及救助金支付分档情况
档次分档区间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
在职退休在职退休在职退休
1起付标准—2000087%90%85%88%80%83%
220000.01—5000089%92%87%90%82%85%
350000.01—7000091%94%89%92%84%87%
470000.01—25000090%90%90%90%90%90%
5250000.01—35%35%35%35%35%35%
三、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
调整后,参保居民住院期间发生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各定点医院结算时支付比例如下:
成年居民统筹基金支付分档情况
档次分档区间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
1起付标准—30000.0065%60%55%
230000.01—80000.0070%65%60%
未成年居民统筹基金支付分档情况
档次分档区间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
1起付标准—30000.0075%70%65%
230000.01—120000.0080%75%70%
四、调整职工医保慢性病门诊治疗基金支付比例
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职人员的支付比例为85%,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为90%。
在聊城市辖区外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用,按上述标准执行;符合规定的药品及治疗费用,支付比例比在本市降低5%。
五、本次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临清市、茌平县、东阿县和冠县,按以上标准执行;未纳入市级统筹的县可参照执行。
六、本通知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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