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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发布时间:2020-12-13 16:06:35

Ⅰ 请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什么地方办理要准备些什么东西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请你到社区统一办理,如果社区不办理,你可以到社会保险部门去办理,拿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就可以了,楼上的回答是错的,民政局是不办理医疗保险的,民政局也没什么社保处,

Ⅱ 异地就医申请表中的当地医保机构指的是什么

首先申请人要到当地的医保申请异地医保,医保会给申请人异地就医申请表,申请人可以按着申请表的内容填写,并到居委会,所属医院盖章,再交到当地医保盖章签字,才能生效。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2) 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 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以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 参保人单位证明;

2)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 住院病历复印件。

异地就医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当事人申领到相关审批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

带着相关单据到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然后把相关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进行批准。

异地审批的期限通常是一年,具体也就是当事人从办理日起开始到第二年的当天。一年之内是不可以变更的。若审批期限已经到期,仍在异地的当事人就需要在去相关部门进行重新审批。

身在异地的当事人必不可少的要在异地选医院,各个地区对于就医者能选择几家医院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是可以选择两家到三家。

异地就医者必不可少的也要遇到异地报销的事情,相关人员需要到就医的门诊、医院开具相关费用的收据、清单、处方底方、明细、医保手册、病例诊断证明,越详细越好。

同时大家也不要忘记开具一份你所就医的医院的登记证明,以便于用人单位、社保所、区县医保中心进行统计汇总和审核结算工作。

当事人在异地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将相关报销单据邮寄回原来的所在城市进行报销,也可以让家人在原来的所在城市帮助报销。报销的标准等问题就会还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定,相关款项可由家人代领,也可自行设立相关账户领取。

(2)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扩展阅读:

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

“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2013年内中国将在部分省份试点跨省就医即时报销。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联合文件,2015年中国将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2016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018年9月4日,国家医保局公布数据显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次突破80万。

异地就医问题的存在由来已久,其原因是医疗服务的享受者和费用支付者不是同一主体,人员参保地和医疗费用发生地不是同一地区。在公费、劳保医疗时代,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出差在外人员的急诊、单位派驻外地人员的医疗,以及转往外地的就医。

由于以往的公费、劳保医疗是单位管理,因此“异地就医”问题并没有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而当前“异地就医”之所以成为了一个群众反映较多的社会问题,主要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员流动的自由度增大、现代企业经营范围的全国化甚至国际化,以及医疗保险制度的社会化等因素有关,这些因素使“异地就医”形式多样化、内涵复杂化、人群集中化。

同时,从另一个角度分析,这一问题的凸显,也正是民生问题得到高度关注、社会民主进步的必然结果。而要妥善地解决这一问题也绝非易事,它涉及到制度和机制的改革与完善。

管理措施

1、同步推进三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行为。在全国严格推行住院实名制,医院收治病人时严格核对个人身份证,减少冒名住院。

2、实行异地就医医院等级制度。一般应要求异地就医医院等级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高的医院规模大,内部运作均按程序化管理,加之实行了计算机系统管理,票据、药品管理规范,出具的资料真实度高。

而一部分小医院,由于缺少正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经济利益等因素考虑过多,医疗行为、费用记录不规范,医疗票据管理不严,确定为异地定点医院应从严控制。

3、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出台参保人员违规行为处罚办法,严厉打击医保欺诈行为。

对异地定点医院为参保人员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提供便利的,取消其异地定点医院资格,同时将情况反映给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并逐步发展到在全国医保系统内通过内部网络相互通报相关信息,将违规医院列入黑名单。

可随形势的发展将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参保人员的医保行为的诚信状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制约医保欺诈行为。

Ⅲ 在经过指定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怎么审核

怎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保险登记手续,并按月申报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并按规定足额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在职职工及其退休人员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参保登记

1、登记。

新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在成立后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确认缴费单位参加医疗保险时间,并予以登记。

2、参保。
缴费单位自接到参加医疗保险通知之日起,应办好三件事。
首先、确定人员范围;
其次、信息采集;
再次、填制表格。重点在于确定六类人员:在职、退休、离休、建国前老工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

(二)特殊单位参保

1、困难单位怎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困难单位是指已停产半年以上的,或者连续三年亏损的,或者职工工资停发半年和欠缴养老保险费半年以上的缴费单位。总的讲就是四类单位可申请按困难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按“困难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操作程序:
第一,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
第二,市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审核。

2、破产单位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问题
国务院44号文件、济政发[2002]201号市长令规定,破产单位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是,应从资产变现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为退休人员缴纳十年的医疗保险费。
缴费基数是上年度全市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这一数据,每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社会公布。

3、单位分立、改制、重组造成退休与在职人员比例过高情况的处理
实施细则第八条,单位因分立、改制、重组等原因,退休人员超过在职职工人数30%的,超过部分,单位按全市上年度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为每人一次性缴纳十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医保缴费
这里重点谈缴费手续,一是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是大额医疗费救助金,三是个人帐户过渡性补助,四是特殊人员医疗费,五是破产医疗费,六是退休人员超限数缴费,七是最低缴费年限补缴。
1、 基本医疗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完全按照申报软件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操作。我市实行的是“五险合一、一票征缴”,五险没有先后顺序,且不存在先缴足医疗,再缴养老的问题。只要你欠基本保险费,五个险种的待遇你都不能享受。
2、 大额医疗费救助金
根据市政府[2002]第202号文件,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应参加大额医疗费救助办法,为大病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大额医疗费救助办法规定,在职和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缴纳4元。为方便操作,规定,大额4元暂从个人帐户金中扣缴,按困难单位缴费的,每月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同时,申报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
只有在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才可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
3、 个人帐户过渡性补助
根据济劳社发[2002]号47号文件规定,为做好原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过渡的衔接工作,应实行医保个人帐户过渡性补助。各缴费单位应为职工(含退休人员)注入一个月的缴费工资(或一个月的退休金)。需强调的,一是只要你申报过渡性补助金,就应足额缴费;二是从社会保险费征缴角度讲,缴纳个人帐户补助金的前提条件是,不欠缴社会保险费。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过渡性补助金申报,由市医保办账户管理处打印缴费表,持表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缴费。

4、 特殊人员医疗费(另有规定)
① 离休人员医疗费。
②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
③ 保健对象医疗补助费。
5、 破产单位退休人员医疗费
破产单位管理部门或破产清算组,应到市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帐户管理处办理缴费手续,并签定缴费协议。医保经办机构为其打印《破产单位退休人员医疗费补缴表》,持表到征缴部门缴费,缴费确认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这里强调一点,破产单位的退休人员也要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由帐户管理处负责从个人帐户中扣缴。
6、退休人员超限数医疗费
单位因分立、改制等造成退休人员比例超过在职职工30%以上的,由市医保办帐户管理处通知单位,单位应及时到医保办办理缴费手续。帐户管理处打印《超限数医疗费补缴单》,单位持单到征缴部门缴费,缴费确认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7、最低缴费年限补缴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特点和外地市做法,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 = 医疗保险实行后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 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 医疗保险实行前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养老保险实行前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四)待遇的享受
1、享受时间
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足额缴费---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暂行办法规定,当月缴费,次月享受待遇;当月不缴费,下月停止享受待遇。也就是说,只要你至上月止,单位不欠费,就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延长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连续三年缴费较好的单位,在一时困难的情况下,可申请延长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操作是,单位填制《延长享受医疗待遇申请书》,到帐户管理处办理审核手续,帐户管理处在规定的时间给予答复和确认。

3、灰、黑名单
灰名单:即统筹基金止付名单,也就是统筹基金不予报销名单。其范围是,上月欠费单位中的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在职减员、退休增员未作缴费年限认定人员、年限认定后不足年限未足额补缴人员、单位因合并造成欠费。
黑名单:即因丢卡等原因造成卡不能继续使用即为黑名单。

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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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需到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需按规定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表一)和《社会保险补充登记表》(表二);并录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信息采集软件”。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将单位基本信息导入软盘连同纸介一并上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区县社保中心为其建立单位基本信息库。

二、个人基本信息采集

初次参保人员需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三),用人单位对参保人员填写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三) 内容审核后,将其准确无误录入“信息采集软件”,打印“信息采集表”交参保人员或委托人签字确认。
用人单位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将个人基本信息导入软盘连同由个人签字的纸介(表三)一并上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区县社保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基本信息库。

三、缴费工资基数核定

每年一季度,参保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基数,并将基数核定信息导入软盘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表七)、同时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情况表》(104表)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缴费工资基数核定手续。

四、基金收缴

每月1日,区县社保中心根据医保信息库中的时点人数,生成用人单位当月实际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数额。每月2日起,区县社保中心委托银行代为扣缴,用人单位也可以用支票和现金缴纳。

五、个人账户

区县社保中心在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足额收缴到账后,于当月20日通过医保系统进行个人账户分配。
常住本市的参保人员,由区县社保中心于每月20日以后将应分配的个人账户金划入个人医保专用存折;易地安置退休人员和长期驻外人员可选择通过邮寄或邮政储蓄的方式,由区县社保中心将个人账户金每隔3个月,邮寄至本人居住地或存入本人的邮政储蓄卡。

六、人员增减

对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当发生人员调入、调出、退休、死亡等增加或减少情况时,用人单位应在每月2日至月末期间,由单位专管人员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九),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人员增、减手续。

对未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新参保人员办理手续。

七、补缴与退费

用人单位办理补缴与退费手续时,应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退费情况表》(表十一),以及有关补缴与退费情况的说明。

八、退休人员不足缴费年限补缴

对办理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且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应于办理养老退休手续的当月,到参保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累计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但符合补缴条件且本人愿意补缴的,由区县社保中心为其办理补缴手续。

办理在职转退休人员补缴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九);
(2)《退休人员审批表》;
(3)《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需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还应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表十)。

九、单位跨区转移

用人单位因工作地迁址等原因,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跨区县单位整体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用人单位需持《社会保险登记证》以及有关市内迁址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转移医疗保险关系手续。经区县社保中心审核确认,凡不欠费的用人单位,区县社保中心为其办理单位跨区转移业务。

Ⅳ 城镇户口怎样申请慢性病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患有当地医保所列慢性病种之一并符合诊断基本标准,应按规版定的格式填写《重权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汇总上报医疗保险机构。失业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患重症慢性病,由个人或亲属直接向医疗保险机构申报。

办理程序:

1、受理。

2、费用审核: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3、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4、等待报销款发放。

Ⅳ 求一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报告。

你好。首先很同情你家的这种遭遇。
这个东西我没有写过,不知道具体怎么写。但是看了你的情况我还想给你一点建议希望可以给你提供帮助。这里有一篇绍兴的一份医疗申请方式和申请步骤。你看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全国各地的医疗申请步骤什么的都是统一的,具体细节根据各地不同而有些许的差异)你可以参考一下根据自己的情况做以下修改!
1、医疗救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医疗救助的基本原则是:
(1)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救助困难家庭;
(2)实行政府资助、社会捐赠和个人负担相结合;
(3)坚持医疗救助水平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医疗救助的对象是哪些?
答:医疗救助的对象有:
(1)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
(2)持有绍兴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证》、《重点优抚对象优待证》者;
(3)持有绍兴市区《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低保边缘户和因病致贫户;
(4)因见义勇为而致病致残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
(5)原精减职工享受定期定量补助人员;
(6)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帮扶对象。
列入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范围的对象,应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医疗救助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答:医疗救助的审批程序是这样的:
(1)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医疗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绍兴市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申请所需的相关资料。村(居)民委员会评议小组收到申请后,须在2天内评议完毕,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确认。
(2)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须在2天内调查、核实完毕,提出初步的救助意见,并报市(区)民政局审核。
(3)市(区)民政局须在2天内复查、审核完毕,并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象转市区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其余对象转市医保管理中心审核。
(4)市区合作医疗办公室和市医保管理中心须在10天内完成对医疗救助对象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情况的审查,核定参保对象的医疗救助金额,并返回市(区)民政局审批。
(5)市(区)民政局通过乡镇(街道)委托村(居)委会第二次公示3天,无异议的,须在2天内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下拨医疗救助资金,乡镇(街道)须在2天内通过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将医疗救助资金发放到位。

4、医疗救助所需的资料有哪些?
答:医疗救助所需的资料有:
(1)申请报告一份;
(2)申请表一式四份;
(3)社区(村)评议表一份;
(4)《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证》或《重点优抚对象优待证》或《特困残疾人优惠证》或《困难家庭救助证》复印件一份;
(5)病历卡等病史资料复印件、诊断书;
(6)定点医院的原始门诊收据、住院发票及住院清单;
(7)其他部门已救助或报销过的情况证明;
(8)《农村合作医疗证》或《城镇职工医保证》复印件一份。

5、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的救助标准是怎样的?
答: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的救助标准是:当年度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以下简称定点医院)就诊,且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在扣除应当核减的费用后,个人自负部分给予分段救助。
(1)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部分救助65%;
(2)5000元到10000元(不含10000元)部分救助75%;
(3)10000元到15000元(不含15000元)部分救助85%;
(4)15000元到20000元(不含20000元)部分救助90%;
(5)20000元以上部分救助95%。
每人每年救助额度不超过70000元。

6、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重点优抚对象和因见义勇为而致病致残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原精简职工享受定期定量补助人员的救助标准是怎样的?
答: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重点优抚对象和因见义勇为而致病致残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原精简职工享受定期定量补助人员的救助标准是:当年度在定点医院就诊,且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在扣除应当核减的费用后,个人自负部分给予分段救助。
(1)5000元以下部分(不含5000元)救助50%;
(2)5000元到10000元(不含10000元)部分救助60%;
(3)10000元到15000元(不含15000元)部分救助70%;
(4)15000元到20000元(不含20000元)部分救助80%;
(5)20000元以上部分救助90%。
每人每年救助额度不超过60000元。

7、因病致贫户的救助标准是怎样的?
答:因病致贫户的救助标准是:当年度在定点医院就诊,且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首次申请时,含批准为困难家庭之日起前12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应当核减的费用后,个人自负累计超过5000元部分给予分段救助。
(1)5000元到20000元(不含20000元)部分救助50%;
(2)20000元到50000元(不含50000元)部分救助60%;
(3)50000元以上部分救助70% 。
每人每年救助额度不超过50000元。

8、医疗救助金基数中应当核减的费用是哪些?
答:医疗救助金基数中应当核减下列费用: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重大疾病补助金中已支付的费用;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和大病医疗补助中已支付的费用;
(3)单位或相关单位承担报销或补助的费用;
(4)单位或个人自主选择参加的商业保险机构赔付的医疗保险金;
(5)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
(6)慈善等社会团体已给予的慈善帮扶资金;
(7)残疾人联合会给予的残疾医疗补助;
(8)失业保险金中给予的医疗补助;
(9)其他临时医疗救助资金;
(10)政府新出台的政策中已支付的费用。
申请人在申请医疗救助时应当主动提供有关费用核减的凭证。有关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应当协助民政部门核查。

9、哪些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疗救助?
答: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医疗救助:
(1)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支付范围以外的费用;
(2)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原始病历、诊断证明及有效凭证的;
(3)擅自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事先未经管理机关同意,再次转其他医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4)自行购买药物的费用;
(5)隔年度的医疗费用;
(6)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赔付责任人应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7)因犯罪或违法、自杀或自残、酗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等造成的医疗费用;
(8)其他不符合规定救助条件的医疗费用。

10、申请医疗救助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需转到绍兴市以外的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应有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提出转外地诊治意见,同时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同意转院证明。
(2)医疗救助的发票一般采用原始发票。一张住院发票对应一张诊断证明,并且就医时间与诊断时间一致。
(3)中药治疗者需提供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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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城镇居民医保怎么办理

办理城镇居民医保需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照片到户籍登记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报登记,填写登记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办理申报登记,应当同时提供有效低保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第十三条参加居民医保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每月15日前,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照片到户籍登记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报登记,填写登记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办理申报登记,应当同时提供有效低保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受理机构对申报资料核对无误后予以受理。 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参保的,由学校提供其学籍和学生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统一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登记。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应及时将受理的基础信息录入微机,并于当月25日前将参保居民的申报资料报区劳动保障部门。

(三)区劳动保障部门收到资料后,应当审核汇总,并将符合参保条件居民资料和审核意见于月底前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四)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相关资料后,应当对参保居民的资料进行复查核对,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于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五)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居民的申报,每半年或一年编制一次居民医保费征缴计划。

(6)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扩展阅读:

《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参保居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财政补助资金构成居民医保基金,居民医保基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参保居民个人帐户资金划入比例和数额为:18周岁以下的为筹资数额的25%左右,每人每年25元;18周岁及以上的为筹资数额的15%左右,每人每年50元;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不建立个人帐户。居民医保基金划入个人帐户后的其余部分为统筹基金。

Ⅶ 请问:医保异地审批表的“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需盖章,是什么部门办时需带什么手续

去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

Ⅷ 朝阳区医保经办机构

一、单位社保开抄户流程,袭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以朝阳社保中心为例,其他区县经办机构类同)
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周六日不办公),遇法定节假日,工作日调整以社保中心网上通知为准。具体办公时间: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办理时限:1、登记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登记审核——经办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
3、登记证件发放——登记审核通过后,即时领取。
办理部门:登记部——朝阳社保中心经办大厅二层29、30号窗口排队办理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是否网上取号:否。
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经办流程:
登记审核及发证—开通数字证书工具—网上办理申报业务—领取医疗存折和医保卡
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材料:
分公司为非法人单位,单位登记材料比法人单位多1个委托授权书(总公司委托北京分公司办理社保事宜),其他都一样。
二、增加或减少
1、转入、减少网上办理不用到社保
2、新增加人员网上提交后还要到社保提交材料审核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Ⅸ 城镇化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哪里办理

城乡居民医保管理经办分设,制度不统一是造成城乡居民医保二元格局回的根本性原因,也是实现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大障碍。目前,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逐步淡化以及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农村”居民的医疗消费水平和医疗消费需求日益上涨。但因体制的原因,“农民”只能被动参加新农合,其自身较高的医疗保险参保愿望被控制,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同样被控制,由此带来的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不公平。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人社部门管理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管理经办,管理经办的分设造成了顶层制度设计的不统一,医保制度相互脱节:医保报销目录范围不统一;报销标准不一致;管理方式不一致,带来参保人员就医、报销麻烦重重;经办管理分散造成经办机构能力严重不足;信息系统重复建设、信息不能共享带来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

Ⅹ 医保在哪里办理

各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能办理。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回填报的缴费申报核定表答格及有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办理参保人员核定或增减手续。

2、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缴费申报和核定情况,为新增参保人员及时记录参保时间、当期缴费工资等信息。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参保单位申报情况核定当期缴费基数。

3、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核定的参保单位当期缴费基数、缴费费率计算应缴数额,并打印出《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反馈申报单位,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征收。

(10)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扩展阅读

居民医保取消办理方法

1、申请人至医保个账窗口提出申请,提供资料

2、申请人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保申请表

3、经办人员核对参保人基本信息,审核退保资格,符合条件的给予医保退保,出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款通知单

4、到医保财务结算窗口办理退款

医保证明申请格式

尊敬的xxx社区(或居委会或医保局)领导:

本人XXX于2010年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在因为有机会参加城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以要求退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敬请领导考虑到本人的实际情况给予批准为盼。

此致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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