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简答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19年新农合收费标准也公布了,今年在去年的基础上做了一些专调整,缴纳的属费用由2018年的180元每人提高到220元每人,医保的缴费金额又提高了一个档次。1计生两户、一类低保、五保、一二类残疾(有证)户不予收缴;
2二类低保、三类低保、四类低保、三四类残疾、贫困户、其他户全额收缴(220元/人);
注:(二类低保减免150元/人、三类低保减免90元/人、四类低保减免70元/人、建档立卡户减免50元/人、城市低保减免70元/人,减免资金将在完成收缴后统一补发至农户一折通)。
❷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什么时候交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缴纳费用的时间,按照地区不同,缴纳的时间也各不相同,但都是基本上在年底前截止缴纳(如2018年12月31日)。按照江苏南通海安的缴纳时间为例,海安的缴纳时间为每年5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缴纳下一结算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例如海安地区的缴费主要是在5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都可以缴纳。比如2018年5月1日至12月20日缴纳的,是为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结算,而不是2018年的费用,是为了缴纳2019年医疗保险的费用。但是不算在内,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区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就可享受。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目标扩展阅读:
按年度正常标准续缴的居民如需社保卡代扣医保费,可先携带户口本和合作银行为江苏银行的本人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服务站申请办理代扣手续后,再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江苏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开通银行卡功能,并向社保卡银行帐户中存入足够资金。
资金余额要不低于每年公布的居民医保个人缴纳标准,确保银行在12月15日前扣款成功。居民医保缴费与待遇水平直接挂钩,未在规定登记、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或参保后中断缴费居民,首次参保或续保后,一旦逾期不缴或未足额缴费,要在6个月的待遇过渡期后才能享受到居民医保的各项待遇。
参考资料:南通海安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公布----人民网
❸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档次是如何划分的
2018年度城乡复居民医保政制策作了适当调整,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的总体筹资标准,各级财政投入增长约14个百分点。同时,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个人缴费标准适当提高。
凡是未参加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另外,继续对困难人群参保进行帮扶补助,对城乡居民中的低保对象、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政府相关部门继续对他们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减免。
此外,对城乡居民个人负担较重的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心肿瘤放化疗、部分精神病治疗等四类疾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50%。
❹ 基本医保的目标
确定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有多种可选择的目标:
(1)保障全部医疗需求;
(2)保障大部分医疗需求;
(3)保障既定的医疗需求;
(4)保障基本医疗需求。
❺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内容是什么
第十五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
第十六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及住院病种目录暂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可视实际情况适时修订。适当提高对采取中医药治疗参保居民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适当增加适宜少年儿童诊疗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参保城镇居民符合规定需住院治疗的,可就近选择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抢救病人不受此限制,但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 参保城镇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医院级别分比例支付以及最高支付限额控制的办法。
(一)起付标准按照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0元;一级医院35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
(二)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总费用):城镇非从业居民3.5万元、少年儿童4万元(参保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满10年的,从下一年度起最高支付限额可予适当提高)。
(三)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1.城镇非从业居民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
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
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
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40%,个人承担60%。
2.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镇非从业居民相应标准提高5%执行。
(四)门诊大病包括: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和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
门诊治疗特殊病种和慢性病管理办法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门诊治疗慢性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和支付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负担,可以通过建立大额医疗补助、商业健康保险或医疗救助等方式解决。
(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率不超过15%,风险储备金不低于15%。
第十九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一)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三)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四)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五)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六)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七)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第二十条 因病情需要转院或赴外地治疗的,其转诊条件、转诊程序、转诊要求及费用审核报销办法按《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转诊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参保居民因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情况,按照收支平衡、待遇逐步提高的原则,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适时进行调整。
❻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我这里是说每年的10月15前后缴费,然后说医保年度为当年的1月至12月。不是很明白
2014年10月15左右缴费,那么医保年度是2015年1月至12月。
说当年交费 医保专年度是当年的1月至12月的说法是错误属的。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都是今年缴费,下一年享受医疗保险。一年不缴费 下一年就不享受医疗保险。
❼ 城镇居民医保每年交多少
缴纳标准: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政府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
非从业城镇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筹资,缴费和补助标准是:
1、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
2、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20元,其余440元由政府补助;
3、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330元,其余230元由政府补助。
(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目标扩展阅读
报销比例;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四、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❽ 城乡居民医保2018年度任务清单是否已经出炉
2018年7月26日获悉,国家层面城乡居民医保年度重点任务清单首次出炉。除了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外,还将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此外,明确明年将全面启动实施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就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政策明确提出了“六统一”的要求,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这是国家医保局成立后颁布的首个全国性政策,也是首次明确实现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时间表,意味着不久将彻底结束基本医保制度‘分群体设立’的局面。”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表示,将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各提高40元,将增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能力,确保制度健康持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