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镇居民医保什么时候开始收费啊
2015社保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扣费时间为6月-7月的6日至25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请在扣费期间存足款项即可。
2015社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15社保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标准以市政府公布为准。
二、参保登记时间
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登记时间为2015年3月4日至5月31日,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为补参保期。
参保登记时间:每月4日至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
三、缴费时间
扣费时间为6月-7月的6日至25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请在扣费期间存足款项即可。
四、注意事项
(一)从今年起,错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的参保人(含未成年人、大学生医疗保险),可以补办参保和缴费手续。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补办参保及缴费,其他参保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补办参保及缴费手续。在新社保年度起其他时间参保的,从实际缴款到账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年缴费,参保人补缴需要全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款。
为确保参保人医保卡从新社保年度起(7月1日)正常使用,请参保人在每年3-5月集中参保期内办理参保手续,并于6-7月完成缴费。
(二)补缴:已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因代扣费款不成功或其他原因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款的,可登录当地地税网站“社保业务-社保缴费及查询”栏目使用“银联在线缴费”自行补缴医疗保险费款;也可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开具税收缴款书或采用银联POS机刷卡缴费。需要补缴的在校学生,仍由学校统一代扣代缴。
(三)在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且年满18周岁的参保人,地税部门已停止其2015社保年度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资格,此类人员要以其他身份继续参保的,请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⑵ 2019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开始具体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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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出炉:城乡居民参版加2018年居民医保,一档每权人每年180元,二档每人每年450元。特别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与缴费金额密切相关,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期为2017年9月至12月,错过集中缴费期,可能会影响开始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原本由政府财政补贴的几百元保费,也可能需要自己补上。
⑶ 2019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日期是哪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的截止时间一般是在年底;即12月31日。
1.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2.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中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扩展阅读:
费用征收
1.医保机构通过“收入户存款”开户银行收费,也可采取支票、现金、电汇、本票等方式收费,并开具专用收款凭证。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每月与银行对账结算,并将到账情况反馈给征缴部门。
2.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财务管理部门反馈的医疗保险费缴纳情况,向申报后未足额或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单》。逾期不执行的,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限期改正。
3.每月25日前,参保单位延迟缴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可一次性缴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或一年的。按季度或按年度缴的,应从季度初或年初缴费。暂无能力缴纳的,申请缓缴,缓缴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⑷ 农村合作医疗什么时候开始交钱
以扬州为例,2019年9月1日至12月25日为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筹资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扬州市参保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25日为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
1、普通城乡居民
从2020年起,普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执行“一制一档”缴费标准,2020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00元/人。个人已经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不予退费(重复缴费的部分除外)。
2、学生儿童
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2020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240元/人,其享受待遇和普通城乡居民一致。
在本市范围内首次参保的新入学在校学生,在取得学籍并按期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自到校报到之日(9月1日及以后)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在外地已经参保且在待遇期内,不得重复享受待遇)。
2020年度,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普通门诊统筹资金按各学校参保学生65元/人的标准包干使用和管理,各高等院校要将门诊保障待遇标准和基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市医疗保障局备案。
(4)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中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扩展阅读:
但是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及符合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经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身份认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全额资助。
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好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职技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参保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各学校代为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个人保费代征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⑸ 新参保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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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市区中小学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材料及流程:
新参保人员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本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3、低保人员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秦皇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4、重度残疾人员(限一、二级)须提供秦市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外地户口的中小学阶段学生须提供本市学校出据的学生证或学校证明(盖章)。
6、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员(限一、二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低保证》或《残疾人证》原件到山海关人社局一楼大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窗口办理。
⑹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1998年我国复开始建立城镇职制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到2007年,没有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镇非从业居民。
所以,为了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2016年1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意见》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希望采纳
⑺ 2018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开始 具体标准是多少
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从今年的9月起,到12月截至,需要参保或符合参保的城乡居民,需尽快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医保缴费实行的是一年缴纳一次的标准,如果居民因为某些原因错过了缴纳的时间,也可在2018年的9月30日前把参保金额补缴齐全。
集中缴费时间:2017年11月1日— 2017年12月31日。人社部门提醒,2018年4月1日后才完成缴费的,参保人员当年度自付比例要提高10%!为了更好的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家一定要按时参保缴费哦。
参保方式:城镇居民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农村居民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组织参保;高校学生由高校统一组织办理
⑻ 居民基本医保什么时候缴费
居民医保具体缴纳费用的时间,主要是按照本地区医保中心公布的时间为主。
城镇居民医保费集中缴纳时间: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在校大学生为9月1日至10月31日;老年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但每个省市可能会有一些调整,以2019年,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为例,
缴费时间及标准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将于2018年9月1日开始,2018年12月25日截止,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县(市)每人缴费220元;市区每人缴费240元。
参保材料
1、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城镇居民,应当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属于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身份人员,应当提供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随家庭参保的,应当提供学生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时,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属于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特殊困难家庭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当同时提供符合规定的相关凭证。
⑼ 居民医保什么时候开始缴费
每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为缴费期,以南京市为例。
《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九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每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为缴费期。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足额缴费的。
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金由财政补助资金、居民个人缴费及利息等组成。
(9)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中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扩展阅读:
《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九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下列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门诊和门诊大病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实行限额补助;
(二)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三)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治疗性医院制剂的准入和药品、医疗服务的自付比例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药品监管等部门确定。
⑽ 2020年度医保、社保缴费时间分别是那月开始
如果是身份证号和姓名输入错误,拿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籍口出示的身份户籍证明到医保窗口变更即可,如果是缴纳基数不对,医保每年都有一次版基数调整,可在当年基数调整时调整过权来即可。
2020年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时间大约会从2019年9月10日开始,将会持续到2019年12月中下旬,但是各地的缴费时间通常都在这段时间内,但是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别。
2020年的医保已经开始缴纳了,如果没有缴纳的情况下应该及时缴纳,一般情况在每年的十月初到十一月底为居民医保缴费期,包括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根据地区不同,时间也有所调整,基本在这个范围之内。
(10)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中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扩展阅读:
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失业保险异地转移,医保可随同转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1年7月下发通知,对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做了详细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在异地转移时,其职工医保也随同转移。
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出台了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具体规定。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按规定在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用缴费。
通知明确,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
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其缴费年限与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加职工医保后,失业人员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缘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医保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经办机构应将缴费金额、时间等信息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和本人。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区、市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其职工医保关系随同转移,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
应缴纳的医保费按转出地标准一次性划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
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缴纳医保费时,不足部分由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予以补足,超出部分并入当地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人员停止领取保险金后,经办机构也将停止为其缴纳医保费用。
此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