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自己买的医保停了,城乡医保可以继续缴起走吗谢谢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内保险费补缴通知容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
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贰』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忘缴费了,能补交吗
不可以,中断缴费又续缴的,之前的缴费年限将作废。
1、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参保人自缴费后的下一医保年度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期结束后,除符合规定的新生儿可以随时参保,随时享受医保待遇外,其他城乡居民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过期则无法补缴。
2、居民医保实施的是预缴费,所以,居民医保需要每年缴纳费用,不缴费将无法享受待遇。“居民医保的待遇和缴费额度,不同的群体不同,每年也都会有一些调整,因此,一次性缴纳几年的费用,操作起来会有一些难度。
居民医保重在保障“一老一小”,不管是出生不久的婴孩,还是年逾花甲的老人,只要符合条件的各年龄段人员都可参保。
3、按照规定,要参加居民医保,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并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
或者是非本市常住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城镇(指乡镇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大学生,均可参加居民医保。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居民,也可以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保。
4、不缴费就不能享受到居民医保的护航,居民医保缴费不仅会影响来年是否能享受待遇,还会影响住院报销比例。
5、相关信息:
按照规定,居民缴纳基本医保费的年限与报销比例挂钩。连续参保缴费的,从第二年起,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增加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
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
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2)城乡医保到期了推迟2天交要紧吗扩展阅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办事指南表:
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按“低保对象”补缴的居民,还需提交《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按“重度残疾人”补缴的居民,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按“低收入家庭老人”补缴的居民,还需提交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的证明材料;
4、除在校生以外的其他居民填写《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申请单》,在校学生填写《在校生参加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请表》一式一份(下载网址: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www.wh12333.gov.cn)。
办事条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居民,可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社区经办窗口申请补缴办理时当前年度的个人居民医保费。其中,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武政[2007]84号)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缴费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13号)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办[2012]43号)
《关于将部分社保经办业务下放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武人社办[2016]41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经办操作规程的通知》(武人社险中心[2015]12号)
『叁』 急急急急!!居民医保断交了一年,可以等第二年交上后再报销吗
不行的,你想啊,如果这样都行,干保险的还不全亏死?而且你断缴时间太长了,再次启动报销必须得缴费六个月后。
『肆』 城镇医疗保险停交2年,还可以续交吗
医保停交后可以续交。
因为离职造成医保停交,个人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交医保。医保停交3个月以内,如果找到新工作,那么新单位会继续为个人缴纳医保。但须注意,医保停交不能超过3个月,一旦超过3个月就会重新计算持续缴费年限。
医保停交后将在下个月起,不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同时从欠费之日算起,三个月以内不仅需要补交欠缴费用,还需缴纳利息和滞纳金。因此医保停交的后果实际上是非常严重的,需要尽量避免停交医保的情况。
『伍』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过缴费期几天可以补交吗
为什么今天早上银行停此收居民医疗保险费,错过缴费时,还可以补交吗
『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错过了缴费时间可以补缴吗
根据现行政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错过了缴费时间将无法补缴,只能等下一年度再参保。
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参保人自缴费后的下一医保年度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期结束后,除符合规定的新生儿外,其他城乡居民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过期则无法补缴。
居民医保实施的是预缴费,所以,居民医保需要每年缴纳费用,不缴费将无法享受待遇。“居民医保的待遇和缴费额度,不同的群体不同,每年也都会有一些调整,因此,一次性缴纳几年的费用,操作起来会有一些难度。
居民医保重在保障“一老一小”,不管是出生不久的婴孩,还是年逾花甲的老人,只要符合条件的各年龄段人员都可参保。
按照规定,要参加居民医保,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并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或者是非本市常住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城镇(指乡镇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大学生,均可参加居民医保。需要注意的是,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居民,也可以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保。
不缴费就不能享受到居民医保的护航,居民医保缴费不仅会影响来年是否能享受待遇,还会影响住院报销比例。按照规定,居民缴纳基本医保费的年限与报销比例挂钩。连续参保缴费的,从第二年起,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增加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中断缴费又续缴的,之前的缴费年限将作废。
『柒』 居民医保我如果断交了过几年再交还有效吗
居民医保是按年参保,再参保对之前参保年限没影响
后面再参保,在参保年份内正常享受看病、买药报销
医保卡里之前返款是否累计,要咨询当地社保局,属于各地社保局地方规定
『捌』 医保补交后多久可以用
一般是中断3个月之内,重新续交的,不管是否补交,医保要在重新续交的次月生效。中断3个月以上的,要在重新续交6个月以后,医保才会生效。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
社会医疗保险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
二、是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三、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四、是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玖』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中断后再续保,会有什么影响
1、在中断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2、会对参保人的缴费年限核算、社保待遇领取等“长线”结果产生影响,
3、在一些城市,对参保人短期内的买房购车和落户计划的影响则更为直接。在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社保的连续缴纳年限直接与购房、买车摇号、落户资格等挂钩。以北京为例,非京籍居民要取得购房资格,需连续缴纳社保或纳税满5年;而买车摇号则必须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
4、在北京买房和买车都强调“连续”缴纳,补缴无效。而在北京落户,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则是必备条件。
5、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续保,则连续缴费年限会重新计算,医保报销额度和重大疾病医保额度也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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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
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