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能不能提供一个合适的城市规划快题的设计说明模板啊!
怎么可能有模板。不同的规划思路有不同的说明啊。
要不这样“设计主旨——总体构思——功能构思——交通组织——环境景观——重点问题解决(若有)”。
B. 工业设计和服装设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哪个就业前景较好能不能详细说明一下
这要看你对哪方面感兴趣了,兴趣永远是最好的老师,只要你学好你感兴趣的专业,就业前景就一定好,这四个专业的就业前景都是不错的
C.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如何确定
公园绿地以服务半径分类:
(一)邻里公园
为提供邻里居民日常游憩、休闲、运动或交谊场所,或为老人、家庭主妇或幼儿白天休息去处,服务半径为800 公尺,面积约为20,000 平方公尺。
(二)社区性公园
为提供社区居民日常游憩之用,如居民下班、放学或星期例假日游憩运动、交谊之用,服务半径为1,600 公尺,面积约为20,000 至40,000 平方公尺。
(三)全市性公园
为提供全市镇居民於星期例假日的运动、游憩、观光之用,其面积及服务半径依该市镇规模大小而定。
如果以面积规模为标准:
「公园绿地管理及设施维护手册」(内政部营建署,1999)将公园绿地之类别依面积规模予以界定:
( 一)邻里性小型公园(面积2 公顷以下)
( 二)地区性小型公园(面积在2∼20 公顷之间)
( 三)都会性大型公园(面积20∼100 公顷之间)
( 四)河滨带状型公园(面积5∼30 公顷之间)
(3)城乡规划小区设计说明扩展阅读: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2005年新修订)
一、组织领导
(一)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的要求;
(二)城市政府领导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保障,政策措施实施有力;
(三)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
(四)按照国务院职能分工的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
(五)近3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园林绿化养护经费有保障,并随绿地增加逐年增长;
(六)管理法规和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环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七)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和资金落实,科研成效显著。
二、管理制度
(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修编)完成,并获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二)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三)城市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
(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五)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区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常用的园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物种数量不低于150种(西北、东北地区 80种)。
三、景观保护
(一)注重城市原有自然风貌的保护;
(二)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保护;
(三)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
(四)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买,措施有力;
(五)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四、绿化建设
(一)指标管理
1、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近三年逐年增长;
2、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达到基本指标要求(见附页);
3、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以内、人均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以内;
4、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
(二)道路绿化
1、城市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2、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具有本地区特点。
(三)居住区绿化
1、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旧居住区改造,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 %;
2、全市“园林小区”占60%以上;
3、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落实,措施得当,绿化种植维护落实,设施保持完好。
(四)单位绿化
1、市内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全市“园林单位” 占60%以上;
2、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五)苗圃建设
1、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2、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出圃苗木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工程需要;
3、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成绩显著,培育和应用一批适应当地条件的具有特性、抗性优良品种。
(六)城市全民义务植树
1、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
2、组织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成效显著。
(七)立体绿化
1、积极推广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取得良好的效果;
2、立体绿化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城市,其立体绿化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城市绿化面积。
五、园林建设
(一)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服务半径达到500米(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要求;
(二)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要求,突出植物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规划建设管理具有较高水平;
(三)制定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古典园林、历史名园得到有效保护;
(四)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植物配置要乔灌草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
(五)近三年,大城市新建综合性公园或植物园不少于3处,中小城市不少于1处。
六、生态环境
(一)城市大环境绿化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形成城郊一体的优良环境;
(二)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功能分区交界处建有绿化隔离带,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热岛效应缓解,环境效益良好;
(三)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效果明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55%以上;
(四)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五)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绿化效果较好,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明显,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六)城市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有条件的城市建有湿地公园。
(七)城市新建建筑按照国家标准普遍采用节能措施和节能材料,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
七、市政设施
(一)燃气普及率80%以上。
(二)万人拥有公共交运车辆达10辆(标台)以上;
(三)公交出行比率大城市不低于20%,中等城市不低于15%;
(四)实施城市照明工程,景观照明科学合理。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城市道路亮灯率98%以上;
(五)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
(六)用水普及率9O%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七)道路机械清扫率20%;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
园林城市基本指标表
100万以上人口城市 50—100万人口城市 50万以下人口城市
人均公共绿地 秦岭淮河以南 7.5 8 9
秦岭淮河以北 7 7.5 8.5
绿地率(%) 秦岭淮河以南 31 33 35
秦岭淮河以北 29 31 34
绿化覆盖率(%) 秦岭淮河以南 36 38 40
秦岭淮河以北 34 36 38
备注:国家国林城区评审
国家园林城区的评审参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下列项目不列入评审范围: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2、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生物多样性(植物)规划;
3、城市大环境绿化;
4、按城市整体要求的市政建设。
计算方法: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hm2)/居住用地总面积(hm2)×100%
考核说明:
(1)公园绿地按现行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统计,其中社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
(2)对设市城市,5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含)-5000㎡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采用1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
对县城,1000-2000㎡(含)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以上公园绿地按500m服务半径考核。
(3)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应以公园各边界起算。
D. 高分寻求城镇(城市)总体规划案例(主要是图纸部分要全面、文本或说明书最好有),呵呵,本人想做个参考
你给的分太少了,我不考虑。
E. 普通商品房的设计使用寿命是多长时间
随着国民对不动产、产权等的重视,对于50年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与70年土地使用年限的关系问题,近年来逐渐被重视。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研究中心研究员许进呼吁修订设计标准,延长建筑设计使用年限(见《政协委员:住宅设计使用年限应从50年提到70年》,《许进委员:住宅设计使用年限应从50年提高到70年》),主要理由如下:
(1)提高普通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不仅能够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还能够节约大量的资金。“若把普通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提高20%,每年就可以少堆起3座喜马拉雅山了”。
(2)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从50年提高到70年,增加成本有限。“以北京市为例,如果将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从50年提高100年,需要提高建筑的地震安全性等安全指标,经估算,住宅的建设和安装成本将提高10%左右,约占北京市住宅平均销售价格的1%。”
(3)“住宅的产权是70年,那我买来的房子怎么是50年的设计寿命?剩下的20年,我的权益怎么保障?”(此观点为网络上其他观点,和许委员的观点放到一起相信他不会有意见)
此观点不是刚刚提出,以往就曾在社会上引起过相关讨论,如2009年南方都市报就发表过《住宅使用年限50年与70年产权相矛盾网友质疑20年哪去了》。
既然是政协提案,就要给出回复。是否将我国的房屋设计使用年限提高,提高到多少?相关部委也参与了回复,据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近也在组织专家讨论这个问题。我仅发表一些个人的观点:
(1)设计使用年限的定义是“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设计使用年限不是房屋寿命。就算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也要对房屋进行日常的检查和必要的维修(非结构构件的使用寿命一般都达不到50年)。房屋实际寿命的长短,主要与使用维护有关。无论是50年,还是100年,使用中(包括设计使用年限内和年限外)都是需要正常维护的。
(2)我国房屋平均寿命较短,很多提前拆迁,这与房屋设计使用年限没有关系,很多被拆迁房屋很多都没有达到5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就算提高到70年,按现在的社会情况和城市发展情况,该拆一定还会被拆。国内很多竣工5年内的公建和住宅都因后期城市发展、规划修改而被拆,并不鲜见,这些都与房屋设计使用年限无关。
(3)房屋寿命短的另一个因素就是建造质量问题,在近10年的快速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但应该说因为建造质量问题造成房屋寿命减少的“事故”目前来看还不多,且也与设计使用年限无关。如果是建造质量有问题,50年、70年的关系不大,不会到这么久就会出现问题了。如海砂屋,一般10年就会完全暴露,房屋无法使用。
(4)普通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取50年,是国际通行。与50年设计使用年限对应,还有50年的设计基准期(定义为“为确定可变作用等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重要房屋或土木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取为100年获更长年限(港珠澳大桥设计使用年限是120年)。对于普通房屋,如果希望提高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直接按现行规范采用100年设计使用年限。对于100年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从技术上主要涉及设计过程中地震作用、荷载作用的取值增大,建造中材料性能要求提高。除在耐久性方面仍需要进行一些研究补充(目前对于非房屋建筑,耐久性方面研究较多;对于100年使用年限的普通房屋,如何采用低成本的技术措施,仍需要进行一些研究),总的来说难度并不大,实际造价可能增加也不多(个人随便估,对于普通混凝土住宅,10%-20%,不一定准确)。
综上,我觉得不存在50年、70年的矛盾问题,采用7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没有必要。房屋建筑设计可由建设方、设计方共同确定,采用50年或10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但个人觉得,盲目对普通房屋采用10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还不如建立完善房屋使用中的检修、修缮机制,这方面的意义更大。
讨论上述问题,还会产生一个疑问,为什么我们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是否会改变呢?我找到一些有用的资料,大家可以自己看看,《世界各国土地产权制度及其启示》、《土地年期的界限街》(这篇文章的作者肖喜学的博客中有很多香港土地及房屋方面的信息,很有有意义,大家可以多看看)、《住宅土地使用年限70从何而来?》
我个人觉得,70年的问题真应该好好考虑一下了。70年当初提出的参考来自香港,而在香港,又有999年、75年、50年等多种土地使用年限,对于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处理,都是目前我国应该正确对待的问题了。这个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万家丽集团董事长黄志明提出了(《人大代表建议取消住宅土地使用70年限制》),我觉得他提才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