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样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更改为社会养老保险
企业员工在入职前办理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企业入职以后,需要去当地缴专纳的医保办办理城镇居属民医疗保险的停保手续,然后再向企业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按照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1)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在定点药店购物费用。
(2)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基金主要用于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低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可以达到50%至60%左右。
Ⅱ 如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整合城乡居抄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把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把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在这两项基本制度上的平等和管理资源上的共享。
Ⅲ 居民养老保险是否连带医保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编辑本段]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建立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2007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编辑本段]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规定和管理1、试点原则
1、试点工作要坚持低水平起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2、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3、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4、坚持统筹协调,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等的衔接。
2、参保范围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缴费和补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国家对个人缴费和单位补助资金制定税收鼓励政策。
对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在此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政府原则上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5元给予补助;对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30元给予补助。
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办法给予适当补助。财政补助的具体方案由财政部门商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研究确定,补助经费要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4、费用支付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可以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方式解决。
5、制度管理
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管理和组织管理,原则上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列账。
在国务院领导下,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就重大问题向国务院提出报告和建议。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卫生、民政、教育、药品监督和中医药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加快推进各项配套改革。[编辑本段]三、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区别一是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四是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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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请问城镇居民可以有什么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保”吗)
从业人员,不论是不是城镇居民,是单位职工都可以办理社保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城镇居民非从业人员,可以办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医保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要求年龄18~50(女45)岁。
城镇居民,还可以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交钱比职保少,待遇差一些。
Ⅳ 医保,社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
医保------就是医疗保险。社保-----就是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是养老保险,是一样版的!
医保:如果是你权住院了,就能报销80%的医疗报费,主要是防大病!
社保:到了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就可以领到退休金,主要是防老!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Ⅵ 2019年城镇居民医保是不是与养老保险挂勾即没有养老保险证明就不能再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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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内医疗保险,只能享受容其中的一份,两种保险不可同时参保,但不是说选择了其中一个就不能再缴纳另一个,全国绝大多数地方医保中心的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果选择了其中之一的医疗保险,想再缴纳另一个,必须将原来的那个办理停保。
城镇居民和职工的养老保险是不能同时交的,居民只能够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待遇。如果两种保险都交的居民可以选择交其中的一个保险,暂时不交另外一个。
Ⅶ 城镇居民医保必须和养老保险一起办理吗
不是,可以单独交医保的。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更申报表》,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工资发放明细表;
2.《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
3.医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缴费核定: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缴费申报核定表格及有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办理参保人员核定或增减手续;
2.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缴费申报和核定情况,为新增参保人员及时记录参保时间、当期缴费工资等信息。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参保单位申报情况核定当期缴费基数;
3.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核定的参保单位当期缴费基数、缴费费率计算应缴数额,并打印出《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反馈申报单位,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征收。
Ⅷ 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
办理缴费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首次参保的,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回复印件(A4纸)和近期一答寸免冠照片1张。
续接缴费的,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材料。
个人缴费人员办理申报缴费或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间为每月26日至次月15日(遇节假日不顺延)。对于原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在办理个人缴费后,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与其原来在用人单位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