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七五普法规划规定工作措施有哪些
建议重点加强青少年普法,特别是要在实效上多下工夫,不要走过场,走形式走过专场都是费钱费属力和无用功,也是延误了青少年的法律普及和健康成长。我们得创新青少年普法形式,鼓励社会创新机构来参与其中,政府买他们的服务,把普法资金用到刀刃上。如《最活泼有趣的法律书:马米奇遇记》、《最活泼有趣的法律书:马米历险记》青少年法律绘本,把与青少年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融入到活泼有趣的童话故事中,学生很喜欢看,从自觉的快乐阅读中学习和领会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同时该套书还配套有精美的教学课件PPT、“马米奇幻之旅”青少年普法大讲堂、“马米奇幻之旅”小品儿童话剧演出进校园系列资料和活动,这是一种创举,应该要重点推广使用,同时要通过重点推广采用一些典型的创新作品和活动,促进形成规模、品牌和产业,以牵引和鼓励越来越多的社会创新力量加入到青少年普法队伍和工作中来。
B. 如何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着重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健全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版育纳入党委政府综权合目标考核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普法效果社会评估机制。
二是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落实督促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法官、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引导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媒体积极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健全法治文化传播机制。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切实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发挥首都优势,创作一批法治文艺精品,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三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创作普法微电影、动漫等网络法治文化作品,开展网络知识竞答、普法作品及微视频网上征集展映等活动。
四是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机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专职队伍保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兼职队伍建设,充实专家顾问组、普法讲师团队伍,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参与普法工作,扩大普法覆盖面。
C. 普法依法治理相关制度
“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教育局在普法办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职工、学生的法律素质,有力推进了全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进程,促进了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统一
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
根据全“五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的工作目标,教育局认真制定了教育系统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注重法制教育队伍建设。我们将法制教育工作纳入教育局年度工作目标,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善和严格执行了学法、用法制度,每年专门召开1次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会议,对全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动员部署,使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全全部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建立了以书记校长为龙头,以政教处、团队为主体,以班主任、政治(思想品德)教师为骨干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们加强了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在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根据全教育系统的宣传重点,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及时宣传依法治理的典型经验,促进了法制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各中小学根据教育系统的五五普法规划制定了“五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将“五五”普法工作纳入德育工作和学校教学计划,并充分发挥学校广播站、电视台、网络、校报、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及时进行宣传和教育,使广大师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我们在“教育信息网”上开辟普法教育宣传网页,及时发布当前的法制教育信息,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局机关坚持党委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在副科以上干部中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和举办法制讲座,党委中心学习组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在机关工作人员中,有计划、有重点的部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任务,采取做试卷、听讲座、看录像、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教师进行法制教育培训的力度。组织副科以上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核,参考率100%,优秀面100%。
为提高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每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在中小学校开展多层次法律知识竞赛、征文评选、演讲比赛及法制宣传日等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活动。各学校也大力开展“一月一法”学法活动,特别是12.4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活动,以中心组学习为引领,重点通过教职工大会、国旗下讲话、晨会、班会等形式集中学法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据不完全统计,来普法工作共投入5.16万元,各校共开辟法制宣传阵地196个,进行法制讲座270次,举办法制宣传橱窗205期,上法制宣讲课300余节,下发教师法治教育读本500余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300余册,有力推动了教育系统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全面推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制定和完善了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推进机关各部门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教育局根据自身职能特点,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考核目标体系,将教育局的法定职责层层分解量化到各科室,成立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领导小组,使机关工作人员的言行都在依法行政的许可范围内,各科室负责同志层层抓落实,较好落实了工作责任制。
二是强化监督,确保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按章执法是实施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为促进教育行政人员恪尽职守,公正执法,教育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考核,重点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履行法定职责及其互相配合情况等等。在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以减少和杜绝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防止滥用职权。近年来,教育系统没有发生一起违法执法事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执法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积极推行公示制度,切实增强政务校务的透明度。在干部推荐、职称评定、教职工评先以及人事管理等热点工作中,坚持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收费工作方面,实行收费公示制、收费审批制、零收费期制度,教育局在收费期派出检查组到各校督查,坚决制止了教育乱收费行为;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严格按程序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近年来我们受理的信访举报办复率达100%。
三、团结协作,普治并举,普法
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各项教育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
(一)增强了教职工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从教的自觉性。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全教职员工重新认真学习了《
宪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近年来,通过在全开展师德建设年、干部作风建设年、机关干部服务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教职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依法施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有力促进了教育行风建设。
(二)提高了依法治校的水平,学校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近年来,我们采取各种措施,系统强化了对教育行政干部的法制教育,促进了由过去单纯靠行政手段的领导方式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领导方式转变。同时,不少学校还聘请了法律顾问,提高了教育系统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许多学校积极制定学校章程,对遵章守纪者加以肯定表彰,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坚决煞住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真正使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步入依法治校的健康轨道。五中参评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八中被评为省依法治校师范学校,教育局荣获全省教育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三)法制教育力度加大,增强了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五五”普法以来,我们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实现依法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建立了法制副校长制度,积极研究制定法制教育实施方案;在全中小学广泛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我是学法小公民”等多个专题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各学校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正常运转。由于各学校思想重视,措施扎实,青少年法制教育以及依法治教工作成效明显,全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减少,教育局连续几年被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交通安全先进单位”、“优秀青少年维权单位等荣誉称号”。
(四)优化了环境,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通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优化了学校的外部环境,促进了精神文明的扎实开展,目前教育局和所有中小学全部被评为级以上文明单位,其中省级文明单位1处、市级文明单位5处。同时,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不断提高,近年来我高考、中考成绩和学科竞赛稳居全市前列,教育教学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促进了全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总之,教育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还将继续努力,把普法教育与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密切结合,扎实开展全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推进全科学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D. 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现实是残酷的!
勇敢的挑战自我!
用实际行动去感动你身边的一切!
你会做的很好的!
相信自己吧!
笑一笑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__^*) 嘻嘻……
E.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
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
线上主要是接触新媒体渠道进行普法宣传,如:普版法动画、普权法视频、普法漫画、普法小说、以案释法等等内容,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进行传播。
线下主要可以通过实物渠道进行普法宣传,如:宣传单、小礼品、奖品、社区活动等进行普法宣传。
目前比较方便的是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主要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普法宣传。
F. 普法工作的七项制度、五个体系、五个机制具体内容
普法工作七项制度抄是:一是领导干袭部学法制度;二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三是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者培训制度;四是学法时间保证制度;五是普法工作督促检查与激励制度;六是普法信息交流制度;七是普法经费保障制度。
五个体系:一是目标管理体系;二是组织体系;三是教育体系;四是督导管理体系;五是信息沟通渠道体系。
五个机制:一是党委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全院上下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二是以促进严格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依法办事为重点的实施机制。三是上下呼应、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做好各项监督工作。四是全方位的普法依法治校保障机制。要按普法对象落实普法经费保障。五是科学的督导、评价评估机制。
很具体了 ~~
普法工作七项制度是: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二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三是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者培训制度;四是学法时间保证制度;五是普法工作督促检查与激励制度;六是普法信息交流制度;七是普法经费保障制度。
G. 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拟定年度规章制度计划是正确的吗
法制建设工作计划2011——2015年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市林业系统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林”活动,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逐步提高;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能、服务社会、服务林农成效显著。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力推进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和促进“法治武汉”战略,根据《武汉市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精神,结合全市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法治武汉建设和法治林业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普法教育与林业中心工作任务相结合、与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科学、系统、规范地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工作,为促进武汉现代都市林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全员参与。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全方位推进,全员参与。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及我市林业事业发展规划,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林业建设等各项任务,为林业事业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构建“两型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3、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作用。 4、坚持科学发展,注重实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林业实践工作相结合,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贯穿于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为确保我市现代都市林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工作,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综合素质,为实现武汉现代都市林业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开展“2011—2015年法治林业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积极推进“法治武汉”建设工作的具体实践活动,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工作的需要,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持续的过程。 1、紧扣时代主题,抓好“规定”动作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宪法的力度,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学习宪法,尊重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加强依法办事法制宣传,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依法监督。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养公民法律信仰。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培养公民法律信仰。 积极开展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法制宣传,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开展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宣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有序发展。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深入开展财政税收金融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宏观调控水平的提高。深入开展人口资源环境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特别是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的意识;宣传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依法开发利用保护能源资源的自觉性,推动节能减排和发展低碳经济,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大力宣传教育医疗、住房、收入分配、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维护群众 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生。大力开展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等方面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大力开展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法制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开展刑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突出林业特色,抓好“自选”动作的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林业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在林业系统及全社会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及《武汉市森林资源管理办法》、《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等重点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继续扩大林业法规知识的社会影响,为实现“武汉现代都市林业”战略目标和推动武汉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氛围,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认真开展法治机关建设和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推进机关法制化进程,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逐步形成法治机关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治机关建设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为推动武汉林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并提供精神动力和法制保障。 在机关公务员中继续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培训工作,把机关公务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3、积极推进“法治林业”建设活动。根据“法治林业建设活动”通知精神,统筹安排、分段实施、稳步推进,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争创“法治先进单位”活动,通过深入推进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全系统法治化进程。 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武汉市人民政府第221号令)的精神,对重新审核确定的市级林业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更新、调整和规范,认真梳理和编制审批项目流程和电子信息,加强动态服务、管理,更好地为林业企业、群众提供便利。 积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和工作制度,健全并完善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考核评议制、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经费保障等机制;制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继续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建立健全评估机制,按照“谁许可、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在全系统中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工作。 4、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和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研讨交流和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工作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发挥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主导作用。按照“外树形象、文明执法,内强素质、争创一流”的总体要求,在全系统内逐步建立健全编制整齐,素质较高,文明、规范的专(兼职)执法队伍,扎实稳步地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工作。 5、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在每年的“12.4”全国普法宣传日、“爱鸟周”等大型活动时机,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作用搞好宣传。同时,要充分运用“法制讲座”、 “普法橱窗”、“讨论会”等短、小、精宣传手法和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要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对象,采取以案促学、以讲促学、以考促学、以查促学、以活动促学等不同形式寓法于乐,使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喜闻乐见的形式中潜移默化受到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 三、对象和要求 (一)对象 “2011—2015年法治林业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加的对象为我市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二)要求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重点加强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观念,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要将法制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要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继续推 进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 二是公务员要增强学法用法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林能力。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行政审批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人员要切实掌握岗位职能法律法规知识,着力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意识和能力。要把法制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不断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或考核评估工作。行政审批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定期组织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实行执法资格证制度。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方法 (一)实施步骤 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底。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报市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备案。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本规划的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彰工作。 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上半年,市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和要求,拟定考核检查方案和评分细则,组织专班对各单位落实本规划情况进行考核验收。2015年下半年,作好总结迎检工作。在上级检查验收结束后,组织全系统进行“六五”普法评选表彰工作。 (二)工作方法 把法律学习与其它学习结合起来。以“法律进机关、进基层、进农户”等活动为载体,把学习《宪法》、《森林法》等基础法律法规作为经常性学习的主要内容,与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学习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学习、考勤、登记、考核等制度,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有方法、有检查。 把集中教育和自学结合起来。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办培训班、请专家讲课、组织专题座谈讨论等形式进行集中教育,每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两次。正确引导并鼓励自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年度普法学习内容规范个人学习时间和学习任务,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把分层次组织与分类指导结合起来。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年龄、文化知识结构等情况,因人施教、按需授课。大力开展一课“两讲”(正面与反面典型),一课多人多层次讲;利用大讨论、大辩论、座谈会等有效形式,提高各类受教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治化水平。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强化对基础法规、依法行政、行政许可等内容的学习,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15天。 把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普法教育要立足实效,紧紧围绕构建“法治武汉”和建设“武汉现代都市林业”战略目标,积极探索“法治林业建设”的实践形式,努力提高各级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和机制建设。各单位要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并列入工作计划。要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市林业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和工作专班,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工作协调机制、部门学校机制、情况通报机制、检查督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党组(委)统一领导、机关配合实施、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专(兼)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第一线。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多种类型的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兼)职业务骨干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及“六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要进一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估机制,加强评估检查指标的研究和运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工作绩效目标考核之中,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作用;要坚持开展对规划实施的年度、阶段性总结、检查工作,开展法制宣 传教育定期表彰奖励工作。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阵地建设。各单位要在继续巩固传统宣传教育方式基础上,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宣传形式。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中国络等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媒体介入,开展丰富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沟通机制。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加强沟通,拓宽信息渠道。要及时将新措施、新做法向市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使全系统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形成有机学校的整体,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H.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健全普法教育机制作了哪些具体的规定
一是完善法制宣传领导机制。吴江市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专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属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明确职责,制定各项工作规程,落实专人负责,进一步加强了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了由120人组成的普法联络员队伍和30人组成的讲师团,重组了法制艺术团,明确了六大类20个单位为市普法工作联系点。
二是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机制。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镇(区)、市机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体系和市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内容。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区)、市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进行巡回考核检查,每年考查1/3的单位,并进行阶段性总结表彰。
三是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7年,市、镇(区)普法经费全部一次性划拨,累计超过300万元,其中市级140万元;市和10个镇(区)中的9个建立了普法专用账户。各部门和行业也相应安排了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I. 不辱使命 不负重托 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2006年10月26日)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新疆国土资源系统以加快地方立法为基础,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以规范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为核心,以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为目的,从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利用方式根本性转变和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需要出发,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切实做到“五个狠抓”和坚持“三个结合”。
一、狠抓普法领导机构建设,为全面实施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组织保证
根据新疆国土资源工作实际,一是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工程,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了各级学法用法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狠抓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贯彻落实,对阶段性工作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办事机构,在为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四是为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确保普法教材、普法设备的及时到位。五是抓好“四五”普法工作的年终和规划期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四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狠抓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制度保证
作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管理,从严治政,关键是要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前提就是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了使制定的法规、规章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新疆实际,我们在起草制定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时,都要提前介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听取法律专家的意见,把好每一道关口。几年来,按照有法可依的要求,不断完善了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按照科学、民主、法制的要求,建立了依法决策制度;按照公平、公正、效率、便民的要求,建立了现代行政程序和办文制度;按照权力制衡的要求,建立了法定行政许可事项内部会审制度;按照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新机制;按照严格检查、狠抓落实的要求,建立了认真做好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已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21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5件,制定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68件,基本建立起自治区地方性国土资源法规框架体系。
2005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结合新疆实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性文件;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中,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制定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矿权评估委托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16个规范性文件。这些管理办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评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对中介机构的管理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狠抓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争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带头人
通过多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领导干部掌握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就会使自己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得到相应提高,使日常领导和管理工作更加举重若轻,得心应手。因此,无论工作再忙、任务再重,我们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挤出时间看书学习,基本形成了结合工作学、遇到问题学、作出决策前学的工作习惯。目前,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能够熟悉掌握,并运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践中。
为了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一是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汇报,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的干部培训内容,自治区党委专门下文,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实现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进各级党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主要领导亲自为党校学员义务授课,结合典型案例,宣讲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讲国土资源管理政策规定,宣讲国土资源发展形势。通过努力,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加深了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明显提高,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制度,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纳入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将学习任务、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标准。三是结合开展“完善体质、提高素质”活动,加大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使干部培训工作做到“计划落实、经费落实、师资落实”,并要求厅级领导干部,每年必须为参加培训的同志讲授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国土资源工作形势任务等。四是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工作。每年除完成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公共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外,我们还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组织全系统干部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考试,并对考试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有效地提高了各族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狠抓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法制氛围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与集中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我们抓住“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点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借助大众传媒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围绕主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广场和繁华街区设置固定宣传点,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等主流媒体开辟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专版;在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黄金时间段播出法制宣传的公益口号,印刷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送到县、乡、村各族群众手中;充分利用新疆国土资源杂志维、汉、哈三种文字,开展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的宣传教育。厅领导还亲自撰写宣传文章,在报刊上发表;无论再忙,每逢宣传日的时候,厅领导都兵分几路到宣传点为各族群众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我们还多次走进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广行风热线”节目,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国土资源“热点、难点”问题。在地(州、市)等基层出差时,厅领导都要亲自过问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宣传工作的情况。结合新疆实际,我们还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实用手册》、《国土资源管理实务》、《领导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等翻译、印制成少数民族文字版本2.8万余册,供少数民族干部学习和培训使用。据统计,我厅每年在宣传经费上的投入都在200万元左右。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明显提高,学法、用法、守法、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形成了人人节约资源、人人保护资源、人人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出力的良好风尚。
五、狠抓土地市场秩序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几年来,我们领导班子坚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以服务于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自治区经济建设中心工作为出发点,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的模式和途径。一是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组织开展了以强化管理、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园区),推进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落实为重点内容的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在整顿阶段,全区共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486起,查处违纪违法人员22人,对7起典型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意见》,在全面清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取缔无证非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整顿乱采滥挖,规范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强化对各类地质勘查及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全区共清理勘查许可证1270个、采矿许可证1264个,全面完成了我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的目标和任务。
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阳光工程”建设相结合,全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抓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窗口办文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在厅办公楼一层设立了窗口办文大厅,实行了“窗口式”办文,文件办理与受理分开。二是抓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落实,将26项与群众利益相关、便于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政务事项输入电子触摸查询系统。三是抓了《政务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充分利用《中国国土资源报》、《新疆日报》等媒体,公开披露建设用地批准信息和矿业权设立、变动、评估信息以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等信息。四是设立了政务公开电子滚动屏,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置了举报箱,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五是抓了国土资源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编印了《自治区国土资源收费项目和标准》宣传册,放置在窗口办文大厅,供前来办事人员随时查阅,方便了各族群众。
七、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相结合,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的监督,建立向人大汇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制度,积极参与人大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2003年,配合自治区人大对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004年,配合自治区人大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2005年,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开展了“天山环保世纪行”的活动,受到自治区人大的好评。二是建立了行风评议制度。专门聘请了10名行风监督评议员,长期对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进行全面的评议和监督。2004年,在自治区开展对8个部门进行行风评议中,我厅名列第一。三是自觉接受各族群众的监督。办理群众来信373件,接待群众来访394件、2334人(次),妥善处理了中央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工作组和自治区交办的40多起集体访、个体重复访案件。
八、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国土资源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促进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衡量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标准,与公民道德建设、与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综合考察、综合部署、综合评比,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职工五好家庭”活动等精神文明创建和思想道德建设活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蔚然成风,追求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成为时尚。我厅所属事业单位全部进入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行列,厅机关连续5年保持了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在全国国土资源普法工作会议上的典型发言摘要,原载《新疆国土资源》2006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