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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局普法宣传教育内容

发布时间:2020-12-10 05:30:01

❶ 如何将社区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安定祥和、稳定有序的社区环境是社区法治建设的目标之一。当前我国依然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社会问题,这些问题正随着社区功能的日益完善而同步向社区转嫁。在城市化进程中,由行政村自治组织向社区自治组织过渡的同时,人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生活质量、人际关系、风俗习惯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不同的差异,加之社区内人员复杂、利益多元化的趋势致使社区矛盾日益突出,这些矛盾和纠纷呈现出突发性、群体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其中大多属“公安不能抓,法院不能判、政府难处理”。因此,如何加强社区法治建设,化解诸类疑难矛盾纠纷,努力构建和谐文明社区,是当前城郊社区建设中面临的新课题。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强社区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建设规模逐步扩展至城市郊区、农村,导致城中村的相继出现,影响了新城发展步伐,以前的村居组织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而将被逐渐淘汰并取而代之,社区的建立强化了基层建设,开展社区普法与加强法治建设,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势在必行。“依法加强社区建设,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使全社会法治水平达到新的高度”是“六五”普法教育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加快城市建设的关键。
尧化街道尧辰社区组建于2001年8月,由原尧辰村整建合并高庙居委会组建纯居社区,现有面积约2.0平方公里,居民1615户,常住人口1983人,流动人口2926人,社区涉及范围广、居住分散,有铁路老小区、老供销社职工宿舍、农行宿舍、教师公寓房,另有城中村蚕桑队、高庙等。由于历史及多方面原因,小区无物业,各项配套设施不够完善,人员结构复杂,难管理,居住人口性质以流动人口多、特殊群体多等特点。经历几次大规模拆迁后,形成了目前村居合一和高价商品房相交错的居住形式,居住人口不断增多。由此可见,城市郊区的社会结构已开始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呈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社区社会职能相应扩展。一部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逐步移交社会,转移到社区。一部分原来由企业承担的管理和职能也逐渐剥离出来,大量的职工在提前退职、退养、工龄买断后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农村人”变成“城市居民”。因此,社区承接政府和企业分离的职能、事务日益繁重,教育引导和管理服务的压力成倍增加。同时,失业、下岗、待岗人员不断增多,社区在成为社会管理与发展的重要领域日益显得重要。
二是居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随着居民对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入,人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在不断增强,因此,要建立健全社区妇女维权岗、法律志愿者队伍、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队伍定期法律咨询等组织,为社区居民的生活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人口结构发生变化。随着大规模的城镇拆迁和旧区改造,新城镇拓展和建设,外来人员不断增加,社会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辖区居住外来人口多,建筑项目多,造成人口结构复杂。
四是弱势群体不断增加。老龄人口呈上升趋势,下岗失业人员居高不下、妇女儿童在社区常住比例不断增加,这些群体更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因而需要社区具备相应的体系功能。
五是城区建设引起的拆迁、土地征用、安置补偿、归正人员就业等内部矛盾。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和经济利益的调整,社区内出现的矛盾将呈现内容多样化、主体多元化、原因复杂化的新特点,群体性纠纷呈上升趋势,正确处理这些矛盾,仅仅依靠民间调解方式远远不够。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调处人民内部矛盾显得越来越重要。
因此,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这些重大变化,并且必须予以高度的重视,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化社区法治建设,增强社区功能。特别是大力加强城郊社区建设,依靠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解决社会问题,然而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要靠法制。只有把社区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以民主化、法治化促进社区建设和管理,才能维护社区社会稳定,保障社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顺利发展。
二、紧抓机遇,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
加强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是新形势下社区管理自治的新课题。我们在充分认识加强社区民主法治建设重要性的同时,要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调动社区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自治机制,对于规范社区事务管理,维护社区社会稳定,促进社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尧化街道尧辰社区十分重视创建活动的开展。首先,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是关键。成立社区民主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社区民主法治工作的领导。其次,虚心向友邻社区学习。结合本社区实际借鉴好的经验、提升社区管理的新方法。三是选聘人才,配强班子。社区工作好不好,班子建设很重要,为了加强社区队伍建设,社区选配了一支具有一定素质和协调办事能力,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工作者进入班子,让其更为充分的施展才能,使社区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为创建活动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摸索健全社区民主法治的新载体
构筑新载体是社区民主法治工作的有效抓手和途径。首先,构筑新的组织载体,是社区依法治理的立身之本。2011年4月,为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管理水平构建新的工作平台。尧化街道尧辰社区筹建社区“一站式”事务受理中心,它提供4项功能:一是行政事务受理功能。涉及计生妇联,代办相关行政性事务,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咨询服务,居民需要找政府反映和解决的问题,可以通过这个“一站式”窗口得到“一条龙”服务,密切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二是社会事务服务功能。可为居民办理申请低保、大病救助、残疾人服务、居家养老等;三是劳动社会保障功能。社区人员再就业登记、退休工人管理、职业介绍与指导等事务;四是社区综治民调。社区调委会在上级司法部门业务指导下,承担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职能,对辖区内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实行综合调处和服务。
其次,构筑新的活动载体是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的立身之所。形式多样,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是提高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尧化街道尧辰社区以“五五”普法工作为基础,围绕“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积极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即:利用法制宣传栏,针对性地宣传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建立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邀请政法战线和离退休人员,参与社区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人民调解,给社区工作的展开添上了翅膀;设立一只法律服务联系箱,利用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居民遇到法律问题,为其提供咨询服务;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系列活动,为居民提供“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方便之钥。
第三,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网络。社区建立安帮组,在做好延伸帮教的同时,积极拓宽归正人员的就业渠道,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归正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
四、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报告》指出,当前我国凸显的征地纠纷、拆迁纠纷、物业纠纷、改制纠纷、医患纠纷、劳资纠纷、污染纠纷、借贷纠纷以及本地人与外地人的纠纷,这9类纠纷最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并很可能转化成社会风险。它反映的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更加复杂、深层的根源,也因此成为中国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
调查显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安全、生产安全与网路安全成为当今引发社会矛盾最敏感的导火线,而政府失去公信、社会失去诚信又成为隐藏在这些导火线背后的“炸药包”。由此,我们必须正视社会矛盾,通过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断建立健全机制,让老百姓有“民意”可以与政府有效对接,有“民怨”可以与政府平等对话,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要正确解决和处理诸类纠纷矛盾,防止这些矛盾的发生甚至激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就要广泛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我们深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是最有效、最直接的化解民事纠纷矛盾的处理方式,原因在于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具有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工作特色。同时作为基层调解员具有介入早、零距离、平等协商、互谅互让、方法灵活、容易执行等特点。栖霞区某项目建设中,因企业改制,有8名职工下岗代劳。因拆迁分歧,阻止拆迁,矛盾激化到出手伤人,出动警力,历时3年,未达成拆迁协议。为推进城市化建设,确保人性化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尧化街道尧辰社区介入调解该项纠纷,社区调解员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排除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抓住主要矛盾,掌握人员的思想动态,根据群众现实环境和需求,对症下药,开展对当事人教育疏导,各个击破,顺利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该案例的成功调解得到尧化街道领导的高度赞扬,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也给予了充分肯定,为新尧新城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体现了基层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独到之处。同时可以看出,人民调解员植根基层、贴近群众,易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独特优势。因此,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提高基层社区纠纷的监控率和快速处置反应能力,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保障,是新形势下创新基层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的好方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小区居住人口不断增多,民众诉求呈多元化趋势,矛盾纠纷也将不断尖锐。针对这一实际,我们应当重视社区各项工作的建设,对社区建设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围绕“法律进社区”和加强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和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为社区建设注入生机和活力。只有通过不断努力,正确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化解基层社区矛盾纠纷,引导居民走法治化轨道,形成民众知法、守法,正确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法制氛围,才能促进小区人与人的和谐相处,促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从而达到促进社区社会安定和谐有序。

❷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地局、公用局、园林局、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法制办,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法制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地局、法制办:

根据建设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法[2003]242号)和《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提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政府法制办研究,决定从2012年起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组织住房城乡建设专业法律法规(以下简称专业法)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并以此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的必要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专业法知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而法律、法规又主要依靠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影响行政机关和老百姓的关系,影响依法行政进程。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是取得执法资格认证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建立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专业行政执法队伍,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相关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住房城乡建设专业法知识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参加培训人员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执法机构中从事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活动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

1、现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岗位已经取得《吉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

2、新录用或转岗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岗位,尚未取得《吉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
3、在城市建设管理岗位上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人员。

❸ 如何在追赶超越中建设西部法制城市

不管是“军令状”还是什么其他,如果离开了党的自上而下的共产主义宗旨信念教育和激励,类似这种单纯的所谓

❹ 国家通过普及什么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

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4)城乡建设局普法宣传教育内容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

第二十二条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第二十三条国家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❺ 新农村建设对法制发展提出了什么新的要求

农村法治的发展必须致力于“三农”问题的解决,而“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从法律角度思考,又要依赖于法律制度的创新。制度创新的关键是要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置放于一个新的法律环境和制度环境中去,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农村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动力。基于这样一个思路,新农村建设必然要对法治发展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法治建设必须关注农民权益的保障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权益保障无疑是法治建设中应当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无论是农业生存的持续发展,还是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关键取决于广大农民的正当利益是否能够得到持续而有效的保护。农民权益是一个十分广泛的概念,我们可以把它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农民的财产权。第二类是农民的政治权利。第三类是农民的社会权利。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平等、独立和自由是包括农民在内的广大市场主体应有的法律地位,这种法律地位的平等性恰恰是实现各自正当权益的基本保障和前提。但是,在中国长期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社会现实条件下,农民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正当权益并未得到充分的体现和保护。面对这种情况,法律作为一种利益调控机制,它在保护农民正当利益问题上应当有所作为,而且必须有所作为。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就是保护了农民的积极性,从根本上说,也是保护了农业生产力。
二、法治建设必须维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
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需要通过法律加以确认和维护,才能获得稳定长期的保障。保障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是农业立法的基本宗旨,也是农业法所肩负的第一任务。有关农业方面的立法都必须体现这一基本精神。当然,通过法律保障农业的基础地位,并不是仅仅意味着将农业的基础地位通过法律条文加以规定就完事,更重要的通过一系列更为具体的法律制度,将农业的基础地位切实建立在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上。也就是说,要通过立法,正确处理农业和其他产业的关系,防止在发展其他产业时,造成对农业的侵害;通过立法,确立各种有利于调动农业劳动者生产积极性,有利于增加农业投入的农业发展激励机制,使农业的发展始终充满活力;通过法律,建立和巩固农业产业保护机制,保障各项农业产业保护措施和保护政策能够得到充分落实。在此基础上,通过强化农业立法的实施机制,保证各项体现农业基础地位的立法得到切实的实施,使农业的基础地位真正获得法律的保障。
三、法治建设必须构建农村与城市协调发展的法治环境
城乡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差别是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大社会问题,由此形成了一整套城乡隔离制度,例如户籍制度,粮食供应制度、住房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医疗制度等,这就把中国居民分成城乡两个群体。因此,建立新型的城乡关系是新农村建设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这就对法治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至关重要的是要在农村法治建设过程中,通过提升农村在权力义务的法律配置中的地位和比重,在不损害城市发展的前提下在市场准入、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社会分配与保障等方面给农民社会以适当的倾斜。通过这些制度和措施,形成农村与城市协调发展的法治环境。
四、法治建设必须把国家对农业的干预纳入法治化轨道
当今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几乎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不对农业经济的发展实行某种程度的干预。我国的实践也证明,政府对农业的适度干预是农村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基本保证。但是,政府不合理的干预也会给农村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带来消极影响。因此,必须对政府干预农业经济的行为进行有限的法律约束。法律约束并不仅仅意味着对政府干预农业生产经营的限制,而且也应包括对政府合法干预的督促和保证。
参考文献《干部法律知识读本》

❻ 汕头市政府近五年的政绩如何

越来越好 欢迎回乡 异地的也欢迎前向投资
正所谓有钱大家赚

❼ 法制教育是什么有什么内容

法制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法治教育,越来越显示出它在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的重要位置。

首先从稳定局势看,需要深入普法,进行法治教育。

当前,我们全国各地政治形势、经济形势是稳定的,社会治安也是基本稳定的,这是主流,是必须充分肯定的。

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

①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怎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懂得在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以及人民的民主权利。

②教育学生懂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一切法律的依据,是保证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的强大武器,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人人都要养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观念和习惯,同违反和破坏宪法的行为进行斗争。

③要让学生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统一关系。懂得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而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目的在于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

要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民主权利,运用社会主义法制这一武器,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各种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④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的教育,使学生懂得什么是法,法的阶级本质和作用,以及有关的政策法令。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律,并勇于同一切违法现象作斗争。

其内容包括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政治,民主意识,法律基本知识,革命纪律的教育等等。

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教育,首先应帮助全体人民增强当家作主的政治责任感,正确运用民主权利。

教育人们懂得社会主义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集中统一领导下的民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遵守社会主义纪律和法制,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搞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中心的各个法规,成绩显著,但各有关部门的法规,与经济发展的进程相比,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如计划法、财政立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

我们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的教育,引导和帮助人们懂得什么是守法,什么是违法,明确是非界限,在全社会逐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使人们懂得坚决同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资产阶级自由化等非民主现象作斗争是必须履行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总之,通过民主与法制教育,使整个社会形成一个全民学法、知法、懂法、执法、遵纪守法的新局面。

拓展资料:

未成年人应当做到的行为:

1、尊敬国旗、国徽,维护祖国尊严;

2、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

3、讲究公共卫生,保持市容整洁;

4、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

5、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合法财产;

6、爱护名胜古迹和珍贵文物;

7、爱护动物,保护树木庄稼;

8、开展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不看坏书和坏录像片、不赌博;

9、尊重隐私自由,不私拆、撕毁别人的信件和揭取邮票;

10、相信科学,不参加迷信活动;

11、建立同学间的正常友谊,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从小学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❽ 城市社区艺术发展的看法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人民的热切愿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关系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关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和核心竞争力。在我国城市竞相加快发展的格局下,文化建设对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软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建设城乡一体化、全面现代化、充分国际化的世界生态田园城市,实现成都科学发展,既需要强大的经济力量,也需要强大的文化力量;不仅要让人民群众过上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也要让人民群众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获得迅速发展,城乡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是长期以来文化建设的相对滞后以及由此带来的某些不和谐现象日渐显露出来,譬如城乡居民精神生活匮乏,法制意识淡薄,整体素质不够高乃至赌博、无所事事而滋事生非等等,这些都与加快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极不相称。要在近几年内在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下大力气全面提高整体国民的综合素质,以促进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同步发展。
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来推动社区文化建设,提高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是一种有效的形式。
一、 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
要想切实搞好社区文化,只有制定社区文化建设的总目标和具体目标责任制,才不至于使这项工作处于盲目发展或停顿状态。目前社区文化建设的总目标是通过一系列的社区文化建设,来提高居民的道德、文化和身体素质,进而促进精神文明的提高。具体目标主要有:重视学校青少年教育,培养适应当今社会的新型人才;有效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法制观念;倡导伦理道德教育,提高居民的道德文明水平;开展好社区文体活动,全面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目标确定了,据此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社区发展规划,在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出实施方案和计划,为社区文化建设打下基础。
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文化建设工作队伍
居委会的干部是社区文化建设的引导者,他们的科学文化、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制约着社区建设的工作成效。为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文化建设工作队伍,是非常必要的。选拔社区干部要从现职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下岗职工、待业青年中选拔优秀人才,经过民主程序后,充实到各居委会干部队伍中去从事社区建设工作。并通过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同时建立岗位补贴、养老、医疗等待遇,切实提高居委会干部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为建立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创造有利条件。
三、社区文化要重视未成年教育
未成年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希望,对他们的教育应由家长、学校、社区(社会)各方面共同来承担。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经济繁荣了,但一些西方的不良思潮也随之而入。青少年好奇心强,而辨别是非的能力却差,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很可能走上邪路,误入歧途。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社区应对学校的教育工作加以督导,社区应协助学校转变观念,理解素质教育的重大意义,使素质教育真正落实到实处。大力培养未成年的各种能力,全面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要创建积极向上的未成年活动中心,用先进的社区文化来抵制不良思潮的深入,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四、把社区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
伴随经济的发展,法制与居民的关系日益密切。要想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在居民中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普遍提高居民的法制观念是重要一环。通过这一措施使居民由理论懂法,进而遵纪守法,以达到社会的安定,同时也可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社区可通过大型展览、宣传栏、印发学习材料、订阅法制类报刊等各种途径,使居民全面了解婚姻、计生、合同、协议等法律法规,熟悉治安、交通、消防、市容环境卫生等有关条例。增强居民的守法意识,使社区环境更加安定,广大居民实现安居乐业。
五、社区文化要积极倡导伦理道德教育
家庭是组成社会的细胞,每个家庭是否和睦安宁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有那么一部分人,只着眼于经济利益,又受西方不良思潮的影响,贪图个人享乐,生活腐化,置伦理道德于不顾,对家庭不负责任,导致夫妻反目,最终妻离子散,家庭破裂。这一切都是伦理道德观念淡化造成的。社区作为基层管理服务组织,对建立良好的道德氛围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有直接责任和义务。一些社区文化把伦理道德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并运用特定的方式对居民进行教育和文明户、文明小区的评选活动值得推广。
六、大力开展社区文体娱乐活动
随着改革开放的步步深入和广大居民从温饱型生活向小康型生活的过渡,群众性的文体娱乐活动日趋活跃,广大居民的社区文化需求和参与愿望也日益增强。为开展好这项活动,应选聘好街道文化站工作人员,培养一支群众文化业余骨干力量,建设好街道文化活动站,发展居民小区文化活动场所,以适应居民就近娱乐、就近健身的需求。形成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网络,如建立校外红领巾大队、特长儿童艺术演出队、青年舞会等,组织老年人打门球、扭秧歌、练太极拳等活动,发动居民广泛参与社区文化活动,促进身心健康。
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一般以学校、图书馆、文化馆、俱乐部、阅览室、录像厅、舞厅等公共设施为阵地,在社区范围内创造文化生活环境,以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陶冶精神情操为目的。
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要建立和完善必要的文化设施,这是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的基础。社区文化设施,根据实际条件可因陋就简,以适宜活动为先,不追求形式。对城市新建小区在可能的情况下,要充分考虑文化网点的兴建,并使之布局合理。
(2)注意发挥有关文化、教育、艺术部门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组织作用和各类群众文艺骨干的带头作用。社区文化活动,一般都是从部分群众自发活动开始的,如棋类比赛、秧歌表演和京剧清唱等。如加以引导和组织,可以使这种自发形成的文化更有秩序,开展得更加经常,能吸引更多的群众参加。如能定期请一些专业人员进行辅导,则可出现新的面貌,使这类文化活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3)从本地实际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以利于把不同兴趣的群众都吸引到活动中来。要充分利用本地的人才优势和群众的文化基础,把本地的几个地方分别建成某一文艺形式的活动基地,如舞蹈基地、文学创作基地、美术基地等,这也是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的一种有效形式。社区文化活动还可以适当开展科普活动、生活知识培训等。使社区文化活动不仅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陶冶情操,还能起到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的作用。
(4)要充分发挥街道党支部的领导组织作用。在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中,街道党支部要组织、协调工、青、妇和文化、艺术团体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使大家凝心聚力,出点子,创造条件,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❾ 如何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建设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深化法治长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要求、赋予了更新内涵。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法治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法治长治建设实施纲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创建,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我市法治建设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依法执政和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实施“五五”战略、加快转型跨越、率先全面小康的重要阶段,也是深化法治长治建设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社会长治久安、保障和促进转型跨越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深化法治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教育为重点,以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各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为抓手,以强化法治文化建设为支撑,大力推进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企业依法经营和全社会崇法守法,全面提高依法治市水平,加快建设法治长治。
二、着力推进依法执政,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市全过程
1.健全依法执政机制。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支持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2.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完善依法决策程序,对涉及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重大决策以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市委要适时向市人大或其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把党的意志和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落实到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3.树立法治思维方式。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带头学习、遵守宪法和法律,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做到依法办事、办合法事,做到办事情、想问题、作决策坚持以法治为主要标准,以法治为主要手段,以法治为基本方式,自觉摒弃人治思维,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4.增强依法执政能力。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每年集中学法1~2次,市、县(市、区)要每年举办1~2次综合性学法报告活动。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和公务员、事业人员任职和招考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纪检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党员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党内监督和查处大要案力度,切实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情况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内容,使法治建设真正成为一种硬标准、硬要求、硬约束,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着力推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升人大依法监督工作水平
5.加强监督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市、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作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促进人民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推进法治长治建设。
6.做好立法调研工作。根据上级人大立法调研工作安排,广泛听取和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汇总,为上级立法提出科学、具体、有价值的建议意见。
7.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和有效期制度。
四、着力推进严格执法,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8.依法规范政府职能。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依法规范市、县(市、区)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切实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工作。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政管理和执法;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的自我完善功能。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行政机关不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
9.健全依法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规定。建立重大决策事项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影响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决策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凡超越权限、违反程序的决策行为及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决策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坚决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
10.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各级行政机关要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业务能力、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和行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执法缺位、执法混乱问题。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化执法流程,明确环节步骤,严格程序公正,规范裁量权限,坚持做到平等对待、适当适度、文明执法。加强行政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效果网上考核,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11.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主动、及时、准确、具体向社会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办事公开,拓宽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电子审批,充分发挥政务网站的信息查询和在线办事功能。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12.大力加强行政监督。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切实强化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探索建立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拓展评议范围,完善评议方式,扩大群众参与,提高评议实效。认真按照行政诉讼程序履行职责义务。严格行政问责,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因违法行政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坚决实施行政问责。
13.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重大复议案件出席听证制度。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完善行政应诉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
五、着力推进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4.深化司法改革。认真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部署,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职权结构和组织体系。完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司法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和刑事赔偿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扩大司法参与。积极稳妥地推进劳动教养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依法理顺政法机关内外、上下、左右关系,确保执法权、司法权高效正确运行,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15.维护司法权威。各级党委要带头维护司法权威,市、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实施监督,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参与诉讼活动、认真履行协助义务、自觉履行生效裁判。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建设,建立对非法干预司法活动进行备案登记和查处追究制度,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本位主义对司法活动的干扰,规范新闻媒体对司法机关正在办理案件的报道,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健全司法纠错机制。加大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把解决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纠正错误裁决,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访罢访,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16.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所有司法行为都要严格依法依规依章进行,针对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要明确权力运行的范围、条件、程序和界限,避免司法随意性。规范执法尺度,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统一类案裁判标准。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促进量刑公平公正,增强法律适用的统一性。积极引导司法人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自由裁量合法合情合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7.提高司法效率。进一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的制度,优化配置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处理好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与维护司法既判力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涉法涉诉案件的终结机制,减少非法上访、无序信访对司法机关人力财力等资源的消耗。加大清理超期羁押案件的力度,严格依法处理,避免久押不决、久拖不决。
18.强化司法监督。强化上级司法机关的监督职能,通过诉讼程序及时纠正下级司法机关错误裁决。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在刑事案件中的监督制约作用,共同保证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加强党委政法部门的执法监督、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完善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度,通过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提高司法效率和办案质量。
19.推进司法公开。严格落实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制度,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时限、执法进度和执法结果,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将公开载体从传统的公示栏、报刊、宣传册等,拓展到网站、博客、微博客、即时通讯工具等网络新兴媒介,丰富司法公开载体。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及时发布司法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裁判文书上网、邀请群众旁听庭审、推行司法开放日制度等措施,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20.提升司法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和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较高的司法队伍。加大培训力度,积极推进专题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强司法人员对法律精神的学习掌握和对司法规律的研究把握,切实提高法律素养、司法能力、办案水平。加强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建立职业准入、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研究完善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人事管理、人才保障制度,为司法人员提供良好的职业保障,增强司法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六、着力推进全民守法,切实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21.全面实施全民普法规划。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及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普法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手段,坚持传统手段与现代宣传方式相结合,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形成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
22.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机构、行业团体和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繁荣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促进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加强教学课堂、媒体网络、影剧院、城市广场、移动通信、集贸市场、城乡居民区、流动屏幕、LED屏、各种宣传栏广告牌“十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社会文化有机融合、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互补。积极推动法制电视片、法制文艺表演、法制书画摄影、法制专栏版面、法制夜校、法制文化大院、法制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大篷车、法制集市“十大法治文化工程”,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
23.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深化平安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深入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鼓励城乡社区居民积极探索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通过转变工作方式、创新管理手段、构建服务平台,切实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组织、制度优势转化为服务和管理优势,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4.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深化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形成市、县、乡、村、校、企“六位一体”联动格局。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假冒伪劣、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依法自治,推进基层法治服务阵地建设,积极推广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建立“法治服务中心”、“公民法治驿站”、“居民法治之家”等做法,积极引导公民有序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实践,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把推进企业依法经营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业防范处理法律风险的能力和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25.加强诚信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诚信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晋办发〔2013〕8号),以市场主体准入、依法纳税、合同履行、产品质量、社会成员信用度建设为重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及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诚信意识、政府依法行政意识、司法公信力和企业信用度,逐步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确保社会诚信环境明显优化。
26.拓宽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各类法律服务、司法救助和全社会各项救助工作力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着力解决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涉法涉诉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大力实施法治为民工程,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和保障水平。
27.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和简便实用的考评办法。广泛开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示范点等行业法治创建活动和法治机关(单位)、诚信守法企业、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系列法治创建活动,形成以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为引领、以行业法治示范点创建为支撑、以基层法治创建为基础的覆盖全市的法治创建活动体系。
七、强化组织领导,切实保证法治建设扎实推进
28.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建设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作为市委的议事协调机构,要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组办公室要履行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验收、总结评比的职责,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积极为法治建设创造必要条件。
29.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六个专项联席会议机制。一是建立依法监督联席会议机制,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研究推进法律法规实施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建立依法行政联席会议机制,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协调推进依法行政。三是建立公正司法联席会议机制,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协调推进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四是建立依法经营联席会议机制,由市工商局牵头,协调推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五是建立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六是建立普法和依法治理联席会议机制,由市司法局牵头,协调推进依法执政、普法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及基层法治创建工作。六个专项联席会议要实行项目化管理方式,确定一批带动性强、能够产生累积效应的重点工作项目,以重点项目带动法治建设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力、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
30.加强督导考核。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市法治建设的调研指导,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法治建设的推进情况。确定一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法治建设试点,按照实践探索、基层突破、试点先行、总结经验的工作思路,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探索形成法治建设工作新范式。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推进法治长治建设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发挥考核评价的杠杆作用,加快依法治市步伐,为实施“五五”战略、加快转型跨越、率先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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