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长春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大型建设项目应提供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在现状地形图上叠加绘制的完整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加盖规划设计资质印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经联席会集中解决问题的项目,需要提供并联审批会议纪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4.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项目,需要提供所在区规划部门出具的初审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5.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如办理城市雕塑工程,需提供总平面位置图(原件:10份)、雕塑作品设计效果图(稿样)(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0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DWG电子版与JP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6.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涉及到日照影响的建设项目,需提供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日照计算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7.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涉及危险化学品或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建设项目,需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复印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8.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涉及文物与历史建筑修缮的,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房屋的测绘图纸、现状照片、历史照片、修缮后的效果图(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9.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表及综合报告(说明建设项目情况、用地条件、交通及周边环境要求,地下设施和建筑设计方案,征求周边利害关系人意见情况和其他需说明事项)(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表需加盖部门公章;填表日期与报件日期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0.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市发改委或由市发改委确认有审批权的部门核发的初步设计、核准的批复、年度建设计划(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1.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市国土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建设用地批准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提供纸质版复印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2.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市环保局的审批意见或由市环保局确认有审批权的部门核发的审批意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3.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市建委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意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4.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市政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或开发区管委会对管网综合设计图纸的会签意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5.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提供由设计院填写的长春市规划局规划、建筑设计方案送审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6.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依法需要公示的,需要提供公示材料、许可前公示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7.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加盖建筑设计资质印章)(原件:6份),其中的总平面图应满足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叠加绘制在现状地形图上(图纸同时加盖规划设计资质印章)(原件:20份)(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6份;复印件0 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8.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完成的管网综合设计图纸(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9.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应提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业委员会会议纪要和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0.交通工程需提供:大型建设项目应提供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1.交通工程需提供: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在现状地形图上叠加绘制的完整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加盖规划设计资质印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2.交通工程需提供:经联席会集中解决问题的项目,需要提供并联审批会议纪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3.交通工程需提供: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项目,需要提供所在区规划部门出具的初审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4.交通工程需提供:涉及到日照影响的建设项目,需提供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日照计算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5.交通工程需提供: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表及综合报告(说明建设项目情况、用地条件,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征求周边利害关系人意见情况和其他需说明事项)(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表需加盖部门公章;填表日期与报件日期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6.交通工程需提供:市发改委或由市发改委确认有审批权的部门核发的初步设计、核准的批复、年度建设计划(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7.交通工程需提供:市国土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建设用地批准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提供纸质版复印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8.交通工程需提供:市政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或开发区管委会对管网综合设计图纸的会签意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9.交通工程需提供:提供由设计院填写的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方案送审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0.交通工程需提供:依法需要公示的,需要提供公示材料、许可前公示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1.交通工程需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的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加盖设计资质印章)(原件:6份),其中的总平面图应满足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叠加绘制在现状地形图上(图纸同时加盖规划设计资质印章)(原件:20份)(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6份;复印件0 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2.交通工程需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完成的管网综合设计图纸(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3.市政工程需提供:经联席会集中解决问题的项目,需要提供并联审批会议纪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4.市政工程需提供: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项目,需要提供所在区规划部门出具的初审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5.市政工程需提供:涉及危险化学品或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建设项目,需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复印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6.市政工程需提供: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表及综合报告(说明建设项目情况、用地条件,土地证明文件取得情况,征求周边利害关系人意见情况、相关部门和管线单位会签情况和其他需说明事项)(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表需加盖部门公章;填表日期与报件日期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7.市政工程需提供: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8.市政工程需提供:市发改委或由市发改委确认有审批权的部门核发的初步设计、核准的批复、年度建设计划(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9.市政工程需提供:市政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或开发区管委会对管网综合设计图纸的会签意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40.市政工程需提供:依法需要公示的,需要提供公示材料、许可前公示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41.市政工程需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满足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并叠加绘制在现状地形图上(图纸加盖规划设计资质印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0份;复印件0 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http://www.ccghj.gov.cn/)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Ⅱ 举报违章建筑应找什么部门,打什么电话
如发现有违章建筑,可向城市建设局下属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举报,或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局举报。举报电话12319。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⑵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⑶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⑷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长春住房和城乡建设扩展阅读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当违章建筑遭受他人侵害时,侵害人是否学要负停止侵害、赔偿等责任,实务中有不同的意见。有一种意见认为国家(法院)保护的应当是合法权益,对违法的民事行为带来的权益,法院不应当保护。而违章建筑没有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违反了《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产生的利益,国家不应该保护。
Ⅲ 长春市实施房改是哪一年
年5月
长春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颁布单位】 长春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19950511
【实施日期】 19950511
【章名】 全文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进一步
深化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
使我市居民在本世纪末居住水平达到小康目标,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
本方案。
【章名】 一、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总体思路和近期任务
(一)根本目的,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
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
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
(二)总体思路: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
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
住房的体制改变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
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
、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
品房供应体系;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
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和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
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近期任务: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
步出售公有住房,大力发展房地产交易和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
实施“安居工程”,加大住房解危解困力度,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不
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到二000年,住房租金原则上达到占双职
工家庭平均工资的15%,人均居住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初步建立起
新的城镇住房制度,使城镇居民住房达到小康水平。
【章名】 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内容
(一)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职工一项长期储蓄制度,它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
制,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
提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促进住房建设。
1、住房公积金实施范围
凡在本市城区和郊区的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固定
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及其所在单位,均要按照“个
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交纳管理住房公积金,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住房公积金的建立与使用
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
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归个人所有,存入个人公积金帐户,用于购、建
、大修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3、调整住房公积金的交缴基数
从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起,所有党政机关、群从团体、事业单位和企
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及其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交缴基数以职
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及其所在单位交缴基数
,按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收
入水平的,按全市职工平均收入水平为基数。
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仍各按5%的缴交率缴交公积金。
职工月工资总额核定,以一九九四年底为准。月工资总额的组成按国
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
4、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存款,按法定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5、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列支渠道
企业承担部分从企业提取的住房折旧和其他划转的住房资金中解决,
不足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行政事业单位为职
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首先立足于原有住房资金的划转,不足部分,全额
预算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付;差额预算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由财政
预算拨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
6、住房公积金的缓交
暂无能力交缴公积金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企业主
管部门同意,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市房改办批准,可
暂缓建立公积金;企业效益好转时,企业应当及时交缴公积金。
7、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8、住房公积金的支付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家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及家庭自住住
房大修理支出。
职工离退休、离职或出国定居时,可由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本息余
额。
职工调动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新单位该职工名下的住
房公积金帐户。
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
息余额。
9、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住房公积金存款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贷款;职工自
住住房的大修理贷款;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贷款;单位购买、建设住房
贷款和用于购买国债。
职工可使用本人、家庭成员及直接亲属存储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同市房改办、市财政局
编制,报市房改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给受委托银行。
(二)积极推进租金改革
住房租金改革要着眼于租售比价合理化,要在职工家庭合理住房支出
范围内加大租金改革力度。从一九九五年起到二000年六年间,我市房
租提高要分步实施,各步住房租金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的比例分别为:
一九九五年达到4%;一九九六年达到5%;一九九七年达到6%;一九
九八年达到8%;根据物价指数目标和各方面承受能力,二000年力争
达到15%。
1、调整公有住房租金
从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起,全市公有住房租金在一九九三年房改测定
的基本租金基础上,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提高50%,即成套住房提
高0·20元;非成套住房提高0·175元;简易住房提高0·15元
。
2、住房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
继续执行原补贴标准;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起上调的房租,不再增发住房
补贴。
3、新增租金的免补政策
租金调整后,对离退休职工、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济对象和非
在职的优抚对象等的免、补,依照《长春市公有住房提租和住房补贴管理
办法》执行。
住房在规定标准内的职工家庭,用规定的个人合理负担部分加上全部
住房补贴。仍不足支付房租的,差额可由其所在单位适当给予补助。
4、住房补贴资金的来源
企业从企业提取的自身住房折旧和其它划转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
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行政、事业单位首先在原有住
房资金中划转,不足部分,全额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付
;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在财政预算和单位自有资金中解决;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事开支渠道列支。
5、住房租金的使用
各产权单位回收的租金纳入单位住房基金,专项用于住房维修和房租
改革。新房较多的单位,用于房屋维修后仍有结余的,可用于住房建设。
各单位的房租要单独建帐,按月收缴,不得放弃管理或挪作它用。
6、在租金水平达到成本租金以前,公有住房承租人仍依照《长春市
住房建设债券管理办法》规定认购住房建设债券。
7、住房面积超过控制标准的部分,要加收房租,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
8、有条件的单位,经过市房改办批准,可以适当加大房租改革的力
度。
(三)稳步出售公有住房
1、出售公有住房的原则
凡在本市城区和郊区内由市房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和机关、团体、企
事业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有住房(以下简称公有住房),除市规定不宜出售
的外,均可出售。购买公有住房要坚持自愿的原则,新建公有住房和腾空
的旧公有住房实行先售后租,并优先出售给住房困难户。
2、出售公有住房的价格
人均年收入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高收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实
行市场价;人均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实行标
准价,但本人自愿也可以实行成本价。
(1)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格
成本价格包括住房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
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
素。我市一九九五年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60
元。在实际执行中,按不同结构的等级分别掌握。旧公有住房的成新评估
,实行年折旧法和实际评估法相结合方法确定。砖混结构的住房折旧率一
般为2%,使用年限超过30年,按30年计算。经过大修或设备更新的
住房和其它特殊情况的住房,按有关规定评估确定。
(2)出售公有住房的标准价格
标准价由负担和抵交价两部分组成。我市一九九五年出售新建的砖混
结构成套标准住房的标准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26元。其中负担价3
22元,抵交价204元
个人以标准价购买砖混结构的公有住房,年成新折旧率一般为1·5
%。
砖混结构住房折旧年限一般为50年,使用超过30年的,按30年
计算。经过大修或设备更新的住房和其它特殊情况的住房,按有关规定评
估确定。
(3)出售公有住房的实际售价
住房的实际售价,根据房屋的成新、结构,结合地段环境差价、居室
朝向差价、楼层差价、室内设备差价、室内装修差价确定。
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和标准价,每年由市房改办会同有关部门测定
,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购买公有住房控制标准以内的部分,执行标准价或成本价;超出住房
控制标准的部分,执行市场价。
3、购买现住公有住房给予折扣优惠
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给予工龄折扣优惠,具体优惠标准由市房改办每年
测定一次并公布执行。一九九五年工龄折扣优惠标准按每年测定一次并公
布执行。一九九五年工龄折扣优惠标准按每一年工龄每平方米折扣3·1
4元计算。
职工购买现已住用公用住房的,享受现住房折扣优惠,具体优惠标准
由市房改办每年确定公布一次。一九九五年按负担价的5%折扣优惠。以
后,逐年递减。二000年前取消。
职工购买公有住房,一次付清房款的,给予一次付款优惠,具体优惠
标准由市房改办根据有关规定测定执行。
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可以分期付款,分期付款部分,按政策性抵押贷
款利率计收利息,但首次付款不得低于实际售价的30%,分期付款年限
一般不超过十年。
购买公有住房的,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抵押贷款。
个人购买公有住房的,按规定免交有关税费。
以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在分期付款期间,按未付房款占应
付购房款的比例交纳房租。
4、明确产权关系
以市场价、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依法享有占有
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产权归购房人和售房单位共有,购房
人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有限的处分权。购房人和售房单
位产权按售房当年住房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例确定。购房人出租或出售所
购住房的,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或租用权;出租或出售住房,所获收益
由购房人和原售房单位按各自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5、公有住房出售程序
公有住房出售要坚持审批和评估的原则。单位出售公有住房,须报市
房改办审批,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易登记、评估和产权转移手续,领取产
权证书。产权证书应当注明产权的产权份额。购买公有住房后,购房人可
以依照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出租、出售,或以其他形式转让所购公有住房。
6、公有住房售后维修管理
公有住房出售后,应统一委托市房产管理部门认定的专业房产管理单
位实行物业管理,也可以自管自修。
公有住房出售后,采暖费、电梯费和二次供水系统设备的运行、维修
、更新费用及其管理等,在政府没有新的规定之前,由现行渠道解决。公
用的供暖设施维修、更新费用,由供暖单位负担。
公有住房售后维修管理按《长春市城镇异产毗连房屋共有房屋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7、出售公有住房资金的管理
现有公有住房出售后,售房款首先划出20%作为共用部位、共用设
施的纵基金,其余用于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国家投资建设的公有住房,其出售收入按住房产权关系和一定比例上
交,分别纳入各级住房基金;其它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归单位所有,纳入
单位住房基金。售房款存入市政府指定的专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部,用于住
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严禁挪用。
(四)加快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实施“安居工程”
逐步建立经济适用房建设体系,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教师和住房
困难户的住房问题。经济适住房建设用地。原则上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要在计划、规划、拆迁、税费等方面予以扶持
,根据我市房改的进展情况,重点抓好合作建房、解困建房和“安居工程
”,加快住房建设的速度,解决我市的住房问题。
1、积极实施“安居工程”,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探索建立新的
住房建设投资和住房供给机制,加快解决中抵收入职工的住房问题
“安居工程”要建设成本价住房,向城市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户出售
。
“安居工程”建设享有以下优惠政策:建设用地实行以行政划拨的方
式供应;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干管排污费、教育网点配套费、商业
网点费、人防工程费、规划管理费、施工占道费、新型墙体材料扶持费、
解困(危)费;建设小区范围之外需要增改的配套项目由市人民政府在市
政建设计划中安排。
“安居工程”要多方筹措资金,主要是市财政用干“安居工程”建设
的资金、房改政策性借款资金、国家“安居工程”贷款和引进的外资等。
“安居工程”由政府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建设。“安居工程”的建设要
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安居工程”设计的标准要体现中低档次,户型以中小型为主,使用功能
要配套齐全,既经济适用又美观大方,为居民提供方便、安全、优美的居
住环境,达到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2、大力发展以个人出资为主、单位资助和政府扶持为辅三方合理负
担的合作建房
在继续扶持好已成立的职工住房合作社的同时,抓好各单位的合作集
资建房工作。要按照《长春市合作建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查参加合作建
房的单位和职工;要坚持个人出资占成本价同比例减免有关费用。鼓励和
支持个人出资用于住房建设,要把房改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发展经济适用
住房的建设。
3、继续抓好解决住房困难户住房工作
继续按照政府扶持、单位资助、个人的偿的原则,抓好多方筹资、解
困户资格审查、解困工程建设、解困房分配等环节,加快解决住房困难户
住房的步伐。
(五)加强房改资金管理
1、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房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房
改资金的管理
市房改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等有关具体规
定,审批房改资金的使用计划和财务收支预决算;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
责房改资金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房改资金的存贷
款等金融业务委托市工商银行、市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办理。加强房改
资金金融委托业务的管理和监督,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市住房资金管理
中心与受委托的银行房地产信贷部签订委托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房改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
督管理。
2、继续建立稳定的住房基金
要按《长春市住房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同级财政部门的参与下
分别核定、理顺城市住房基金和单位住房基金。
【章名】 三、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搞好衔接,加快住房制度改革
步伐
(一)加快住房建设和推进住房改革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市
、区政府各部门必须统筹安排,加强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加快推进住房
制度改革。
长春市城区、郊区人民政府,要设房改领导小组,成立房改办,负责
所属单位的房改工作。各单位的住房资金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
市直各部门要设立房改领导小组、房改办,负责所属单位的房改工作
。
驻长的所有单位,不论隶属关系,都应成立本单位房改办,接受市房
改办指导和监督,执行长春市人民政府对房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规定,保
证我市房改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房改工作的健康推进。
各县(市)要设立房改领导小组及房改办,负责本辖区内的房改工作
;设立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同房改办合署办公,负责住房资金的归集、
结算、支付等具体管理工作。
各县(市)要参照本方案尽快制定本县(市)房改方案,报长春市房
改办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要做好与过去房改政策的衔接工作。凡属严格按照市住房制度
改革方案规定报批的房改方案及其批准的具体措施,仍然有效。原来规定
不明确的按本方案执行。
(三)严格纪律、强化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房
改。对阻碍房改工作正常进行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房改办会同监察部门、
纪检部门和审计部门认真查处,保证房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有关部门下发文件中涉及房改工作的政策规定,须经市房改办同意或
与市房改办共同下发执行。
(四)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长春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与本方案相抵触的,依照本方案规定执行。
Ⅳ 长春建设厅塔吊检证电话
到当地的建设厅检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电话可网络查询。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需办理换证手续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证书期满前3个月内,由持证人本人或其现在的聘用单位按《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操作资格证书延期所需材料,向就近的培训考核站提出申请。延期复核合格的,更换新的操作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逾期不办理换证手续的,原证书有效期过期后自动失效。
二、申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换证的持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省建筑安全协会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二)未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
(三)身体健康状况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
(四)近2年内没有违章操作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违章操作记录未超过3次;
(五)参加培训考核站或所在工作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24学时。
三、各培训考核站应按《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审核申请人员是否符合延期条件,并向省建筑安全协会提交操作资格证书延期申请的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换证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省建筑安全协会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正、副本原件;
(三)近期小一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
(四)年度继续教育延期复核的相关资料;
(五)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身体健康体检表。
Ⅳ 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哪里具体位置!
二道区岭东路299号,长春六中(田家炳中学)东面,108中和劳动公园南门的西面,教育宿舍小区临街门市有一家“一桥教育”正对面就是了,原来是白楼,现在外墙正在做保暖层,牌子摘下去了
Ⅵ 求:长春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广西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浙江大学 湘潭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郑州大学
Ⅶ 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A4纸,提供及填写材料清晰完整,公章清晰。)
2.一般情况需提供: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A4纸,提供及填写材料清晰完整,公章清晰。建筑垃圾消纳证明按土地性质填报表格:消纳土地为国有土地的、提供国有土地证和建筑垃圾消纳证明(国有土地证明);消纳土地为集体土地的,提供建筑垃圾消纳证明(集体土地证明)。)
3.一般情况需提供:建筑垃圾处置期间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A4纸,提供及填写材料清晰完整,公章清晰。)
4.一般情况需提供: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运输单位资质证明: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运输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建筑垃圾准运代码证。)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Ⅷ 长春市朝阳区新区在哪建设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长春新区的批复
国函〔2016〕3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设立长春新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长春新区。长春新区范围包括长春市朝阳区、宽城区、二道区、九台区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约499平方公里。长春新区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坚实、创新氛围浓厚、开放条件优越、承载能力较强。要把建设好长春新区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举措,为促进吉林省经济发展和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二、长春新区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形成特色新兴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推动产城融合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努力把长春新区建设成为创新经济发展示范区、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要引擎、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的重要平台、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
三、吉林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与现行体制协调、联动、高效的新区管理方式,扎实稳妥推进长春新区建设发展。要认真做好长春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要推动新区探索实施“多规合一”,着力优化空间布局。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长春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长春新区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建设好长春新区,对于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深化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方面要统一思想,密切合作,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共同推进长春新区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
2016年2月3日
2
什么是“国家级新区”
网络:国家级新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新区的成立乃至于开发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总体发展目标、发展定位等由国务院统一进行规划和审批,相关特殊优惠政策和权限由国务院直接批复,在辖区内实行更加开放和优惠的特殊政策,鼓励新区进行各项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探索工作。国家级新区是中国于90年代初期设立的一种新开发开放与改革的大城市区。1992年中国改革开放后,国家级新区成为新一轮开发开放和改革的新区。
简单的说,1992年10月成立的上海浦东新区是第一个国家级新区,随后,直到2005年10月第二个国家级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成立,随着这两个国家级新区的大力发展,引起了全国各地对国家级新区建设的重视,截止长春新区成立,目前国家级新区总数达到17个。其中,东北地区国家级新区3个,另外两个分别是2014年6月成立的大连金普新区和2015年12月成立的哈尔滨新区。
千万不要因为我们东北三省都获批成立了国家级新区,就认为这个很容易,有新闻统计,仅省级“两会”期间提出申报国家级新区的区域就有九处之多,而国家级新区审批通过的数量也仅在14年和15年有所增加,每年有5个国家级新区通过审批,此前的2013年数量为0。
3
“长春新区”包含哪些区域?
目前,官方尚未发布长春新区的具体信息。但是,小编综合此前的新闻报道,还是可以发现关于长春新区的一些信息。
2015年12月5日,长春市副市长、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管委会主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孙亚明前往位于上海某公司考察的新闻通稿中,明确提出“长春新区即将升级为国家级新区”。
2016年1月8日,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管委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总体规划(2015-2030)》专家论证会。会议结论部分有这样一段阐述“规划定位上抓得准,规划制定的总体发展路径,由示范区升级为国家级新区,进而争取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目标清晰、定位准确”。
Ⅸ 长春高新悦府在19年城市住宅建设规划内吗,
你向他们要许可证,有预售许可证就是在规划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