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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官网

发布时间:2020-12-08 10:26:51

⑴ 西安市房管局的电话是多少呢

西安所有市管理局所有电话:

西安市高陵区房产管理所 (029)86913317

西安市雁塔区建设与住房保障局 (029)85264904

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6202325

西安市莲湖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7622679

西安市灞桥区建住局 029-83510509

西安市未央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6263303

西安新城区房管局 (029)87424924

西安市鄠邑区房管局 029-84812583

西安市蓝田县住建局 029-87639960

西安市周至县房地产管理所 029-87111859

西安市临潼区健康北路房地产管理所 029-83812039

西安市城西房产交易市场 029-88649468

西安市城东房产交易中心 029-82056588

西安市新城灞桥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2056599

西安市碑林雁塔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5330045

西安市莲湖未央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8649468

西安市城南房产交易办事大厅 029-85330045

西安市城北房产交易办事大厅 029-89241525

西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29-86785222

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029-87639625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队 029-87622063

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029-87617303

西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029-87516346

西安市房产信息中心 029-87614898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029-87619422

西安市房屋安全鉴定服务中心 029-87617785

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029-87335433

(1)西安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官网扩展阅读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值班电话:(029)87610294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传真电话:(029)87618843

网站技术维护:(029)87617415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信 箱:局长信箱>>点击进入局长信箱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16号房产交易大厦

邮 编:710002

⑵ 西安城市配套费

总得加下来是220一平米,纯配套费是150一平米

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规定》已经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同意,并经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规定
(西安市物价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05年6月20日)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西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05〕90号)的规定,现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称“城市配套费”)收取标准及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城市配套费的收取范围及用途
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城及试点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和个人均按规定缴纳城市配套费。
城市配套费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涵、供水、排水(排污、排洪)、公共交通、道路照明、环卫绿化、垃圾处理、消防设施及天然气、集中供热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二、城市配套费的收费标准
城市配套费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区范围内(东到洪庆,西到纪阳,南至长安滈河,北至渭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150元计征。
(二)临潼区、阎良区及泾渭新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100元计征。
(三)周至县、户县、高陵县、蓝田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40元计征。
(四)国家及省政府确定的试点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10元计征。市属建制镇、试点镇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五)对不便于核定建筑面积的建设项目,按工程总造价的5%计征。
(六)对未建设天然气或集中供热设施的县(区),在收取或确定城市配套费具体收费标准时,要按10%、12%比例相应扣除天然气或集中供热部分收费。
三、城市配套费管理措施
(一)城市配套费的减免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城市配套费应足额收缴。
(二)城市配套费属专项收费,征收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城建专项收费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城市配套费专款专用,收费资金的10%用于城市天然气公网建设,12%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公网建设,3%用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其余部分用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三)城市配套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各收费单位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自觉接受各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城市配套费征收新标准自2005年7月15日起执行。其中住宅建设配套费仍按原标准征收,新标准推迟至10月1日开始执行。
附件:西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西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城市配套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价行发〔2005〕90号《关于西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城市配套费是指政府为建设和维护管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向建设单位或个人征收的城市建设费用。
第三条 凡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缴纳城市配套费。
第四条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城市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其下属的西安市城建费用征收管理处(以下简称收费处)具体负责城郊6区城市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其辖区内的城市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及西安浐灞河流域综合治理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接受市建委委托负责其辖区内的城市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规划、财政、物价、国土、房屋、市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城市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配套费专项用于城市道路、桥涵、供水、排水(排污、排洪)、公共交通、道路照明、环卫绿化、垃圾处理、消防设施及天然气、集中供热等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 六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缴纳城市配套费。缴纳城市配套费时应提交具有核准职权的部门核准的建审平面图、建筑面积、投资概算等相关 资料,并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收费处应当认真核验缴费人提交的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时限要求办理相关征收事项。
第七条 城市配套费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或工程概算计征。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区范围内(东到洪庆、西到纪阳、南至长安滈河,北至渭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150元计征。
(二)临潼区、阎良区及泾渭新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100元计征。
(三)周至县、户县、高陵县、蓝田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40元计征。
(四)国家及省政府确定的试点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10元计征。市属建制镇、试点镇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五)对无法核定建筑面积的建设项目与构筑物,按核准概算投资的5%计征。
第八条 下列建设项目经审查免缴城市配套费:
(一)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指挥中心(所)、营房、训练场、试验场、军用仓库、军用通讯、侦察、导航、观测台站等国防设施;
(二)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办公用房(不含经营项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用房,为残疾人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等;
(三)符合省人民政府陕政发〔2002〕40号《关于加强“高新工程”绿色通道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高新工程”项目;
(四)符合市人民政府市政发〔2003〕43号《关于发布〈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用于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安置村民的新建住宅项目;
(五)列入本市年度城市维护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且市财政城建资金全额投资或给予适当补助的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六)符合国家及省、市人民政府文件规定的其它建设项目。
第九条 下列建设项目经审查减半缴纳城市配套费:
(一)符合市人民政府市政发〔2000〕45号《关于发布〈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二)符合市人民政府市政发〔2003〕43号《关于发布〈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用于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发展村经济的建设项目;
(三)符合国家及省、市人民政府文件规定的其它建设项目。
第十条 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减缴城市配套费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审定。
第十一条 缴纳城市配套费后,建设项目的使用性质(功能)发生改变、建筑面积增加或概算投资发生变化的,缴费人应当主动补缴应缴城市配套费与实缴城市配套费的差额部分。
对违章建筑,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并完善相关手续外,应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补缴城市配套费。
第十二条 未按上述规定缴清城市配套费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追缴,并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加收滞纳金。
第十三条 城市配套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收费单位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物价、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城市配套费征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城建专项收费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五条 长安区、阎良区、临潼区及周至县、户县、高陵县、蓝田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辖区城市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其辖区内城市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经同级政府批准并报备市物价、财政、建设部门后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城市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单位,应按月将所辖区域内城市配套费的征收和减免情况报备市建设、财政和物价管理部门。
第 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2005年7月15日起施行。1988年7月15日市政发〔1988〕127号文发布的《西安市收取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的暂行规定》同时废 止。市政府发布的其他文件中涉及征收和缴纳、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⑶ 西安市的大型城市建设计划一般在政府的那个网站可以看到

去城建局的网站看看,城建局。

⑷ 西安市城建局在哪

上面是他们的地址和电话,你也可以打电话问,你也可以在网络里面搜一下西安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就有他们的官网呢,你可以看一下!希望可以帮到你。

⑸ 陕西省西安市建设局局长是谁

现任陕西省西安市建来设局局长是苗宝明自。

苗宝明,男,1962年6月出生,陕西长安人。现任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主任。而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城市建设项目落地落实,确保全运会前高质量完成各项城建任务。

2020年1月9日上午,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苗宝明同志带队一行12人,前往西安城投集团开展面对面交流、实打实对接,解决企业困惑,明确城建任务。

市住建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和工作思路后,双方就城市管网建设、架空线落地、快速路建设、停车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亚行项目后续工作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5)西安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官网扩展阅读:

2019年2月26日,西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任命:苗宝明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2019年2月20日,苗宝明任西安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主任。

而2020年1月2日,新年工作第一天,市住建局苗宝明局长赴西安火车站改扩建工程市政配套项目建设现场实地调研工程进展情况并慰问现场工作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苗宝明局长带队到西安城投集团

网络-苗宝明

⑹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想要查公租房的信息,是可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网站上查询的。

⑺ 请问西安市建委主任是谁,还有其他主要任职人员名单的更好谢谢

姓 名:苗宝明
职 务:市建委党组书记、主任
职 责:主持市建委全面工作,负责协调市建委各领导同志工作。
主 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办公 地点:西安市雁塔南路300-9西安建设大厦A座

姓 名:李淮南
职 务:市建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机关党委书记
职 责:协助苗宝明主任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政务及行政事务日常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目标考核、离退休人员管理、机关效能建设、建设行业社会团体管理等工作。协助苗宝明主任代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分 管:机关党委、监察室、建设行业协会、学会。

姓 名 :李振高
职 务:市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职 责:协助苗宝明主任负责建筑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督管理、房地产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建设工程行政执法监察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有形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日常工作等。
分 管:建筑业管理处(清欠办)、房地产与综合开发处(治违办)、西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西安市建筑定额管理办公室)、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西安市工程建设执法监察队、市提升办日常工作。

姓 名:高省安
职 务:市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总工程师
职 责:协助苗宝明主任负责城市建设及城市建设的中长期战略发展研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城市建设项目前期研究策划和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督管理、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村镇建设发展和管理、停车场建设管理、建筑业劳动保险基金的管理、城市建设档案接收、管理和利用工作等。
分 管:建设管理处(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陇海兰新城建联合会)、勘察设计处(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防灾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村镇建设管理处、西安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公室、西安市建筑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西安市建筑行业养老公寓)、西安市城建档案馆(市城建档案管理处)。

姓 名:盖文峰
职 务:市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职 责:协助苗宝明主任负责城乡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城市建设投融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城建项目预决算审核、城建项目综合协调、统一征收城建费用及管理工作、市城建项目联席会及市城市综合交通管理联席会日常工作等。
分 管:计划投资处(城市建设项目预决算及合同管理办公室)、城建费用征收处、综合协调处(市城建项目联席会秘书处、市城市综合交通管理联席会秘书处)。

姓 名:陈树立
职 务:市建委巡视员
职 责:
分 管:西安市城市建设档案协会。

姓 名:杜杰
职 务:市建委副巡视员兼机关工会主席
职 责:协助苗宝明主任负责城乡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和建设、行政诉讼和复议、建设系统综合配套改革和调研、建筑装饰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工会委员会工作、政务服务对外“窗口”管理及委主要领导赋予的专项工作、城乡建设科技发展、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建设行业科技教育、建设人才培训等。
分 管:政策法规处、西安市建筑装饰业管理办公室(市建筑装饰材料管理办公室)、科技推广与培训处、西安市城乡建设干部学校、机关工会、西安市装饰业协会、本委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姓 名:侯钢平
职 务:市建委副巡视员
职 责:协助苗宝明主任负责建筑节能推广与实施、可再生能源项目推广与实施、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市场管理、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信访日常管理等工作。
分 管:建筑节能与材料处、西安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西安市城市建设开发中心、西安建设专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西安添好实业、本委驻市信访服务接待中心办公室

⑻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网站是哪个关于企业装修资质审批结果在哪可以看见

网站最近可能维护了,3月底的时候网站还能打开,现在不知道为什么打不开了。我也在等

⑼ 西安市城建局局长是谁

办公室和组成部门政府办公厅(参事室)卫生局文化局 市政管理委员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规划局城乡建设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旅游局人事局司法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财政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 林业局水务局科学技术局监察局(与市纪委机关合署办公)民政局物价局交通局经济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公安局教育局商业贸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部开发办公室)没有城建局这个机构,只有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后宰门51号 邮编:710003 联系电话:(029)87452939

⑽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哪里具体地址在哪

新城区后宰门西六路东口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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