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城镇居民医保怎么买啊,一般报销怎么报啊
城镇居民医保办理方式如下: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

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医保报销的方式以下:
第一,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本人办理医保的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假如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
第三,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
注意: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
(1)曲靖市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扩展阅读:
医保
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其次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特点;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原则。
优势
按统一标准享受待遇。同样的准入条件,收费标准相同,享受的待遇也相同,不存在高低差别。员工门诊费用可从个人账户中扣除,扣完以后由员工自行付费。员工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1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6%;1万至2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8%;2万至4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92%。如果员工连续几年不生病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累计滚存。
『贰』 曲靖市医保报销规定
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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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居民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一、医保报销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证明原件。
4、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原件。
5、定点药店的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6、代人办理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报销流程
1、携带报销材料前往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可即时办理。
2、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3)曲靖市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扩展阅读:
一、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二、结算程序
1、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①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和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②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2、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3、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①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②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和有效费用票据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4、转诊转院结算
①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②转诊转院原则上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医保报销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医保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医疗保险
『肆』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问题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伍』 城乡居民医保如何报销
结账的时候就直接报销了吧
『陆』 曲靖市居民医保报销表
一、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及资料到所属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有效证件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残联颁发的残疾证;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证明等。
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指经本人书面申请并由社区(村委会)审核证明。
二、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对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确认《曲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登记表》的内容和标准后,进行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
三、根据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由参保登记单位打印《曲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确认通知书》,参保人员凭《通知书》到开户银行交费。
四、医保中心确认参保民居缴费到帐信息后,制作全省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
五、各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到医保中心领取《社会保障卡》并及时将社会保障卡发放给参保人员,参保人员持卡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结算。
六、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医疗终结后将相关资料交至乡镇、街道、社区、大学,再统一交到医保中心审核、结算,报销的医疗费用由乡镇、街道、社区、大学兑付给参保人员。
七、参保信息发生变动时,参保人员须提供相关资料并到参保登记单位填写《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变更申请表》,由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办理变更手续。
八、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对下列参保信息,每年进行一次核查。
1、低保、重度残疾或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险年度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对其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相关待遇,不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缴费。
2、离校学生及时办理变更参保手续,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在校学生继续享受未成年人缴费标准。
3、对居民是否缴费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未缴费者,乡镇、街道、社区、学校通知本人后仍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直接办理停保。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柒』 城镇居民医保如何报销,流程麻烦吗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转诊转院结算: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
『捌』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一、城镇居民复基本医疗保险报制销程序
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住院费用收据、病历首页复印件(需医院医保科盖章)、出院小结、出院证、住院医疗费用明细(一日清单)、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并在每月5日前,各个社区将相关材料及表册上报区医疗保险办事处;每月的5日到10日,区医疗保险办事处审核相关票据,核算报销金额;之后每月的12日—15日,区医疗保险办事处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次月上旬,区医保办事处支付报销费用。参保患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医保办领取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申报结算资料
住院结帐发票并盖章;医疗保险卡;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并盖章;使用目录以外药品及特殊诊疗项目的志愿书复印件并盖章;出院记录并盖章;手续完备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单”
(二)结算
如果参保人是异地住院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后可以凭收单凭据、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社保中心结算报销。需要注意的是每月28日至月底暂停报销,次月1日起恢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