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城乡居民医保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外文名
Medical insurance for urban residents
拼音
chéng zhèn jū mín yī liáo bǎo xiǎn
范畴
社会保险
实行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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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办法
各地的办理办法均有所差异,以下为某地办理办法,供参考:
具体包括了4个事项,而且还需要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 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具体如下:
(一)、 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簿》(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簿》、《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B.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一)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流程:
一、 参保范围
居住在辖区内的居民,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二、参保登记
1、首次参保登记,携带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请参保。
2、属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和残联核发的残疾等级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属低保家庭的,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属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需提供所在单位的有效书面证明。
5、审核填表:工作人员对参保人员所提供证件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参保人员填写《曲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登记表》。
6、相关证件及表格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并录入计算机。
7、缴费:参保人员按上级相关文件缴纳医保费,并另外每人缴纳22元制医保卡费用。
8、居民到参保的社区领取医保卡。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条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簿》 (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簿》(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簿》、《身份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C. 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
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区别
一是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四是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D. 城镇居民医保怎么办理
办理城镇居民医保需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照片到户籍登记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报登记,填写登记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办理申报登记,应当同时提供有效低保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第十三条参加居民医保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每月15日前,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照片到户籍登记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报登记,填写登记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办理申报登记,应当同时提供有效低保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受理机构对申报资料核对无误后予以受理。 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参保的,由学校提供其学籍和学生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统一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登记。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应及时将受理的基础信息录入微机,并于当月25日前将参保居民的申报资料报区劳动保障部门。
(三)区劳动保障部门收到资料后,应当审核汇总,并将符合参保条件居民资料和审核意见于月底前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四)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相关资料后,应当对参保居民的资料进行复查核对,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于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五)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居民的申报,每半年或一年编制一次居民医保费征缴计划。
(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扩展阅读:
《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参保居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财政补助资金构成居民医保基金,居民医保基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参保居民个人帐户资金划入比例和数额为:18周岁以下的为筹资数额的25%左右,每人每年25元;18周岁及以上的为筹资数额的15%左右,每人每年50元;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不建立个人帐户。居民医保基金划入个人帐户后的其余部分为统筹基金。
E.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启动,怎么交
国家最早是1998年开始要求缴纳医保的。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专的经济损失而建立属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该《决定》指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
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F. 2021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
各地方式会有差异,以山西省为例: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可通过自行缴费、集中代收和银行批扣三种方式进行。
1、自行缴费可以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缴费,也可以到协作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2、集中代收缴费人选择由村(居)委会或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协办代收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
3、缴费人选择银行批扣的(当地是否开通批扣业务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由缴费人与银行、银行与税务部门分别签订双方协议,缴费人将保费预存至签订协议的账户内,通过银行扣款完成缴费。
4、此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需政府各部门按政策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补贴的,属于特殊缴费,由医保经办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原有渠道办理。
(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扩展阅读: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将启动,集中征缴期原则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5日,每月1日—25日办理缴费,缴费标准由上一年度的每人250元提高至每人280元。
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均有所调整。
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550元;2020年预收2021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在乡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执行。
同时,我市将巩固住院待遇水平,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规范普通门诊统筹,落实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全面落实大病保险各项政策和贫困人口倾斜保障政策,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落实落细困难群众救助政策, 分类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按标资助、人费对应,及时划转资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