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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牵头建设事故

发布时间:2020-12-07 03:06:25

㈠ 工伤事故找建设局有用吗

亲、工伤事故、找建设局是无用的、若想追责、可找安全局、若想赔偿、可先去劳动仲裁、然后、去法院起诉!

㈡ 城镇煤气供应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应该在哪个部门备案是区安监局还是住建局

应该是在安监局,是不是需要在住建局备案,要看当地的要求了。

㈢ 我是城建局下属企业的一名合同工,我出了交通事故,请问,会不会影响到我的工作还有请问司法解释在哪里

不影响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版位不得依照本法第权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㈣ 2004年苏州吴江有什么大的事件

一、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45%以上;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镇覆盖率100%,行政村覆盖率100%,人口覆盖率95%以上;大幅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标准;进一步完善特困人群医疗救助机制。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保局、卫生局、市委农办。
二、加快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建设吴江市预防保健中心(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保所和传染病房),完善预防保健的三级网络。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建设局。
三、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搞好劳动力中介机构建设;加大就业与再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全年完成就业培训1万人,新增就业岗位4万个,积极安置本地劳动力就业。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保局。
四、建设“绿色吴江”。大力推进全市绿化景点建设,松陵城区新增公共绿地900亩,建成垂虹景区;完成农村绿化面积1.2万亩;加快“绿色通道”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农林局,吴江经济开发区。
五、提高城乡水环境质量。扩建松陵城区污水处理厂,增加1.5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建设盛泽镇、桃源镇、平望镇、芦墟镇和黎里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沿太湖各镇污水处理厂;加强市区内外河道水体的循环,启动西塘河整治工程,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环保局、水利局,盛泽镇、桃源镇、平望镇、芦墟镇、黎里镇。
六、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建设市区10条道路的路网延伸工程和市区部分路段、商业街的亮化工程;继续抓好动迁房建设,市区拆除旧房、迁出工厂20万平方米,加快定销商品房的建设进程,新开工定销房不少于20万平方米;建设市体育训练馆和南邮吴江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工程;松陵城区基本实现天然气供气,用户达到6000户。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城投公司,体育局。
七、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新增更新城乡公交车50辆,新建一批公交场站设施,进行中巴车线路的公交化改造,提高城乡公交线路的延伸覆盖率;建成300个公共停车泊位;适度进行城市出租车扩容。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建设局。
八、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菜篮子”和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药监局、农林局、卫生局。
九、建设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完善市水产品质量检测站功能;有效实施好品牌战略,新增省级乃至全国名牌产品1-2只,争取申报认证2只绿色食品,搞好省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试点市建设。责任单位:市水产局。
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系统。提高对突发事故和各种灾害的应急处理能力,完善市应急救援和指挥通信系统以及全市范围内的110、119、120应急联动体系,新增消防云梯车1辆、救护车3辆;建设“平安吴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卫生局、消防大队。

㈤ 工程未报建,出了事故,建设局有责任吗

未颁发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如工程建设了一段时间了,建设局存在监管不及时或不到位的责任

㈥ 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86条规定和《淮北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及时、有效地开展我市建设系统建筑物坍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淮北市建设系统建筑物坍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在发生市建设系统建筑物坍塌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市建设系统建筑物坍塌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应紧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以事故发生单位为主组织自救;
(三)事故发生单位承担施救费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工作,并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市建委成立建设系统建筑物坍塌事故应急施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建设系统建筑物坍塌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曹 剑
副组长:徐钦连
成 员:张 林 黄昌杰 应立伟 胡 奎 任卫东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统一协调建设系统各部门应急施救突发性建筑物坍塌事故;组织制订并实施建设系统建筑物坍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计划;统一调配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适时批准进入和终止紧急状态;必要时,请求市安委会联系有关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落实市政府及其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工程技术组、施救组、安全保卫组、善后组和办公室。
1、综合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张 林
副组长:王广珠
成 员:县建委、三区建设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建设行业各单位办公室主任
(2)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制订建设系统建筑物坍塌事故的应急救援计划和保障方案;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调配建设行业各单位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负责宣传、信息传递,联络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支持;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和事故调查必须的物品;负责起草灾害急救援工作报告。
2、工程技术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黄昌杰
副组长:张道华
成 员:县建委、三区建设局、建设行业分管技术领导主要职责
(2)主要职责
迅速查明建设系统建筑物坍塌安全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承办领导小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3、施救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应立伟
副组长:葛云露
成 员:县建委、三区建设局、建设行业各单位分管领导
(2)主要职责
具体制订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统一指挥现场施救队伍;迅速组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行动;承办领导小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3)施救组下设“建筑物坍塌应急救援抢险队”,抢险队组
成人员名单及抢救设备器材表附后(见附表一、二)。
4、安全保卫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胡 奎
副组长:李沛鸿
成 员:县建委、三区建设局、建设行业分管后勤领导
(2)主要职责
组织协调公安、消防和建设系统安全保卫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维护灾害发生区域治安、交通秩序;指挥疏散灾害影响区域的人员;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承办领导小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5、善后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任卫东
副组长:吕家琴
成 员:县建委、三区建设局、建设行业工会主席
(2)主要职责
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负责处理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承办领导小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县建委、三区建设局、建设系统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建筑物坍塌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职责,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工作基本任务、应急防范重点区域和单位;
2、应急救援组织领导机构、应急队伍及其职责;
3、应急救援的准备和快速反应的详细方案;
4、应急救援现场处置和善后工作具体实施计划;
5、应急设施、设备、器材和其他物资保障;
6、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二)县建委、三区建设局、建设系统各单位应当加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职工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
(三)制定建筑物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设系统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保障应急能力。
四、应急处理
(一)建设系统建筑物坍塌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各部门接到建设系统建筑物坍塌安全事故报告后,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故特点和处理程序,紧急协调指挥有关部门、单位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
(三)必要时,建设系统建筑物坍塌安全事故应急施救领导小组建议市人民政府对事故发生地局部采取紧急状态,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划定警戒区域,实行交通、治安管制,责令受到严重威胁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撤离、疏散人员。
(四)应急救援工作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周密组织,严防事故损失扩大。
(五)参加现场救援处置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五、预案启动
当发生建筑物坍塌事故时,经市建设系统建筑物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书面通知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

㈦ 盖民房出现死亡事故怎样处理1

私人盖楼房,目前一般都是农村居民建的农房,城镇居民都是商品房、不会自己建。农村居民盖楼房需要如下手续: 一、村委会审核签字: 1、村民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委会实地审核并签字。 二、乡(镇)政府审核签字: 1、建设站实地调查; 2、乡(镇)政府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私人盖楼房,目前一般都是农村居民建的农房,城镇居民都是商品房、不会自己建。农村居民盖楼房需要如下手续: 一、村委会审核签字: 1、村民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委会实地审核并签字。 二、乡(镇)政府审核签字: 1、建设站实地调查; 2、乡(镇)政府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三、规划分局审核、建设站受理: 1、建设站受理并核发《翻建住宅申请表》; 2、绘制规划红线图纸; 3、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站办理完毕报送规划分局。 四、规划分局审核受理: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五、建设局审核: 1、审核建房户建房手续; 2、收取配套费。 六、村民住宅放线: 1、经办人填写定验线、记录册并交建房户及施工单位签字; 2、按照建筑红线图,由规划分局及建设站共同为建房户放线。 七、建设过程中监督检查: 1、建设站、规划分局批后管理监督检查建筑红线; 2、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八、竣工验线: 规划分局验线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认可书》。 九、房产局审批: 房产局办理房产手续。 全部

㈧ 旧房、危房的应急预案怎么写

为提高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置危房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建设系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危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莆田市建设局《莆田市建设系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危房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

莆田市危房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危房应急领导小组),对全市危房安全事故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负责修订完善全市危房安全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全市危房安全事故情况,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建设厅报告情况。

危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建设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建设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领导组成。

(二)办事机构

危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危房应急办)是危房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房管科,主任由房管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市建设局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全市危房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事故发生后,负责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救援实施等情况,及时向危房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协调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三)工作机构

本市建设系统具有处置危房安全事故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作为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承担相关类别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在危房安全事故发生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政府对本辖区范围的私有房屋及公共建筑物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市建设局负责对全市危房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二、工作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建立预测与预警机制。危房应急办负责预案启动前信息处理,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可能会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进行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预测;并适时地向相关单位发布预警。

(二)预警发布

危房应急要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的有关情况;并根据事故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依照危房应急领导小组的意见适时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三)预案制定和实施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建设局负责制定莆田市危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对各县(区)建设局危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进行指导;各县(区)建设局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负责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危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三、应急处置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有关单位应遵循:“迅速、及时、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危房安全险情和事故情况。

2、报告程序:

(1)危房安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必须以最快的方式立即向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发后或接报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3、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该危房项目名称、座落位置、受灾面积、结构类型、隐患状况、鉴定意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情况;

(3)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措施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二)先期处置

发生危房事故的单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立即启动单位应急预案,做到该拆除的拆除、该停用的停用、该加固的加固,人员及财产该撤离的撤离,对事故的势态进行有效的控制,并按“事故报告”的要求,立即上报危房应急办。

(三)应急响应

在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各有关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应对”的原则,共同做好危房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各县(区)接到本辖区范围内发生危房安全事故报告的,由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当地政府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市危房应急办报告。

2、接到市建设局局属单位发生危房安全事故报告时,危房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20分钟内赶到现场开展救援指挥工作,由房地产业管理科负责人担任现场应急总指挥。

3、根据发生危房事故的现场紧急情况,由危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确定请求市政府联系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环境等相关部门的支援。

四、善后处理

应急救援终止后,危房应急办协调相关单位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一)调查与评估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评估,及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危房应急领导小组,由危房应急领导小组向市政府和省建设厅汇报。

(二)恢复重建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根据受灾情况,积极制定重建计划,上报危房应急办审核。危房应急办应及时派员调查,监督落实重建计划的实施。

(三)责任与奖惩

实行责任追究制和贡献奖励表彰制。对迟报、谎报、螨报和漏报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㈨ 建设工地发生了事故,住建局是否有权停工

是的住建局有权停工。

㈩ 工程不备案出事故住建局有责任吗

有责任、一般情况下、所有基建工程、都必须到城建备案、并必须经其下线批准、方可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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