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楼盘在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不到信息
新楼盘在当地城乡建设局查询不到信息,可能手续就没有办理完全
㈡ 住建局与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样吗
住建局一般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你这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可能还有规划部门的职能在里面。也有可能是当地没有另设规划局。是原建设局和规划局的合并单位。
㈢ 规划批前公告,个人有疑问需要回复吗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其实并没有对公示期进行过说明回,但是有一条确是有答规定的,就是第二十二条,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是报告书,当地环保局必须在60天内给你回复,成与不成。所以通常地方环保局公示的期限不会超过60天的。
㈣ 谁能全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93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来《电气装源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公告
[日期:2016-06-02]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93号
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50-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5(3)、4.0.6(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同时废止。
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容
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13,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4、3.1.5、3.1.6、3.4.1、4.1.2、4.2.1、4.2.2、4.3.1、5.1.1、6.1.3、6.1.4、8.1.1、8.2.1、11.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2年12月25日
㈥ 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网政风行风网上调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通知
作者: 来源: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时间:2014年10月28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针对局系统连续两年政风行风测评结果排名靠后的严峻问题,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指出局系统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思想不重视。有的认为政风行风建设仅仅是领导和牵头科室的事,与己无关,对政风行风相关工作不关心、不支持;有的单位和科室领导,缺乏大局意识和集体荣誉观念,麻木不仁,敷衍塞责,把贯彻精神停留在本人,不落实、不传达、不安排。二是服务不到位。一些科室单位和个人的服务意识不强,对待服务对象态度差,工作作风改进不大,不能在办结业务时对局系统和本科室担负的工作职责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导致服务对象对系统工作责任不清楚,对系统工作不满意。三是工作不细致。建立的测评信息库不科学,一些科室和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对象结构比例不合理、不全面,全集中在建筑和房地产,尤其是部分公司内部人太多,比较集中,且有的不一定与局打过交道;大量的建设单位也是系统的服务对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这方面提供的太少;负责提供联系人的单位、科室对测评对象信息掌握不准确、不全面,不能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不能按要求主动征求意见和走访询问,致使服务对象对测评工作一无所知。四是落实不坚决。去年以来,局党组、领导班子就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多次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有关要求,专门对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通报和强调,并作出具体安排。但是,这些精神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要求每个科室和单位都要提供联系人和电话号码,有的科室和单位提供了,有的科室和单位没有提供;要求提供联系人的单位和科室要逐一对联系对象进行联系、走访询问,但经过抽查,联系人均表示不知情,也没有接过局系统打去的联系电话。局里三番五次强调的具体工作,被一些单位和科室当了耳边风。五是监督不严格。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中,牵头科室和监督机构也存在责任心不强,组织不够有力,协调不够到位,监督不够严格等问题。
反思测评结果,不难看出以上问题的出现,无不与系统单位各级领导和同志对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集体荣誉感不强有关,无不与自身主观的工作服务不到位、责任心下降有关,无不与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不够,思想惰、身子懒,重业务、疏形象,工作虚、不务实有关,无不与联系群众不紧密、开展工作不全面,具体工作方法少有关。为此,局党组要求系统全体人员切实高度重视测评结果,增强大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意识,转变工作理念,深入查找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提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一、落实责任追究,切实加强政风行风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要像重视业务工作一样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像抓业务建设一样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按照“管行业必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局各分管领导、单位科室负责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对政风行风要保持足够的注意力,投入足够的精力,切实改进政风行风。对抓政风行风建设领导不力,要求不严,因政风行风影响系统形象和造成全面工作被动地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
二、针对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一方面,要切实对照群众和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落实责任,确定相关科室、单位落实,能整改的问题马上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列出时间表,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要从主观入手,对照自身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切实抓好落实整改,切实做到不让系统的形象在自己那里受到影响,不因自己的不努力、不作为而让系统全面工作受影响。
三、精心准备筹划,切实办好政风行风热线。承担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领导、科室和单位,要及早动手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早筹划、早安排、早落实,认真做好政策法规和系统职能的宣传,认真接受群众咨询和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认真对意见建议和投诉的办理情况进行反馈,切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尤其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投诉问题要及时给予现场答复。
四、积极主动作为,切实抓好政风行风测评。一是建立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直接联系制度。要进一步密切与服务对象的日常联系,局系统县级单位科以上领导和局机关、系统科级单位全体在编在职人员每人至少落实10名重点联系服务对象。联系对象经分管领导把关后,要进入政风行风测评数据库。联系人要主动搞好联系对接,经常征求联系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并反馈情况,以优质服务赢得对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各单位联系人名单于2月底前报局监察室(见附件1)。二是夯实网络测评的宣传组织工作。省厅开通的政风行风测评系统长期以来无人问津,导致我局系统在省厅组织的政风行风测评工作中被扣分,影响了系统政风行风成绩。为强化这项工作,各科室和单位要对这项工作进行跟踪落实,抓好具体工作的宣传组织和实施,扩大群众的知晓度,确保测评参与率与满意率。各单位、科室要按照局里安排的时间节点,组织人员参加测评(责任区分详见附件2)。
五、严格落实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牵头单位、责任领导和局监察室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面,要积极作为,主动抓好三项监督:一是抓好经常性地政风行风建设跟踪问效。结合每季度对“一书三证”办理情况抽查,采取电话咨询,与服务对象座谈等形式,对具体办理科室和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责任落实、是否有吃拿卡要等行为进行抽查,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对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二是抓好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直接联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月通过电话咨询,抽查2%的直接联系对象,对联系人员是否主动联系、是否跟踪服务、是否征求意见建议情况进行抽查,对没有联系或联系不够的每季度直呼其名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年底进行追责。三是抓好对网络测评工作组织实施的检查。按照区分的任务,每月对各科室、单位网络测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落实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各项抽查情况由监察室负责人按月、按季报局主要领导阅示。
附: 政风行风联系表、局系统网络测评宣传组织工作责任区分一览表
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4年1月23日
㈦ 县级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有房产预售审批职能吗
房管局和房产局性质差不多 ,有 的地方叫房管局,有的叫房产 局,实际上应该叫房产管理 局,专主要负责房产登记属、房产证审批、新建住宅预售证审批、公有住房管理等。
建设局全称为城乡建设管理局,主要负责城乡建设项目的审批、建设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等。
过去,在一些地方房管局和建设局是分设的,按照国家关于机构改革的要求,现在大多数地方将建设局、房管局合并,
设立了住建局(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职能包含了过去房管局和建设局的职能。
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
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
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㈧ 城市规划中批前公示和批后公示分别是什么意思
您的说法不完全对。批前公示根据大法就指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的公告,批后公示是指修规或涉及方案审定以后的对外公示。修改控规、修规、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修改的,应当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这在第四章规划的修改中有明确规定。
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67号文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13,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4、3.1.5、3.1.6、3.4.1、4.1.2、4.2.1、4.2.2、4.3.1、5.1.1、6.1.3、6.1.4、8.1.1、8.2.1、11.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2年12月25日
㈩ 建设局什么时候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地不一样,早的大前年,晚的前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