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汉滨区限价房文件
汉政办发[2011]60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区住建局制定的《汉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汉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方案
为切实解决全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在进一步加大廉租房、农村危房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解决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基础上,切实把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作为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进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公共租赁房、廉租住房建设,力争用3-5年的时间,全部解决我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使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国家有关政策,统筹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需要。
2、坚持政府主导。充分调动部门的积极性,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分步实施。
3、坚持规划引领。认真执行中心城市和重点镇的建设规划,有利加快江北新区建设,有利加快江南旧城区改造,有利加快恒口重点镇建设,提高城镇品味,有利促进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4、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尽最大努力降低建设成本,努力改善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
三、建设用地及建设规划
1、建设用地。根据中心城市的总体规划,在比较适宜住宅小区建设的地段,规划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600亩;按照集镇的总体规划,对重点镇规划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400亩。
2、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通过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基本解决全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计划2011年建设廉租住房600套、公共租赁住房600套,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00套,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建设限价商品住房4000套,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建设总面积60.6万平方米,年度计划完成投资8.6亿元。以后年度计划按照保障性住房实际需要,逐步进行安排。
四、建设方式
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单位和住户参与、企业代建的方式,由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设实施。一是通过招标形式确定房屋开发企业进行代建。二是对有能力和条件愿意自行组织建设限价商品房的部门,也可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本系统建设。无论采用哪种建设方式都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五、供应对象
1、廉租住房供应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城镇低保户)住房困难户以廉价租金租住,每户限租一套。
2、公共租赁房,供用对象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无力购买住房且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每户限租一套。
3、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供应对象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含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每户限购一套。
4、经核准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住房保障。
5、引进的各项专业人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优先予以住房保障。
6、每个家庭只能按其收入水平和住房困难程度购买或租赁一套相应的保障性住房。
7、经济适用住房购买5年内不得以出租、出售等各种方式进行转让,确需要转让的一律由政府按原价收回,5年后出售时须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优先回购;限价商品房5年内不得转让。
六、面积标准
1、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60平方米之间,以二室一厅一厨一卫为标准户型。
2、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以二室一厅一厨一卫为标准户型。
3、限价商品房,建筑面积控制在80—120平方米之间,以二室一厅一厨一卫为主户型。
七、优惠政策
1、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采用行政划拨的方式供应。住房建设一律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建筑劳保统筹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电力、通讯、市政公共事业等企业应对保障住房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保障性住房各项税金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减免。
2、限价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实行在限房价、限套型、限容积率的前提下面向市场招拍挂。
3、保障性住房小区外道路、绿化、供排水、供电、供热、供气等主要配套设施建设,列入城市年度投资计划,统一建设;经营性设施按照谁经营、谁投资的原则,建设资金由经营者承担。
4、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干部职工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5、保障性住房配套的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公益性机构按相关规划组织实施。
八、房屋价格
保障性住房建设要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出售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
1、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价格由政府物价部门进行成本审查,原则上实行保本销售,其确定的基准售价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2、限价商品房出售价格由政府物价部门审核,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既能满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需要,又留出合理的利润空间确定房价。
九、资金管理
1、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专户设在区保障办,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区财政、审计、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审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坐支、挪用、截留和贪污。
2、保障性住房建设启动资金由中标的开发企业负责垫付。
3、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资金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财政专项补助及省配套资金为主的前提下及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十、保障措施
1、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要列入年度计划,并确保供应。
2、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地抓好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审批、对象审查、分配管理、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
3、各级各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抓落实,要抽调专人负责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实施。
主题词:城乡建设 保障性住房△ 方案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保障办。
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11日印发
『贰』 陕西省安康市得多少年能建设一条大海吗
大海不是人为建设出来的,花多少年都建设不出。
『叁』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建明镇建设银行在哪
建明镇没有建设银行的网店。
网点名称 网点地址 网点周边环境 服务时间 联系电话
安康兴安路支行 陕西省安康市兴安中路48号 [地图] 安康兴安公园对面 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00-18:00
周六日休息 0915-3229006
兴安西路分理处 安康市兴安西路116号 [地图] 安康银监支局旁边 周一至周五
对公:8:30—12:0014:00—17:30
对私:8:00—12:0014:00—18:00
周六日
不营业 0915—3223806
安康分行运行中心 安康市育才路102号 [地图] 安康市政府对面 周一至周五
对公:8:30—12:0014:00—17:30
对私:8:00—12:0014:00—18:00
周六日
不营业 0915—3202748
西城支行 安康市兴安西路116号 [地图] 安康银监支局旁边 周一至周五
对公:8:30—12:0014:00—17:30
对私:8:00—17:30
周六日
9:00—16:00 对公:0915—3223806
对私:0915—3223806
巴山东路分理处 安康市巴山东路41号 [地图] 市交警支队对面 周一至周五
对公:8:30—12:0014:00—17:30
对私:8:00—17:30
周六日
9:00—16:00 0915—3161009
兴安中路分理处营业室 安康市兴安中路48号 [地图] 安康兴安公园对面 周一至周五
对公:8:30—12:0014:00—17:30
对私:8:00—17:30
周六日
9:00—16:00 对公:0915—3214618
对私:0915—3229006
分行营业部营业室 安康市育才路102号 [地图] 安康市政府对面 周一至周五
对公:8:30—12:0014:00—17:30
对私:8:00—17:30
周六日
9:00—16:00 对公:0915—3212758
对私:0915—3212971
大桥路分理处 安康市大桥路15号 [地图] 南城国际一楼 周一至周五
对公:8:30—12:0014:00—17:30
对私:8:00—17:30
周六日
9:00—16:00 0915—3214602
金州路支行 安康市金州南路92号 [地图] 安康金州广场 周一至周五
对公:8:30—12:0014:00—17:30
对私:8:00—17:30
周六日
9:00—16:00 0915—3214650
静宁路储蓄所 安康市静宁路11号 [地图] 安康北医大药研所对面,兴安门外 周一至周五
对公:8:30—12:0014:00—17:30
对私:8:00—17:30
周六日
9:00—16:00 0915—3211672
育才路储蓄所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地图] 安康学院门口 周一至周五
对公:8:30—12:0014:00—17:30
对私:8:00—17:30
周六日
9:00—16:00 0915—3202686
悦东街储蓄所 安康市安悦街43号 [地图] 安康仓房楼酒店对面 周一至周五
对公:8:30—12:0014:00—17:30
对私:8:00—17:30
周六日
9:00—16:00 0915—3214403
巴山西路分理处 安康市巴山西路167号 [地图] 安康电力公司旁边,供电局门口 周一至周五
对公:8:30—12:0014:00—17:30
对私:8:00—17:30
周六日
9:00—16:00 0915—3213694
江北支行营业室 安康市江北大道66号 [地图] 安康火车站大道侧面 周一至周五
对公:8:30—12:0014:00—17:30
对私:8:00—17:30
周六日
9:00—16:00 对公:0915—3317033
对私:0915—3317033
火车站支行 安康市江北大道中段 [地图] 九华饭店旁边 周一至周五
对公:8:30—12:0014:00—17:30
对私:8:00—17:30
周六日
9:00—16:00 0915—3312331
张岭支行 安康市张岭水电大街中段 [地图] 张岭邮局对面 周一至周五
对公:8:30—12:0014:00—17:30
对私:8:00—17:30
周六日
9:00—16:00 0915—3431993
『肆』 安康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有哪些
安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回康市房地产业管局、安康答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安康市绿化处、安康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安康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安康市建筑业统筹办公室、安康市墙改办、安康市城郊规划所、安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安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安康市定额设备管理站。
『伍』 安康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有哪些
安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康市房专地产业管局、安属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安康市绿化处、安康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安康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安康市建筑业统筹办公室、安康市墙改办、安康市城郊规划所、安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安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安康市定额设备管理站。
补充些:还有下属各县区上述部门
『陆』 安康今年城市建设
安康中心城市廉租住房建设三年规划
为建立和完善安康中心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保障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要,根据中省廉租住房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及《安康住宅建设2006年—2010年规划》、《安康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安康中心城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安康中心城市建设的加快推进,安康城区房地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是住房结构不合理,商品房占住房总量的86%,经济适用住房占住房总量的14%,廉租住房建设处于启动阶段。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依然突出。根据安康城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结果,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有5576户、2.23万人,其中3362户、1.18万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4平方米,且住房条件简陋,居住环境较差,基本功能不完善。扎实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二、规划目标
通过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基本解决安康中心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具体目标是:从2007年到2009年,通过新建、改建廉租住房,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实行租金核减等方式,解决安康城区2500户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其中,通过企业代建和公房改造,新建、改建廉租房1000套,优先解决符合条件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以及无房户的住房困难。
廉租住房建设标准: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60平方米,以二室一厅一厨一卫为标准户型,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室内外为普通粉刷墙面,功能要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符合国家有关住房建设、规划基本要求。
三、实施办法
按照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原则,结合安康城区实际,廉租住房建设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廉租住房建设与直管公房危旧房改造相结合;二是廉租住房建设与中心城市新开发的住宅建设项目相结合;三是廉租住房建设与中心城市旧城改造,重点项目的拆迁安置相结合。
廉租住房建设通过以下途径运作或实施:一是改造城区直管公房。由房管部门对城区直管公房中的部分成套公房和平房进行处置和经营,加大危房改造和联合开发力度,盘活现有直管公房资产,通过市场运作建设廉租住房项目。二是实行企业代建、政府收购的方式建设廉租住房。对新建的住宅开发项目,按一定比例安排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廉租住房项目要按照规定户型、标准建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建成后由政府出资以成本价回购,作为廉租住房来源,由市房管部门统一管理。
四、计划安排
根据3年解决安康城区2500户廉租住房的总体目标,按照“市区共担、市建区补”的原则,市建设局负责落实新开发小区“企业代建、政府收购”建设任务,储备一定数量的廉租房源,由市房管局统一管理。市房管局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途径解决1250户廉租户住房问题,汉滨区负责解决享受城市低保的住房困难户住房货币补贴。
(一)直管公房改造和建设项目年度计划
1、2007年:改造直管公房5400m2,搬迁住户242户。建设住房365套,总建筑面积23788m2。
2、2008年:改造直管公房1732m2,改造住户21户。建设廉租房107套,总建筑面积6441m2。
3、 2009年:改造直管公房2534m2,搬迁户81户。总建筑面积7191m2,其中商业用房3973m2,廉租住房3218m2,计54套。
(二)企业代建、政府收购项目计划
实行企业代建、政府回购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按照当年新开工的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8%的比例进行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配套建设廉租住房时,必须按照“有利回购、便于管理”的原则,按标准以整栋和整体单元进行集中建设。
五、工作措施
1、完善配套政策。按照直管公房改造和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市建设、房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完善《直管公房建设实施方案》;市财政部门要制定《廉租住房资金筹措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代建的廉租住房地价核算、回购价格、税费减免等有关问题,市建设部门要制定《企业代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市房管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廉租住房申请、审批和退出管理机制以及《城区直管公房管理办法》。
2、加大政府投入。按照以市(区)财政预算安排为主,通过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补充、市场运作和社会捐助等渠道,多方筹集廉租房建设资金,建立廉租房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3、明确工作责任。市发改委要根据当年新开工的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做好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计划、立项和报批工作。市财政部门要根据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计划,做好资金预算和调度。市房管局、汉滨区政府及市区民政、公安等部门要抓紧开展廉租房住户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廉租房住户的基础档案,依据当年财力和保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保障。市税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廉租住房建设的税费予以减免,供水、供电部门要对廉租房建设给予尽可能的支持,廉租房建设涉及的供电、给排水设施只收取材料费。
『柒』 安康市汉滨区平安建设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汉滨区平安建设措施
(一)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预防为主、调处优先、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积极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预防预警和化解工作,着力构建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司法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健全情况通报制度,对重点案件实行交办、督办,明确责任人员和解决时限,全力做好赴省进京非正常访人员的劝返和息罢访工作,努力实现“一控制、两下降”工作目标。要进一步健全区、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整合工作资源,完善工作网络,将“三排查三落实”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坚持以物防为基础、以人防为核心、以技防为重点,全面加强农村(社区)警务室建设,充分发挥农村治安中心户长和城镇楼院长的作用,加快城镇“电子警察”工程和农村警铃、耕牛防盗器等小技防工程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平安建设的科技含量,建立警管、群防、自治“三位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三)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完善“严打”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要以农村、城镇、学校和机关单位为重点,大力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揭露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活动特点和欺骗手段,从源头上遏制邪教组织的滋生蔓延。要严防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插手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严防各种非政府组织打着“维权”旗号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决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员形成组织,决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形成气候。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谁登记、谁管理”的原则,发挥部门单位和社区组织作用,全面加强社会成员动态监管和新兴行业、新兴社会组织管理。对重点场所、出租屋、网吧、废旧物品收购站以及文化娱乐等特种行业实行业主负责制,落实监管责任,实施有效管理,保证不留死角。要强化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吸毒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要加强对交通、消防、危爆物品的管理,切实落实好重大节庆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出现重大不安全事故,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积极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着力抓好涉案金额大、涉及面广、影响恶劣案件的查处,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办力度,及时公正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充分运用法治手段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加大“五五”普法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宣传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和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提高基层依法管理能力。要弘扬正气、树立新风、拓宽渠道、丰富载体,全面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每个环节,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八)切实加强各种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原则,建立完善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预警系统和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