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0年度医保、社保缴费时间分别是那月开始
如果是身份证号和姓名输入错误,拿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籍口出示的身份户籍证明到医保窗口变更即可,如果是缴纳基数不对,医保每年都有一次版基数调整,可在当年基数调整时调整过权来即可。
2020年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时间大约会从2019年9月10日开始,将会持续到2019年12月中下旬,但是各地的缴费时间通常都在这段时间内,但是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别。
2020年的医保已经开始缴纳了,如果没有缴纳的情况下应该及时缴纳,一般情况在每年的十月初到十一月底为居民医保缴费期,包括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根据地区不同,时间也有所调整,基本在这个范围之内。
(1)2021年宁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扩展阅读:
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失业保险异地转移,医保可随同转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1年7月下发通知,对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做了详细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在异地转移时,其职工医保也随同转移。
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出台了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具体规定。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按规定在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用缴费。
通知明确,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
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其缴费年限与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加职工医保后,失业人员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缘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医保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经办机构应将缴费金额、时间等信息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和本人。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区、市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其职工医保关系随同转移,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
应缴纳的医保费按转出地标准一次性划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
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缴纳医保费时,不足部分由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予以补足,超出部分并入当地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人员停止领取保险金后,经办机构也将停止为其缴纳医保费用。
此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
2. 银川市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交多少钱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是分基数档次的,最低档缴费200多块钱。每个月是没有返费的。
3. 2021年宁夏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会推迟吗
2021年宁夏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会推迟吗?关于报名时间大家都清楚吗?不清楚的话,可能回会耽误报名考试答哦~还不清楚的赶快来看看。
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预计为11月中下旬,各位考生可参考2020年报名时间,以下为详情: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30日,报名时不设置现场资格审核。
关注:吉林、天津等地,在考生咨询“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相关问题回复当中表示,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会在11月中下旬开始,点击查看详情>>
没有时间一直关注报考时间?
4. 2021年宁夏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根据往年考试报名规律,预计2021年宁夏执业药师考试报名于2021年8月开始,各省报名时间不同,具体报名时间以当地人事考试网发布的考务文件通知为准。
一、2021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
根据近几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安排,预计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将于7月-8月开始,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在注册报名后,由当地机构在线核验,如果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注册在线核验未通过,则需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2020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8月1日至8月20日
2019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8月8日至9月6日
2018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23日至8月2日
2017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19日至7月31日
二、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入口
报名入口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
三、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参考2020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非药学、中药学专业考生注意)
中专考生: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原规定,中专学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