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贵州扶贫政策中有没有养老保险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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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精准扶贫政策,脱贫攻坚最新政策,补助标准办理流程如下:
一,易地搬迁扶贫
搬迁对象和规模: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贫困发生率50%以上、50户以下的自然村寨优先实施整体搬迁。“十三五”时期贵州省的搬迁规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0万人。
补助标准:贵州省“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实行差别化补助和奖励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鳏寡孤独残(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困户先由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防止贫困农户因搬迁负债而影响脱贫,城镇安置的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农村安置的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住房面积根据家庭实际人口合理确定。
办理流程:自愿申请搬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公示搬迁户名单→搬迁群众纳入年度实施计划→下达年度资金计划→搬迁群众享受补助资金。
二,教育精准扶贫
享受对象: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资助项目:除执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外,贵州省增加以下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
1.普通高中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3)免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2.中职学校(一、二年级)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
(3)免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3.普通高校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办理流程:
1.省内学校:已获得过资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入学报到时直接按资助标准免除国家免学费和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免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资助项目的费用。农村建档立卡一年级贫困新生凭县级扶贫部门发放的具有二维码标识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和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时直接按资助标准免除国家免学费和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免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资助项目的
费用。扶贫专项助学金资助项目由学校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
2.省外学校:已获得过资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凭就读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农村建档立卡一年级贫困新生凭县级扶贫部门发放的具有二维码标识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和录取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发放资助资金。
三,医疗救助扶贫
保障对象: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资助参合。2017年起,除原规定由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分别资助当年度个人参合(保)的11类人群(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计生“两户”家庭成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外,对其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当年度个人参合(保)缴费确有困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予以资助,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合(保)。
2.实施“两提高、两降低、一减免”政策。“两提高”即提高普通门诊和普通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幅度不低于5个百分点)、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两降低”即降低普通住院和大病保险起付线;“一减免”即经转诊在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不设起付线。
3.建立医疗扶助制度。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对其进行专项扶助,使其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90%以上,其中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80岁以上老人等重点人群的实际报销比例
达到100%。同时,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
四,社会保障兜底扶贫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享受对象:本省行政区域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当地持续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
享受标准:(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级统一确定,由市县分年度公布实施;(2)家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保口径)〕×保障人数+增发特殊补助金。申办流程:申请(本人或委托村居委会)→调查核实(乡镇、街道)→民主评困(乡镇或街道组织、村居干部和村居民代表参加)→一榜公示(村居委会或村民组)→审查(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二榜公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审批(县民政局)→三榜公示(县民政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批准待遇(县民政局)→保障金发放(县民政局或乡镇、街道委托县乡金融机构按月发放)。
2.特困人员供养
享受对象: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困人员。
享受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困供养资金筹集等情况确定并公布。
申办流程:申请(本人或委托村民小组和其他村民)→民主评议(乡镇或街道组织、村居干部和村居民代表参加)→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示(村居委会或村民组)→审批(县民政局)→特困供养金发放(县民政局或乡镇、街道委托县乡金融机构发放)。
3.城乡医疗救助
享受对象: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或具有当地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下列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
享受标准:(1)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2)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按规定比例给予补助;(3)对医疗救助对象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补助;(4)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申办流程:(1)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等已确定的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申办,实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救助;(2)医疗救助范围中的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持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票据,直接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3)其他人员,向户籍(居住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具体救助流程为:申请(本人或委托村居委会)→调查核实(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审批(县民政局)→医疗救助金发放(县民政局或乡镇、街道委托县乡金融机构发放)。
4.住房圆梦行动
享受对象:住房救助对象是指符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城镇住房救助对象,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享受标准:全省无统一标准,由各市、县(市、区、特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望采纳,谢谢
⑵ 精准扶贫户还要自己交医疗合作和养老保险吗
精准扶贫户要自己交医疗合作和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费是由职工、单位和国家按一定的缴费比回例三方共同出资而形答成的。当参保职工因病就诊时,可以从中获得部分或全部的报销额。它体现了个人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只有按时缴纳足额的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报销权利。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调研扩展阅读:
“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最早是在2013年11月,国家主席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作出了 “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 ” 的重要指示。
2014年1月,中办详细规制了精准扶贫工作模式的顶层设计,推动了“精准扶贫”思想落地。2014年3月,习近平参加两会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实施精准扶贫,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
⑶ 精准扶贫与养老保险
这与精准扶贫没有任何关系,还没有精准扶贫这一说法,城镇居民养老专金就已经存在了。
如果属是指60岁以上无任何养老保障,由国家财政发放的城镇居民养老金,就是每人每月75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⑷ 一个有案底的能进入扶贫办工作,又交养老保险,是因为什么
上面有人。
⑸ 2017年到60岁的贫困户可以办理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吗
政策上来说,60岁的贫困户确实可以办理养老保险扶贫政策,但一定要在前期做好相的咨询和一些手续
⑹ 城镇非农居民无退休养老保险的贫困,扶贫政策在那里,有谁来扶贫
退休是以缴纳养老保险为主!
不交任何费,哪来的退休!
不付出,不可能去领别人的钱!
没有任何一个人不交费去领钱的。
也没有相关的政策。
扶贫是针对老弱病残无家庭收入或者家庭收入有限而定。
具体事宜可以到办事处咨询。
⑺ 国家粮食统购统销后农业税票值多少钱
开始于1992年。
1953年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就是农民生产的粮食由国家统一收购,全社会所需要的粮食全由国家供应。到1992年底,粮食“统购统销”完全退出历史舞台。
1992年以后,我国对粮、棉等农产品实行较大力度的价格和流通干预政策,目标是控制严重的通货膨胀。
国家农业补贴政策:
一、废止农业税,进行农业补贴废止农业税条例:
取消农业税后,全国农民每年减轻负担1335亿元。落实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综合补贴、粮食风险基金,每年再逐步提高补贴的标准。
二、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
放开粮食市场的流通,国家实行最低收购价制度,这项政策分保障农民利益,同时增加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有助于国家粮食安全。
三、农地确权、宅基地确权,农地入市
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权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等,农地入市,抵押贷款,有助于盘活土地。
四、2014年养老新政:建立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2014年2月7日召开的国务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会议强调,两会在即,各部门负责人届时要到会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
进一步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大力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改进管理服务,做到方便利民。
五、降低农产品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
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电价格和运营费用,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强化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监管,完善公路收费政策,加强重点行业价格和收费监管,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监管力度,完善财税政策,保障必要的流通行业用地,便利物流配送,建立健全流通费用调查统计制度。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七、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
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近几年农村的水、电、路、沼气的发展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的发展是历史上发展最快的阶段,进步非常明显。
八、制定《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制定《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这次的扶贫政策有两大亮点。一是大幅度提高了扶贫标准。我国以前的扶贫标准较低,中央经过反复研究之后明确提出,新的扶贫标准一次性提高了92%。二是确定11个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
⑻ 我们无棣县:扶贫家庭计算收入、伤残军人抚恤金、独生子女金、农村老年基础养老金都计入家庭收入,
该项在计算时是计入“农民人均纯收入”里(养老金收入包含在居民家庭总收内入里):
1、“农容民纯收入”指的是农村居民当年从各个来源渠道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获得收入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
2、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公式为: 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调查补贴)/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⑼ 独生子女和扶贫户政府给买养老保险吗
贫困户由政府给参加最低档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年100块钱。
独生子女户由自己参加保险。
⑽ 为什么精整扶贫户的在校学生要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呢
你好,精准扶贫户在学校,学生要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该不用交养老保险,只交医疗保险就可以。
这个要求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