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个人缴纳城镇医疗保险,为什么不能看门诊
不为求赏,愿意帮忙!
楼主所说的情况,比较难以解决!因为天津市政府设计的医疗保险政策比较独特(是指与其他地方政府的政策相比较而言的)。如果是以个人身份(注意,不是城镇职工身份)参加医疗保险和缴纳医疗保险缴费的话,则只能对大病(包括住院大病和门诊的特殊病种——也是大病)的医疗费按比例报销。具体解释如下:
1.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八条规定“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缴费比例为11%(2% + 9% ),缴费额较高的。
根据第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
根据第十八条规定“个人帐户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按照规定比例划入的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其他资金;
四利息。”
所以,职工的个人医保账户中每月有划转入资金(由社保管理中心划入),即职工的社保卡中有资金。
根据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人帐户支付范围包括下列项目:
一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的医疗费用;
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三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四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五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也就是说,职工可以用自己的社保卡(即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主要是医保缴费转划的)来支付门(急)诊的医疗费用或者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等等。
2.《天津市城镇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这是专门针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
根据第四条规定“个人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3%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为每月15日前。”
缴费比例较低,只有6.3%,相对于职工参保缴费额,较低!
根据第五条规定“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社会统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
个人参保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医保社会统筹账户,没有(也即不设立)个人账户,当然,也就没有资金划入个人账户。个人手中的社保卡就没有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门诊医疗费或支付药店购药费的功能(只有基本养老账户功能,和大病医疗费报销结算功能)。
根据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个人发生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支付范围的住院、门诊特殊病等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因此,个人参保缴费的人员只能享受到大病(住院)费用的按比例报销结算的待遇,以及门诊特殊病的报销结算待遇。
3.《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办法》规定了门诊特殊病的种类——其实就是不适宜长时间住院治疗(也无法根治痊愈的)病症,即: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门诊特殊病种是指(以下简称特殊病种):
(一)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肾透析治疗是指因患急、慢性肾功能衰竭而采用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结肠透析疗法。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是指肾移植术后,为保证肾脏成活而做的必要治疗。
(二)癌症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
癌症的镇痛治疗,是指为解除中晚期癌症病人痛苦而采取的除痛手段。
(三)糖尿病;
(四)肺心病;
(五)红斑狼疮;
(六)偏瘫;
偏瘫,特指脑血管疾病(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梗塞)形成的一侧肢体运动功能障碍。
(七)精神病。
精神病,专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障碍、意向控制障碍(如纵火癖)。需经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或其认可的医院(专科)的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认定。
虽然鄙人的解释,或许不能是楼主高兴,但是,这就是制度。毕竟个人参保缴费的比例和数额较低呀!当然,医疗保险待遇也较低一些!
目前,医疗保险政策都是各地市政府出台政策,没有全省统一的政策,更没有全国的统一的医疗保险政策!
有两个建议:
一是,找一个单位,“挂靠”缴纳社保。可以参加职工社保(五项保险),即可以享受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但是,费用较高(尤其是个人要承担单位要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缴费,还要承担单位应为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纳的保费),不是小数额,每月400至500元吧(各地方标准不一样)。
二是,仍坚持个人参保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另将“挂靠”单位参保、单位代缴的而实际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或存款或购买一定的商业保险,或者,直接门诊看病或药店购买药品治疗小病症。经济上也不见得不划算,尤其是对于年轻人而言,比较有利!
以上意见,供参考!
❷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区别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的区别:
一是覆盖的人群不同。城镇居民医保主要覆盖城镇户籍的居民,新农合主要覆盖农村户籍居民。
二是管理的部门不同。城镇居民医保主要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多数地方由卫生部门管理。
三是保障待遇的侧重点不同。城镇居民医保主要保住院和门诊大病兼顾普通门诊,所以住院及门诊大病待遇都要高于新农合。新农合的门诊待遇水平要高于城镇居民医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2002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9年,中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地位。2015年1月29日,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
2017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原则上全国平均达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
❸ 我入了企业社保,不缴纳城乡医保,可以吗
你join了企业社交社保就不用交纳城乡社保了,而且企业社保好比,城乡社保来的好的,好福利好。
❹ 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怎么办理
1、社会保障卡为我市所办社保卡,为不影响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享受,请及时到当地银行办理社保卡。代扣银行卡只能用我市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绵商银行的银行卡。
2、参保人签约后,应于每年9月1日前将城乡医保费及时足额存入签约账户。因签约账户余额不足、账户销户或被冻结等原因导致扣款失败的,参缴费信息不正确,将不能享受城乡医保待遇。
3、第一次扣款不成功的参保人员,请及时到当地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对参保缴费信息和代扣信息。
❺ 一个人可以同时缴纳城乡医保和城镇医保吗
城乡医保和城镇医保是一回事,准确的说法是城镇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专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属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❻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忘缴费了,能补交吗
不可以,中断缴费又续缴的,之前的缴费年限将作废。
1、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参保人自缴费后的下一医保年度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期结束后,除符合规定的新生儿可以随时参保,随时享受医保待遇外,其他城乡居民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过期则无法补缴。
2、居民医保实施的是预缴费,所以,居民医保需要每年缴纳费用,不缴费将无法享受待遇。“居民医保的待遇和缴费额度,不同的群体不同,每年也都会有一些调整,因此,一次性缴纳几年的费用,操作起来会有一些难度。
居民医保重在保障“一老一小”,不管是出生不久的婴孩,还是年逾花甲的老人,只要符合条件的各年龄段人员都可参保。
3、按照规定,要参加居民医保,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并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
或者是非本市常住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城镇(指乡镇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大学生,均可参加居民医保。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居民,也可以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保。
4、不缴费就不能享受到居民医保的护航,居民医保缴费不仅会影响来年是否能享受待遇,还会影响住院报销比例。
5、相关信息:
按照规定,居民缴纳基本医保费的年限与报销比例挂钩。连续参保缴费的,从第二年起,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增加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
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
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6)不能代缴城乡医保了扩展阅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办事指南表:
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按“低保对象”补缴的居民,还需提交《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按“重度残疾人”补缴的居民,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按“低收入家庭老人”补缴的居民,还需提交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的证明材料;
4、除在校生以外的其他居民填写《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申请单》,在校学生填写《在校生参加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请表》一式一份(下载网址: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www.wh12333.gov.cn)。
办事条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居民,可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社区经办窗口申请补缴办理时当前年度的个人居民医保费。其中,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武政[2007]84号)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缴费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13号)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办[2012]43号)
《关于将部分社保经办业务下放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武人社办[2016]41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经办操作规程的通知》(武人社险中心[201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