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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

发布时间:2020-12-02 14:31:54

Ⅰ 海南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发电工证怎样查询

 电工证查询到安监局网站查询。
查询方法:
1、登录对应的省份安监局网站。
2、输入相对应的证件号码姓名和证件类型。
3、点击查询。
4、以下是查询链接。
http://..com/question/384187516.html

Ⅱ 健康中国里战略,什么是重中之重

。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上海师范大学都市文化研究中心、上海华夏社会发展研究院共同主办。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日报、经济日报、第一财经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社科报、社科网、健康报、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等媒体参加了会议。

“人人享有健康、一切为了健康”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也是衡量一个民族昌盛和一个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联合国于1986年11月21日,在加拿大渥太华举行世界第一届健康促进大会并发表了《渥太华宪章》,提出了健康促进是促使人们提高维护和改善他们自身健康的过程,为达到身体、精神健康和社会良好适应的完美状态,每个人或人群必须有能力去认识和实现这些愿望,满足需求以及改变或处理环境。因此,应将健康仅仅看作是日常生活的资源而不是生活的目的。健康是一种积极的概念,强调健康是社会和个人的资源,也可看作是体力表现。因此,健康的必要条件:健康的基本条件和资源是和平、住房、教育、食品、经济收入、稳定的生态。其口号是“以期2000年和更长时间达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

时隔30年的今天即2016年11月21日,在中国上海召开了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来自120余个国家的卫生部长和市长及国际组织负责人出席了大会,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分别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大会通过了《2030可持续发展中的健康促进上海宣言》,全球123个城市的市长就协同推进健康与城市可持续发展达成《健康城市上海共识》。《上海共识》充分认识到健康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相辅相成、密不可分,也认识到健康和福祉是联合国2030发展议程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核心,呼吁世界上所有的城市,不论大小、贫富,积极参与健康城市建设,为健康做出积极的政治决策,并承诺朝着共同的目标努力——建设我们能力所及的最健康城市。《上海宣言》重申,健康作为一项普遍权利,是日常生活的基本资源,是所有国家共享的社会目标和政治优先策略。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的口号是“人人享有健康、一切为了健康。”呼吁不同部门、不同治理层面、以及私营部门和民间组织一起,加大对健康促进的政治保证和财政投资,加快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共建共享,全民健康”是“健康中国2030”的战略主题

2012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健康中国2020”战略研究报告》,经过长期努力,我们不仅显著提高了人民健康水平,而且开辟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健康中国”一词是在2015年11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时首次正式进入党的文件并上升为国家战略。2016年8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这是十八大以来,继“法治中国”战略之后的又一大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提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是今后15年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行动纲领。2016年8月19日,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到2020年,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到2030年,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到2050年,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健康国家。203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020年的20%和2030年的30%。《“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还提出了新目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从2015年的3.6亿人增加到2030年的5.3亿人;到2030年,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3平方米,在城镇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为此,中央这一系列的行

Ⅲ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详细位置

海口市美兰区怡心路9号
坐11路的终点站 即到怡心路口了 内进约200m就到
或乘5、15、17、20、26、30路到万福新村站下 再向回走100也到怡心路口

Ⅳ 谁能为我免费提供一些当年关于海南省房地产的大事件及相关资料

海南省房地产业在全省社会经济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在城市建设中起到主导作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来来,海南经济特区的立法创新、政策创新,对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和稳健前进,起到重要作用。
立法创新。
海南省利用地方立法权建立了一个适应特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方法规体系。在房地产业方面,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通过《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海南省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规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处置海南经济特区停缓建工程的决定》、《海南经济特区城市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规定》。海南省政府颁布《海南土地管理办法》、《海南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城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海南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海南省停缓建工程处置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
海南省建设厅依法行政,制定《关于加强勘察、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海南省国土局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联营、抵押、登记暂行程序》、《海南省城镇房屋登记暂行办法》、《海南省城市综合开发公司管理规定》、《关于城市建设用地报批程序的暂行规定》等规范性规章制度。
立法的创新对解决房地产业实际工作中急需的法律依据问题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障作用。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988年,海南省颁布《海南土地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实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由无偿、无限期行政划拨土地,改为有偿、有限期使用土地制度,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出让、转让和抵押。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明确宣布海南开放土地使用权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使用土地的法律保障。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的反响。1992年,国务院审议批准外商投资开发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30平方公里土地,是当时我国规模最大的成片开发区,也是海南经济特区成立以来吸收投资规模最大的一个项目,标志着海南的改革开放迈出了极为重要的一步。
开放的形势和优惠政策使海内外投资者蜂拥而至,拉开房地产业大发展的序幕。随着中央给予海南的特殊优惠政策不断落实,海南大开放大开发大改革的势头越来越猛,前景越来越好,房地产业充满了生机与活力。形成设计、施工、开发、经营的庞大的房地产大军,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育和形成。
房地产业“海南热”最高峰时期海南有房地产开发公司4000多家。商品房开发投资额达到80亿元以上。全国大多数的房地产公司云集在海口市和三亚市。房地产业成为国内外投资者瞩目的投资热点。
房地产开发投资急剧增加,开发量成倍增长。
建省前,海南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亿元,商品房竣工面积37.2万平方米。2003—2007年,房地产完成投资额360亿元,商品房竣工面积共计609.41万平方米。分别增长240倍、16.4倍。1988年,海南省商品房开发投资额1.49亿元,2007年预计达到110亿元,增长73.8倍。
产值和利税随之大幅度增长。
1990年,房地产业提供的财政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0%以上。2003年—2006年房地产的相关税收分别占当年税收总收入的20%、25.3%、27%和34%。2007年上半年达40%。所占比例的百分点逐年增加,幅度较大。
处置积压房地产。
1993年—1997年,国家对经济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业进入调整时期,海南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狠抓两个根本性转变,积极促进经济回升”,积极消除房地产热给经济带来的后遗症。1998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海南被列为全国处置积压房地产的试点地区。海南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加快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工作的决定》、《海南经济特区换地权益书管理办法》;省政府制定《处置海南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关于严格控制海口市、三亚市、琼山市新建商品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快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工作实施办法》、《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宅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积压房地产流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对处置积压房地产实行税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此外,还有《海南省积压房地产估价管理暂行管理办法》、《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处置积压房地产减免税审批管理规定》;省高级法院下发《关于做好积压房地产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省房改办出台《关于职工购买积压商品房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通知》。基本形成处置积压房地产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体系,保证了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为今后积压房地产正常消化打下基础。
三亚市率先贯彻落实,处置积压房地产的隆隆炮声,宣告了海南的信心和决心。至2005年底,全省已处置闲置建设用地2.30万公顷,占应处置闲置建设用地总量的96.6%;积压商品房销售或出租429.30万平方米,占积压商品房总量的94.2%;停缓建工程已处置或申报处置方案的1467.80万平方米,占停缓建工程总量的90%。
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改善了群众的住居条件,改善了房地产市场运行环境,改变了城市面貌,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促进房地产产链的良性循环,改变了海南经济运行环境。
住房制度改革。
海南积极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提出“以资产换资本,以存量换增量”的工作思路,从实际情况出发,实行租、售、建三者并举的方针。出售公有住房,盘活存量公房。管好、用好住房资金。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逐步取消福利分房,探索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办法。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1992年至2005年,累计出售公有住房11.3万套,占可售公有住房的98%;面积842.67万平方米;回收房价款23.57亿元;完成职工住房总投资59.43亿元;建成各类经济适用房5.84万套,建筑面积767.1万平方米。在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通过开放住房二级市场,推行职工住房物业管理市场化,提高职工住房的商品化、社会化水平。
“十五”期间住房制度改革继续深入发展,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服务体系,有效地提高了职工住房消费能力。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到4018个,参加职工42.53万人,缴存公积金总额21.97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发放20084.09万元;全省共利用单位住房基金给职工发放住房补贴2338.23万元。初步完成了福利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任务。
住房制度改革有五个“转变”,住房供给机制从无偿的福利住房转变到提租、售房,盘活存量,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住房投资体制从政府和单位包建、包分转变到建房以个人出资为主。住房资金从分散管理逐步转变到集中规范管理,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住房分配方式从实物分配转变到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快住房货币化分配的步伐。住房物业管理体制从单位统包维修转变到逐步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具有海南特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初步建立起住房新制度,在出售公房的广度、价格并轨的速度、提租的力度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房地产业的发展。
1988年至2007年,海南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额700多亿元,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7%左右;向社会提供商品房屋2100万平方米,占城镇房屋9429万平方米的22.27%,其中商品住宅1542万平方米,占全社会住宅5855万平方米的26.34%。商品住宅平均每年竣工77.1万平方米,相当于每一城镇人口每年新增0.36平方米的住宅。1987年,海南省城镇人均居住面积5.8平方米;2006年底,全省城镇人口平均拥有25.19平方米的住宅建筑面积,增长4.3倍。
海南房地产业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政策,以住宅建设为重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了一大批环境优雅,设施配套齐全,居住方便的新型住宅小区和各种开发区。有力地推动了海南省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为城市居民提供了居住条件,改善了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为海南大、中城市提供了大量的基础设施。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处置积压房地产、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体现了增量房地交换方式的改革,推动和发展了城市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显示了国有土地的价值,推动了房屋商品化。海南房地产从高速发展进入健康、稳步发展阶段。
2003年—2007年,海南省加快城市化进程,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提高城市品位。海口市、三亚市先后荣获国内城市建设最高奖“中国人居环境奖”,南山文化旅游区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政府组织企业联手在国内外推介海南房地产品牌,对海南健康岛、健康住宅进行了系列宣传。海南的生态、居住环境,吸引了一大批岛内外投资者来海南购房、置业,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带动了房地产市场复苏。房地产业在“健康岛”品牌效应下稳健发展,海南成为国内比较向往的第二居住地。
2007年,中共海南省第五次党代会提出“重塑特区意识,重振特区精神”的号召,海南省房地产业继续保持生机和活力,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新的政策、法规在不断创立。在体制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抢抓机遇上有新的成效。在创新中发展海南房地产业。创建具有海南特色的房地产业。

Ⅳ 企业诚信创建 活动组委会 办公室 什么性质单位

近日来,部分企业向我厅反映,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组委会(海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主办单位的名义,组织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并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名义授牌。经核查,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组委会(海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直属单位及建设行业社团无任何关系。在此,我厅严正声明: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从未委托或授权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组委会(海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名义实施“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授牌发证、收受或者摊派授牌费用,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组委会(海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等有关协会开展的诚信企业示范创建活动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无关。请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提高警惕,谨防诈骗。如发现违法犯罪情况,及时报请公安机关处置。我厅保留追究有关违法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22日

http://hnjst.gov.cn/info/1005/53097.htm

Ⅵ 身份证办理完成后需要本人去领吗

是的,可以本人去领,也可以由他人代领。

1、申请人本人领证:

申领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并根据《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标注的日期,到指定派出所户籍室核验指纹信息,领取居民身份证。(法定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延长至90日内)。

2、委托他人代领:

领取证件时须由公民到户籍窗口进行证件核验,无法到场的由同户成年直系亲属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居民户口簿、委托书、代领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领取,公民在收到证件1个月内,携带证件到省内就近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

(6)海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扩展阅读:

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8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以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居民身份证是我国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针对公民使用居民身份证事宜,公告明确以下内容:

——公民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应当依法使用居民身份证,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

——公民应当增强居民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防止丢失、被盗。

——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民可积极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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