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公积金是什么个人承担多少单位承担多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目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5%-12%。

拓展资料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现就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
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区要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凡超过3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三、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四、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职责分工,周密组织实施,加强政策解读,切实抓好落实。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于2018年6月底前,将本通知落实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18年4月28日
Ⅱ 党建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党建工作深受企事业单位的重视,那么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本文就来简单分享一下: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一批重要法规颁布。实行了巡视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保持了案件查办工作的强劲势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得到了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Ⅲ 建造师证书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试部分科目报名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证件当然需要的是毕业证和身份证,还有加盖公司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另外还有照片等。你的专业不对口,如果是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工作满五年。
Ⅳ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含义
所谓全面的小康社会,不仅仅是解决温饱问题,而是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满足城乡发展需要,比如:社会主义的民主要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要更加完备,人与环境更加和谐,每个人都能得到良好的教育,得到更好的发展。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我国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
━━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二○二○年力争比二○○○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工业化,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城镇人口的比重较大幅度提高,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
━━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消除文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农村小康指标体系属于一种社会指标体系。为了制定能够充分反映我国农村小康状况的指标体系,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参考了国内外有关研究的最新成果。组织了两次专家问卷调查,召开了一次全国农村小康研讨会充分讨论,进行指标筛选,并向中央有关决策部门、计划部门、理论研究部门以及实际工作部门的有关专家和大学教授进行了咨询,最后确定为以下16个指标,反映农村小康生活的六个方面。
其基本框架如下:
1.收入分配
(1)水平:人均纯收入
(2)差异:基尼系数
2.物质生活
(3)消费:恩格尔系数
(4)营养:每人每日蛋白质摄入量
(5)衣着:人均衣着支出
(6)住房:钢筋砖木结构住房比例
3.精神生活
(7)文娱:电视机普及率
(8)服务:文化生活服务支出比重
4.人口素质
(9)健康:平均预期寿命
(10)知识:受教育年限
5.生活环境
(11)饮水:农村安全卫生水普及率
(12)用电:农村用电户比重
(13)交通:已通公路的行政村比重
(14)通讯:已通电话的行政村比重
6.保障安全
(15)保障:农村享受五保人口比重
(16)安全:农村每万人刑事案件发案件数
以上16个指标,分为收入分配、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人口素质、生活环境、保障安全等六个方面。这六个方面全面系统地反映了农村小康的特征和要求,是具有内在联系的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1收入水平是实现小康的决定因素。2收入差异则体现了小康社会共同富裕的程度。3物质生活的富裕,包括消费结构、吃穿住用等方面,是小康的核心内容。4精神生活的充实,则是实现小康的重要标志。5人口素质,无论是健康状况的改善,还是知识水平的提高,都是小康社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6而生活环境的改善则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条件;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与否以及社会治安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居民能否安居乐业、安康度日。参考资料:http://www.gsydfp.net/news/view.asp?id=247
Ⅳ 噪音扰民什么情况警察才能管
噪音扰民可以报警。根据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
根据专《治安属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城市区域噪声标准》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Ⅵ 总规、控规、详规的区别
区别如下:
1、总规: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简称,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
总规的目的是: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2、控规:是指控制性详细规划 (regulatory plan)是城市、镇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的规划。
控规的目的是: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3、详规:是指修建性详细规划( site plan或者constructive-detailed plan),是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是城市详细规划的一种。
详规的目的是:满足上一层次规划的要求,直接对建设项目做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并为下一层次建筑、园林和市政工程设计提供依据。源: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在一定时期内发展的计划和各项建设(或各项物质要素)的总体部署。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对地块的用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建筑建造控制和城市设计引导、市政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以及交通活动控制和环境保护规定为主要内容,并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发过程,应用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等方式对各控制要素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Ⅶ 城市规划区的含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在规划区以外发行政许可吗
《规划术复语》第3.0.5条解释"城市市区、制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一般包含三个层次:①城市建成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规划术语》3.0.6)。在这一范围内用地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安排和控制各项设施的新建和改建,进行现有用地的合理调整和再开发。②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市区(或中心城市)远期发展用地的范围。这部分包括建成区以外的独立地段、水源及其防护用地、机场及其控制区、无线电台站保护区、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遗迹地区等。在这一范围内,用地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按照规划的要求,保证各项用地和设施有秩序地进行开发建设。位于其中的农村集镇和居民点要进行一切永久性建设,都必须经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③城市郊区。它的开发建设同城市发展有密切的联系。因此需要对这一区域内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各项建设的规划及其用地范围进行控制。特别是城市对外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用地,更要严格管理。这一地区内进行重大的永久性的建设,都要经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Ⅷ 谁知道如何理解《城乡规划法》中关于“违法建设”的含义
“违法建设”是行政管理中的常用概念,但在国家立法层面并无“违法建设”的专属概念和相关定义。
在法律上,“违法建设”这一常用概念对应违反规划行政许可规定的行为,并且对应违反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和建筑管理规定的竞合性违法行为。
《城乡规划法》明确“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规划法律,“违法建设”一般界定为“在规划区内违反规划法律的建设活动”。
一、违法建设是影响“城乡空间布局”的活动。建设活动”是行政管理习惯的常用概念。在国家立法层面,建筑法确立了“建筑”的法律定义,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它与违法建设的“建设”所指向的意义并不同一。
前者包含建造和安装两类行为,后者一般不包括安装行为,同时建设活动含义也超越“建造”在结构学上的意义,建设活动除土木结构的结构学意义外,还包括社会文化和社会美感布局诸意义。
鉴于规划活动的目的在与“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在规划控制角度的建设活动,“违法建设应当是指影响城乡空间布局的活动。规划控制所称的空间布局,应当是指建设物和构筑物的空间布局。
二、违法建设是违反城乡规划许可的建设活动。违法建设是违反规划控制导致空间结构改变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修建活动。规划控制针对对于没有合法规划许可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违法建设要么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要么超越规划许可,是违反规划许可的工程建设活动,而违章建筑是违法建设行为的物质后果。
三、违法建设是竞合性违法行为。违法建设既是是违反规划许可的工程建设活动,也是违反建筑法律管理的建筑活动,还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活动,是竞合性违法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违法建设可能不具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建设因不具有合法的规划许可,也不可能具有合法建筑许可。
“违法建设”不仅是规划控制的事务,也是土地管理和建筑管理上的事务,在法律上违法建设对应规划法律管理、土地法律管理和建筑法律管理几个行政管理领域。

(8)城乡建设含义扩展阅读:
《城乡规划法》中对违章建筑的界定
第64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65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这里对违法建筑的处理,城市和农村存在一个区别,即城市是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等六种处理手段。
而农村只有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拆除三种手段。
在城市建设执法实践中所指的违法建筑除了违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用地建设的情况之外,主要是指一下9种建筑:
1、未取得城乡规划部门规划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工程;
2、应取得施工许可而未取得便施工,或虽有施工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工程;
3、在批准期满后仍不拆除的一切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4、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等处擅自搭设的附属建筑物;
5、未经批准在人行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搭建的固定售货亭等;
6、未经批准占用过道、人行道、巷道、梯道等修建的房屋及其他设施;
7、私人在城市擅自占用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8、擅自善用城市绿化用地或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建成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9、其他违反建设法律、法规的建筑物、构筑物。
参考资料来源:隆阳新闻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违章建筑摘录)
Ⅸ 谁知道城市规划总规图上各种色块代表什么意思
常见的是:
一类居住R1:浅黄色
二类居住R2:深黄色
商业C2:红色
文化娱乐C3:紫红色
中小学内C6:橙色
河流E:浅蓝色
市政容基础设施U:蓝绿色
道路S1:黑色,道路中心线:红色
停车场S3:暗灰色
工业M:蓝色系(同济和哈建背景的人);褐色系(清华、武汉城建和重建工背景的人)
绿地G:各种绿色

总体规划中应附有图纸和相应文件如下:
1、城市现状图。
2、城市用地评价图。
3、城市环境质量评价图。
4、城市规划总图。
5、城市各项工程系统规划图。
6、城市建设规划图。
7、城市郊区规划图。
8、总体规划说明书(包括投资估算)。
根据城市的不同规模、性质和特点,规划图纸可以适当合并或增减。图纸一般为1∶5000或1∶10000的比例尺,城市郊区规划图用较小的比例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