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
《城乡规划法》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② 城市规划的遵循原则
城市规划的原则有五项,包括:整合原则,经济原则,安全原则,美学原则和社会原则。
城市规划的原则,是正确处理城市与国家、地区、其他城市的关系、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城市建设的内部关系等的指导思想。在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应遵循和坚持以下原则: 城市规划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关系的整合原则。
1、应当使城市的发展规模、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计发程序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2、要正确处理好城市局部建设和整体发展的辩证关系。要从全局出发,使城市的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布局上做到职能明确,主次分明,互相衔接,科学考虑城市各类建设用地之间的内在联系,合理安排城市生活区、工业区、商业区、文教区等,形成统一协调的有机整体。
3、要正确处理好城市规划21世纪中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辩证关系。任何城市都有一个形成发展、改造更新的过程,城市的近短期建设是长期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既要保持建设的相对完整,又要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了长远发展,要为远期发展留有余地。
4、要处理好城市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的辩证关系。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影响城市发展为代价,避免重复“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要使城市的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同步进行。人与环境是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保持人与自然相互协调,既是当代人类的共同责任,也是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 城市规划要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这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尤其重要。
1、要本着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做到精打细算,珍惜城市的每一寸土地,尽量少占农田。不占良田。土地是城市的载体,是不可再生资源。我国耕地人均数量少,总体质量水平低,后备资源不富裕,必须长期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方针。
2、要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定额指标,对一些重大问题和决策进行经济综合论证,切忌仓促拍板,造成不良后果。我国城市在发展过程中,资源占用与能源消耗过大,建设行为过于分散,浪费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因此,在城市发展中要把集约建设放在首位,形成合理的功能与布局结构,加大投资密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实行有偿使用和有偿转让;处理好土地批租单元的改进、产权分割下成片开发的组织形式,提高对城市发展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的预见性,为城市更新预留政府控制用地,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需要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之一。因此,城市规划要将城市防灾对策纳入城市规划指标体系。
1、编制城市规划应当符合城市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等要求。在可能发生强烈地震和严重洪水灾害的地区,必须在规划中采取相应的抗震、防洪措施;特别注意高层建设的防火防风问题等。
2、还要注意城市规划的治安、交通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等问题。如城市规划中要有意识地消除那些有利于犯罪的局部环境和防范上的“盲点”。 规划是一门综合艺术,需要按照美的规律来安排城市的各种物质要素,以构成城市的整体美,给人以美的感受,避免“城市视觉污染”。
1、要注意传统与现代的协调,保护好城市中那些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设施、名胜古迹的同时,也要注意体现时代精神,包括使用新材料、新工艺,让二者结合“神似”而不是“形似”。
2、要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协调,建筑格调与环境风貌的协调。城市规划需要通过对建筑布局、密度。层高、空间和造型等方面的干预,体现城市的精神和气质,满足生态的要求。 所谓社会原则,就是在城市规划中树立为全体市民服务的指导思想,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原则,尽量满足市民的各种需要。
1、设计要注重人与环境的和谐。人是环境的主角,让建筑与人对话,引人公园、广场成为市民交流联系的空间,使市民享受充分的阳光、绿地、清新的空气、现代化的公共设施、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这种富有生活情趣和人情味的城市环境,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城市面向21世纪的规划和建设的目标。
2、是要大力推广无障碍环境设计。城市设施不仅要为健康成年人提供方便,而且要为老、弱、病、残、幼着想,在建筑出入口、街道商店、娱乐场所设置无障碍通道,体现社会高度文明。我国将来都是老人和残疾人较多的国家,在城市中推广无障碍设计,其意义尤为重要。
在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与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①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城市与乡村、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需要与可能的关系;②合理、科学地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耕地、菜地、园地和林地;③切实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城市绿地,搞好绿化建设;④注意保护文物古迹,保持与发扬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⑤根据当前和长远发展的需要,确定城市的各项定额指标和建设标准,并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城市规划按其内容和任务的不同,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和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指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按照实际需要对已经批准的总体规划作局部性变更;总体规划的修改该指城市人民政府在实施总体规划的过程中,发现总体规划的某些基本原则和框架已经不能适应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必须作出重大变更。

③ 城市规划管理的原则
(1)法制化原则
对于城市规划区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都要严格依照《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规划管理。也就是要以经过批准的城市规划和有关的城市规划管理法则为依据,防止和抵制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行为,对一切违背城市规划和有关城市规划管理法则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应负的法律责任。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是切实搞好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做好这一点,就要求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抓紧城市规划法制建设工作,以《城市规划法》为中心和基本依据,尽快建立健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能,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2)公开化原则
经过批准的城市规划要公布实施,一经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改变,一切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都必须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还需要将城市规划管理审批程序、具体办法、工作制度、有关政策和审批结果以及审批工作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促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并公正执法,同时也可以使规划管理工作的行政监督检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运用社会管理手段,更加有效地制约和避免各种违反城市规划实施的因素发生。
(3)程序化原则
要使城市规划实施管理遵循城市发展与规划建设的客观规律,就必须按照科学的审批管理程序来进行。也就是要求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使用土地和各种建设活动,都必须依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经过申请、审查、征询有关部门意见、报批、核发有关法律性凭证和批后管理等必要的环节来进行,否则就是违法。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防止审批工作中的随意性,切实制止各种不按科学程序进行审批的越权和滥用职权的行为发生。
(4)协调的原则
这包括两方面:一是要依据《城市规划法》,做好与相关法律的协调,理顺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关系,分清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避免产生矛盾,避免出现多头管理的不正常现象;二是要明确规定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做到分工合作,协调配合,防止越级和滥用职权审批的现象发生。
④ 城乡规划管理的根本原则是什么
进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1.法制化原则来源:www.examda.com
对于城市、镇、乡和村庄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一定要依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规划实施管理,实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也就是要以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和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并依照法定的程序履行职责,防止和抵制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罚代法和其他形式的违法行为。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是搞好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采集者退散
2.程序化原则
为使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能够遵循城乡发展和规划建设的客观规律,就必须按照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许可、管理程序来进行。这就要求城市、镇、乡和村庄规划区内的使用土地和各项建设活动,都必须依照《城乡规划法》所规定的申请、审查或审核、征询意见、报批和核发有关法律凭证以及加强批后管理等环节和程序来施行,防止施政过程中的随意性、滥用职权、越权审批和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产生。把城市规划师站点加入收藏夹
3.协调的原则来源:考试大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工作过程,是一个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依法对城市、镇、乡和村庄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进行合理布局和统筹安排过程,需要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利益和要求,理顺各有关方面的关系,包括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与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实现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各负其责,避免出现多头管理、相互制约、扯皮不止的现象发生,从而提高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4.公开化原则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实行政务公开。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公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改变。为保证和督促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能够依法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实行政务公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和措施。
5.科学性原则考试大论坛
《城乡规划法》规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应当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等,强调了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科学合理性原则,不能违背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能急功近利、盲目决策。要正确处理集中与分散,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发展与保护、堵漏与疏导的关系,科学辩论地进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⑤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哪些原则规定
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内垃圾收集、畜容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 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方针。在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过程中,应当保障生产安全,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防止产生再次污染。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2)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⑥ 城市道路规划原则是什么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总原则是合理利用,因地制宜的安排道路连接,并考虑城市的需求以及环境的保护需求。具体的如下:
1、合理用地、因地制宜,符合城市用地布局规划的需求。
2、合理安排公路与各城市的连接。
3、正确处理新建道路和原有路网的关系。
4、按交通需求规划路网。
5、要满足城市环境保护的需求。
6、考虑城市景观的需求。
7、符合路面排水和过程管线敷设的需求。
应以合理的城市用地功能组织为前提,根据城市现状及自然坏境特点,经济合理地布局规划城市道路系统,既满足城市交通的需要,又形成良好的城市面貌,并对城市总体布局中的各项用地提出布置意见,达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目的。

(6)城乡规划的原则扩展阅读:
城市道路规划总则:
1.为发挥道路绿化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避免绿化影响交通安全,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使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范化,提高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水平,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3.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4.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
5.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6.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
7.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
8.修建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
9.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
⑦ 城市规划设计有哪些原则
整合原则,经济原则,安全原则。计发程序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内水平相适应。
(1)要正确处容理好城市局部建设和整体发展的辩证关系。要从全局出发,使城市的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布局上做到职能明确,主次分明,互相衔接,科学考虑城市各类建设用地之间的内在联系,合理安排城市生活区、工业区、商业区、文教区等,形成统一协调的有机整体。
(2)既要保持近期建设的文化完整,又要科学的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了长远发展,要为远期发展留有余地。
(3)要处理好城市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的辩证关系。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影响城市发展为代价,避免重复"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要使城市的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同步进行。人与环境是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保持人与自然相互协调,既是当代人类的共同责任,也是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的基本原则。
⑧ 城乡规制定和实施的原则有哪些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的关系;
(二)注重改善城乡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
(三)妥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
(四)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优先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科学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
(五)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⑨ 编制城市规划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1、科学规划
加强高新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主体功能区以及产业布局规划的充分衔接,既要高起点、高标准制订发展规划,又要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发展。
2、聚集发展
推动高新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资源向高新区集中,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产业等优势,把握市场需求,推动同业集聚和产业协作,实现区内产业错位发展,积极发展关联性强,集约水平高的产业集群和特色鲜明的区域产业品牌。
3、创新发展
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业主开发、政企共建、项目先行的有效运行模式。支持高新区建立区域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孵化器,搭建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形成技术创新强势聚集区。
4、可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高新区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切实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有效整合产业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扎实推进节能降耗。

城市规划编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GBJ 137-90)、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建设部《关于加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2003]43号;
省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市级“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其他相关国家法规、法律编制。
总体规划的依据和城镇体系差不多,不同的是他要以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以上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及近期建设规划、绿地规划、道路交通、环卫、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做参考。详细规划的话,都以总体规划为依据,也包含了上述国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地方方针政策。
按城市聚居人口大小可以区分城市规模大小,各国的具体分级标准不尽一致。联合国将2万人作为定义城市的人口下限,10万人作为划定大城市的下限,100万人作为划定特大城市的下限。
这种分类反映了部分国家的惯例。中国在城市统计中对城市规模的分类标准如下:按市区非农业人口,20万人以下为小城市,20万人~50万人为中等城市,50万~100万人为大城市,100万人以上为特大城市
⑩ 编制城市规划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编制城市规划应遵循的原则是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原则、历史内环境与未来环境相和谐的容原则和城市环境中各社会集团之间社会生活和谐的原则。如果编制城市规划与自然环境相违背,不遵循历史规律,破坏环境和生态平衡,始终是要遭受到大自然的惩罚的,所以遵循这三个原则显得尤为重要。

(10)城乡规划的原则扩展阅读:
与编制城市规划原则容易混淆的是城市规划原则。城市规划的原则有五项,包括:整合原则,经济原则,安全原则,美学原则和社会原则。城市规划的原则,是正确处理城市与国家、地区、其他城市的关系、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城市建设的内部关系等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