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请问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保中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区别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社保区别如下: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专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属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社保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两者从定义上来说就有很大的差别,保障的对象不同,保障的项目也不同,社保的范围明显要广一些,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医保只是医疗保险。
一、享受范围不一样:
社保中医疗保险不能享受住院生育医疗报销,严重慢性病门诊(大病)职工享受17个病种,居民享受8个病种。
二、报销比例不一样:
一是住院报销比例不一样。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为甲类92%,乙类70-80%;退休职工住院报销比例为甲类92%,乙类70-80%;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甲乙类分别为80%、70%,二级医院甲乙类分别为70%、60%,三级医院甲乙类分别为60%、50%。
二是严重慢性病门诊(大病)报销比例不一样:职工医保报销比例75%,城镇居民医保50%。
『贰』 成都城镇合作医疗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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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发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由于制度分设、管理分离、资源分散,不但提升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给城乡居民带来诸多不便,而且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对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造成了严重障碍和负面影响,突出表现为“三个不利于”和“三个重复”。
“三个不利于”:一是不利于体现社会公平。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分设,使广大居民只能根据户籍身份被动加入相应的保障制度,强化了城乡户籍观念,固化了二元社会结构,不能很好地体现社会保险的公平性。二是不利于人力资源的流动。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人力资源在城乡间的流动加快,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不贯通、信息不共享、管理不统一,造成这些流动的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难以接续,待遇无法衔接,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尤为困难。三是不利于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分别由不同部门管理和经办,无法统筹谋划各项保险制度的长远发展,无法统一、科学评估制度运行的真实绩效,增加了体制成本,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三个重复”:一是居民重复参保。当前,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由于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统的不统一,信息不能共享,实际工作中又存在互争参保资源的问题,导致各地普遍存在着城乡居民重复参保的现象。特别是农民工、乡镇企业职工、在城镇就读的农村学生、被征地农民等人群的重复参保问题非常突出。天津、成都、厦门、泰州整合医疗保险管理资源后,通过信息系统比对,分别发现有45万、27万、8万、20万人重复参保;南京市栖霞区11万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中,就有4万人同时又参加了新农合。二是财政重复补贴。据已经实行城乡统一管理地区的典型分析和大致推算,重复参保的比例约占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的10%左右。按今年城乡参保居民人均财政补贴120元计算,财政将为约1亿参保居民重复补贴120亿元,明显增加了各级财政的不合理负担。三是重复建立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信息系统已经基本完善,如果新农合再设立一套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势必增加管理成本,降低管理效率,浪费大量财政资金。据厦门等城市财政局估计,假如参照城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新农合信息系统,需要再投入约6000至8000万元(不包括每年的维护费用)。全国是一个多么大的费用,可想而知!
如何解决“三个不利于”和“三个重复”的问题,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呢?中央指明了方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指出,要“有效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资源,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的统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医改文件要求,彻底解决“三个不利于”和“三个重复”的问题,不少地方已经开展了积极探索。例如:广东省从2004年开始探索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是全国推进速度最快的省市之一。全省21个地级市中,已经有深圳、珠海、东莞等10个市开展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探索,清远、阳江、梅州等市政府已经决定将新农合移交社保部门统一管理。福建省明确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工作的职能,要求新农合信息系统依托职工医保信息系统,省政府每年拿出200万元专项经费对开展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地区进行奖励。目前,厦门市和邵武、上杭等20多个县实现了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积极创造条件将新农合移交社保部门管理。江苏省无锡、镇江、苏州、常州、泰州等城市积极开展城乡统筹的探索,各城市都十分注重制度衔接,出台了转移接续办法;同步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提高基金共济能力。四川省成都、乐山、广元苍溪等城市都对医疗保险城乡统筹进行了积极探索。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已全面开展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地区有天津、重庆和宁夏3个省级行政区、21个地级城市和103个县(区市)。这些地区除浙江嘉兴和33县(区、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卫生部门统一管理外(职工医保仍由社保部门管理),其余地区均由社保部门统一管理。
『叁』 成都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交费多少
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从今年的9月起,到12月截至,需要参保或符合参保的城乡居民,需尽快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医保缴费实行的是一年缴纳一次的标准,如果居民因为某些原因错过了缴纳的时间,也可在2018年的9月30日前把参保金额补缴齐全。
集中缴费时间:2017年11月1日— 2017年12月31日。人社部门提醒,2018年4月1日后才完成缴费的,参保人员当年度自付比例要提高10%!为了更好的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家一定要按时参保缴费哦。
参保方式:城镇居民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农村居民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组织参保;高校学生由高校统一组织办理
『肆』 成都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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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儿童城镇居民医疗保回险如何缴费
学生、儿童每答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政府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
二、儿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伍』 成都城乡居民社保生育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含孕28周以上非人为原因终止妊娠),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可享受妊娠期间门诊产前常规检查和住院分娩定额补助等四类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具体享受如下:
(一)妊娠期间门诊产前常规检查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人400元;
(二)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1000元/人,剖宫生产1400元/人,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1200元/人,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人;
(三)参保居民在分娩期间产生的新生儿护理费,按每个新生儿100元定额支付;
(四)住院分娩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参保居民,享受住院分娩定额补助的同时,其治疗生育并发症所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报销,参保居民享受的住院分娩定额补助与报销的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之和超过当次住院医疗费总额的,超出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参考链接:https://tfsmy.cheng.gov.cn/interaction_share/?shareChooseTopicId=5c787c9611fd167b7c31e35f&openid=20617067&from=singlemessage
『陆』 成都城乡居民医保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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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家已经将农村的村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已经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柒』 户口刚签成都第一年,怎么缴纳居民医疗保险
方法如下:
1、成都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方式
(一)在册学生、在园幼儿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组织参保并代收保险费;
(二)除本条第(一)项所列对象外的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低保人员和农村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由民政部门组织参保;
(三)除本条第(一)、第(二)项所列对象外的城乡困难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类、精神类残疾人和其他类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由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参保;
(四)散居儿童由街道(镇乡)、社区劳动保障所(站)等组织参保,并统一代收保险费;
(五)除本条第(一)至第(四)项所列对象外的其他城乡居民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参保。
2、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市属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者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年龄满1个月以上的婴儿、散居学龄前儿童和因病(残)未入学的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学生儿童);
(二)具有本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从业年龄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
(三)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3、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新生儿满月入户后30日内办理缴费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有效期限
参保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保险有效期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的保险有效期从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7)成都城乡居民医保扩展阅读:
1、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其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2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将本人的社会保险卡借给他人冒名住院或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
(二)伪造或冒用他人社会保险卡住院或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
(三)伪造、涂改医疗文书、单据等有关凭证,虚报冒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
(四)其他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结算。
3、参保人员入院时,个人应向定点医疗机构预缴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于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预付医疗费的具体数额由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确定,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与参保人员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