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城乡一体化规划包括哪些内涵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容有哪些
城乡一体化规划包括哪些内涵?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容有哪些?绿维创景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规划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把握发展的规律,完善和补充规划系统的体系,抓住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将城乡一体化建设做到城乡均衡、缩小城乡差距、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步骤。规划体系既要宏观掌控,又要微观布局;既要专业细致,又要综合全面。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让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和扩展,城市功能向农村及周边地区辐射,利用科技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切实提高农民生活的质量,同时也要保障农民向城市的迁移,适应城市节奏,两者相互依托。一、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涵与外延内涵与外延是刻画概念的两个方面。内涵是本质,外延是范围。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即城乡交融或城乡连接的地带。这是一个带有较为模糊性的地域范围,它是冲破行政界限而因城与乡内在的联系形成的模糊地域(地带)。因此,城乡结合部,既不同于城市总体规划的郊区规划范畴,因为郊区规划是被动式的辅助性规划;也不同于乡村规划,因为乡村规划面对的对象是乡村内部地域。按照区域规划的某些理论,也很难明确地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具体问题。如人口布局,劳动力布局,流动人口管理,产业布局,交通设施,仓储设施等方面。二、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容的初步探讨规划范围的界定、规划的依据、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的期限、规划所采用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简介、城乡结合部的现状调查及研究、城乡结合的宏观区域环境分析、城乡结合部的总体发展战略、城乡一体化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综合规划、居民点体系规划(等级规模结构规划、职能分工结构规划、空间地域结构规划)、措施的操作建议、可行性的分析与研究。综上所述,做好城乡一体化的统筹指导工作,方能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的步伐。对城乡结合部这一较为模糊的地带给以辅助性规划,科学安排和测量城乡结合部的诸多具体问题。实现产业统一规划与布局、资源统一利用、生态环境统一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对构建城乡统筹的新城乡体系具有积极意义。
『贰』 城市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1)城市环境问题;A大家一般认为,环境主要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个方面。城市环境问题是由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的协调关系被破坏,主要是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和浪费所造成的。城市环境问题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垃圾污染等。B资源与城市环境;资源是否能得到合理利用,和城市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合理地、充分地利用资源,积极利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资源,是控制工业污染和改善环境的基本措施。C人口与环境问题;控制城市人口,使城市人口增长与环境协调发展,是保护城市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D经济发展与城市问题;E城市环境保护管理的措施;我国在总结环境保护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三个为主”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A组织上以地方为主;B手段上以立法和规划为主;C方法上以环境质量评价为主。
(2)城市交通问题;A城市交通问题的表现形式:交通堵塞;交通事故;公共交通问题;步行者问题;停车问题;B我国城市交通问题:我国城市交通问题的严重性;我国城市交通问题产生的原因;C国外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强中心站略;完全机动化的战略;弱中心站略;低成本战略;限制交通战略;D解决我国城市交通问题的途径:A城市交通问题的综合治理:合理布置吸引人流的公共建筑物;全面掌握城市客、货流的流源、流向和流量,调整城市交通运营;合理组织城市交通的运营战略线和时间;B城市交通设施的建设:区分不同功能的道路性质;建立完善的道路系统;改善旧城区的道路系统;形成地上、地下结合的交通枢纽;
(3)城市住宅问题;我国城市的住宅问题:住宅建设满足不了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提高的需要;现行住房制度弊端尚未得到克服;城市危房、棚户区改造步履维艰;推行住房制度改革不够理想;要解决我国城市住宅问题,必须多建房,建好房,尽可能满足需要。住房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房改的推进同价格、工资、财政、金融、计划等方面改革密不可分。因此,这项改革的推进,必然要有相关改革配套实施,既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消极等待;
(4)城市社会问题;A就业问题;B贫困问题;C老年人问题;D社会责任感缺乏;E种族与社会争端;F内城问题。
『叁』 谁知道合建设2006339号文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合建设[2006]339号
关于印发实施《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有效治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我委编制完成了《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合规审字[2006]29号)。现就实施《导则》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凡新开工的住宅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导则》的规定。
二、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导则》相关规定,并将具体措施落实到设计文件中。
三、 图审机构应严格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重点。
四、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导则》规定的技术措施和实施细则进行施工。
五、 监理单位必须将《导则》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和监理细则中予以重点监督。
六、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日常重点检查内容,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凡应执行《导则》而未执行的住宅工程,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住宅 质量 通知
抄报:安徽省建设厅,安列同志
抄送:纪开学副主任、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2006年11月24日印发
共印1000份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导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和品质,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导则。
第二条 本实施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等)。
第三条 本实施导则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第四条 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本实施导则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等的规定。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五条 工程建设各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实施导则的规定。
第六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重点。
第七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本实施导则规定,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大对经济适用房、旧城改造回迁房以及城乡结合部商品房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管力度。对工程建设各方违法违规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章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第八条 建设单位
(一) 应当贯彻执行实施导则,制定保证工程质量的相关措施。
(二) 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 必须保证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造价和住宅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如对施工图设计提出工程经济控制性指标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并具有充分依据;不得将门窗、防水等工程肢解发包。
第九条 设计单位
(一) 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强化各专业协调配合,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设计;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当按本实施导则落实相应的设计措施。
(二) 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三)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有足够的可靠性,住宅地基基础应满足承载力稳定性要求,地基变形应满足规范规定的允许值。桩基及处理后的地基应进行承载力的检验。设计文件中应注明二次装修承载控制值。
第十条 施工单位
(一) 在图纸会审时应将不符合本实施导则的情况及时告知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二) 针对工程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落实设计图纸会审中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对容易产生空鼓、开裂、渗漏等质量通病的部位提出并采取相应的技术保障措施,必须将本实施导则规定的内容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三) 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住宅结构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的要求。
(四) 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五) 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记录、收集和整理质量通病防治的相关资料,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第十一条 监理部门
(一)应依据本实施导则,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将住宅工程结构质量、使用功能作为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并列入《监理实施细则》中。
(二)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工序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三)按有关规定做好旁站监理和见证取样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厕浴间蓄水、屋面淋水试验、结构裂缝控制及外墙保温隔热等重要使用功能的检查工作。
(四)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巡视和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工程完工后,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总结纳入竣工评估报告中。
第四章 砌体裂缝防治技术措施
第十二条 设计措施
(一)住宅结构不应产生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温度变形缝应按《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要求进行设置,当采用有效措施后,可适当放宽。
(二)底层窗台下墙体灰缝内设置三道焊接工件网片或2Ø8mm钢筋伸入墙体不小于600mm;或在窗台标高处设置钢筋混凝土板带,板带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厚度不小于80mm,纵向配筋不宜少于3Ø8mm,嵌入窗间墙内不小于600mm;房屋两端顶层砌体沿高度方向应设置间隔不大于500mm的配筋砌体,或墙体内适当增设构造柱。
(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墙体,应增设间距不大于3m的构造柱,每层墙高的中部增设厚度为12Omm与墙体同宽的钢筋砼混凝土腰梁,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增设构造柱,预留的门窗洞口应采取钢筋混凝土框加强。
(四)顶层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
(五)钢筋砼阳台栏板、扶手钢筋必须与结构墙体有可靠拉结措施,拉结筋必须予埋;金属栏杆、扶手,必须与结构墙体有可靠的锚固措施。
(六)门垛或窗间墙小于360mm时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
(七)重质墙体应设置在梁体中部,不宜直接布置于板上,否则应在梁板设计时采取可靠的措施。
(八)在两种不同材料交接处,应采用宽度≥300mm、1mm厚钢板网(网眼尺寸不小于10mm×10mm)抹灰或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聚合物砂浆加强带进行处理,加强带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顶层粉刷砂浆中宜掺入抗裂纤维。
(九)设置砖砌女儿墙的平屋面工程、构造柱及其拉结筋应按规定设置;女儿墙根部应设高度≥250 mm的钢筋混凝土防渗反梁。女儿墙顶应设高度≥60 mm的钢筋混凝土压顶。
跃层退台部位应有预防开裂的构造措施。
(十)水电管线布线设计时,应避免对墙体的削弱,并应与结构专业密切配合。
第十三条 施工措施
(一)砖在砌筑前必须提前浇水湿润(除冬季施工有规定外),确保在砌筑时含水率达到10%-15%。
(二) 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砂,严禁使用细砂和混合粉。
(三) 砌体应灰缝饱满密实、组砌方法正确、接槎规范、拉接筋敷设符合要求(砌体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
(四) 砌筑砂浆应随拌随用,严禁在砌筑现场加水二次拌制。
(五) 填充墙应分二次砌筑(即在1.4m处、1.4m以上分二次砌筑,应留置不少于5~7天的间歇期)。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30~80mm的空隙,用细石混凝土加膨胀剂塞实,若采取梳砖补砌时,对双侧和中部三角空隙应用预制混凝土块填塞、补砌应留置不少于7天的间歇期或在结构验收后进行。
(六)灰砂砖、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宜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七)顶层框架填充墙不宜采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当采用上述材料时,墙面应采取满铺钢丝网粉刷等必要的措施。
(八) 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
(九) 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30d后再抹灰,并不得少于20d。
(十) 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得折弯压入砖缝。
(十一) 填充墙与框架柱交接处,应用20mm×20mm木条预先留缝,在加贴网片前取出木条浇水湿润,干燥后再用1:3膨胀水泥砂浆嵌实。
(十二) 当门窗洞口上至梁底距离小于200mm时,门窗过梁应与结构梁整浇。
(十三) 上料口、过人洞封堵时,顶端应采用细石混凝土加膨胀剂填实。
(十四) 严禁在承重砌体上开凿横槽;严禁在已砌筑完成的门垛、窗间墙上开凿线管槽和接线盒孔洞;如设计上有布置的,必须在砌筑时预埋或留置孔槽。在砌体上开槽时应采用机械切割;管道埋设完毕后,回填应采用适当材料,填封密实牢固,抹灰层应设置金属网。
(十五)配电箱预留洞上的过梁,应在其线管穿越的位置预留孔槽,不得事后打凿。消防箱、配电箱、开关箱等背面的抹灰层应采用防止开裂的措施。
(十六) 冬期施工的外墙除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 砌筑工程的冬期施工应优先选用外加剂法,且宜将砂浆强度等级按常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围护外墙不宜冬期施工,如因特殊情况,应有相应保温措施。
2. 拌合砂浆应采用两步投料法,水温不得超过80℃(一般40℃为宜),砂浆出罐温度不得超过40℃,使用温度不应低于5℃。
3. 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的冻结块;砌筑时不准随意往砂浆内加热水,砂浆应随拌随用,不应积存,以免冻结降低砌体强度。
4. 砖在砌筑前,应清除冰霜,遇水浸泡后受冻的砖不能使用;砂浆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石灰膏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方可使用;拌制砂浆用的砂,不得含有冰块。
5. 砌体工程施工时,砂浆稠度应适当加大,一般可控制在约10—12mm;视气温和日照情况,砌体用砖块可少量浇水湿润,浇水不宜过多,且随浇随用,砖表面不得有游离水。在气温低于、等于0℃条件下砌筑时,可不浇水,但必须增大砂浆稠度。砌筑时应注意砌体与砂浆的挤揉。
6. 冬期施工中,应调整作息时间,砌筑在日出后两小时进行,日落前两小时休工,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做好覆盖保温工作。
7. 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加不少于1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砂浆强度。
8. 外墙面施工操作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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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土地管理怎么做
一、加强土地确权流转管理,保障农民权益
土地确权、流转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稳定。丰台区结合地区实际,采取了确权确地、确权确利和确权确股三种形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保障了农民利益。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农委、发改委、研究室、法制办、信访办、监察局、司法局、国土局、林业局、经管站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各乡镇党委书记参加的“丰台区农户土地确权及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区委书记、区长亲自抓,主管农村工作的副书记、副区长直接抓,区农委、经管站具体抓的确权工作模式。
(二)创新土地确权流转方式。把土地确权流转与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相结合,以土地确权股份作为村集体资产量化给个人股份的基本股,凡是具有获得土地承包权资格的农民每人平均一份。确权确股后,大部分土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极少部分土地仍由本村农民耕种,对于从土地种植中脱离出来的农民,经培训后由集体安置就业,对于自谋职业农民每人每月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依照本村经济水平而定,一般500元到1000元,年终再给予股份的分红。
(三)登记颁证,规范土地确权和流转管理。采取确权确地方式的农民,给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采取确权确利方式的村都与农户签订了土地确权确利协议书,并建立了合同档案,纳入合同档案规范管理,向确权确利农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证》;采取确权确股方式的村,建立股权证制度,将股权证书发放到每一股东手中。
丰台区共71个行政村,其中20个村没有农业用地,即有51个村需要开展确权工作。2005年4月,土地确权和流转工作全面完成。全区确权总面积114601亩,土地承包权流转面积106093亩,占总面积的92%。
二、加强土地严格执法,确保执法拆除到位
丰台区以规划城区、绿隔地区和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从加强监督、完善程序、强化服务和加强教育等手段入手,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认真查处。全区召开了 “严格土地管理遏制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大会”,对全区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非法批地、未批先用等方面的案件,特别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进行了处理。
为确保土地执法到位,实行严格的拆违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到街道、乡镇及社区、村。建立了区领导督办机制、委办局与行政村结队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和百分考核机制等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并制定了“自主拆、协帮拆、强制拆”相结合的拆违模式,有力地推进了拆违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做法: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由村委会和居委会动员违法建设所有者自行拆除;对所有违法建设所有者,由街乡镇和区“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规划、国土、城管、建委等8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并协助拆除;对拒不拆除的违法建设,由区“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组织相关执法部门按程序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达到了“拆除一片,巩固一片”的效果。
三、加强土地制度建设,创立管理新机制
根据城乡结合部的特点,建立了“四不为”工作机制,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
(一)筑牢“不愿为”的自律机制。加强对党员群众科学发展观教育、法制教育以及首都意识与公民道德义务教育,提高党员群众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现代理念,增强法律意识、环境意识、资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自觉抵制违法占地和违反建设行为的思想防线,为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建立健全“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提高各类经济组织的自我发展能力,拓宽城市居民和农民的就业、增收渠道,做好城乡一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改善城市居民和农民的生活水平,努力消除各类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经济依赖。制定和落实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长远发展的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流动人口的结构。
(三)构建“不能为”的约束机制。发挥各级党组织、各级政府、自治组织的作用,明确各类主体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控、查处和后续利用管理方面的责任。完善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现、信息报送和协助查处、配合管理方面的制度。通过建立街乡与执法部门两线分工负责、检查结果相互比对的定责制度,建立完整的工作责任体系和工作程序,堵塞监管漏洞,提高治理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有序性,从而形成行为人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想为而“不能为”的长效约束机制。
(四)建立“不敢为”的追究机制。建立严格的土地管理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不敢为”的威慑机制。对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从事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负责人或个人按党纪、政纪追究责任。对各类监管主体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一定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伍』 城乡结合部有6亩土地是建设用地,和村里签订了承包合同,自己想建设可以吗
如果承包的建设土地有期限约定,则不可以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无论建设的是临时建筑物还是永久性建筑物,其用地必须经依法批准。
『陆』 重庆沙坪坝区哪里都有新的规划,为什么青木关没有
青木关可改造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因有山有水
『柒』 关于“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思考
1“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背景和意义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各界关注的“土地改革”作出了具体的表达,给出了明确的方向。为了进一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双赢,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推进规模化、现代化农业的发展,促进农村耕地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劳动力资源和市场需求与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集聚。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出台的《关于印发〈江苏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方案〉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8〕290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指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通过大规模的农地整理,建成大面积、连片的高标准农田,推进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现代化;通过建设用地空间整合,优化用地结构,节约集约用地;通过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和享受社会保障,促进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换,加快城市化进程。为贯彻落实《通知》传达的精神,宿迁市经济开发区拟在三棵树乡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
2创新点
2.1将土地开发整理和挂钩相结合,即基于挂钩的土地整理
挂钩项目其实就是土地整理的一种形式,也就是“田、水、路、林、村”综合整理中的“村”整理。单纯的将挂钩项目从土地综合整理中剥离开是不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的。
而“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载体,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抓手,在一定程度上将土地开发整理与挂钩项目相结合,建立起一种全新的基于挂钩的土地整理模式。它是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将农村居民迁移到城镇,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建成大面积、连片的高标准农田,优化区域土地利用布局,实现农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效益集显目标的一项系统工程。
2.2拆迁补偿方案与农业人口安置方案相协调
“一脚踢”式的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缺乏对失地农民的未来出路的长远考虑,往往难以长期有效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和创业,更难一劳永逸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这种方式与“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方针相悖,不宜采用。
以湖南“咸嘉模式”为代表的集中开发型安置,不仅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也解决了失地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以及社会保障问题。但集中型安置模式仍存在不足:一是适用范围小,仅适用于经济发达且交通便利地区;二是市场化程度较差,制约集体财产流动增值的灵活性和主动性。
土地入股安置模式切合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的“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是我国征地补偿方式的一次变革与创新。而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全国统一的土地入股法律,无法使“土地入股”得到法律保障,加之我国的金融市场体系很不完善,入股经营将面临很大风险。
“嘉兴模式”为代表的社会保障型安置是将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纳入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依据不同性别和年龄实行分类安置的一种方式,但也有其局限性:失地农民获得的土地补偿款偏低,还要从中缴纳高额保费,保障水平低。
由于“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所处地区的社会经济存在差异,农民的生活习惯、文化程度、物质生活条件等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对征地问题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加之各种安置模式均有不足,这也决定了不可能构建一个统一的失地农民补偿安置模式。各工程区应综合考虑权衡利弊,找出最合适的补偿安置模式或模式间的组合。
宿迁市经济开发区的“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做法实现了模式组合的优化,工程区共涉及搬迁农户1759户,采用农民集中居住区———“幸福小区”的安置方式,农户通过自筹部分资金加上拆迁补偿购置安置房,做到先安置后拆迁。
与此同时,宿迁经济开发区内着手建立和完善工程区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这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开发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年龄层次将人口分为4个年龄段,依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第2、3、4年龄段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可以选择是否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开发区、乡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户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由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工程区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专户(由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组成),让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进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同等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就业、就医等政策。下面阐述具体操作方法。
由乡政府牵头成立三棵树乡农业经济合作社,农户与合作社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协议,同意由合作社统一经营或发包,并以经营或发包收入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资金由财政部门管理。对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未进入基本生活保障的农户,由财政部门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16周岁以下人员的生活补助费直接支付给农户;将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进入基本生活保障的农户的不低于70%的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划入工程区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实行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本息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工程区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分为养老金和生活补助费两种形式。费用首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不足以支付的,从社会统筹账户中支付。其中:
第一年龄段人员一次性领取4000元生活补助费后不再纳入基本生活保障;
第二年龄段人员从交付土地当月,按月领取生活补助费,期限2年,标准为120元;
第三年龄段人员从实行基本生活保障的当月起,按月领取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00元,到达养老年龄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第四年龄段农民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发放标准应不低于当地上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差标准,具体标准由工程区乡政府确定。
对不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可一次性预缴或分期预缴保障费,到养老年龄,享受养老保障。
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实行政府统筹,按照属地原则纳入宿迁经济开发区三棵树乡统一管理。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结合开发区企业的用工要求和生产实际需要,政府安排拆迁农民到开发区的公共实训基地免费进行技术培训。通过培训,竞争上岗。农民掌握了用工企业技能之后,既解决了企业用工难的问题,也为自身发展创造了条件。
同时要合理调整城乡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通过各种专业技术培训,有意识地引导拆迁农民向第三产业发展,自主创业。“幸福小区”建成之后,与“和谐家园”共同组成三棵树乡两大居民集聚地。相应的将吸纳更多的拆迁农民从事物业管理、治安管理、餐饮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鼓励拆迁农民从事经商开店等活动,并在政策允许条件下对自主创业人员在资金、税收、场地、收费等方面予以扶持,以减少他们的创业风险,增强自主创业的信心。
更为紧迫的是,应积极拓宽社区就业渠道,把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同加强城市的教育、绿化、环保、卫生、交通、便民服务等项事业结合起来,使之形成提供就业岗位与创造本地财富相呼应的循环局面。规划实施后,原大华村、杨楼村、佟圩村以及杨圩村鲍庄组村委会人员可以参与到农民集中区的社区管理工作中去,村小教师以及医务人员可以通过技能培训,组织考试,选拔一部分安排到开发区幼儿园、小学和三棵树乡医院就业。
2.3弹性规划理念的有效落实
在规划中,所谓弹性是指规划思路和指标体系对于随机性的市场经济发展的适应程度。如果把规划作为因变量,则规划(PR)可看作市场(Si)的函数,即
PR=f(S1,S2,S3,……,Sn)=f(Si)
式中:S1,S2,S3,……,Sn———具有不确定性的市场因素。
图1 弹性规划示意图
只要其中某一市场因素发生变化,就会导致规划本身的相关反应,这种反应的灵敏程度就是弹性。如图1所示,规划接受市场变动的信号(M),通过政府干预(N)和市场调节机制,使规划对市场变动信号作出相应的调整,从而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弹性规划的机制,弹性规划过程就是在M和N刺激下通过市场调节和行政干预实现相应调整的过程。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核心就是基于挂钩规划开展土地整理,将原本两个独立运作的项目整合成为一个,在规避重复建设、节约运行成本的基础上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此时,对于成本节约与土地集约利用的要求可看作市场(Si),而基于挂钩规划的土地整理的规划设想便是对Si变化的迅速反应,如宿迁经济开发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区”涉及拆迁户数1759户,拆迁人口6879人。但同时考虑到2007、2008年度挂钩项目区的拆迁农户(891户、3238人)所承包的土地与工程区内土地一起流转,因此农业人口安置方案涉及农户共2650户、人口10117人。这不仅节省物资、人力成本,实现政府职能的高效运作,更体现了规划的弹性。且纳入宿迁工程区范围内拆迁的农民对于安置模式的自主选择以及针对不同年龄段人群的差别性举措等无一不体现了规划的弹性。但弹性规划处于从属地位,它的作用在于弥补规划刚性的缺陷,使具有一定刚性的规划增强其编制和实施的灵活度,更好地将规划科学和规划艺术统一到编制和实施规划的实践活动之中,绝不能脱离刚性来谈弹性,规划弹性只能是适度的弹性。因此,基于挂钩规划开展的土地整理必须以服从挂钩规划、土地整理的刚性内容为前提的弹性规划。
3“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需重视的几个问题
3.1项目区的确定
由于“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针对目前地方耕地经营分散、生产方式落后、村庄布局零乱、户均占地过大、保障水平较低等问题提出,这就使得该项举措要能促进农业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因此工程区的确定应满足:①以县(市、区)为单位,总面积1000公顷以上、分片面积300公顷以上的农用地整理规模;②符合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体现与相关规划的衔接;③征得工程区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同意;④地方政府具有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政府财力或社会化资金配套能力。
通过筛选与上述相关条件的匹配,宿迁市确定经济开发区内的大华片区和杨楼佟圩片区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两大片区。从遥感图片中可以看出,这两大片区内农村居民点分散,土地利用方式粗放,且此建设工程确定的大华片区和杨楼佟圩片区与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规划图完全衔接。而且《江苏省宿迁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2007~2009年)》的拆旧地块均位于三棵树乡大华村,体现了基于挂钩规划的土地整理规划理念(图2、图3)。
图2 杨楼佟圩片区(左)、大华片区(右)遥感图片
图3 两大片区在宿迁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图中的区位
3.2建立工程管理与创新机制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实施牵涉到国土、财政、建设、农业、水利、交通、环境等诸多部门,工作千头万绪,关系纷繁复杂,需要各方相互配合和支持,应建立一个高效、得力的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经济开发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宿迁市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农工办、国土局、财政局、规划局、农业局、农业开发局、建设局、发改委、水务局、城管局、交通局、林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环保局、公安局、监察局、检察院、法院、审计局、供电局、电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工程区所在地的宿迁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的市级审查、试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宿迁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江苏省下达的建设任务和经批准的实施方案,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领导工作小组,负责“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及时研究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落实各项配套措施,跟踪督察指导,评估工作成效,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3.3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公众参与
由于工程面积较大,涉及农户较多,需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和解释工作,确保社会稳定。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农民作为主体参与新农村建设不仅是参加劳动或出席仪式,还包括决策及选择过程的介入、贡献和努力、承诺和能力、对资源的利用和控制、能力建设、自我组织及自立、利益分享等方面的内容。强调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绝不意味着政府就可以撒手不管。加拿大的经验值得学习借鉴,一是建立“农村对话”机制,使联邦政府能够及时了解农村的民意和发展状况;二是建立“农村透镜”机制,增强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官员“心有农村”、“主动为农村服务”的意识。
只有农村建设实现了由“从上到下”到“由下到上”的转变,实现了由“外发”到“内发”的转变,“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理念得以完全的贯彻实施,农村建设才能具备长久而又有创造力的生命力。
3.4加强土地整理的融合
乡村城镇化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过程,它要求乡村社区日益具有现代城镇社区的各种基本特征。现阶段人们比较重视农村土地整理,因为农村土地整理相对城镇土地开发整理所涉及的工程技术、文化传统、生态经济都较为简单。但是,既然城乡一体化是一种必然趋势,未来的土地开发整理,尤其是对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开发整理,涉及村镇迁并的城镇和集镇土地开发整理,必须将城市土地开发整理和农村土地开发整理融为一体,而且这是未来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
3.5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中的“生产发展、村容整洁”就是要提高农民的生产耕作条件,并对整个区域进行整理,改善农村面貌。所以开展挂钩工作不能仅仅着眼于将旧有宅基地复垦为耕地,而应着手实行综合整理。地方政府也应借助“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改善整个项目区的村容村貌和工作环境。
如荷兰的乡村景观规划与土地整理过程是紧密相连的。从荷兰土地整理项目的发展趋势来看,其重心是以单纯的以调整农业为目的,演化为乡村地区更加有效的土地多重利用;而与此对应,荷兰的乡村景观规划也逐渐从为农业生产等经济因素服务,到为注重有效的土地利用与景观品质、生态进程的保护和发展相结合。鉴于此,“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最终蓝图应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共赢的新态势。
宿迁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可以促进农用地集中连片,通过兴建林网,能改善水土结构,提高旱涝保收能力,降低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零乱的坑塘水洼和散落的灌溉渠系为统一有序,既能灌溉又能排洪的排灌系统,提高了水利排灌水平;改高低不平、弯曲的农村道路,为便利机械化操作和人行管理的道路网络,提高了道路的网络化水平;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可以促进农村居民点生产生活功能分区,便于对生活污染源的治理,可以减少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通过对居民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利于乡村面貌的改善。通过上述改造建设,将出现一个“田成方、渠成网、林成行、路成框、村集中”的现代生态高效农业园区,明显地改善工程区的生态景观。
3.6优化资金模式运行
目前国内土地整理的资金筹措主要来源是财政和土地出让金,这无疑给财政增加负担。且一旦资金出现缺口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的质量。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则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国际上兴起的一种新的投资合作方式。其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利润,最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图4)。
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建设所需专项资金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筹集,先期启动资金可通过开发区财政及农业开发银行贷款筹集,不足部分从政府日常土地出让纯收益中列支,落实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要求。财政垫资和贷款主要通过挂钩周转指标中的建新留用地块出让纯收益收回:新建留用区土地出让金、土地整理费和土地经营收入3项资金筹集后的不足部分可以使用农业开发银行贷款、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及土地出让纯收益中用于农业开发的资金,还可以争取江苏省农村道路改造、改水等扶持资金和农业开发、节水灌溉等项目资金。同时,可以考虑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机制,采用市场运作、业主开发的模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工程实施。
鉴于我国特殊国情,目前仍以政府为主体,市场为辅的模式运行,但不排除未来市场主导的新局面。
图4 BOT模式图
『捌』 城乡结合部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体经济转制对农村社区建设有何影响
研究城乡结合部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问题,而农村的土地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承包地的流转,二是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三是宅基地的整合。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利益的基础上,促进承包地的自由流转。土地流转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本文主要采取在农民自由加入和退出的基础上采取新型合作化经营,通过多个合作社之间的竞争性经营,提高经营效率。而集体建设用地应省去政府征地环节直接入市,所得收入有村级政府和市级政府按合理比例划分。通过宅基地整合,有效利用宅基地。
『玖』 建设用地与核心控制区的规范,整治土地流转工作建议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同时,一些地方在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进行了将通过整治节约的少部分农村建设用地以指标调剂的方式按规划调整到城镇使用的政策探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增减挂钩试点),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扩大试点范围、突破周转指标、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一些亟需规范的问题,侵害了农民权益,影响了土地管理秩序,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为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要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要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改善环境的原则,以农田整治为重点,立足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与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相结合,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其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
(三)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要依法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整治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在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后,经批准将节约的指标少量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切实做到农民自愿、农民参与、农民满意。
二、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
(四)坚决扭转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农民新居、城镇发展等土地整治活动,合理设置建新、拆旧项目区,确保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布局更合理,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实现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要坚决扭转在增减挂钩试点中重建新、轻拆旧、重城镇、轻农村单一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倾向,坚决纠正少数地方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等偏差,坚决制止实施过程中脱离发展实际、侵害群众利益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土地置换等行为。在推进农村新居建设和危房改造及小康示范村建设等工作中,凡涉及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的,必须纳入增减挂钩试点。必须坚持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结果可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严禁在试点之外,以各种名义开展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严禁擅自开展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等“搭车”行为,防止违规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六)严禁突破挂钩周转指标。各地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生产、城乡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林业保护利用和生态建设等有关要求,科学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合理安排增减挂钩试点的规模、布局和时序。试点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所在省(区、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组织审批和实施试点项目,严禁突破挂钩周转指标设立挂钩项目区,严禁项目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严禁循环使用周转指标。各试点地区要对挂钩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归还实行全程监管,严格考核,确保增减挂钩试点严格控制在周转指标内。
(七)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强迫农民住高楼。要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业产业发展相适应,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人口转移相协调,遵循城镇发展规律,区分城镇规划区内、城乡结合部、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涉及农村拆迁安置的新居建设,要为农民提供多种建房选择,保持农村特色和风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筑。要尊重农民意愿并考虑农民实际承受能力,防止不顾条件盲目推进、大拆大建。严禁在农村地区盲目建高楼、强迫农民住高楼。
(八)严禁侵害农民权益。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必须举行听证、论证,充分听取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涉及土地调整互换使用的,未征得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同意,不得强行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必须按照明晰产权、维护权益的原则,合理分配土地调整使用中的增值收益。要明确受益主体,规范收益用途,确保所获土地增值收益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防止农村和农民利益受到侵害。
三、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九)大力推进以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整治。要按照因地制宜、改善条件、提高质量的要求,以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为目标,大力开展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建设、农田防护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要依照耕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评定和验收,有针对性地采取培肥地力等措施,稳步提升新增耕地产能,经整治的耕地要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要切实防止投入散、项目小、新增耕地质量偏低,以及重建设轻管护等问题。
(十)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原则,以耕地面积增加、建设用地总量减少、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规范推进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内容的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未批准开展增减挂钩试点的地区,不得将农村土地整治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给城镇使用。整治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规划继续作为建设用地的可作为农民旧房改造、新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用地。严禁以整治为名,擅自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禁在农村土地整治中,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
(十一)积极组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要按照科学论证、集中投入、分步实施的要求,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实施《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促进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战略后备产区建设,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基础性保障。要切实加强配套工程建设,落实配套资金,强化工程监管,防止和纠正配套工程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落实等问题。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以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地方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搭建平台、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国土资源部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落实责任,通力合作,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加强全程指导和有效监管,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并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十三)强化资金整合和使用管理。各地要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等资金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保持渠道和用途不变,实行专账管理,统筹集中使用,切实提高各项资金综合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益要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定,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中央分成部分要重点支持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工程建设。要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参与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行为。
(十四)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管理。各地区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要按照确权在先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做到地类和面积准确,界址和权属清楚。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涉及的土地,原则上应维持原有土地权属不变;对土地互换的,要引导相关权利人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有争议的要依法做好调处工作。对权属有争议又调处不成的,不得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实施后,要依法及时办理土地确权、变更登记手续,发放土地权利证书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十五)严格监督管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实行全程监管;要完善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在线备案制度,对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实行网络直报备案,及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做好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立项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检查指导、评估考核以及项目实施后的验收等工作;要充分发挥国家土地督察和土地执法监察的作用,完善问题发现和查处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十六)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近期要对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律叫停,进行整顿、规范和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或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立足于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开展。
国务院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拾』 如何构建城乡结合部的文化支撑体系
城乡结合部是城市文化的短板。从文化的角度看,这里既有城市的文化元素,又缺乏城市文化的繁华;既以农村文化为基础,又失去了农村文化的醇厚,明显存在着市政基础设施差、产业素质低、流动人口多、社会安全隐患大、文化生活贫乏等方面的问题。城乡结合部构建文化支撑体系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需要政府与社会的普遍共识,需要处理好理想与现实、投资与消费、长期与短期、规划与建设多方面的关系,更需要上下一致地真抓实干。
第一、促进广泛的文化自觉。高度的文化自觉是构建文化支撑体系的前提。一是营造舆论氛围,唤醒全社会的文化自觉,提高全民文化修养和全社会的文化兴趣、文化需求,通过创造社会文化需求来拉动文化发展和文化支撑体系建设。二是促进各级党委、政府的文化自觉,把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由口号变为行动,变为法规,变为投资,把文化支撑体系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和发展的各个环节。三是促进城市建设的开发商、建筑商的文化自觉,克服项目建设中唯利是图的短期行为,激励和约束他们在谋求正当利益的同时,留下永恒的文化精品和文化遗产。
第二、制定刚性的文化规划。城市文化的规划水平决定城市文化的建设水平。一是制定文化支撑体系建设的战略规划。这个规划应该与北京要建成的世界城市的标准相适应,应该以“统筹规划、预留空间、逐步实施”为原则,应该克服党委、政府的任期约束,做长期规划。二是制定文化支撑体系建设的各项专门规划。主要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城市风貌区建设规划,将文化支撑体系的建设任务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地块,落实到责任人。三是提高城市规划本身的文化品位,让城市建设的每一个区块、每一栋建筑、每一个街巷都充满文化魅力和文化情调。
第三、落实管用的文化制度。文化支撑体系建设只有纳入法治轨道,才有可能持久。没有立法权的地方,只能通过有关制度来提供保障。一是审批前置制度。只有将文化设施建设作为城市规划与建设审批的前置条件,才可能解决大量甩建、缓建、不建文化教育设施的问题。二是从严处罚制度,强化文化规划的刚性约束。三是投资保障制度。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项目的投资力度。鼓励企业和社会投资盈利性和非盈利性文化项目。
第四、建设一流的文化设施。一是整合辖区资源,建设一批面向全国乃至世界的重点文化设施。二是建设好区属的区域文化设施,建设好区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少年宫,为本区居民提供优质文化服务。三是在市民居住小区,建设足够的文化艺术和体育设施,满足市民日常文化需求。四是调动市场力量,建设盈利性质的文化娱乐场所,满足旅游者和高端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和高端需求。五是吸纳各类文化团体和文化人才,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第五、发展高端文化创意产业。一是实施品牌战略、人才战略、环境战略、大项目战略和集聚发展战略,树立抢占高端,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信心。二是选择重点产业,优先发展市场前景好,有一定基础的创意设计业、文化娱乐业和新闻出版业。三是优化空间布局,重点建设,打造品牌。四是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包括信息服务平台、人才交流平台、投融资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