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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11-28 20:21:02

㈠ 江门住房公积金辞职了什么时候可以拿钱

2018年7月1日起,需要公积金账户封存后满6个月及以上才能提取。
确定江门住房公积金是否允许离职支取,有些公积金中心这一项去除了。只能是找到新工作做账户合并或是去外市做异地转移接续。
确定可取一般需要身份证,银行卡,解除劳动合同书。
现在互联网渠道比较多,可以申请网上办理,不用花时间跑公积金中心了。
建议您拨打全国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区号12329,咨询下

㈡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江门市人民政府事业单位。
注册资本:795万人民币

㈢ 关于2016年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

每个地市事业单位的工资和补贴政策是不一样的,具体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人事部门财政部门综合考评共同规定的。

㈣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馆怎么样

简介: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馆是江门市住建局直属单位。
注册资本:184万人民币

㈤ 江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怎么才能提取呀,有中介吗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专配偶住房公积金属: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㈥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叫什么名字

你可以上江门市住建局的官网,上面有领导分工的。

㈦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怎么样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多信息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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