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9年城乡医保财政补助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城乡医保应该交多少钱,各地会因生活水平的高低略有差异
扩展阅读~2019年度安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一、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成年人458元/人,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318元/人。各级财政补助942元/人。总筹资标准:成年人1400元/年,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1260元/年。
二、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和对象:
1.具有本县户籍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非本县户籍,在本县领取浙江省居住证,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3.非本县户籍,未在户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安吉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在校学生。
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地点:
1、2019年度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统一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同时在社保卡相对应的银行办理代扣代缴签约手续,并存入足额费用。
2、已参保并已办理银行代扣代缴签约手续的,直接将费用存入签约银行账户。(注:请大家关注银行代扣账户扣款信息)
3、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智慧人社”参保缴费。
四、特困人群减免费用的范围
本县户籍的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低保边缘户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独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收养及持证残疾独生子女的父母、孤儿和困境儿童,个人筹资部分全部由县财政全额补助。除以上人员外的持证残疾人个人筹资部分,全部由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
待遇情况具体见缴费通知
B. 重庆城乡医保财政补助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1、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大学生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一档和二档,具体缴费金额按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发布的标准执行;
2、从2013年起,每年度6月底前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纳入当年财政补助,凡是从7月1日起参保的需全额缴纳参保费(个人缴费+财政补助);
3、属于重庆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资助的居民、大学生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的,属于全额资助的不需缴纳个人缴费,其他资助对象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扣除资助金额后剩余的部分;
4、村委会(居委会)、镇(街)社保所、在渝高校在收取参保居民(大学生)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后应开具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票据,并按规定缴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专户;
5、以上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
C. 2019年西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标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和拨付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现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修订如下:
一、财政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位要求
经报国务院批准,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其中,基数120元部分中央财政按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增加的260元部分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对中部地区补助60%,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补助。对中央所属高校大学生参加属地城镇居民医保,中央财政继续按照所在地规定的学生参保财政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和《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中部六省243个县(区、市)、江西省赣州市以及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名单见附件7)。
根据以上财政补助标准和中央财政负担比例,省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办法,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要重点向辖区内困难地区倾斜。省级财政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文件后,要按规定及时分配拨付至各统筹地区,确保资金在30个工作日内拨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未按规定时间拨付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包括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补助资金,要在每年9月底前全部到位。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的,中央财政将在次年结算时相应扣减补助资金,扣减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足,以保证补助资金的完整性。
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和程序
中央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统一采取“当年全额预拨,次年据实结算”的办法,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运行年度,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省级财政。除上年按照预算管理的统一要求提前下达预算指标以外,中央财政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30日内全额预拨本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并于6月底前结算上年度补助资金。
以2016年为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以下公式核拨,以后年度类推:
预拨某省(区、市)2016年补助资金数额=该省(区、市)经审核的2014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015年按照预算管理统一要求提前下达的预算指标
结算某省(区、市)2015年补助资金数额=该省(区、市)经审核的2015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015年已预拨补助资金-因地方财政资金不到位扣减补助资金数-应扣减违规资金
其中:
某省(区、市)2015年因地方财政资金不到位扣减补助资金数=该省(区、市)经审核的2015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当年地方财政资金到位率)×10%
某省(区、市)2015年地方财政资金到位率=地方各级财政当年9月底前实际到位资金数(省、市、县级财政实际到位资金合计数)÷当年地方各级财政应到位资金数×100%
某省(区、市)2015年地方各级财政应到位资金数=该省(区、市)经审核的2015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国家统一规定的2015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标准)
三、地方申请补助资金流程
(一)材料上报。
每年11月底前,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以下简称三部委)联合上报《XX省(区、市)关于申请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包括文字和附表两部分内容。文字部分主要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建设情况、参保(合)情况、筹资和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情况、基金运行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政策建议等。需向三部委上报的附表包括附表1、附表2和附表6(附表3、附表4和附表5不需向三部委报送)。同时,将《请示》及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抄送财政部驻所在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审核。
地方各级财政拨付当年资金后,各统筹地区财政部门应及时将参保(合)人数、补助资金预算文件和拨款凭证等审核所需的有关材料报送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进行汇总初审后,将汇总情况(附原始资料)与补助资金申请材料同时报送专员办。
(二)材料审核。
各专员办在11月底前收到补助资金申请材料和资金到位情况材料后,对参保(合)人数、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情况、城乡居民个人实际缴费情况等进行审核,次年3月底前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报告上报三部委。为了确保工作进度,专员办可在省级部门审核汇总各地上报材料时,提前介入审核工作。
(三)网络申报。
按照《关于启动使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申报系统的通知》(财办社〔2014〕31号)的要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同时实行网络和纸质申报。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登录全国财政社保信息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申报系统”,录入6张附表相关数据后报送专员办,各专员办审核完成后录入审核结果并上报中央财政。同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纸质表格,形成正式文件后按规定上报三部委。省级财政部门和各专员办务必确保正式纸质文件与网上申报系统数据的一致性,中央财政将根据网上申报系统数据计算拨付补助资金。
四、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补助资金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高质量地上报申请材料。要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信息比对,提升审核技术手段,切实落实对参保(合)人数、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水平等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坚决杜绝重复参保、重复申报、虚报、统计错误等问题的发生。对未能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的,以及对经专员办审核发现有重复参保、重复申报、虚报等问题的,三部委将予以通报,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计生部门要专门向三部委提交书面报告,分析原因,作出说明。中央财政除据实扣减补助资金外,还将按重复申报、虚报人数及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5%追加扣减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加扣减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谁重复申报、虚报,谁补足”的原则,由虚报的地方财政负责补足。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0〕46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285号)和《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考核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223号)同时废止。
附件:1.省(区、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算申请表
2.省(区、市)2015年度中央所属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3.省(区、市)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情况分县表
4.省(区、市)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情况分县表
5.省(区、市)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分县表
6.省(区、市)2015年参保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情况分县表
7.中部地区享受西部政策的县(市、区)
D. 城乡居民医保年内能完成并轨筹资待遇范围全部统一吗
城乡居民医保将于年内完成并轨。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要求着力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制度建设,不断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国家卫计委5月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也表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后,增强了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能力,有利于发挥医保对医改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外部激励制约,为‘三医联动’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不过,也有专家指出,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还只是改革的第一个环节,医保合并不是简单的机构合并,关键是明确功能、整合职能、理顺机制,实现控费目标的同时,规范医疗行为。此外,实现医疗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均衡化,是医疗领域改革的根本靶向。下一步,在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快速推进的情况下,还应通过深化改革实现医疗服务和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缓解医疗资源和患者向大城市过度集中的问题。
根据医改任务要求,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基础上,我国一方面还将提高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进一步扩大用药保障;另一方面也会完善大病保险制度,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
成果 医保财政补助连涨八年
财政部社保司副司长宋其超11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各级财政将州昌继续把医疗卫生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医改各项重点工作。
宋其超介绍,2017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预算14044亿元,是医改启动前2008年的4.4倍,比2016年同口径支出增长5.1%,比同期全国财政支出预算增幅高1.9个百分点,医疗卫生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了7.2%。其中,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预算安排3982亿元,是医改启动前2008年的4.7倍,比2016年同口径支出增长7.7%,比同期中央财政支出预算增幅高出1.6个百分点。
据了解,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2016年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今年的450元,人均提高30元,这是连续第8年提高了财政补助标准。
“新农合制度是从2003年开始建立的,当时筹资标准是‘三三制’,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块钱,地方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块钱,个人每人每年自己缴费10块钱。”宋其超说:“经过14年的发展,2017年总体筹资规模已经达到了630元,是2003年的21倍。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2003年的20元提高到450元,是22.5倍。个人缴费由2003年的10块钱提高到今年的180块钱,是18倍。”
事实上,与养老保险基金类似,在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医保基金也面临越来越大的支付压力,甚至有相当一部分省份出现了当期收不抵支的状况。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未来随着财政补助的提高,参保人员的缴费水平也将相应增加。目前各地正研究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科学合理、协同增长的机制,强化个人缴费义务。
此外,2017年,公立医院改革将在全国推开,针对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收入结构的变化,中央财政继续按照每个县补助300万元,每个新增试点城市补助2000万元,每个城市的市辖区补助100万元的标准来安排补助资金。同时,宋其超介绍,财政部今年将大力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资金对于引导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作用。支持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展望 分级诊疗仍是医改重点
分级诊疗仍然是2017年医改工作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分级诊疗试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85%以上的地市,家庭医生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2016年5月,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正式全面启动。记者了解到,全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已有27个省(区、市)印发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性文件或实施方案,整体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此外,未来分级诊疗制度的设计,不仅是优先转诊,更是优先住院、优先手术、优先治疗,通过把患者人群分级分类,可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得到解决。
此外,《工作任务》提出,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2017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明确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工作方案。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每个地市以及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疗联合体。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建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推动医疗联合体成为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
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205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了医联体建设的相关工作,占地级以上城市总数的60%以上。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表示,2016年,全国各类医联体上转病例近千万例次,同比增长62%;下转260万余例次,同比增长117%。
“在过去一年,北京已经创建了53个医联体,超过6000万的患者在基层社区做了首诊,在基层完成诊疗后,通过医联体实行各种转诊。”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表示,“在北京的任何一家医院我们也在层级诊疗,从低年资医生到知名专家有一个过程。我们在全市组成了36个专家医疗团队,每个专家医疗团队的‘领头羊’都是这个领域的头号教授,在团队中先完成病人的初步诊断和治疗,再转到知名专家就诊。”
专家认为,建设和发展医联体,有利于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E. 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有什么区别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在适用人员、待遇和特殊疾病种类有区别。
一、适用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满足条件:
1、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就业年龄范围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在本市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
二、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待遇高于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城镇居民医保是基本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所未覆盖的人群,是属于补充险种。缴费底,报销少(主要针对小孩,老人等)
三、灵活就业人员的特殊疾病种类少。
F. 大学生医保基金的财政专户和城乡居民医保是同一个吗
首先,两者的参保人群不同,城乡医保只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户口公民投保,而城镇居民必须是城镇户口的公民才有权办理。
第二,报销目录就不同,医疗报销范围,和报销药品范围不同,保障的大病种类也不同。国家和地方政府也正在每年增加可报销病种的范围。
第三,报销比例不同,城乡医保报销目录内的70%最高,外地就医在以上基础上最高报销45%;城镇居民医保扣除起付线(儿童和老人的不同),按照档次,比例报销,还有三年的比例赔付期,相比下,三年内是新农合核算,三年后是城镇医保核算。
G.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贴
据获悉,国家层面城乡居民医保年度重点任务清单首次出炉。除了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外,还将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此外,明确明年将全面启动实施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