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广州城乡居民医保是每月167还是每年167
jsz2032s不懂不要来乱说,城乡居自民医保都是每年缴交一次的。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通知如下:全市(不含增城及从化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含大中专院校学生)为每人152元。
由于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医保费征收工作将自2015年9月起开展,如需参加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请于委托划扣账户中备足两个年度的医保费费用(2015年度152元,2016年度167元)。
Ⅱ 广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不是社保
保险待遇: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2、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门槛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即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3、就医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就医实行定点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院店合作和二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确定为首诊医疗机构,将部分三级综合和转科医疗机构确定为定点转诊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就医时应首先在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由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方可转入定点转诊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等病情相对稳定后,应转回定点首诊医院。(换句话说就是一但得病必须在指定的社区服务中心医院,或是指定的小医院看病,要这些小医院看不好了,才能由小医院出证明转到大医院看,等病情稍好,立马要转回来住。)4、支付比例:基金支付比例按不 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5%、60%、50%。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后,可分别提高到80%、65%、55%。(换句话说就是住院越小的医院,报得越多些)5、基本保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6万元。如果是由于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直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简称“门诊大病”)患者,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到每人2万元。
Ⅲ 如何领取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个人征缴核定单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个人征缴核定单》(以下简称《核定单》),再由上述持有关资料到申办地所在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居民医保卡,并于月底前将
Ⅳ 广州的居民医保缴费多少钱,报销比例是多少。
居民每年缴费金额不一样,2018年居民医保缴费金额199元每人,报销比例的话要看你是看普通门诊还是住院,两者报销比例不一样,详细可以通过广州医保管理网的信息查询功能,点击城乡居民医保了解。
Ⅳ 广州城镇居民医保流程
您好!城镇居民医保一旦缴纳,不予退款,享受当年度的医保待遇。
城镇居民医保,无须办理退保,只要你不缴费,新年度就会自动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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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广州市居民医保如何办理
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第二十九条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院校办理社会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
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
第三十一条 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月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本办法实施前已参加本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办法实施3个月内应当办理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统一变更为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第三十二条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当在新居民医保年度前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按保险年度足额缴纳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
上一居民医保年度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新居民医保年度不需要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其缴纳新居民医保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后,保险关系自动延续。
居民医保年度内,具有以下情形的城乡居民,可以在当年度内参保缴费:
(一)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
(二)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
(三)新出生婴儿;
(四)新迁入户人员;
(五)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
(六)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需要在当年度内参保缴费的其他人员。
第三十三条 由区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机构接收管理的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相关的社会医疗保险事务,由退休人员管理关系所在区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机构根据职责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6)广州城乡居民医保2016扩展阅读:
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第三十四条 职工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的月平均数;单位新增职工的缴费基数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当月本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总额。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月平均数超过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延缴人员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第三十五条 职工个人应当按其缴费基数的2%按月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其缴费基数的8%按月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并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应当由失业保险基金按其缴费基数的10%为其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延缴人员应当按其缴费基数的10%按月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停止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但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补缴应缴费用、利息和滞纳金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不补付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参保人员应当享受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由负有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参保人员暂不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在欠缴之日起3个月内(从开始欠缴之月起连续计算至补缴上月止,下同)补缴欠缴费用、利息和滞纳金的,延期缴费期间应当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可以补付。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可以累计,相应金额补划至个人账户;在欠缴之日起3个月后补缴欠缴费用、利息和滞纳金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不予补付,期间参保人员应当享受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由负有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承担。
参保人员个人未按时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缴,期间参保人员应当享受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由负有缴费义务的个人承担。利息按照补缴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居民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
Ⅶ 广州市居民医保政策
首先,我不知道你所说的"全民医保"是不是指广州市的居民医保,如果是这个,那个专是要求广州市户口才可以办理的.这个,一般都是去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办理.所以,外地户口是不可以办理的,如果要办理,那要回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
至于外来工医保,是广州市8月份开始实施的一种医保政策,这是对外来工的广州市参保的一种参保方式.相比于职工医保,公司每月少交105元,个人少交45元.外来工医保政策,享受的待遇,和职工医保是有一定的差别.
1.外来工医保:不累积年限,重点保当期
城镇职工医保:累积年限,参保满10年后享受退休医疗待遇
2.医院报销起点比率不同:
外来工医保:三级:1000;二级:500;一级:250
镇职工医保:三级:2000,二级:1000;一级: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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