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否整合借鉴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模式
这是国家的社保政策不落实,事业单位社保与企业社保没有真正统筹造成的,各个地方社保局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强制缴纳社造成流动就业职工重复缴纳,到退休了还不能转移接续,缴纳社保多年,还不能办理退休,只有尽快实现社保全国统筹,事业企业社保合并,希望国家政策文件保障流动就业参保职工的权益。
㈡ 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何合并办理
两者是不能合并的。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类。也可以将后二类合并称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从政策上来理解,凡是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需要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了,因为社会养老保险最终只能享受一种养老金领取,不能领取两份,有许多在外就业的农村户口的居民参加就业不稳定,所以在当地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交费,就业后,企业又必须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为雇用的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造成重复参保。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扩展阅读
数额计算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所谓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般则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一般来说,职工缴费工资如果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工资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最高和最低缴费基数的计算比例,各城市可能不同,以各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计算比例和基数为准。)
申请条件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如今,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㈢ 两地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
要先转后清,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无论在哪个制度内领取待遇,只退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本金,政府补贴、利息部分与个人账户金额合并计算。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
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第九条 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二)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三)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
(四)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扩展阅读: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试行)》:
第八条 参保人员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的,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进行信息比对,确定重复缴费时段。重复时段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年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的月数。
(二)确定重复缴费清退金额,生成并打印《城乡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清退表》(附件6)。重复缴费清退金额计算方法:
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年度个人缴费本金+年度集体补助本金)/12×重复缴费月数;
清退总额=各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之和。
(三)将重复缴费清退金额退还参保人员,并将有关情况通知本人。
第九条 参保人员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负责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核定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金额,通知参保人员退还。参保人员退还后,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扣除政府补贴,下同)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不退还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从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抵扣后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抵扣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向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机构发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协助抵扣通知单》,通知其协助抵扣。
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完成抵扣后,应将协助抵扣款项全额划转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地社保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同时传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协助抵扣回执》。
㈣ 在老家买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上班公司又买了社保,这两个保险到我退休时能合并在一起吗年限
你在老家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你在上班后公司买的社保是可以连续计算在一起的。
㈤ 养老保险交两年,居民养老一直叫着,现在能合并到一块吗
你好,社会养老保险每一个人只能同时允许缴纳且享受一份。如果你同时交纳了两份社会养老保险,那么到时候你再办理退休的时候,社保部门在何时相关情况后,只能够为你办理其中一项社会养老保险,进行享受。
因此我建议你,要认真考虑两份社会养老保险当中,到底哪一份养老保险最适合的。
㈥ 农村养老保险和城市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在一起算缴纳年限吗
可以。
新农保已复经与城镇制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不再有户口性质限制,农民和城镇居民都可以参加。归区一级社保中心管理,职工社保归市一级社保中心管理。
国家目前只出台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相互转移的办法(国发2009年66号文件),其他保险间的相互转移办法目前正在研究之中还没有相关政策出台。
在相关办法出台后,可以实现对接。就算不能完全合算缴费年限,国家也会采取一定的过渡手段,不会去损害你缴费后应该享受的相应的权利。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扩展阅读:
农民养老保险可以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合并的。虽然每个省市自治区有不同的规定,但是一般来说,处理办法基本相同。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又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参加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可以按规定折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6年,大病医疗统筹折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10年)。
参保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根据其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折算缴费年限确定养老保障待遇:如果两者相加满15年的,可以按企业退休,享受职工基本养老金;
㈦ 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
1、目前规定社保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移而迁移合并的。
2、你列举的三种方法,都可以在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的任何时候前往各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迁移你的社保回户籍地合并,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纳年限。
只是在未办理迁移社保手续前,你自己要保管好在各地社保的缴费凭证,以备将来可以顺利凭缴费凭证迁移社保。
3、最好的方法是社保随着你工作地点转移时,即时的办理迁移合并手续,这样可以省去你将来来回各地迁移社保帐户。
4、社保将来并不一定要迁移回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的,如果你在居住工作地累计缴费满10年,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社保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你将来也可以申请在居住地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居住工作地的市民退休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每年仅需要缴费100元,缴满15年也不会造成太大的经济压力。退休后,如果每年缴费100元,那么养老待遇是很低的,中西部地区每月不会超过200元养老金,无法保障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这时候“多缴多得”的性质就体现出来了。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每月缴费20%。在缴纳的20%的费用中,只有8%能进入个人账户,相比企业人员就要每月多缴纳12%的养老金。缴费水平比企业人员更高,退休后养老待遇水平与企业人员相同,是很不划算的。
㈧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能和农村养老保险合并吗
已经合并了
2014年初,我国将原新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和社保合并吗
社保是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拥有的,城乡居民养老是国家给的最的保障,不同也合并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