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产管理局的上级单位是建设局吗
在大部分地区都没有单一的房地产管理局。因为是由是住房和建设局来管理。
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为例子,内设机构包括了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 财务审计处、住房改革与发展处(加挂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住房规划与建设处、物业监管处、房屋安全管理处、工程质量安全处、勘察设计与建筑业发展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建设科技与工业化处、燃气发展与保障处、市政管廊综合处、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公室。
房管局的功能还是比较综合性,其中它负责全市的住房交易审批,并且对房子还有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另外一些区域的拆迁也是房管局负责的,另外一些房产证办理的手续也是在房管局办理的。
房管局顾名思义就是管理房产或者是其余相关文件的部门,但是并不管理房子的建设问题,那是建设局的事情。当然最通俗的讲法就是物业的上司,虽然说是隶属关系并不是上下级的关系,但是物业是房管局外包出去的一个部门,通常房管理都会有各个小区一系列证书的备份与图纸,例如房型结构图这一类的。
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四)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五)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六)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七)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B. 建设局的哪个部门好
每个抄部门,科室都有自己的袭权利所属,分管不同的职能领域,办公室是建设局中权利最大的一部分,能力要求高,待遇也同样高,如果想要在建设局工作,当然最好在办公室任职。但是其他部门也各有其职,缺一不可。建设局一般设置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之合署办公)。
(二)计划财务审计科。
(三)城乡规划管理科。
(四)城市建设科。
(五)建筑管理科。
(六)住宅与房地产业科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C. 房管局、建设局是一回事吗
部分地方房管局都是建设局下设单位,城管局或城管队也是。只有少部分地方房地产管理局和城管局独立了,和住建局平级,但是极少。
房管局会有物业办,交易中心,产权中心,保障房中心,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房屋征收办,政策法规。
建设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政府编办的机构命名。
(3)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扩展阅读: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事项说明
1、需测绘房屋建筑面积的当事人应持有关材料,向市房产测绘队提出测绘申请。
2、提交证件和资料
3、测绘委托书
4、房屋建筑安装施工图纸及修改通知资料
5、房屋测绘部门认为应该提交的资料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职责调整
(一)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四)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五)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六)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七)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D. 我想问下住建局的这两个科室分别都是干什么的 房屋征收和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建筑工程管理处
具体职责还是需要问局的。不过,征收办,一般作为拆迁办的,政府拆迁测量。建工处,多为建设工程管理,及相关费用收取。
E. 房地产管理局 和住建局有什么不同
1、房地产管理局是主管房产登记,或者说是房子建成后的管理工作。
2、住建局是管房子建成之前的工作,主要是建设工程计划,施工等等管理。
F. 建设局的管理部门主要做些什么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市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核发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四)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及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工作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及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城建监察工作。 (五)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总量;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政策的拟定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房地产发证、交易等工作;指导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一切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管理。 (七)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八)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省外、国(境)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九)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纪律检查工作及工、青、妇、老干部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辑本段]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建设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之合署办公) (二)计划财务审计科 (三)城乡规划管理科 (四)城市建设科 (五)建筑管理科 (六)住宅与房地产业科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