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市规划资质如何划分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
一、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标准:
(一)具备承担各种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他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三)达到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二、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5%,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人,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其他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
(三)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六)有固定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
(一)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
(二)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三、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人,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等专业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Ⅱ 城市详细规划的分类
城市详细规划又具体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全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点问题是建筑的高度、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数据,依然是数据平衡问题。
例如底层架空奖励容积率的做法就是一种典型的规划做法,而城市设计的重点是建筑高度(不同于规划中的高度规定)、室外空间、街墙界面、人车分流的解决方案、整体材质色彩等等,例如深圳城市中心区城市设计中的“街墙”、南京河西新城区中心地区城市设计中的“绿轴”。
2.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2)城乡规划划分扩展阅读:
规划原则:
城市详细规划应当体现总体规划的意图。可以提出多种方案,从功能、经济、环境、景观等效果和建设次序、周期等方面进行综合的比较和论证,然后选定实施方案。在建设上宜采取综合开发的方式(见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以利于详细规划的实施。
城市详细规划具有作为各项工程设计依据的性质,应当遵照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各种法规、技术标准和规定等。在具体工作中,例如在编制总体规划阶段研究市中心、车站广场、重要街道、重要地段的规划时,往往可以通过编制一些详细规划的草案来深入研究其综合功能、规模容量、空间布局等问题,以便使总体规划的有关内容较为切合实际。
在编制城市改建地段的详细规划时,应适当扩大规划范围,按比较完整的成片地区作出改建规划方案,并注意保护历史性建筑、考虑地区特征和环境绿化;妥善处理新旧建筑的关系和保证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的改善和发展。
城市详细规划的目的主要在于选定技术经济指标,提出建筑艺术处理要求,确定各项用地的控制性坐标和标高等,为城市设计提供依据。它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和具体化。
Ⅲ 什么是城乡规划城乡规划分哪几类
城乡规抄划是一个综合性学科,袭涉及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旅游规划、建筑设计、风景园林、农业经济、生态环保、水利工程等专业。
城乡规划专业培养具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开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城市生态规划、园林游憩系统规划,并能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城市规划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Ⅳ 城乡规划的编制分哪几个阶段
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Ⅳ 按城市规划法把城市分为哪几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将城市分为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内;大城市是市区和近郊容区非农人口50万以上;中等城市是20万以上50万以下;小城市是不满20万的。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城乡规划法未提及城市规模。
2010年首度中小城市发展绿皮书中提到全新划分标准
小城市是市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中等城市是50-100万;大城市是100-300万;特大城市是300-1000万;巨大型城市是100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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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城乡规划中的如何划分“一般地段”、“城市新区”、“开发区”。
一般在总规里明确
Ⅶ 城市的规划范围如何划定
《城市规划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这就是说,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首先要提出划定城市规划区的可行方案和建议,向城市人民政府汇报并进行研究论证,然后由城市人民政府定夺。
1、澄清几个概念
一是建成区,建成区是城市建设连片,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到达的地区,它是城市规划区的核心部分,城市规划区远远大于建成区范围。二是总体规划商讨范围,总体规划设计范围是城市总体规划期末的“建成区”范围,它是进行总体规划编制的地域界限,小于城市规划区范围。三是市辖区,市辖区是设市建制的城市政府行政管理范围,城市规划区小于或可以等于市辖区范围。四是县辖区是县政府行政管辖范围,大于县城的城市规划范围。五是镇辖区,镇辖区是镇政府行政管辖范围,建制镇的城市规划区可以等于或者小于镇辖区范围。
2、掌握几条原则
一是连续性,要保持地域的连续性,注意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历史沿革和传统的管理范围。二是完整性,要保持各级行政建制的完整性,不要载然分割镇区、村区的行政界限。一般来讲,城市规划区范围应是一由封闭曲线所包围的区域。三是科学性,要有发展的战略眼光,不能目光短浅,即要从城市发展的长远利益、全局利益、科学合理的观点出发,考虑城市远景的发展的需要来划定城市规划区。四是可操作性,要便于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和控制,有可能与行政界线相一致时,力争吻合。
3、选择规划区形态
一是整片式,这种形态用于中心向外发展的大饼式城市和带状城市。必要时还应另划“飞地”,如城市水源地、机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存地区、工矿点等。二是多片式,或称分片式,主要是对一城多点的城市适用。城市规划区可由大小一的几片组成,但分片数量应尽可能少为宜。三是公层式,主要是对市带县(市)的建制市而言,可以市区划定市区规划区,县城划定县城规划区,建制镇划定建制镇规划区。各城市应当根据自己城市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提出自己城市的城市规划区的形态,不要搞一个模式一刀切。
4、注意几个问题 一是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法》规定来划定,必须包括市区、近郊区和规划控制区三个部分。不设郊区建制的城市,近效区和规划控制区可以合并考虑。二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大小应当用图纸表示出来,并有文字说明,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三是一定要有利于加强对市区、乡镇企业和居民点集中地区的规划管理和控制,一并划入规划区。四是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合理划定城市规划区。建制镇的规划区划定一定要研究该镇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留有足够余地。县辖镇的规划区范围,由县人民政府在编制镇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5、提出可行方案
一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调查研究分析,根据《城市规划法》规定的自己城市的实际情况提供两个以上方案进行比较。二是召集有关领导、专家和管理人员对方案进行论证,提出可行方案,附文字说明,向城市政府汇报或上报城市政府。三是经城市政府审查同意后批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方案报告,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6、确定规划区范围
一是当城市总体城市批准后,在编制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一并确定。二是在总体规划被批准后补报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城市政府应向批准城市总体规划的上级范围,应当专门给上级政府报告,经上级政府审查、协调、批准后才能确定
Ⅷ 城乡规划
基本概念编辑
《在中国市长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制定好城市规划,要按照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统筹兼顾,综合布局。要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进行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一系列关系。通过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工作,促进城市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是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任务、促进土地科学使用为基础、促进人居环境根本改善为目的,涵盖城乡居民点的空间布局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所称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分类编辑
按行政层级分为国家级规划、省(区、市)级规划、市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类别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按所覆盖时间的长短分为长期规划和短期规划。
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其他规划要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
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是编制区域内省(区、市)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依据。
国家总体规划、省(区、市)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市县级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可根据需要确定。
3法律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1]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4工作原则编辑
城乡规划编制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一定时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依法编制规划文件,以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功能布局,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一般工作原则包括:
1、城乡规划要为社会、经济、文化综合发展服务
当前我国正处在加速城市化的时期,即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各种社会、经济矛盾凸显,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城乡规划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方式之一。城乡规划、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综合发展,不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实施城乡规划与城乡综合发展是相辅相成、互为依据的。没有城乡的不断发展就不可能为实施城乡规划提供物质基础。在编制城乡规划时是否有利于区域综合发展、长远发展,应当成为我们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也是检验城乡规划工作的根本标准。
2、城乡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从实际出发就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城市的市情出发。近年来,虽然我国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国民生产总值排名在世界上不断上升,但人口多、底子薄的情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变,仍属于发展中国家,这就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一切城乡规划的编制,包括规划中指标选用、建设标准的确定、分期建设目标的拟定,都必须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符合国情是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我国幅员辽阔,城市众多,各地自然、区域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差别很大,城乡规划不能简单地采用统一的模式,必须针对市情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
从根本上讲,城乡规划的目的是用最少的资金投人取得城市建设合理化的最大成果,对于国外的先进经验和优秀的规划设计范例,也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吸收其精髓实质,而不是盲目追求它的标准和形式。在各地的规划建设中,脱离实际、盲目攀比、贪大求洋的情况屡屡出现,《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中对这些现象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要把坚持实用、经济的原则和美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3、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
我国人口多,土地资源不足,合理使用土地、节约用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我国的长远利益所在。城乡规划必须树立贯彻中央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对于每项城市用地必须认真核算,在服从城市功能上的合理性、建设运行上的经济性前提下,各项发展用地的选定,要尽量使用荒地、劣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要从水资源供给能力为基本出发点,考虑产业发展和建设规模,落实各项节水措施。要大力促进城市综合节能,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完善城市供热体制,重点推进节能降耗。
4、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建设人居环境的要求,构建环境友好型城市
现代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城市的人居环境的建设水平。在特定意义上讲,城乡规划是城市的环境规划,城市建设是为市民的工作、生活创造良好环境的建设。城市的发展,尤其是工业项目,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是有一定的影响。但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建设的关系,决不是对立的、不可调和的。城市的合理功能布局是保护城市环境的基础,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各项特定的环境要求,都可以通过适当的规划方法和环境门槛的提高,把建设开发和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力求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5、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城乡统筹、建设和谐社会的原则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在城乡规划工作中,关键要坚持“五个统筹”,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地持续发展。城市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和时代文明的集中体现。城乡规划不仅要考虑城市设施的逐步现代化,同时要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深人研究日益增长的城市居民各种层面的利益需求和矛盾关系,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条件。要建设和谐社会,还必须处理好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在编制城乡规划中,必须注意保护当地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科学艺术价值的文化古迹,把开发和保护、继承和发扬结合起来。少数民族地区的城乡规划应当适应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需要,并努力创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城市风貌。
5阶段划分编辑
概述
城乡规划是城市政府关于城市发展目标的决策,因此尽管各国由于社会经济体制、城市发展水平、城市规划的实践和经验的不同,城市规划的工作步骤、阶段划分与编制方法也就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按照由抽象到具体,从战略到战术的层次决策原则进行。一般都将城乡规划工作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总体规划阶段主要是研究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原则、战略部署等重大问题,是制定后一阶段详细规划的依据。后一阶段的规划对有关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制定方案,也可以反馈到对前一阶段工作的调整及补充。
我国 《城乡规划法》也规定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但在实际工作当中,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在正式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城市规划纲要,对总体规划需要确定的主要目标、方向和内容提出原则性的意见,作为总体规划的依据。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大城市和中等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进一步控制和确定不同地段的土地的用途、范围和容量,协调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详细规划根据不同的需要、任务、目标和深度要求,可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种类型。
我国《城乡规划法》还规定了城市规划的审批办法。现将城市规划工作中各个阶段的内容简介如下:
规划纲要
城市规划纲要的任务是研究确定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问题,结合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根据当地自然、历史、现状情况,确定城市地域发展的战略部署。城市规划纲要经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后,作为编制城市规划的依据。主要内容如下:
(1)论证城市发展的技术经济依据和发展条件;
(2)拟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3)论证城市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原则确定市域城镇布局;
(4)论证并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和发展方向。城市规划纲要的成果以文字为主,辅以必要的城市发展示意性图纸,其比例为1/25000-1/100000。
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城市规划纲要,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容量和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工程设施,并保证城市每个阶段的发展目标、发展途径、发展程序的优化和布局结构的科学性,引导城市合理发展。
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但应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进程及方向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对某些必须考虑的更长远的工程项目应有更长远的规划安排。近期规划是总体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对城市近期内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
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对市和县辖行政区范围内的城镇体系、交通系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风景旅游资源开发进行合理布置和综合安排;
(2)确定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规模,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3)确定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确定市、区中心区的位置;
(4)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结构和布局,编制城市交通运输和道路系统规划,确定城市道路等级和干道系统、主要广场、停车场及主要交叉路口形式;
(5)确定城市供水、排水、排洪、供电、通信、燃气、供热、消防、环保、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并进行综合协调;
(6)确定城市河湖水系和绿化系统的治理、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7)根据城市防灾要求,作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
(8)确定需要保护的自然保护地带、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
(9)各级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10)确定旧城改造、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控制旧城人口密度的要求和措施;
(11)对规划区内农村居民点、乡镇企业等建设用地和蔬菜、牧场、林木花果、副食品基地作出统筹安排,划定保留的绿化地带和隔离地带;
(12)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与方法的建议;
(13)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总体规划的文件和主要图纸:
(1)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归入附件;
(2)图纸主要包括:城市现状图、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
(3)图纸比例:大中城市为1/10000~1/25000,小城市1/5000~1/10000,其中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为1/50000一1/1000000
城镇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是政府综合协调辖区内城镇发展和空间资源配置的依据和手段,《城乡规划法》规定,要制定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包括确定区域城镇发展战略,合理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明确需要严格保护和控制的区域,提出引导区域城镇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城镇体系规划也是市和县城总体规划不可缺少的部分,这是从以下三方面考虑的:一是完善和深化城市总体规划的客观要求;二是完善市带县、镇管村行政体制的要求;三是切实保证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促使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
我国城乡规划工作要提高科学性,重要途径之一是从区域人手,开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查研究,进行相应的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在此基础上对中心城市和县城的发展进行综合部署,避免城市规划工作孤立地就城市论城市。我国不少大、中城市实行市带县体制,县以下建制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市带县、镇管村,其目的都是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通过制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城镇体系规划,对区域内城镇布局、交通运输网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发展进行综合安排,使之逐步形成以城市为中心、城乡结合、协调发展的统一整体。城镇体系规划的任务和内容主要是:
(1)摸清区域的基本情况;分析市、县发展条件、发展优势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发展目标;
(2)区域城镇化水平和途径的预测;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区域内重点城镇或中心城镇的发展条件分析及与周围城镇的关联,提出近期发展的重点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等;
(3)确定区域基础设施,如交通、水资源、能源及社会服务设施等的发展目标与布局;
(4)提出实施规划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措施。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是在政府的直接领导和组织下进行的。开展这项工作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搞好各方面的协调,搞好综合平衡,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促使区域整体功能的优化。
近期建设
近期建设规划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是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 5 年。近期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强制性内容:
( 1 )确定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
( 2)依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确定城市近期发展区域;对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等进行具体安排,并制定控制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定;
( 3 )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指导性内容:
(1)根据城市建设近期重点,提出机场、铁路、港口、高速公路等对外交通设施,城市主干道、轨道交通、大型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设施,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垃圾处理厂以及相应的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的选址、规模和实施时序的意见;
(2)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文化、教育、体育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和实施时序;
(3)提出城市河湖水系、城市绿化、城市广场等的治理和建设意见;
(4)提出近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措施。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以及必要的图纸和说明。
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的任务是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在城市规划区内,应根据旧区改建和新区开发的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
主要内容如下:
(1 )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线和适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定交通出人方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
(2)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3)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4)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与图纸:
(1)规划文件包括土地使用与建设管理细则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归入附件。
(2)主要图纸包括:规划范围现状图、控制性规划图。
(3)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在当前开发建设地区,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如下:
(1)建设条件分析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2)建筑和绿地的空间布局、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3)道路系统规划设计。
(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6)竖向规划设计。
(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
(1)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
(2)主要图纸包括:规划范围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
有关建制镇
建制镇一般需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实行镇管村体制的建制镇,其总体规划应包括镇辖区范围内的村镇布局。
建制镇总体规划内容和文件图纸,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设市城市的要求执行。图纸一般应包括: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0,其中县域城镇布局图和城镇村镇布局图图纸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乡规划
乡规划的内容和文件图纸,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图纸一般应包括: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0-1/25000。
村庄规划
编制村庄规划,首先要依据镇总体规划或乡总体规划,同时也要考虑村庄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村庄的各项建设作出具体安排。
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农业生产用地布局及为其配套服务的各项设施;
(2)村庄居住、公共设施等用地布局;
(3)道路、给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4)环境卫生设施的分布、规模;
(5)防灾减灾、防疫设施规划;
(6)分期建设安排及近期建设规划。
村域范围的用地规划图纸比例应为1/10000,村庄范围的用地规划和近期建设项目规划的图纸比例应为1/2000或1/1000。
6专业编辑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城市规划专业在学科调整中提升为一级学科,并更名为“城乡规划学”,隶属于工学,学科编号0833。
Ⅸ 我国城市规划的阶段如何划分各层次基本内容
我国城市规划编制的完整过程由两个阶段、六个层次组成,即总体规划阶段和详回细规划阶答段;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城市总体规划(含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区域规划)、详细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由于新的社会制度的实验和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的影响,中国现代城市规划在思想、理论、技术、体系等方面均呈现了比较独特的形态,是近代城市规划的结束和现代城市规划的开始。
(9)城乡规划划分扩展阅读:
作为经济结构变化的空间反映,物质规划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型,即从增量规划到存量规划的改变。存量规划是在限定总量的前提下解决建成区的各类现实问题,是经济方式由外延式转向内涵式、由粗放式转向集约式的必然要求,其本质是对已利用土地资源进行优化调整和再次利用。这种转变意味着城市规划已经进入了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型的阶段,从大开大阖向精雕细琢提升。
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推进,存量空间资源将成为城市建设的主要空间载体,对存量空间资源的利用将成为完善城市结构、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途径。
Ⅹ 城乡规划的阶段划分
城乡规划是城市政府关于城市发展目标的决策,因此尽管各国由于社会经济体制、城市发展水平、城市规划的实践和经验的不同,城市规划的工作步骤、阶段划分与编制方法也就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按照由抽象到具体,从战略到战术的层次决策原则进行。一般都将城乡规划工作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总体规划阶段主要是研究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原则、战略部署等重大问题,是制定后一阶段详细规划的依据。后一阶段的规划对有关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制定方案,也可以反馈到对前一阶段工作的调整及补充。
我国 《城乡规划法》也规定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但在实际工作当中,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在正式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城市规划纲要,对总体规划需要确定的主要目标、方向和内容提出原则性的意见,作为总体规划的依据。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大城市和中等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进一步控制和确定不同地段的土地的用途、范围和容量,协调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详细规划根据不同的需要、任务、目标和深度要求,可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种类型。
我国《城乡规划法》还规定了城市规划的审批办法。现将城市规划工作中各个阶段的内容简介如下: 城市规划纲要的任务是研究确定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问题,结合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根据当地自然、历史、现状情况,确定城市地域发展的战略部署。城市规划纲要经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后,作为编制城市规划的依据。主要内容如下:
(1)论证城市发展的技术经济依据和发展条件;
(2)拟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3)论证城市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原则确定市域城镇布局;
(4)论证并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和发展方向。城市规划纲要的成果以文字为主,辅以必要的城市发展示意性图纸,其比例为1/2 5 0 0 0-1/1 0 0 0 0 0。 城市总体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城市规划纲要,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容量和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工程设施,并保证城市每个阶段的发展目标、发展途径、发展程序的优化和布局结构的科学性,引导城市合理发展。
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但应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进程及方向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对某些必须考虑的更长远的工程项目应有更长远的规划安排。近期规划是总体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对城市近期内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
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对市和县辖行政区范围内的城镇体系、交通系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风景旅游资源开发进行合理布置和综合安排;
(2)确定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规模,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3)确定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确定市、区中心区的位置;
(4)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结构和布局,编制城市交通运输和道路系统规划,确定城市道路等级和干道系统、主要广场、停车场及主要交叉路口形式;
(5)确定城市供水、排水、排洪、供电、通信、燃气、供热、消防、环保、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并进行综合协调;
(6)确定城市河湖水系和绿化系统的治理、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7)根据城市防灾要求,作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
(8)确定需要保护的自然保护地带、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
(9)各级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10)确定旧城改造、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控制旧城人口密度的要求和措施;
(11)对规划区内农村居民点、乡镇企业等建设用地和蔬菜、牧场、林木花果、副食品基地作出统筹安排,划定保留的绿化地带和隔离地带;
(12)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与方法的建议;
(13)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总体规划的文件和主要图纸:
(1)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归入附件;
(2)图纸主要包括:城市现状图、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
(3)图纸比例:大中城市为1/1 0 0 0 0~1/2 5 0 0 0,小城市1/5 0 0 0~1/1 0 0 0 0,其中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为1/50 0 0 0一1/1 0 0 0 0 0 0 城镇体系规划是政府综合协调辖区内城镇发展和空间资源配置的依据和手段,《城乡规划法》规定,要制定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包括确定区域城镇发展战略,合理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明确需要严格保护和控制的区域,提出引导区域城镇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城镇体系规划也是市和县城总体规划不可缺少的部分,这是从以下三方面考虑的:一是完善和深化城市总体规划的客观要求;二是完善市带县、镇管村行政体制的要求;三是切实保证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促使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
我国城乡规划工作要提高科学性,重要途径之一是从区域人手,开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查研究,进行相应的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在此基础上对中心城市和县城的发展进行综合部署,避免城市规划工作孤立地就城市论城市。我国不少大、中城市实行市带县体制,县以下建制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市带县、镇管村,其目的都是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通过制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城镇体系规划,对区域内城镇布局、交通运输网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发展进行综合安排,使之逐步形成以城市为中心、城乡结合、协调发展的统一整体。城镇体系规划的任务和内容主要是:
(1)摸清区域的基本情况;分析市、县发展条件、发展优势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发展目标;
(2)区域城镇化水平和途径的预测;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区域内重点城镇或中心城镇的发展条件分析及与周围城镇的关联,提出近期发展的重点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等;
(3)确定区域基础设施,如交通、水资源、能源及社会服务设施等的发展目标与布局;
(4)提出实施规划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措施。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是在政府的直接领导和组织下进行的。开展这项工作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搞好各方面的协调,搞好综合平衡,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促使区域整体功能的优化。 近期建设规划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是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 5 年。近期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强制性内容:
( 1 )确定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
( 2)依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确定城市近期发展区域;对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等进行具体安排,并制定控制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定;
( 3 )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指导性内容:
(1)根据城市建设近期重点,提出机场、铁路、港口、高速公路等对外交通设施,城市主干道、轨道交通、大型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设施,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垃圾处理厂以及相应的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的选址、规模和实施时序的意见;
(2)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文化、教育、体育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和实施时序;
(3)提出城市河湖水系、城市绿化、城市广场等的治理和建设意见;
(4)提出近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措施。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以及必要的图纸和说明。 详细规划的任务是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在城市规划区内,应根据旧区改建和新区开发的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
主要内容如下:
(1 )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线和适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定交通出人方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
(2)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3)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4)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与图纸:
(1)规划文件包括土地使用与建设管理细则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归入附件。
(2)主要图纸包括:规划范围现状图、控制性规划图。
(3)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在当前开发建设地区,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如下:
(1)建设条件分析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2)建筑和绿地的空间布局、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3)道路系统规划设计。
(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6)竖向规划设计。
(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
(1)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
(2)主要图纸包括:规划范围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 建制镇一般需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实行镇管村体制的建制镇,其总体规划应包括镇辖区范围内的村镇布局。
建制镇总体规划内容和文件图纸,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设市城市的要求执行。图纸一般应包括: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 0 0 0,其中县域城镇布局图和城镇村镇布局图图纸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编制村庄规划,首先要依据镇总体规划或乡总体规划,同时也要考虑村庄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村庄的各项建设作出具体安排。
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农业生产用地布局及为其配套服务的各项设施;
(2)村庄居住、公共设施等用地布局;
(3)道路、给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4)环境卫生设施的分布、规模;
(5)防灾减灾、防疫设施规划;
(6)分期建设安排及近期建设规划。
村域范围的用地规划图纸比例应为1/1 0 0 0 0,村庄范围的用地规划和近期建设项目规划的图纸比例应为1/2 0 0 0或1/1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