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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步骤

发布时间:2021-01-23 09:49:04

『壹』 城乡规划

基本概念编辑
《在中国市长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制定好城市规划,要按照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统筹兼顾,综合布局。要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进行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一系列关系。通过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工作,促进城市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是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任务、促进土地科学使用为基础、促进人居环境根本改善为目的,涵盖城乡居民点的空间布局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所称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分类编辑
按行政层级分为国家级规划、省(区、市)级规划、市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类别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按所覆盖时间的长短分为长期规划和短期规划。
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其他规划要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
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是编制区域内省(区、市)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依据。
国家总体规划、省(区、市)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市县级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可根据需要确定。

3法律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1]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4工作原则编辑
城乡规划编制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一定时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依法编制规划文件,以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功能布局,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一般工作原则包括:
1、城乡规划要为社会、经济、文化综合发展服务
当前我国正处在加速城市化的时期,即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各种社会、经济矛盾凸显,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城乡规划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方式之一。城乡规划、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综合发展,不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实施城乡规划与城乡综合发展是相辅相成、互为依据的。没有城乡的不断发展就不可能为实施城乡规划提供物质基础。在编制城乡规划时是否有利于区域综合发展、长远发展,应当成为我们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也是检验城乡规划工作的根本标准。
2、城乡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从实际出发就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城市的市情出发。近年来,虽然我国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国民生产总值排名在世界上不断上升,但人口多、底子薄的情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变,仍属于发展中国家,这就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一切城乡规划的编制,包括规划中指标选用、建设标准的确定、分期建设目标的拟定,都必须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符合国情是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我国幅员辽阔,城市众多,各地自然、区域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差别很大,城乡规划不能简单地采用统一的模式,必须针对市情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
从根本上讲,城乡规划的目的是用最少的资金投人取得城市建设合理化的最大成果,对于国外的先进经验和优秀的规划设计范例,也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吸收其精髓实质,而不是盲目追求它的标准和形式。在各地的规划建设中,脱离实际、盲目攀比、贪大求洋的情况屡屡出现,《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中对这些现象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要把坚持实用、经济的原则和美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3、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
我国人口多,土地资源不足,合理使用土地、节约用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我国的长远利益所在。城乡规划必须树立贯彻中央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对于每项城市用地必须认真核算,在服从城市功能上的合理性、建设运行上的经济性前提下,各项发展用地的选定,要尽量使用荒地、劣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要从水资源供给能力为基本出发点,考虑产业发展和建设规模,落实各项节水措施。要大力促进城市综合节能,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完善城市供热体制,重点推进节能降耗。
4、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建设人居环境的要求,构建环境友好型城市
现代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城市的人居环境的建设水平。在特定意义上讲,城乡规划是城市的环境规划,城市建设是为市民的工作、生活创造良好环境的建设。城市的发展,尤其是工业项目,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是有一定的影响。但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建设的关系,决不是对立的、不可调和的。城市的合理功能布局是保护城市环境的基础,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各项特定的环境要求,都可以通过适当的规划方法和环境门槛的提高,把建设开发和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力求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5、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城乡统筹、建设和谐社会的原则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在城乡规划工作中,关键要坚持“五个统筹”,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地持续发展。城市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和时代文明的集中体现。城乡规划不仅要考虑城市设施的逐步现代化,同时要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深人研究日益增长的城市居民各种层面的利益需求和矛盾关系,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条件。要建设和谐社会,还必须处理好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在编制城乡规划中,必须注意保护当地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科学艺术价值的文化古迹,把开发和保护、继承和发扬结合起来。少数民族地区的城乡规划应当适应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需要,并努力创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城市风貌。

5阶段划分编辑
概述
城乡规划是城市政府关于城市发展目标的决策,因此尽管各国由于社会经济体制、城市发展水平、城市规划的实践和经验的不同,城市规划的工作步骤、阶段划分与编制方法也就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按照由抽象到具体,从战略到战术的层次决策原则进行。一般都将城乡规划工作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总体规划阶段主要是研究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原则、战略部署等重大问题,是制定后一阶段详细规划的依据。后一阶段的规划对有关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制定方案,也可以反馈到对前一阶段工作的调整及补充。
我国 《城乡规划法》也规定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但在实际工作当中,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在正式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城市规划纲要,对总体规划需要确定的主要目标、方向和内容提出原则性的意见,作为总体规划的依据。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大城市和中等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进一步控制和确定不同地段的土地的用途、范围和容量,协调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详细规划根据不同的需要、任务、目标和深度要求,可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种类型。
我国《城乡规划法》还规定了城市规划的审批办法。现将城市规划工作中各个阶段的内容简介如下:
规划纲要
城市规划纲要的任务是研究确定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问题,结合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根据当地自然、历史、现状情况,确定城市地域发展的战略部署。城市规划纲要经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后,作为编制城市规划的依据。主要内容如下:
(1)论证城市发展的技术经济依据和发展条件;
(2)拟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3)论证城市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原则确定市域城镇布局;
(4)论证并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和发展方向。城市规划纲要的成果以文字为主,辅以必要的城市发展示意性图纸,其比例为1/25000-1/100000。
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城市规划纲要,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容量和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工程设施,并保证城市每个阶段的发展目标、发展途径、发展程序的优化和布局结构的科学性,引导城市合理发展。
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但应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进程及方向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对某些必须考虑的更长远的工程项目应有更长远的规划安排。近期规划是总体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对城市近期内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
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对市和县辖行政区范围内的城镇体系、交通系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风景旅游资源开发进行合理布置和综合安排;
(2)确定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规模,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3)确定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确定市、区中心区的位置;
(4)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结构和布局,编制城市交通运输和道路系统规划,确定城市道路等级和干道系统、主要广场、停车场及主要交叉路口形式;
(5)确定城市供水、排水、排洪、供电、通信、燃气、供热、消防、环保、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并进行综合协调;
(6)确定城市河湖水系和绿化系统的治理、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7)根据城市防灾要求,作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
(8)确定需要保护的自然保护地带、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
(9)各级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10)确定旧城改造、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控制旧城人口密度的要求和措施;
(11)对规划区内农村居民点、乡镇企业等建设用地和蔬菜、牧场、林木花果、副食品基地作出统筹安排,划定保留的绿化地带和隔离地带;
(12)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与方法的建议;
(13)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总体规划的文件和主要图纸:
(1)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归入附件;
(2)图纸主要包括:城市现状图、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
(3)图纸比例:大中城市为1/10000~1/25000,小城市1/5000~1/10000,其中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为1/50000一1/1000000
城镇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是政府综合协调辖区内城镇发展和空间资源配置的依据和手段,《城乡规划法》规定,要制定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包括确定区域城镇发展战略,合理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明确需要严格保护和控制的区域,提出引导区域城镇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城镇体系规划也是市和县城总体规划不可缺少的部分,这是从以下三方面考虑的:一是完善和深化城市总体规划的客观要求;二是完善市带县、镇管村行政体制的要求;三是切实保证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促使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
我国城乡规划工作要提高科学性,重要途径之一是从区域人手,开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查研究,进行相应的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在此基础上对中心城市和县城的发展进行综合部署,避免城市规划工作孤立地就城市论城市。我国不少大、中城市实行市带县体制,县以下建制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市带县、镇管村,其目的都是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通过制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城镇体系规划,对区域内城镇布局、交通运输网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发展进行综合安排,使之逐步形成以城市为中心、城乡结合、协调发展的统一整体。城镇体系规划的任务和内容主要是:
(1)摸清区域的基本情况;分析市、县发展条件、发展优势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发展目标;
(2)区域城镇化水平和途径的预测;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区域内重点城镇或中心城镇的发展条件分析及与周围城镇的关联,提出近期发展的重点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等;
(3)确定区域基础设施,如交通、水资源、能源及社会服务设施等的发展目标与布局;
(4)提出实施规划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措施。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是在政府的直接领导和组织下进行的。开展这项工作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搞好各方面的协调,搞好综合平衡,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促使区域整体功能的优化。
近期建设
近期建设规划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是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 5 年。近期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强制性内容:
( 1 )确定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
( 2)依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确定城市近期发展区域;对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等进行具体安排,并制定控制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定;
( 3 )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指导性内容:
(1)根据城市建设近期重点,提出机场、铁路、港口、高速公路等对外交通设施,城市主干道、轨道交通、大型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设施,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垃圾处理厂以及相应的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的选址、规模和实施时序的意见;
(2)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文化、教育、体育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和实施时序;
(3)提出城市河湖水系、城市绿化、城市广场等的治理和建设意见;
(4)提出近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措施。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以及必要的图纸和说明。
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的任务是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在城市规划区内,应根据旧区改建和新区开发的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
主要内容如下:
(1 )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线和适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定交通出人方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
(2)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3)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4)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与图纸:
(1)规划文件包括土地使用与建设管理细则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归入附件。
(2)主要图纸包括:规划范围现状图、控制性规划图。
(3)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在当前开发建设地区,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如下:
(1)建设条件分析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2)建筑和绿地的空间布局、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3)道路系统规划设计。
(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6)竖向规划设计。
(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
(1)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
(2)主要图纸包括:规划范围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
有关建制镇
建制镇一般需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实行镇管村体制的建制镇,其总体规划应包括镇辖区范围内的村镇布局。
建制镇总体规划内容和文件图纸,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设市城市的要求执行。图纸一般应包括: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0,其中县域城镇布局图和城镇村镇布局图图纸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乡规划
乡规划的内容和文件图纸,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图纸一般应包括: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0-1/25000。
村庄规划
编制村庄规划,首先要依据镇总体规划或乡总体规划,同时也要考虑村庄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村庄的各项建设作出具体安排。
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农业生产用地布局及为其配套服务的各项设施;
(2)村庄居住、公共设施等用地布局;
(3)道路、给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4)环境卫生设施的分布、规模;
(5)防灾减灾、防疫设施规划;
(6)分期建设安排及近期建设规划。
村域范围的用地规划图纸比例应为1/10000,村庄范围的用地规划和近期建设项目规划的图纸比例应为1/2000或1/1000。

6专业编辑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城市规划专业在学科调整中提升为一级学科,并更名为“城乡规划学”,隶属于工学,学科编号0833。

『贰』 城市规划工作步骤

城建局主要是规划管理,比如一书两证的颁发,这些事情,可以先好好学习一下注规考试中规版划实务权方面的资料。补充一下:我想知道你是考公务员名义进去的吗?我有个同学和你一样的情况,人文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方向,不知道进复试后能不能进去?我这边是南京的。谢谢!

『叁』 城市规划申请实施按流程分为哪四步

一、申请人到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专按要求提属交办理项目必须的材料,并领取报件回执;

二、窗口将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登记并送至合肥市规划局报建室(以下简称“报建室");

三、报建室按业务分工将申报项目分发到各个业务处室;

四、业务处室约请建设单位对项目现场做必要的勘察,对项目进行初审,将项目提交规划局业务会或其他会议研究讨论(视具体情况而定) ;

五、总工程师审核项目;

六、局长审批并签发项目;

七、制作并向申请人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和审批材料。

『肆』 城市总体规划的具体步骤是怎么样的

1.调查2.文本3.说明书4.镇域各种规划5.镇驻地各种规划
分近期远期

『伍』 城市环境规划的步骤是什么

城市环境规划的编制主要有以下步骤:
1.调查与评价规划区的环境现状,确定主要环境问题和污专染状态
2.通过环境预属测和环境功能区划分等,确定环境规划目标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并产生污染物的最大容许排放量和削减量
3.根据反馈,调整规划,知道最终产生合理可行的城市环境规划

『陆』 城市规划实施步骤

建议您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里面对城市规划的各个方面都有详细规定:

1、建设项目的选址:

第三十六条需要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不受规划区范围局限,是区域规划、市县域规划实施管理的手段。

国办发(2007)6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所有建设项目在审批、核准前和备案后,都必须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选址审批手续。

2、项目审批核准的前置条件

1、环保部门确认的环境影响评价

2、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3、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4、其他需要的条件

3、选址意见书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

规划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城乡规划要求,提出预选址意见,供建设项目论证研究;已有选址意向的,规划部门进行现场踏勘;需要编制选址论证报告的,规划部门应当明确编制和审查要求;

规划部门依据城乡规划、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和规定,审查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材料,确认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程序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建设项目的选址位置和下一阶段规划要求,附选址位置图;

国家和省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其选址意见书经项目所在地市、县规划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省规划部门核发。

4、划拨土地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按下列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向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条件,必要时应当现场踏勘,核定建设用地位置和界限;

建设单位或个人根据规划条件编制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和相关材料,核定其用地范围、面积和用地性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应当包括建设用地位置、范围、用地性质和面积等。

5、出让土地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按下列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划条件和相关材料,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原出让合同中的规划条件,受让者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规划的公示和公布

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二十二条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八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

第四十六条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4、公众和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第四十八条 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第五十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确需修改的……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第五十四条 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

『柒』 城市环境规划的步骤是什么

"城市规划"是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前提。
城市规划是以发展眼光、科学论证、专家决策为前提,对城市经济结构、空间结构、社会结构发展进行规划。具有指导和规范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是城市综合管理的前期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龙头。城市的复杂巨系统特性决定了城市规划是随城市发展与运行状况长期调整、不断修订,持续改进和完善的复杂的连续决策过程。
1、收集和调查基础资料。研究满足城市发展目标的条件和措施。
2、研究城市发展战略,预测发展规模,拟定城市分期建设的技术经济指标。
3、确定城市功能的空间布局,合理选择城市的各项用地,并考虑城市空间的长远发展方向。
4、提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区域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原则。
5、拟定新区开发和旧城区利用、改造的原则、步骤和方法。
6、确定城市各项市政设施和工程设施的原则和技术方案。
7、拟定城市建设艺术布局的原则和要求。
8、根据城市基本建设的计划,安排城市各项重要的短期建设项目,为各项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9、根据建设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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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城市建设规划步骤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回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答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玖』 城市总体规划的步骤

根据中国有关规定,为使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有所依据,城市政府部门应先提出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就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布局结构、规划标准、各项工程系统的规划等重大问题提出原则意见,再据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需要搜集、调查的主要基础资料有:
1、城市自然条件和历史资料。如地形、气象、水文、地质、地震、城市历史沿革等资料。
2、技术经济资料。如矿藏、水资源、燃料动力资源、农副产品等资料;城市人口资料,土地利用情况;工矿企业、对外交通运输、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卫生、金融、商业服务业等部门的现状和发展资料。
3、城市现有建筑物和工程设施、园林绿地、名胜古迹等资料。
4、城市环境及其他资料。如环境监测成果,废气、废水、废渣、城市垃圾等及其他影响环境的因素(放射性污染、噪声、振动等),地方病及其他有害居民健康的环境资料等。 按照中国的有关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在上报审批之前,必须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城市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直辖市的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人口在 100万以上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市辖的县城、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改变。如确需修改,应报请原审批机关同意。

『拾』 城乡规划的阶段划分

城乡规划是城市政府关于城市发展目标的决策,因此尽管各国由于社会经济体制、城市发展水平、城市规划的实践和经验的不同,城市规划的工作步骤、阶段划分与编制方法也就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按照由抽象到具体,从战略到战术的层次决策原则进行。一般都将城乡规划工作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总体规划阶段主要是研究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原则、战略部署等重大问题,是制定后一阶段详细规划的依据。后一阶段的规划对有关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制定方案,也可以反馈到对前一阶段工作的调整及补充。
我国 《城乡规划法》也规定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但在实际工作当中,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在正式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城市规划纲要,对总体规划需要确定的主要目标、方向和内容提出原则性的意见,作为总体规划的依据。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大城市和中等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进一步控制和确定不同地段的土地的用途、范围和容量,协调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详细规划根据不同的需要、任务、目标和深度要求,可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种类型。
我国《城乡规划法》还规定了城市规划的审批办法。现将城市规划工作中各个阶段的内容简介如下: 城市规划纲要的任务是研究确定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问题,结合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根据当地自然、历史、现状情况,确定城市地域发展的战略部署。城市规划纲要经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后,作为编制城市规划的依据。主要内容如下:
(1)论证城市发展的技术经济依据和发展条件;
(2)拟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3)论证城市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原则确定市域城镇布局;
(4)论证并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和发展方向。城市规划纲要的成果以文字为主,辅以必要的城市发展示意性图纸,其比例为1/2 5 0 0 0-1/1 0 0 0 0 0。 城市总体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城市规划纲要,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容量和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工程设施,并保证城市每个阶段的发展目标、发展途径、发展程序的优化和布局结构的科学性,引导城市合理发展。
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但应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进程及方向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对某些必须考虑的更长远的工程项目应有更长远的规划安排。近期规划是总体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对城市近期内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
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对市和县辖行政区范围内的城镇体系、交通系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风景旅游资源开发进行合理布置和综合安排;
(2)确定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规模,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3)确定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确定市、区中心区的位置;
(4)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结构和布局,编制城市交通运输和道路系统规划,确定城市道路等级和干道系统、主要广场、停车场及主要交叉路口形式;
(5)确定城市供水、排水、排洪、供电、通信、燃气、供热、消防、环保、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并进行综合协调;
(6)确定城市河湖水系和绿化系统的治理、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7)根据城市防灾要求,作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
(8)确定需要保护的自然保护地带、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
(9)各级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10)确定旧城改造、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控制旧城人口密度的要求和措施;
(11)对规划区内农村居民点、乡镇企业等建设用地和蔬菜、牧场、林木花果、副食品基地作出统筹安排,划定保留的绿化地带和隔离地带;
(12)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与方法的建议;
(13)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总体规划的文件和主要图纸:
(1)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归入附件;
(2)图纸主要包括:城市现状图、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
(3)图纸比例:大中城市为1/1 0 0 0 0~1/2 5 0 0 0,小城市1/5 0 0 0~1/1 0 0 0 0,其中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为1/50 0 0 0一1/1 0 0 0 0 0 0 城镇体系规划是政府综合协调辖区内城镇发展和空间资源配置的依据和手段,《城乡规划法》规定,要制定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包括确定区域城镇发展战略,合理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明确需要严格保护和控制的区域,提出引导区域城镇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城镇体系规划也是市和县城总体规划不可缺少的部分,这是从以下三方面考虑的:一是完善和深化城市总体规划的客观要求;二是完善市带县、镇管村行政体制的要求;三是切实保证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促使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
我国城乡规划工作要提高科学性,重要途径之一是从区域人手,开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查研究,进行相应的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在此基础上对中心城市和县城的发展进行综合部署,避免城市规划工作孤立地就城市论城市。我国不少大、中城市实行市带县体制,县以下建制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市带县、镇管村,其目的都是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通过制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城镇体系规划,对区域内城镇布局、交通运输网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发展进行综合安排,使之逐步形成以城市为中心、城乡结合、协调发展的统一整体。城镇体系规划的任务和内容主要是:
(1)摸清区域的基本情况;分析市、县发展条件、发展优势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发展目标;
(2)区域城镇化水平和途径的预测;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区域内重点城镇或中心城镇的发展条件分析及与周围城镇的关联,提出近期发展的重点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等;
(3)确定区域基础设施,如交通、水资源、能源及社会服务设施等的发展目标与布局;
(4)提出实施规划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措施。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是在政府的直接领导和组织下进行的。开展这项工作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搞好各方面的协调,搞好综合平衡,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促使区域整体功能的优化。 近期建设规划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是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 5 年。近期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强制性内容:
( 1 )确定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
( 2)依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确定城市近期发展区域;对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等进行具体安排,并制定控制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定;
( 3 )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指导性内容:
(1)根据城市建设近期重点,提出机场、铁路、港口、高速公路等对外交通设施,城市主干道、轨道交通、大型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设施,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垃圾处理厂以及相应的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的选址、规模和实施时序的意见;
(2)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文化、教育、体育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和实施时序;
(3)提出城市河湖水系、城市绿化、城市广场等的治理和建设意见;
(4)提出近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措施。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以及必要的图纸和说明。 详细规划的任务是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在城市规划区内,应根据旧区改建和新区开发的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
主要内容如下:
(1 )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线和适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定交通出人方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
(2)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3)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4)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与图纸:
(1)规划文件包括土地使用与建设管理细则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归入附件。
(2)主要图纸包括:规划范围现状图、控制性规划图。
(3)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在当前开发建设地区,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如下:
(1)建设条件分析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2)建筑和绿地的空间布局、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3)道路系统规划设计。
(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6)竖向规划设计。
(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
(1)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
(2)主要图纸包括:规划范围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 建制镇一般需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实行镇管村体制的建制镇,其总体规划应包括镇辖区范围内的村镇布局。
建制镇总体规划内容和文件图纸,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设市城市的要求执行。图纸一般应包括: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 0 0 0,其中县域城镇布局图和城镇村镇布局图图纸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编制村庄规划,首先要依据镇总体规划或乡总体规划,同时也要考虑村庄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村庄的各项建设作出具体安排。
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农业生产用地布局及为其配套服务的各项设施;
(2)村庄居住、公共设施等用地布局;
(3)道路、给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4)环境卫生设施的分布、规模;
(5)防灾减灾、防疫设施规划;
(6)分期建设安排及近期建设规划。
村域范围的用地规划图纸比例应为1/1 0 0 0 0,村庄范围的用地规划和近期建设项目规划的图纸比例应为1/2 0 0 0或1/1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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