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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1-01-23 08:28:35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问题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Ⅱ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是那些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的疾病有很多,小到感冒发烧,大到癌症重疾,都在保险销范围内;根据现骨干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2)城乡居民医保常见问题解答扩展阅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城乡医保问题

只是今年没买,那么属于断缴后续缴,等待期会长一些,在生效后的第三个月开始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即明年三月一号开始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如果以前从来没买,属于新缴费,那么一月一号就可以生效。

Ⅳ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怎么参保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医疗保障、财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协调,简化程序,实现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障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Ⅳ 什么是城乡居民医保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外文名
Medical insurance for urban residents
拼音
chéng zhèn jū mín yī liáo bǎo xiǎn
范畴
社会保险
实行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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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办法
各地的办理办法均有所差异,以下为某地办理办法,供参考:

具体包括了4个事项,而且还需要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 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具体如下:

(一)、 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簿》(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簿》、《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Ⅵ 关于购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问题

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可以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居民医保实行自回愿参保原则,参保对答象是: 具有市城镇户籍,不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 城镇居民均可参加。
1、参保资料:参保居民需出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 ,自行确定并携带一张用于缴费的银行卡。
以下三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低保对象需出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低收入家庭老人需提交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证明。
2、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申请表》(其中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在学校领表)。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分别为:
1、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不缴费;
2、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20元;
3、低收入家庭老人,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
4、其他非从业居民、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340元。

Ⅶ 城乡居民医保查询时出现错误界面是什么意思

这种情况必须要拿到你的身份证跟你的社保卡拿到,社保局去查一下看是什么情况引起的,最好要马上。

Ⅷ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区别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的区别:

一是覆盖的人群不同。城镇居民医保主要覆盖城镇户籍的居民,新农合主要覆盖农村户籍居民。

二是管理的部门不同。城镇居民医保主要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多数地方由卫生部门管理。

三是保障待遇的侧重点不同。城镇居民医保主要保住院和门诊大病兼顾普通门诊,所以住院及门诊大病待遇都要高于新农合。新农合的门诊待遇水平要高于城镇居民医保。

(8)城乡居民医保常见问题解答扩展阅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2002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9年,中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地位。2015年1月29日,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

2017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原则上全国平均达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

Ⅸ 基本医疗保险都有哪些常见问题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及对象是什么?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部省属驻靖单位及其职工、退休(职)人员、无固定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档案托管人员和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参加公务员补助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参保单位按照上月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个人按本人上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原保费缴纳不满15年的,需补足15年。
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职工上月工资额的4.5%(含工伤保险)。参加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单位为职工缴纳职工上月工资额的4%。
三、个人医疗帐户的资金分配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答:1.35周岁以下,按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2.6%记入;
2.36周岁至45周岁,按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3.2%记入;
3.46周岁至退休前,按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4%记入;
4.退休(职)人员按本人上年养老金的5%记入;
5.机关事业单位已参加公务员补助或企事业单位已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根据上述年龄段,再向个人帐户分别记入缴费工资额的0.8%、1.4%、2%、2.5%。
四、参保职工当年个人帐户资金发生结余怎样处理?
答:参保职工当年度个人帐户资金发生结余时,转入下年继续使用,并按国家规定计算利息。
五、参保职工调离本市、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因故死亡等,其个人帐户怎样处理?
答:参保职工调离本市,用人单位应在一周内持市人事、劳动部门调动手续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并办理个人帐户资金的转移。
参保职工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等原因,暂中断缴费的,其鋈苏驶в喽羁杉绦褂谩?br>参保职工死亡后,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其个人帐户的结余资金,经市医保处确认后转入合法继承人的个人帐户,如其合法继承人属非参保人员,则由该合法继承人继承;无人继承时,其个人帐户余额划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项目有哪些?
答: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项目有:
1.服务项目类
(1)社会保障卡费、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费。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立体定向发射装置(γ-刀、χ-刀)、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4.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5.其它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3)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杀、交通事故、医疗责任事故等造成伤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出国出境探亲、进修、讲学期间的医药费用。
(5)性病、毒品或麻醉药品成瘾症治疗费用。
(6)工伤、职业病、集体食物中毒、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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