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怎么样
简介: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以下简称高建局)成立于2003年,其前身是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长余办、长吉办。高建局承担全省高等级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
注册资本:679万人民币
B.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怎么样
简介:吉林省抄高速公路管理局于袭1997年2月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准成立(副厅级建制),主要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养护(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受损路产维修、筑路机械设备管理、高速公路绿化、标志标线)、收费(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取、收费员管理、收费情况监控、收费稽查)、路政(路政执法、维护路产路权、处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及路产赔偿案件、办理占用高速公路用地手续、事故车和故障车拖拽、清障)、通信(数据通信、光纤传输、机电设备维修维护、紧急电话的线路维护)、经营(服务区经营管理、经营投资)等管理工作。
注册资本:45529万人民币
C. 2020年3月4日吉林省高速公路最新路况
高速公路是全国通畅的,如果有什么疑问,可以拨打12328全国高速交管局咨询
D. 吉林省高速公路部分优惠政策到期终止
30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我省高速公路部分优惠政策将于2019年年底到期终止。其中,将终止货车ETC单卡用户优惠,以及终止差异化收费优惠。
据了解,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65号)要求,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货车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OBU装置,只能在人工车道停车刷卡缴费,不能在ETC车道不停车通行的用户)不再享受5%的通行费优惠政策。已经在省内外发行机构安装车载OBU装置的ETC用户将继续享受5%的车辆通行费优惠(目前我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可以安装货车车载OBU装置)。
同时,终止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速公路试行差异化收费优惠措施的批复》(吉政函〔2018〕91号),从2018年12月3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行驶在G25长深高速(长春至双辽段)、S26抚长高速(营城子至松江河段)、G11鹤大高速(新开岭至西沟段)、S1112汪延高速公路、S1211延龙高速公路、G12珲乌高速(白城至松原段)和G4512双嫩高速(白城至镇赉段)等7条高速公路路段有关车辆,以及对运输符合规定的货物运输车辆超限限定标准的四轴及以上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等实行通行费差异化优惠政策。以上优惠政策即将到期,将于2019年12月31日24时终止。
【信息来源】彩练新闻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E. 吉林省高速公路招聘收费员的要求
高速收费员招聘怎么报名
F.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93年,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吉林省版交通运输厅出资组建的大权型国有独资公司,前身为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司,注册资金为27亿元人民币,系省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和筹融资平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是吉林省内唯一实行建、养、管一体化的高速公路企业集团。
法定代表人:郝晶祥
成立时间:1993-08-06
注册资本:27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22000000009263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658号
G. 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长吉分公司怎么样
简介: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长吉分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08日。
法定代表人:李回之强
成立时间:1997-12-08
注册资本:答2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2200001001369
企业类型:股份制企业(非法人)
公司地址:长春市长吉高速公路零公里处
H. 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怎么样
简介: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成立于2011年06月17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石油及成品油、回运输、答饮食服务、住宿(以上各项均由取得经营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等。
法定代表人:崔凤阁
成立时间:1994-02-02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220000000008010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公司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号
I. 2020年11月18日21时30分开始 吉林省高速公路入口全部封闭!
编辑从吉复林省公安厅交制通管理局方面获悉,受恶劣天气影响,2020年11月18日21时30分开始,吉林省高速公路入口全部封闭!截至发稿时间,依旧没有开通。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J. 吉林省高速公路部分优惠政策到2019年12月31日24时终止
12月29日,编辑从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吉林省高速公路部分优惠政策将于2019年底到期终止。
终止货车ETC单卡用户优惠政策。《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65号)要求,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货车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OBU装置,只能在人工车道停车刷卡缴费,不能在ETC车道不停车通行的用户)不再享受5%的通行费优惠政策。已经在省内外发行机构安装车载OBU装置的ETC用户将继续享受5%的车辆通行费优惠(目前我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可以安装货车车载OBU装置)。
终止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速公路试行差异化收费优惠措施的批复》(吉政函〔2018〕91号),从2018年12月3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行驶在G25长深高速(长春至双辽段)、S26抚长高速(营城子至松江河段)、G11鹤大高速(新开岭至西沟段)、S1112汪延高速公路、S1211延龙高速公路、G12珲乌高速(白城至松原段)和G4512双嫩高速(白城至镇赉段)等7条高速公路路段有关车辆,以及对运输符合规定的货物运输车辆超限限定标准的四轴及以上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等实行通行费差异化优惠政策。以上优惠政策即将到期,将于2019年12月31日24时终止。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