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沧州市城市规划展馆在哪
沧州市的城市规划展馆是在黄骅市的神华大街与学院路交叉口往西南过去约50米。
② 沧州的未来怎么建设
御河西路、会展道、纬三东路、育红路、经九路
运河区为小屯、大季屯、大和庄、许官屯、大金庄、五七新村、代家园、王官屯8个村庄
新华区为三里庄、蔡庄子、王希鲁、王御史4个村庄
另外一个村不知道是哪里
■“一主两辅多颗星”的美好蓝图
以城区改造为主,以沧州新区和黄骅新城建设为辅,周边县城如同星星般交相辉映,是沧州市三年大变样整体规划的美好蓝图。
作为“十大国庆献礼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狮城公园、沧州体育馆的兴建与应用加快了城区改造的进程。与此同时,沧州新区和黄骅新城的开发建设也在同步进行。永安大道、开元大道、御河西路、高铁路等“三纵六横”路网建设,以及给排水、供电、供热、通信等管网建设全面启动,正式拉开了沧州新区建设的框架。为顺应综合大港建设和产业集聚的需要,规划面积为100万平方公里的黄骅新城也全面拉开建设序幕,而黄骅港的蓬勃发展预示着在不久的将来,渤海之滨必将崛起一座具有现代气息的新兴港口城市。
为推进县域城市化进程,沧州市正在全面落实“十个一工程”,即建设改造一个城中村、一条景观街、一个公园、一个广场、一个三星级酒店、一个大型商场、一个大型超市、一个污水处理厂、一个垃圾处理场和一个标志性建筑。
■全面提升城市承载能力
城市建设基础差、底子薄,一度成为阻碍沧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沧州市共投资142亿元用于城建工程,全面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路网、电力管网、供热管网、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燃气管网及消防栓等城市重要基础工程系统,都将随着城市血脉的循环变得更加畅通。
去年以来,沧州市对25条主次干道两侧及城市出入口、重要节点周边景观环境,进行了绿化、硬化、亮化,目前已经完成了12条主次干道的建设任务,对67条小街小巷进行了改造。截至目前,沧州市新建供水管网46.06公里,城市供水普及率达100%;新建集中供热管网33公里,新增集中供热和改造面积677万平方米,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65%;铺设燃气管网69公里,市区燃气普及率较早实现100%。今年,沧州市还将新建一座汽车加气站、18座垃圾处理站、10座消防站,并在广场、公园等城市避灾场所建设公共饮水等救生设施。
■新增绿化面积164万平方米
随着对水污染、大气污染、重污染产业、工业集中区的环境整治,沧州市的城市环境质量有了大幅度提升。去年,沧州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为321天,今年截至5月底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再创历史新高,为141天。
沧州市在重拳治理的同时,还加大了绿化建设,先后开工建设了通翔杂技园、名人植物园,实施了清池大道、黄河西路、开元大道、迎宾大道、浮阳大道等道路绿地建设工程,进行了迎宾大道、南互通等城市出入口景观建设,对人民公园南门、西门和南湖广场也进行了改造。两年来,沧州市新增和改建绿化面积164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去年的4.88平方米增至5.47平方米。
■运河景观带引领城区风貌
南北贯穿的京杭大运河,无疑是沧州市区最独特的风景,但随着近年来城市建设跨越运河两侧,运河从城外河变为城中河,并且由于河水断流、漕运功能消失,导致运河及周边环境不尽如人意。此次三年大变样活动中,沧州市将重点打造运河沿线景观带,将其建设成“城市生态走廊和市民生活娱乐休闲空间”。按照规划设计,未来的运河区域从北至南依次为郊野公园、居住和产业区、休闲居住区、商业文化服务区和主题公园生态居住区,传统的运河文化将与现代气息相得益彰、交相辉映、融为一体。
与运河景观带同时进行的还有迎宾大道景观带,而除了“两带”工程,沧州市还推出了通翔杂技园、名人植物园和狮城公园的“三园”建设,体育馆和展览馆的“两馆”建设,以及津狮贻成和阿尔卡迪亚两个五星级国际大酒店的“两店”建设。与此同时,渤海大剧院、沧州博物馆和图书馆的建设也在积极谋划中。这些工程竣工后,都将成为沧州城区亮丽的风景。
③ 沧州市新华区利农街什么时候拆迁
关于拆迁启动的时间要看各地具体的征收项目了,拆迁正式启动会有版公告,也会有一些信号。
一、权调查摸底:根据征收拆迁的法定程序,在确定拆迁范围时要进行调查摸底,此时虽然拆迁从法律上还没有启动,但调查摸底活动会深入到老百姓中,当自家房屋或者区域出现类似工作时则意味着有启动拆迁的可能。
二、查询了解规划:征收项目的启动要符合多项规划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上述涉及到区域发展的材料一般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有些信息也是政府主动公开的。因此,可以通过调查相关规划预测拆迁征收的可能性。
三、征收拆迁正式启动:拆迁正式开始还是要有正式的公告、文件为依据的,城市房屋拆迁依据的是《房屋征收决定》;农村房屋土地征收依据的是“征地批准文件”。
④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及防震减灾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及防震减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及防震减灾管理工作。
(二)承担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与管理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廉租住房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我市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具体措施;拟订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实施;负责廉租住房购、建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依法对本市房地产市场进行管理,负责房地产估价、中介、房屋租赁、商品房预售和房地产估价师的管理,指导、规范房地产有偿转让工作;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协调政府投资的有关建设项目,指导监督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稽查、工程质量和安全;拟订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咨询和相关中介组织管理的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四)监督执行建筑行业各类企业以及相关中介组织的资质,并负责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拆迁企业的资质审查;管理房屋拆迁工作。
(五)承担推进科技创新、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行业科技论证、开发和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管理全市建筑技术市场;指导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管理建筑行业对外技术合作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
(六)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范围内的各项统计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七)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性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级重点镇的建设。
(八)依法对房产权属进行登记和管理,建立健全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体系。
(九)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专项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市直管公房的管理,落实私房政策,指导单位自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全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全市各类建筑的抗震防灾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防灾减灾计划的实施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
(十三)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统一规划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台(站)网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拟订本行政区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培训地震紧急救援队伍。
(十五)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