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费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来疗机构、源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参保人员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1.普通门诊医疗费用;2.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3.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费用;4.因无证驾驶或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车辆、驾驶无效牌证车辆、酒后驾驶肇事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和打架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以及犯罪所发生的医疗费用;5.自杀、自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6.在境外和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7.因医疗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和后遗症的医疗费用;8.国家和本市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2. 在宜昌买的居民医保在荆门住院能报销吗
只要你在宜昌医保定点医院办理转诊证明,进行转诊备案,就可以在荆门具有医保异地结算资格的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就会医保异地即时结算(报销)。
3. 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流程
目前也是可以直接在医院的设立的医保办直接办理结算的。
流程是:
入院时: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
出院时:医生安排出院,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设立在医院的医保办进行现场结算,报销条件一定要符合居民医保报销条件的,报销比例是根据医院等级报销,还有医院设立了报销起点的。具体根据各地政策不一。
新农合医保是国家对农村户籍的人员设立的一种医保制度,是目前我国涉及面最广的一种新型农村合作医保。每年缴纳50元左右费用,能够享受住院费用的报销。门诊费用也可以按比例报销。目前有些地区已经推广到农村医生看病都可以报销部分费用的
新农合的医保住院报销与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差不多。现在也是在医院的医保办直接结算报销的。
流程是:
入院时,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的安排,先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缴纳住院押金。
出院时,根据医生的安排出院,办理出院手续和费用结算,然后将收据、住院单据、身份证、医保卡到医保办,办理住院报销。
以上三种医保的报销现如今都已经简化流程,很方便参保人员报销。但是各个地方的法规政策不一样的。具体操作还需按照当地流程。
4. 宜昌市城镇居民医保卡报销比例是多少
宜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专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属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5. 宜昌城区居民医保查询
快去校医院开个转诊证明,之前一千三在校医院可以报四百。住院需要出院时到劳动局医保科报销。你可以看看下面的报销说明。
关于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的说明(内部交流材料)一、正常医保期间(保险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1、门诊报销:新生,从第二年(例如:2012级新生从2013年)的1月1日以后的看病门诊,方可报销。一年内累计金额在50元以上至400元以下的费用,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报销40%。超过4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支付。我校学生门诊报销指定医院是三峡大学校医院。经校医院门诊开具转诊单后,在校外医院的看病门诊,可以回校医院报销。2、住院报销:一年内,宜昌市城区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调整为15万元。原则上,在宜昌市城镇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并出具医保卡给住院医院医保科登记,在出院结账时就可按比例报销。转院治疗,需疾病诊断有资质的医院开具转诊单(宜昌市不同的医院转诊到高一级医院的转诊病症资质不同),回校后,凭医院开具的发票、出院小结、用药明细单(以上均为原件)、转诊单,学生本人的学生证、身份证和医保卡,到劳动局医保科报销。寒暑假(或在外实习)期间,在宜昌市区以外的医院住院,由学院开具“住院期间为寒暑假(或在外实习)”证明(盖学院行政章)、医院开具的发票、出院小结、用药明细单(以上均为原件),学生本人的学生证、身份证和医保卡,到劳动局医保科报销。二、特殊时段、人员的报销1、9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例如:201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2012级新生)住院,学生住院时,需在学院登记并将相关信息(学院、姓名学号、身份证号住院时间、医院、病名、联系电话)及时告知资助管理中心并到劳动局上交该年度城镇医保费;资助管理中心与劳动局征稽处联系登记、报销信息;出院时,直接在住院医院报销。门诊,暂不能报销。2、6月26日至12月31日,年度应届毕业生(例如:2012年6月26日至12月31日,2012年应届毕业生)参照在外地住院报销程序:由学院开具“住院期间为在外地”证明(盖学院行政章)。学生凭发票、出院小结、住院治疗费用明细单,到劳动局医保科报销。门诊,不能报销。三、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宜昌市劳动局)联系方式1、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环城北路40号。2、医保处医保科联系方式,电话:6747184,赵科长;劳动局征稽处联系方式,电话:6755735,罗科长。3、乘车路线:坐23路车“铁路坝(夷陵)广场”下,沿着西陵一路走,第3个十字路口,右拐100米即到。或者坐16路车“星火路(电脑城)”下,向西陵一路走,第一个十字路口,右拐;第二个十字路口(亚洲广场),右拐100米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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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妈妈是农村户口,现在宜昌买社区医保,请问在宜昌住院怎么办
根据《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农民工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版的通知》(宜市财权规【2017】9号)通知精神: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居民户籍(配偶方同为农村居民户籍),在宜昌市城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宜昌高新区建成范围,不包含夷陵区)范围内从事具体固定工作的劳动者。具有农村居民户籍是申请农民工购房补贴的必要条件之一,若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2016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30日之间,且户口迁出时间在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后,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7. 宜昌市城镇医疗保险报销问题
快去校医院开个转诊证明,之前一千三在校医院可以报四百。住院需要出院时到劳动局医保科报销。你可以看看下面的报销说明。
关于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的说明(内部交流材料)一、 正常医保期间(保险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1、门诊报销:新生,从第二年(例如:2012级新生从2013年)的1月1日以后的看病门诊,方可报销。一年内累计金额在50元以上至400元以下的费用,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报销40%。超过4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支付。我校学生门诊报销指定医院是三峡大学校医院。经校医院门诊开具转诊单后,在校外医院的看病门诊,可以回校医院报销。2、住院报销:一年内,宜昌市城区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调整为15万元。原则上,在宜昌市城镇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并出具医保卡给住院医院医保科登记,在出院结账时就可按比例报销。转院治疗,需疾病诊断有资质的医院开具转诊单(宜昌市不同的医院转诊到高一级医院的转诊病症资质不同),回校后,凭医院开具的发票、出院小结、用药明细单(以上均为原件)、转诊单,学生本人的学生证、身份证和医保卡,到劳动局医保科报销。寒暑假(或在外实习)期间,在宜昌市区以外的医院住院,由学院开具“住院期间为寒暑假(或在外实习)”证明(盖学院行政章)、医院开具的发票、出院小结、用药明细单(以上均为原件),学生本人的学生证、身份证和医保卡,到劳动局医保科报销。 二、特殊时段、人员的报销 1、9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 例如:201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2012级新生)住院,学生住院时,需在学院登记并将相关信息(学院、姓名学号、身份证号住院时间、医院、病名、联系电话)及时告知资助管理中心并到劳动局上交该年度城镇医保费;资助管理中心与劳动局征稽处联系登记、报销信息;出院时,直接在住院医院报销。门诊,暂不能报销。2、6月26日至12月31日,年度应届毕业生(例如:2012年6月26日至12月31日,2012年应届毕业生)参照在外地住院报销程序:由学院开具“住院期间为在外地”证明(盖学院行政章)。学生凭发票、出院小结、住院治疗费用明细单,到劳动局医保科报销。门诊,不能报销。 三、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宜昌市劳动局)联系方式1、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环城北路40号。2、医保处医保科联系方式,电话:6747184,赵科长;劳动局征稽处联系方式,电话:6755735,罗科长。 3、乘车路线:坐23路车“铁路坝(夷陵)广场”下,沿着西陵一路走,第3个十字路口,右拐100米即到。或者坐16路车“星火路(电脑城)”下,向西陵一路走,第一个十字路口,右拐;第二个十字路口(亚洲广场),右拐100米即到。
8. 我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报多少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回个人按时答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范围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9. 我儿子是宜昌城镇居民医保,现在在武汉住院,怎样回宜昌报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