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的城市规模为什么只能越来越大
既然城市规模持续扩大,就必然会有它的原因。不要把已进入后工业化社会的北欧国家的花园小城市当作我国城市发展的理想蓝图去指责地方政府的做法。要知道各地方政府的官僚也不是傻瓜,他们的做法也许有他们的道理。不了解具体情况,只凭想象指手画脚地指责地方政府不是科学的态度。 中国农民多,而适合耕种的农地很少。且不说国务院以粮食安全为理由硬性规定所谓的‘18亿亩耕地红线’,不经批准不许突破上级政府层层下达的城市用地指标。就是在地方政府眼里城市周围的土地也是不能再生的‘宝贝’。即使想‘摊大饼’,也不可能有那么多土地任由地方政府随便用来扩大城市规模。 有些地方搞‘面子工程’,城市建设因规划失误而‘付学费’的事情不是没有。但地方政府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主要策划者毕竟要考虑代价并承担规划失败的后果,不能乱来,更不可能存心‘浪费’土地。再说在经济发展迅速的年代里,有时候地方政府从长远利益考虑按超前标准投资建设公路,机场,桥梁等公共设施不应该算浪费。北京首都机场扩建没有几年,北京市政府又在南苑扩建新机场就是一个例子。 各地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各显神通,做了很多招商引资,改善投资环境的工作,促进了工业化,从而也引起了大批农村人口往城市里集中,也就是提高了城镇化水平。只要不是代替民营企业或阻碍民营企业的发展,不损害市场经济次序,地方政府为发展本地经济有很多事情需要做,而它恰恰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要知道这些年的‘国进民退’现象主要发生在国务院管辖的央企上,而地方政府投资的主要领域在城市公共设施以及运行上。当然,最近这些年由于国务院责令地方政府出面解决保障房问题,所以地方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公租房(廉租房)很多。我认为这才是典型的‘国进民退’,既造成极大的浪费,又埋下寻租腐败的根子。 经验证明,人口集聚有利于发展第三产业,制造业也需要产业积聚效应来发挥规模经济。借口城市规模过大有副作用,硬性发展小城镇的做法同80年代限制乡镇企业只能‘离土不离乡’的做法一样,因违背经济规律而注定要失败。其实正因为大城市有很多优势,企业和人们才往大城市集中,促进大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 城市发展当然要注意节约土地,为此需要向空间发展,但是增加建筑物的容积率毕竟有限,城市建设不可能不向郊区延伸。在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上中国比日本和韩国等其它国家不会差到哪儿去,甚至做得更好。说中国城市发展像‘摊大饼’,那么日本东京的‘饼’可能比北京‘摊’得更大,市中心里的空间利用率不如京高。日本的首都经济圈把东京都和周边行政区域联在一起,人家‘摊大饼’一直摊到其他行政区域里。 不要以现有行政区划的概念去评价城市大不大,不应该硬性规定所谓的‘18亿亩耕地红线’。粮食安全重要,自给率比粮食低得多的石油安全难道不重要吗?过度限制城市的地理规模,就会出现在城市中心缺公园等休息空间,而离市中心稍远地方的高楼大厦旁边农民种玉米的怪现象。 中国城市建设主要问题并不在于‘造大城’,‘摊大饼’,而在于福利资源以公共设施的方式过多地集中在城市(尤其是大城市),而且这种集中靠政府权力剥削农民和外地人来达到的。这是因为中国有不准人们自由选择居住地的‘户口制度’,根本供暖不存在居民‘用脚投票’来评价政府公共服务(包括建设公共设施)的市场机制。 比如城市级别越大,拥有的大学和重点中小学等教育资源,公园和交通工具等居住环境资源,大医院等医疗服务资源,供电,供水,供暖,供燃气等生活设施资源,电影院,剧场,图书馆等文化资源等就越多。而这些全是靠政府官僚掌握和支配的财政支出来完成的‘公共设施项目’,投资回报率很少甚至只能靠财政补贴来运行。这种公共设施除了公园,交通等无法区分使用者身份的领域以外,大多数只能供给正式居民(即拥有当地户口的城市居民)排他性地享用。 在中国每座城市都以政府办公大楼为中心向四周扩大,好比中国国家领导人居住和办公的地点中南海是首都北京的地理中心一样。试想如果政府的办公楼建在城市郊区,政府官僚都在离办公楼不远的郊区居住,看他们对与自己的居住环境无关的城市中心部的建设能有多大的热情和关心。再想想如果哪一天把首都从北京迁到地方小城镇,北京的房价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答案就该清楚了吧。 总之,城市级别越大导致原先的城市规模越大,或者反过来政府办公机关选择大城市落户。城市越大越容易继续扩大规模,其重要原因在于居住该城市的政府官僚掌握和支配的资源多。看看由于小城镇不是政治权力中心,不可能调动大量财政支出来投资于公共设施,规模扩大不到哪儿去。其实利用政治权力中心的地位,靠政府财政投入发达起来的大城市发展模式并非中国独有。但由于在中国政府掌管资源的权力和范围巨大,显得更为突出罢了。 城市公共设施中很多只给拥有本地户籍者享用,这是地方政府严格限制外地人取得本地户口的最本质的原因。比如限制外地人入学,限制外地人买房买车,限制外地车进入市区,甚至限制外地人在某些行业就业等等。这些限制造成本地人在福利待遇上拥有外地人所没有的特权,形成本地户口的‘隐性价值’。如果中国也像国外一样老百姓拥有选择居住地的自由,那么这些户口制度带来的特权就要彻底消失。 那么这些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福利资源都是由当地户籍人口自己生产提供的吗?绝对不是。问题恰恰在于政府以投资公共设施的方式造就这种庞大的城市福利资源的时候,其中有很大部分费用取自于不可能享受这种公共设施的外地(其中主要是农村)人,简单地说它就是‘剥削外地人’的结果。 中国的政府官僚阶层靠‘剥削外地人’来建设城市的做法从计划经济时代开始就根深蒂固。改革开放已有30多年,这种思维方式可以说至今也没有改变。在改革开放以前,发展工业的原始积累主要来自农村,从事工商业只能是城镇居民的特权,从而他们在城市里享受远高于农民的生活水平,形成典型的‘城市人剥削农民’的利益格局。政府严格限制农民离开农村到城市,否则按‘盲流’来惩治,主要目的在于不许外地(主要是农村)人染指这种只有城镇居民才有权享受的城市教育,医疗,文化,生活等公共设施和资源。 那时候也是城市越大,能够享受的公共设施就越多,对外地人的进入壁垒也就越高。改革以前外地人(更不要说是农民)要调入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生活何等艰难,以至于成千上万个家庭几乎长期(少者几年,多者几十年)过牛郎织女的生活。夫妻子女被迫两地分居,有情人解不了婚,甚至被迫离婚的悲剧只有在严格限制移住的中国才有。 改革以后允许农民进城打工,也放松一点取得大城市户口的限制,城市的常住人口急剧增加,引起了所谓的‘城镇化’高潮。近年来城市商品房价格高企,固然可以说购房者(大部分是具有本地户籍人口)付出一些代价,房价中当然包括建设各种城市居住环境有关的公共设施费用。但房价不断上涨,也反映交通等部分公共设施的增加,带来了房子(其实是土地)的增殖,后来买房的人们不断地为前人有利的这种增值买单。 虽然改革以后有一些变化,但至今为止城市里的很大一部分公共设施(比如教育等)仍然没有对外地人(尤其是农民)开放,所以建设城市公共设施的费用有很多仍然由不能全部享用城市福利资源的外地人来支付。除了郊区的农民以‘土地财政’的形式为城市里的公共设施建设贡献以外,在城市打工而受到歧视的广大外地人(其中主要是农民工)通过上交税收的方式承担建设城市公共设施的费用。对外地人来说这种只有交税义务却没有享用权利的制度,形成‘城市户籍居民剥削外地人(主要是农民工)’的利益格局。 城市和企业类似,规模大既有大的好处,也有大的坏处。本来政府不干涉公民选择居住地的自由,则各类城市和农村的规模将按照各自拥有的区域或环境优势互相竞争达到均衡点。也就是说萝卜白菜各有所好,有人愿意住大城市,有人愿意住山沟。但是由于‘户口制度’限制人的迁移自由,结果造成不同城市和农村居住权(户口)的‘隐性价值’存在巨大差异。 同城市户口捆绑提供的各种特权和福利形成城市户口的‘隐性价值’,一般来说它和城市级别(比如直辖市,省级市等)正相关。因此已经拥有这种价值的人们自然不愿放弃,还没有取得的人想尽办法取得它,也就是想成为正式居民。不容否认,这种大城市户口的魅力是很多外地年轻人去‘北上广’打拼的主要动力。 城市户口的‘隐性价值’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那就是当一个人离开户口所在地时,原来户口上捆绑的所有特权和福利将自动消失。结果越来越多的人向往大城市里的生活,争取享用那些特权和福利的资格。而已经取得当地户口而享用特权和福利的人就不再愿意离开大城市,尽管乡下的空气好,居住条件更优越。试想退休老人何尝不想离开空气混浊的大城市到农村安家?但生大病了怎么办?他敢离开吗?百万富翁也一样,离开大城市,孩子的教育怎么办?怪不得很多有钱人宁可到国外去定居。 只要限制自由移住的户口制度存在一天,拥有巨大户口‘隐性价值’的城市的规模就会大大超出应有的均衡点,导致那些城市里对房子的需求越来越大,价格也只能越来越高。所谓的大城市房价‘泡沫论’者,看不到在中国制度环境下大城市越来越扩大的内在机制,年年鼓吹‘泡沫崩溃论’,却屡屡失误,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此。
2. 工程规模怎么填
填建筑面积。
建设抄规模一般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定的全部设计生产能力、效益或投资总规模,亦称生产规模。详细来说主要是包含工程概况的相关数据,比如建筑面积、层数、层高、结构类型、使用用途、占地面积等。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2)城乡建设总规模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安全检查要深入基层、紧紧依靠职工,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好检查工作。
2、建立检查的组织领导机构,配备适当的检查力量,挑选具有较高技术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参加。
3、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思想、业务知识、法规政策和物资、奖金准备。
4、明确检查的目的和要求。既要严格要求,又要防止一刀切,要从实际出发,分清主、次矛盾,力求实效。
5、把自查与互查有机结合起来。基层以自查为主,企业内相应部门间互相检查,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和借鉴。
3. 城市经济学中怎样定义城市规模的
按城市聚居人口大小可以区分城市规模大小,各国的具体分级标准不尽一致。我国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城市规模包括两个内容:城市总规模和单个城市规模。
总规模
城市总规模是指一个国家城市的数量,城市人口总量及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它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城市化水平。
单个城市规模
单个城市规模是指每个城市的人口数量、用地面积和社会经济实力。
密切关系
城市总规模与单个城市规模之间的密切关系可用以下函数表示:城市总规模=城市数量×单个城市规模。
城市规模指城市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但因用地规模随人口规模而变,故通常以城市人口规模(人口总数)来表示。关于制约城市发展规模的因素,松巴特(W.Som- bort)在分析资本主义经济进程时,运用递进分析方法研究了决定城市发展规模的因素为:①取决于生活资料供给区域产品数量和剩余产品数量;②若生活资料供给区域大小和总产品数量一定,则取决于剩余产品所占的比率;③若生活资料供应区域大小和剩余产品比率一定,则受土地肥沃程度和农业技术水平制约;④若剩余产品比率和土地条件一定,则受生活资料供给区域广度的制约;⑤生活资料供给区域的广度受交通技术条件制约。该理论的核心是:农村区域所能提供剩余农产品的数量,是城市人口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农村能养活多少非农业人口,城市就可能发展到多大规模。在现代生产水平下,农业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人类的食品结构更加复杂,食品生产技术不断提高,城市人口规模不再完全依赖于农村所能提供的农产品数量。即使世界上某个城市发生粮食短缺,现代市场信息和运输手段也会很快从其它地区运来进行调剂。故松巴特的理论失去了现实意义。以后又有人用“门槛”理论来解释城市发展规模。近年西方和苏联一些学者从经济效益和人均劳动生产率出发,认为城市规模越大,效果愈佳,主张发展大城市,从根本上否定城市合理规模的存在。而另一些学者认为,城市合理规模是客观存在的,是指有利于发挥城市职能作用,便于安排生产、生活及各项设施,并能收到最佳效果的城市人口规模。从技术经济角度(如城市市政设施基建投资或建设造价与经营费用)以及行为心理和社会学因素考虑,人口为5~7万和10~20万是中小城市两个最佳规模。世界各国提出的城市合理规模的人口指标为:5~7万人到20~30万人(苏联),25~35万人(美国),15~30万人(日本),25万人左右(英国),30~50万人(法国)。上述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在中国学术界也有所反映。但从中国具体情况看,大力发展中小城市,控制(或限制)大城市及特大城市的发展,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一项基本国策。
按城市聚居人口大小可以区分城市规模大小,各国的具体分级标准不尽一致。联合国将2万人作为定义城市的人口
下限,10万人作为划定大城市的下限,100万人作为划定特大城市的下限。这种分类反映了部分国家的惯例。中国在城市统计中对城市规模的分类标准如下:市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50万~100万的为中等城市,100万~300万的为大城市,300万~1000万的为特大城市,1000万以上的为巨大型城市。
4. 表示城市规模的指标
衡量城市大小的数量概念,包括城市人口规模与城市地域规模两种指标,通常人口规模是衡量城市规模的决定性指标。
按城市聚居人口大小可以区分城市规模大小,各国的具体分级标准不尽一致。联合国将2万人作为定义城市的人口下限,10万人作为划定大城市的下限,100万人作为划定特大城市的下限。这种分类反映了部分国家的惯例。中国在城市统计中对城市规模的分类标准如下:按市区非农业人口,20万人以下为小城市,20万人~50万人为中等城市,50万~100万人为大城市,100万人以上为特大城市。
由于城市的地理界线和行政界线的不一致,以及城市可能有的不同空间尺度的概念,因此一个城市可能会有几个不同的城市规模。例如纽约,就有市区、纽约都市细分区、纽约—北纽泽西—长岛都市统计区等几个相关城市人口规模统计数字。
中国的城市规模统计,同样存在若干口径:包括辖县的市行政区人口、市区人口、市区非农业人口。其中前两个根本无法反映城市人口规模的大小,如果引用这两个数据进行城市人口的判断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例如判断重庆市是一个3000多万人的城市。第3个是中国城乡户籍分离制下的统计口径,是当前衡量城市规模最为合理的一个统计口径,但问题在于,1,有理论认为城市人口应当也包括城市周围参与城市生活的从事农业的人口,但这个统计口径将所有农业人口排除。2,不反映流动人口状况,因为按户籍人口统计,所以常年外出的人口亦统计进原户籍所在城市的人口,而一些大城市中大量的常住且参与城市生活的外来流动人口(包括户籍在农村的人口)被排除在外。3,其范围仍是行政市区,对于某些行政市区远远大于地理市区的城市,尤其对于中国某些由原来的县整体转为市区的市来说,这个统计地域远远大于实际城市的范围,在这个范围上所作的统计,尽管是对非农业人口的统计,对于城市人口规模来说,仍可能导致较大的误差。目前中国尚无能够正确反映城市规模的地域概念和统计标准。
城市规模包括两个内容:城市总规模和单个城市规模。
城市总规模是指一个国家城市的数量,城市人口总量及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它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城市化水平。
单个城市规模是指每个城市的人口数量、用地面积和社会经济实力。
城市总规模与单个城市规模之间的密切关系可用以下函数表示:城市总规模=城市数量×单个城市规模。
城市规模指城市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但因用地规模随人口规模而变,故通常以城市人口规模(人口总数)来表示。关于制约城市发展规模的因素,松巴特(W.Som- bort)在分析资本主义经济进程时,运用递进分析方法研究了决定城市发展规模的因素为:①取决于生活资料供给区域产品数量和剩余产品数量;②若生活资料供给区域大小和总产品数量一定,则取决于剩余产品所占的比率;③若生活资料供应区域大小和剩余产品比率一定,则受土地肥沃程度和农业技术水平制约;④若剩余产品比率和土地条件一定,则受生活资料供给区域广度的制约;⑤生活资料供给区域的广度受交通技术条件制约。该理论的核心是:农村区域所能提供剩余农产品的数量,是城市人口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农村能养活多少非农业人口,城市就可能发展到多大规模。在现代生产水平下,农业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人类的食品结构更加复杂,食品生产技术不断提高,城市人口规模不再完全依赖于农村所能提供的农产品数量。即使世界上某个城市发生粮食短缺,现代市场信息和运输手段也会很快从其它地区运来进行调剂。故松巴特的理论失去了现实意义。以后又有人用“门槛”理论来解释城市发展规模。近年西方和苏联一些学者从经济效益和人均劳动生产率出发,认为城市规模越大,效果愈佳,主张发展大城市,从根本上否定城市合理规模的存在。而另一些学者认为,城市合理规模是客观存在的,是指有利于发挥城市职能作用,便于安排生产、生活及各项设施,并能收到最佳效果的城市人口规模。从技术经济角度(如城市市政设施基建投资或建设造价与经营费用)以及行为心理和社会学因素考虑,人口为5~7万和10~20万是中小城市两个最佳规模。世界各国提出的城市合理规模的人口指标为:5~7万人到20~30万人(苏联),25~35万人(美国),15~30万人(日本),25万人左右(英国),30~50万人(法国)。上述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在中国学术界也有所反映。但从中国具体情况看,大力发展中小城市,控制(或限制)大城市及特大城市的发展,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一项基本国策。
5. 城市规模的概念
概念:以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总量所表示的城市的大小.
4.2城市人口
4.2.1 城市人口结构 urban population structure
一定时期内城市人口按照性别、年龄、家庭、职业、文化、民族等因素的构成状况。
4.2.2 城市人口年龄 age composition
一定时间城市人口按年龄的自然顺序排列的数列所反映的年龄状况,以年龄的基本特征划分的各年龄组
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表示。
4.2.3 城市人口增长 urban population growth
在一定时期内由出生、死亡的迁入、迁出等因素的消长,导致城市人口数量增加或减少的的变动现象。
4.2.4 城市人口增长率 urban population growth rate
一年内城市人口增长的绝对数量与同期该城市年平均总人口数之比。
4.2.5 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 natural growth rate
一年内城市人口因出生和死亡因素的消长,导致人口增减的绝对数量与同期该城市年平均总人口数之比。
4.2.6 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率 mechanical growth rate of population
一年内城市人口因迁入和迁出因素的消长,导致人口增减的绝对数量与同期该城市年平均总人口数之比。
4.2.7 城市人口预测 urban population forecast
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城市人口数量和人口构成的发展趋势所进行的测算。
4.3城市用地
4.3.1 城市用地 urban land
按城市中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的统称。
4.3.2 居住用地 residential land
在城市中包括住宅及相当于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4.3.3 公共设施用地 public facilities
城市中为社会服务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冬天及设计等机构或设施的建设用地。
4.3.4 工业用地 instrial land
城市中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堆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其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
的建设用地。
4.3.5 仓储用地 warehouse land
城市中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馐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计的建设用地。
4.3.6 对外交通用地 intercity transportation land
城市对外联系的铁路、公路、管道运输设施、港口、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4.3.7 道路广场用地 roads and squares
城市中道路、广场和公共停车场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4.3.8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municipal utilities
城市中为生活及生产服务的各项基础设计的建设用地,包括:供应设施、交通设施、邮电设施、环境卫
生设施、施工与维修设施、殡葬设施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用地。
4.3.9 绿地 green space
城市中专门用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景观的绿化用地。
4.3.10 特殊用地 specially-designated land
一般指军事用地、外事用地及保安用地等特殊性质的用地。
4.3.11 水域和其它用地 waters and miscellaneous
城市范围内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露天矿用地和弃置地,以及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常年有水或季节性有水的全部水域。
4.3.12 保留地 reserved land
城市中留待未来开发建设的或禁止开发的规划控制用地。
4.3.13 城市用地评价 urban lanse evaluation
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对可能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自然条件和开发的区位条件所进行的工程评估及技术经济评价。
4.3.14 城市用地平衡 urban lanse balance
根据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实际需要,对各类城市用地的数量和比例所作的高速和综合平衡。
6.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城市发展规模如何确定
这个其实从两个方面去理解。
第一个从理论方面:理论上发展规模一般根据人口规专模确定,根据属人口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计算得出规划期末的人口数量,然后根据人口数量确定用地规模,一般来说1万人对应的用地规模就是1平方公里,假设测算出2030年人口是100万,那么城市规模一般就是100平方公里左右。当然除了人口之外,有些其他因素也会影响城市规模,比如说在城市郊区发现了大量的矿产资源,那么未来的资源开发以及带动的相关产业发展也会影响到城市规模。
第二个从实际方面:现在全国上下城市规模的确定基本上都是领导定的,领导希望可以把城市规模做大,这样开发用地指标就大,就有更多的地可以卖,地方政府GDP就高,有利于领导考核。所以实际操作中,都是一把手领导先定下用地规模,然后下面的技术人员就想办法用理论去支撑领导确定的规模合理。
7. 怎样知道一个城市的总建筑面积(房屋建筑规模)比如说:平顶山市市区这几年平均每年新增建筑面积在政府
各地区有土地评估所 他们是管理这个的 比如通过航拍了解的一些信息 哪些是违章 哪些是宅基地 哪些是建筑用地 都有 到那里能找到答案
8. 什么是土地规划指标
土地规划指标抄 土地利用总袭体规划通过各项指标对辖区内用地规模结构进行宏观管理及指导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编制,分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是为保护资源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预测,规划期内应该实现的指标。
其中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和耕地规模等。
(8)城乡建设总规模扩展阅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
土地适宜性的评价是在土地潜力评价的基础上,联系某种具体生产对象的适生条件来进行。根据特定用途的适宜性,可对一定地段的土地进行评价和分级,用质量和数量来表示。
考虑到土地适宜性是指持续不断的利用,要联系到未来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如大规模地清除植被、发展灌溉、平整和改造地块、新修道路、土壤侵蚀或环境退化等),以及从而形成的适宜性或限制性。
因此,土地适宜性的分级分为两种:当前土地利用现状的适宜性分级和潜在的土地适宜性分级。
9. 什么是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用地规模,基地面积。给有什么区别非常感谢
建设规模一般是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定的全部设计生产能力、效益或投资总规模, 亦称生产规模。详细来说,主要是包含工程概况的相关数据,比如:建筑面积、层数、层 高、结构类型、使用用途、占地面积等。
1.建筑面积亦称建筑展开面积,它是指住宅建筑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它是表示一个建筑物建筑规模大小的经济指标。
2.用地面积是指建设项目报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后,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测量确定的建设用地土地面积(准确界限由土地供应图标明)。
3.城市用地规模是指依据城市人口规模和国家规定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而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
4.建筑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接触地面的自然层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垂直投影面积。
基地面积就是用地面积。
(9)城乡建设总规模扩展阅读
建设规模亦称“投资规模”。国家为形成新的固定资产而花费的资金总额。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设计能力或效益。如工业企业的全部生产能力、铁路和公路的总长度等。1981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基本建设计划管理、控制基本建设规模的若干规定》,其主要内容是:
(1) 凡属基本建设,不管其资金来源如何,都要按隶属关系,由各级计委综合平衡后,在核定的基本建设规模之内,纳入各级基本建设计划;
(2) 全国建设总规模由国务院确定。各省、市、自治区的建设规模,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各自财力平衡的可能拟订并报送国家计委,由国家计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详细来说,主要是包含工程概况的相关数据,比如:建筑面积、层数、层高、结构类型、使用用途、占地面积等。
10. 乡镇规划数据库中图上城乡规模怎么计算
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底库数据建设用地管制区图层clip更新包数据,这样做版的好处就是能够得到XZQDM等信息,以权及与需要得到的变更成果(即更新层未更新底库的最终成果)规定的属性字段大多都相同,只需要少量修改;但是这样做也难免造成了会切出一些很小的碎片。
建议对碎片进行检查,需要合并的合并,合并的原则有两点。如果是同一个行政区里的同类型的管制区,优先与相近的靠着的图斑合并;
若实在没有,但是面积又不符合数据库最小上图要求的,可采取与同行政区同类型的分开的图斑合并(这是万般无奈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