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广西交通事故城镇人口认定
交通事故城镇居民的定义及标准划分,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是不是城镇居民,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什么是“城镇居民”。
高级汉语大词典对“城镇居民”的定义是:在城镇居住、生活的人。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称 “城镇居民”援用的是统计上的术语,是指在经国务院批准设市的市建制的城市和经批准的市镇建制的城镇区域内居住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
可见“城镇居民”虽然包含“非农业”户口的人员,但不仅仅局限于“非农业”户口,其内涵比“非农业”户口人员要广得多;而“农村居民”也仅仅是“农业”户口人员中的一部分。因此,是否属于“城镇居民”并不仅仅以户口或户籍为标准,而应以实际居住地为标准。
二、其次,要明确人身损害赔偿与实际居住地的关系。
《人身损害解释》第29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在理论上采取“继承丧失说”而设定,并确认“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对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因而,《人身损害解释》第29条规定的 “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财产损失的赔偿;而未来收入损失和财产损失的大小往往与受害人当时的居住、工作、生活的环境和地域休戚相关。户口仍在农村尚未迁至城镇,但其已“人户分离”由农村进入城镇,在城镇工作、生活、居住并且达到一定期限的人员,其已融入城镇,职业环境、居住环境、生活环境以及收入和消费标准均发生了变化。作为人身损害赔偿的受害人,其遭受的收入损失和财产损失等实际损失完全不同于在其进城以前作为农村居民所遭受的损失。前者与后者相比,前者的损失要大的多。因此,以实际居住地作为损害赔偿的标准,更为科学、更为合理,也更有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再次,适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损失的法律依据
适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损失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第一,来自于国务院转批公安部的意见。2001年10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范围是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凡在上述范围内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同时还规定,对在小城镇长期居住的人员,在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与当地原有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不得对其实行歧视性政策。
第二,来自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的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第三,来自于最高人民法院民第一庭的复函。2006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一庭字第25号)中称: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这份复函虽然是针对云南省高级法院的请示作出的,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下发全国法院参照执行。
第四,据《城乡规划法》和《村庄集镇规划条例》,乡和建制镇虽在行政上同级,但因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在规划编制内容和审批上也具有明显差异。乡镇不同于集镇,乡也不等同于镇。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http://www.peichang.cn/special/jtsgpcbz/
『贰』 广西的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怎么算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内的费用容。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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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怎样办理我在线上缴费的广西壮族自 治区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手续
想要办理线上交费的业务,那么你需要登入社保局的官方网站,然后交纳保险一项选择,相关的业务进行办理。
『肆』 广西城镇医保报销比例
你好,
广西省农村型医保如下
报销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社保:城镇职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3、异地报销的,报销需要回老家(参保地),报销比例在35-65%,根据医院级别而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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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个月最多能领多少钱
是根据当地城市的职工平均工资的基数而变动的,要交满15年,人不管什么时候去世都不退钱,退休了活多久领多久,活了一年就去世了,也不退钱
『陆』 广西税务12366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候名字填错了但是成功缴费了怎么办
你好,网上缴纳居民医疗保险的时候,如果名字填错了,和身份证对不上,是不可能缴纳成功的。你可以重新进去缴纳费用即可。
『柒』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建立我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一)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三)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
(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第三条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及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支付办法。
第四条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第五条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捌』 广西城市居民每户用电定额标准及价格
C
『玖』 广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两种不同的社会保险,分别有不同专的文件规定,属缴费水平,享受待遇,享受条件,都不一样,分别针对不同的群体。总起来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多,待遇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少,待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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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错过了广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能能投什么类以这样的险种
查询社保的方法有三种:
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