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么申请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申请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应当是持有农村五保户供养证、农村低保证 (城市低保证)及优抚对象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救助对象的具体条件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部门制定,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
二、办事规程
(一)个人申请。由申请人向村(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
(二)村 (居) 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居)委会接到救助对象申请后,召开代表会议对救助对象的申请进行评议,并根据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和贫困程度提出具体评议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在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提出救助意见,报县级民政部门。
(四)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希望家人早日健康
2. 向政府申请医疗救助是什么样的操作和流程
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具体申请流程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3. 《福建省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办法》重大疾病可补助多少钱重大疾病纳入了哪些疾病如何申请
每个县 市都可能不一样,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自主定的限额和病种,你可以打电话咨询当地民政局。
4. 城乡医疗救助的医疗救助的标准
《通知》规定:对城乡重度残疾人员、城镇低收入老年人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员版,其患病权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超过部分按不低于4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的封顶线不低于30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经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和学校资助体系资助后,自付医疗费用仍然过高的,可再给予适当的临时医疗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接受住院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十分困难的,可再给予一定金额的临时医疗救助。
上述医疗救助的标准,市里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情况适时调整。
5. 福州城镇居民医保如何办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方式有两种:
一是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在已经实行住院联网结算或报盘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在定点医院收费窗口只需交纳个人应付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社保中心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二是全额垫付的报销。参保人员在尚未实行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定点医院的出院证明、医疗费发票和全部费用清单,到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归集报销资料,统一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结算完毕,并按规定支付报销的医疗费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①病历首页复印件(需医院医保科盖章)、②出院小结、③住院费用收据、④住院医疗费用明细(一日清单)、⑤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⑥出院证、⑦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
每月5日前,各社区将相关材料及表册上报区医保办。
每月5日—10日,区医保办审核相关票据,核算报销金额。
每月12日—15日,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次月上旬,支付报销费用。参保患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医保办领取。
以福州市为例,根据福州市2008年最新报销比例调整,市民若选择二档参保,即参保费用200元个人缴纳60元|年|人,其医疗费销比例将在原有基础上上调10%,参保市民每人每年的医疗费报销金额上限为6万元;选择一档参保的市民,其医疗费报销按当地新农合报销标准执行,年报销上限由原来的1万多元增至3万余元。
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分为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按医院等级确定,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元,居民看病时所付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之下,由参保居民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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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福州居民医保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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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办城镇还是职工,职工应该公司会帮忙办的。
办理程序:
1.受理:城镇居民在申报缴费期内,向社区申报后,以社区为单位统一向医疗保险中心申请办理人员参保登记和缴纳医疗保险费手续。业务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经办人员当场提出初审意见:
2.审批办结:20个工作日内,审批人员对实质内容进行审查,作出核准决定;工作人员将参保人员信息登录医保系统。
备注: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参保材料直接到医保中心即时办结。
申报材料
1.《FZYB12001-2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汇总表》
2.《FZYB12001-3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明细表》
3.《FZYB12001-1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登记表》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提供通行证复印件);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本市户籍的重度残疾人员另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本市户籍的低保人员另附《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复印件;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本市户籍的重点优抚人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FZYB12001-1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登记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银联卡(用于缴费),直接在医保窗口办理。医保待遇规定:
1.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当天起享受医保待遇;
2.出生三个月后至1年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从受理之日至缴费当年度12月31日止。
3.若在社区申请办理新参保缴费的,则从次年1月1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次年参保缴费期。
如果你是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你可以在手机上下一个智慧福州,上面写得很详细,而且都是官方的信息,比较权威;办理地点、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所需的申请材料都写得很清楚,希望对你有帮助。
7. 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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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方式有两种:
一是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在已经实行住院联网结算或报盘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在定点医院收费窗口只需交纳个人应付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社保中心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二是全额垫付的报销。参保人员在尚未实行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定点医院的出院证明、医疗费发票和全部费用清单,到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归集报销资料,统一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结算完毕,并按规定支付报销的医疗费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①病历首页复印件(需医院医保科盖章)、②出院小结、③住院费用收据、④住院医疗费用明细(一日清单)、⑤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⑥出院证、⑦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
每月5日前,各社区将相关材料及表册上报区医保办。
每月5日—10日,区医保办审核相关票据,核算报销金额。
每月12日—15日,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次月上旬,支付报销费用。参保患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医保办领取。
以福州市为例,根据福州市2008年最新报销比例调整,市民若选择二档参保,即参保费用200元个人缴纳60元|年|人,其医疗费销比例将在原有基础上上调10%,参保市民每人每年的医疗费报销金额上限为6万元;选择一档参保的市民,其医疗费报销按当地新农合报销标准执行,年报销上限由原来的1万多元增至3万余元。
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分为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按医院等级确定,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元,居民看病时所付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之下,由参保居民自己承担。
8. 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怎么报销的
城镇居民医疗保来险只是医保的一种,医自保是一种统称,包括所有的医疗保险,包括商业的医疗保险和社会的医疗保险。社保医疗又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三个。商业医疗保险就不计其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