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4年河南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指导规范怎么在网上找不到
抄网上确实没有,但可以去城管部门或法制办索取。
《指导规范》主要包括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季报制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有关问题的意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文书参照格式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依据等五项内容。这些制度涵盖了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面和重要环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行政执法局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形式和措施,抓实抓好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使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指导规范》内容,并在行政执法实践中自觉贯彻执行。同时,要以贯彻实施《指导规范》为抓手,理清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着力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打造规范城管、文明城管、亮丽城管。
㈡ 行政处罚执法文书是否有标准范本,比如建设系统
行政处罚执法文书
案例‘标准范本’
在大一点的书店都有出售
各个系统的都有
建设系统也应该有
对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很大的帮助
㈢ 行政执法文书怎样区分简易程序,一般程序
简易程序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程序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下达执法文书停工整改拒不执行如何处理,使用那些相关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专、项目负责人未履属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㈤ 行政处罚文书和行政许可文书的规范说明哪里能找到
你要造假啊。
行政执法文书一般都有国务院各部委或者国家相关总局统一制定。你自己做的文书也不生效啊。
㈥ 行政执法文书的基本要求和功能有哪些
行政执法文书的功能有;1。工具作用,2。规范和准绳作用,3。依据作用,4。宣版传教育作用,5。凭据权作用。
行政执法文书的基本要求有;1。内容真实。合法,2主题鲜明,3。语言庄重。准确,简洁,4。格式规范。
㈦ 什么是行政执法文书
全称为“环境行政执法文书”,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是指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活动过程中,依照特定的格式,经过规定的程序形成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特征:
1、制作环境保护执法文书是环境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表达意志的体现,不是随意的个人行为。具体承办起草执法文书的人员称为撰稿人,撰稿人撰写完毕,要经过撰稿人所在单位的有关领导审核批准签发后,才能生效。
因此,制作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主体只能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任何其他单位、组织、个人均无权制作环境保护执法文书。制作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主体必须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即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环境保护的职权和承担特定义务的国家机关。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各自管辖范围有一定的职权分工,因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根据管理的需要,在法定的职权内制发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任何超越自己职权范围而制发的环境保护执法文书不仅是无效的,如果因该文书给当事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还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2、环境保护执法文书必须依照特定的体式。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体式,包括文体、结构和格式以及法律语言。
不同的内容有特定的书面形式和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必备的内容及专门的法律用语。环境保护执法文书要根据特定的内容和目的,选择与之相应的体例和格式,不能任意混用,该用复议类文书的,不能用行政处罚类文书,《决定书》不能写成《裁定书》等。
甚至用纸都有其特殊的要求,对制作文书所用纸张的大小尺寸、质量颜色等都有较严格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这种固定格式和用纸规定,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法定职权的权威性的要求,是依法行政的保障。
环境保护执法文书对语言的要求不同于一般的文体,要尽可能地使用法言、法语,做到用语严密准确、庄重简洁、明了通畅。
3、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制作须经特定程序。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制作、发出机关是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文书的具体撰写人仅仅作为执笔者或执法人员完成执法文书的草稿,因此,撰写人撰写完毕,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最后定稿、制作完成。
有些文书如不履行法定程序,其文书即不能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文书扩展阅读: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停产整顿;
(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五)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
(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七)行政拘留;
(八)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环境行政执法文书
㈧ 行政执法文书的基本要求和功能有哪些
一、行政执法文书的基本要求如下
1、主体:制作行政执法文书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具有很强的法定性。
2、职权: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并使用。
3、内容:行政执法文书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文书本身的存在、文书规格以及文书内容构成的设计,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4、程序、形式由行政机关统一制定,一经形成,认真、严格地遵守。
5、特定效力,即行政拘束力。
二、行政执法文书的功能如下
1、主旨的鲜明性,文书格式都具有用途单一的特点。
2、材料的客观性,特别注意客观性、准确性。
3、内容的规范性,事项要求齐全,书写合乎规范;内容有统一要求,具备相应的要素。
4、形式的程式性,结构固定化,用语规范化。
5、解释的单一性,做到语言确切,运用文字符合单一解释的要求。
(8)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文书扩展阅读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最重要的执法文书,也是最终对管理相对人产生一定影响的法律文书。
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符合相关文书的要求,特别是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或者做出从重、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都必须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待清楚。行政处罚告知书名称、文号及送达时间也应该在处罚文书中说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首部。包括标题、编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正文。包括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决定等内容。
一、 事实:
2、案件事实的表述要完整准确。案件事实就是案件发生时的一切真实情况,包括:案件来源、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情节和结果等要素。相关单位和个人,涉案违法物品标示生产厂家、生产批号、购进渠道、数量、货值、违法所得、剩余物品数量和价值、违法行为定性及相应的违法后果等内容应写全。
叙述一般应当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客观、全面、真实的反映案情,并抓住重点,详述主要情节和因果关系。对影响自由裁量的从重或者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等情形,执法人员也应当写明。另外,在叙述事实时不应加任何主观的评论性语言。
2、证据的列举。违法事实必须是经过调查核实,有充分证据证明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对于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要求明确、具体,全面列举认定违法事实的主要证据、认定的每个违法事实要素都要有证据支撑以及证据分析过程,证据列举方式既可以在叙述事实过程中同时分析列举,也可以在叙述违法事实后单独列举分析。
3、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情况。对是否采纳当事人所提出观点的理由应详尽说明。应当表述行政处罚决定前的告知时间、形式,当事人有无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述意见的,应描述当事人的申辩要求和理由依据,并将复核以及采纳与否的情况和理由在本文书中予以说明。
当事人在听证中对行政机关调查认定的事实、定性、法律适用、证据程序等提出的相关质疑及其证据也应当按上述要求描述。尤其是不采纳的理由要援引法律法规,并进行必要的法理分析以说清、说透。
二、理由和依据:
1、法律适用的理由应全面表述。对违法事实认定后实施处罚的理由和处罚的法律依据,应当结合具体个案事实,对具体适用某一法律条款作为处罚依据的理由进行解释,必要时要对法律条款进行法理解释。
2、引用法律条款要准确,符合法律适用原则,并且应当根据条、款、项、目的顺序写明适用到最底一层。
3、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规范合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阐述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理由,包括依法从重或者从轻、减轻情节的适用。
三、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应当表述清楚,具体、明确,具有针对性、客观性和可执行性。罚款除书阿拉伯数字外,应同时采用汉字表述。
第三部分: 尾部。
主要是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同时表述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时要写明复议机关和诉讼法院的具体名称(地址),复议、诉讼的期限,写明制作日期并加盖行政执法机关的公章。
㈨ 执法文书和执法证书有何区别
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执法程序和执法内容,在行政执法过程专中根据有关法属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实体问题所制作、发布的反映行政执法活动过程和每个环节内容并且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有法律意义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执法文书概念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制作行政执法文书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具有很强的法定性。
2.职权: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并使用。
3.内容:行政执法文书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文书本身的存在、文书规格以及文书内容构成的设计,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4.程序、形式由行政机关统一制定,一经形成,认真、严格地遵守。
5.特定效力,即行政拘束力。